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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君珍重[重点推荐]

不知名的勇者  于Sun, 22 Jun 2003 18:34  www.our-sky.com/oubb/38307.html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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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君珍重


转自杂志:游戏世界  作者:酷酷小狼


我听说有一款游戏叫《生化危机》的,“她小心翼翼地说着,像小学生在严厉的老师面前一样战战兢兢,“杂志上评价说很好玩……”
  “不许玩!”我吓她一跳地吼道。
  她很委屈地低下头,然后默默地拉我的衣角。
  “为什么?”她的睫毛像小刷子一样刷得我心里好痒。
  “因为太恐怖……”
  她乖乖的“哦”了声,不再蹂躏我的衣角,继续舔她的冰激凌。
  “少吃些冰激凌吧。对你的心脏不是很好。”
  她乖乖的“哦”了声,很是不舍地将剩下的大半个香芋甜筒塞进路旁的垃圾桶里。
  我油然产生出一种疼惜的感觉,忍不住冲她喊:
  “你知道吗,奴奴,我喜欢你……”
  她乖乖的“哦”了声,躲在我怀里偷偷地笑啊笑的……


  如果不是她,我一定会死,而且是死得很难看,被大卸八块的那一种。不过我的体型比较庞大,被砍成三百六十块也绰绰有余--因为围着我的,是一群打不散,扁不烂,令我别有一番痛苦在心头的丛林矮人。
  不要误会,我没说我是在聚众斗殴或是参与帮派火拼。我是和平主义者,属于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类型:怕死,见血头晕。虽然时常在别人面前夸口说我昨天砍了多少多少人--其实我是在玩游戏。
  一款叫《DIBLO2》的游戏.中文名叫《暗黑破坏神2》,俗称“大菠萝”。
  我不喜欢吃菠萝,因为一吃就会拉稀,每次都拉到面无人色,以致于朋友们居然能从我脸上看出我今天有没有吃菠萝。我曾问为什么,他们回答说只要我一吃菠萝,脸上就五彩缤纷得有如一道人工彩虹。
  不过不吃菠萝,不代表就不玩“大菠萝”,就好象和尚不吃肉,却对颇存亲切感一样,为的是寻求一种心理平衡。
  我选的是野蛮人,全为了体现我的男子气概。因为圣骑士没个性,亡灵法师又太阴毒,只有野蛮人那发达的肌肉能让没有肌肉的我,心里小小的满足一下。可惜,在局域网上我又常被人骂“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这其实是天大的冤枉!我甚至敢说,在局域网上最有头脑的就是我--见容易就上,见困难就让,连我这一身黄金装备,都是从烈士身上拣回来的。所以我又有了个外号,叫“葬丁业者”。
  这也是天大冤枉。因为“葬丁业者”还会替死者把尸体好生安葬,而我却不曾收埋过任何一具尸首,往往还会对着烂骨头唾弃:“呸,衰鬼!”
  所以我被敌人围攻时,绝不敢大呼“HELP”。宁愿壮烈牺牲,也不愿被仇家得知赶来看热闹,顺便掺上一脚--不过打的不是敌人,而是我。我想书上形容“众叛亲离”和“过街老鼠”指的大概就是这种情况。
  就像上一次,野蛮人遇上了丛林小矮人,和大象碰上老鼠差不多。根本无计可施,只有眼看红瓶子不断减少,身上也没带传送魔法卷轴,却死也不肯向别人求助。我自我安慰说我是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其实内心早已被汪精卫的奴才气概折服,只差没奉李莲英为圣人先师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遇上了狐奴奴。
  当时奴奴的箭很准确地让砍的最嚣张的一个矮人成了永远的哑巴--死人当然不会说话。我顿时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兴奋得全身每一根汗毛都傲然耸立着,甚至连上次在朋友家欣赏PLAYBOY时,也没有如此兴奋。
