没有透明财政,哪有“阳光政府”和“和谐社会”?
我们听到太多的抱怨和各种煽情的故事,关于贫困大学生,关于贫富差距,关于经济房。 我们在问:为什么政府不能花点钱来解决一下这些问题?比如对贫困大学生多补贴点,比如提高对最贫困人员的扶持力度,比如多建点经济房?以经济房的建设为例,2004年全国各级用于经济房建设的资金为500亿元,这到底在国家的财政支出中占一个什么样的比例呢?
据统计,2004年中国官员用车耗资达3000亿元人民币,招待费用花掉2000亿元人民币,境外考察用了2000亿元人民币!我们从2004年的财政报告上可以得知,2004年全年的财政支出是:28361亿元。也就是说政府财政的四分之一花在了官员们的坐车、吃饭和境外考察上!考虑到政府公务员还需要工资支出,总有极少数腐败分子贪污一部分钱,到底还有多少花在了办事上!而就是在这些办事的钱里面,又有多少用在了一些好大喜功又毫无用处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了呢?
如此,政府到底还有多少钱直接用在了解决教育、医疗、经济房等问题上了呢?
照《预算法》,政府的财政预算报告也是通过人大的审核的,那为什么这么庞大的坐车、吃饭和境外考察费用就能通过人大的审核呢?人大代表也不能全部了解!每年的人代会,政府向人大提交的预算报告都是很简单的,代表只知道教育要用多少钱、医疗要用多少钱,却不知道它们分别要花在哪里。就算是拨给了教育机构,他用来买车了、吃饭了还是别的,代表们是不可能知道的!而且审核的时间也只有短短几天,代表们怎么可能看出什么问题?如果你是人大代表,除了举手,通过,你还能干什么?
也许我们可以将希望寄于审计署,因为审计署是唯一可以直接检查财政预算执行的部门。的确,审计署的同志们很值得尊敬。据相关报道,去年审计署查出的各类违规资金2,600多亿元(香港文汇报:“中国审计署再揭八大腐败黑洞”)。但即使是审计部门,也只能监督政府财政支出的合法性,而“合法不合理”的支出又有多少呢?
谁能对这近3万亿的财政资金负责?人民,只有人民。政府的财政支出本来就是为百姓服务的,那么百姓就应该具有在财政预算的知情权(除国防等国家机密外)。所有财政收入都是纳税人的钱,那么,纳税人当然也有权知道这笔钱到底用在哪里,用了多少,用得是否有价值?政府只有全面、彻底、详细地公开财政预算,才有可能使政府的财政收入得到最大限度的的监督。才有可能真正做到“人民税收为人民”,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才有可能最大程度的防止各类腐败行为。才有可能看到一个“阳光政府”和一个“和谐社会”。
也许会有很多人质疑“透明财政”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我觉得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广东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的最前面。广东从1999年就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2004年的广东省114个部门全部做出详细的年度预算供人大代表审核。尽管审核的时间只有几天,人大代表们仍发现了许多问题,比如给一些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拨出的年补(近3万编外人员,每人3.2万元)。财政预算首次不再是“全票通过”。2005年更是对“要害部门”要求点名监督。除广东以外,北京、浙江、四川也进行了类似的尝试。
当然,即使广东的财政公开也是不完全的:人大代表的审议时间过短,问题难以得到充分的暴露;公开的范围也仅在人大代表以内,材料会后回收,难以对问题的解决进行进一步的跟踪。但不管怎么说,问题只有公开了,暴露了才有可能得到解决。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
王绍光先生指出:改造公共财政是政治改革的最佳切入口。因为它低调、具体而且务实。今年的3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外发布了《预算法》修订工作正式启动的消息。我希望新的《预算法》真正能最大限度地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和全体人民监督和审议政府预算。因为只有有了透明的财政,才可能有“阳光政府”,才可能建设“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