  复仇的怒火熊熊燃烧着.我起劲地挥舞着双斧,拼着将斧子砍卷刃的危险,在射箭的神秘人士的帮助下,成功地制造了一个人工湖泊。我还诗意地谓之“矮人的眼泪”。因为直接喊“矮人的鲜血”太过残忍。我是佛教徒--不信佛的教徒--见到尸体总会心痛。虽然造成心痛的祸首就是我自己。
  成功地保住了一条命,我便大声喊了句:“兄弟,谢了!”
  当时网吧里还有五个人,玩“大菠萝”的有三个。我也不知道是哪一位帮了我,但这么一喊,相信他应该能听到。
  这时,我对面的一个女孩子开始偷偷地笑。笑得很欢快,也很轻巧。不知为什么,我居然会抬头望望天花板,心里在想会不会突然掉下一只大雁来。
  当然不会有大雁掉下来,因为在动物濒临灭绝的今天,即使在马路上能拣到一根大雁的羽毛,也是以名留青史了。
  那女孩八成是被网络上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的“霆锋”给逗笑的。我颇有些不是滋味的想。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讨厌聊天室的原因之一。不管是王老五还是猪八戒,在网上清一色全成了潘安,霆锋,莱昂纳多。而我的打字速度又极慢,打一句话的工夫足以让白痴把歌德巴赫猜想证明十遍。记得有一次与一个女孩在聊天室聊天,她嫌我速度慢便又与另外一个男孩讨论中国古代史。等我好不容易用全拼输入法拼出一句赞美的话,她已经与那男孩从先秦聊到了当代性开放,并为了证明自己的确是拥护性开放的新新女性,同那男孩上宾馆实践去了。
  也难怪,正所谓物以类聚,兔子和乌龟是勉强不到一起去的。
  对面的女孩还在笑着,但没有看过来,何况这里并没有精彩的表演而我也不可爱,反而是救我一命的人在屏幕上现身了。
  是一个漂亮的亚马逊战士,金黄的发辫在脑后摆动着。而且她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HUNUNU”。
  虽然我的英文不好,但还是能看出这是汉语拼音,不过我猜不出是哪三个字。
  古人有训:“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所以我从上前告诉她“今生无以为报,来世以身相许。”
  可能是天底下的天鹅都一样高贵,无论是蛤蟆还是蛮牛都休想染指,她二话不说就给我一箭。我吓得转身开溜,她紧追不舍--情况有点像羚羊追大象,可怕的是这只羚羊还会射出致命的利箭。
  她的箭越过我笨拙的身子点燃好几座火墙,让我无路可逃。然后她闲庭信步地踱到我跟前,嘴角噙着一抹阴狠的笑。
  我的道具栏里只剩一瓶血瓶,硬拼不是办法。
  “英雄啊,放过我吧!”
  所以说我做不了文天祥,他的名句到我的嘴里一定变成“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得小命赚黄金”。
  “Give me a reason that I needn`t kill you.(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看样子还有转机,我不假思索地大声说道: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
  网吧里的人都开始笑,我对面的女孩更是笑得浑身直抖。
  好在至尊宝的台词还是挺管用的,不但帮他从紫霞的剑下逃生,也帮了我从“HUNUNU”的箭下拣回小命。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古人的确有先见之明。“HUNUNU”没杀我,更丢给我五千大洋,然后飘然而去。
  “兄弟,再一次感谢你!”
  回头一箭,射得屏幕上的野蛮人尖叫,屏幕外的那个女孩窃笑。
  我很纳闷,怎么这个女孩如此爱笑呢?
  如果“笑一笑,十年少”这句话真的灵验的话,估计这女孩把她的祖父一辈也笑没了。
  尽管打字很慢,我却仍然开了一个BBS。
  昨天晚上发了几份帖子,有一封是谈“大菠萝”的。今儿个早上起床打开电脑,已经有人跟帖回应了。
  回应人叫“狐奴奴” ,很精辟地延伸了我的观点,其见解之独到,用辞之贴切不禁让我叫绝。
  因为桌子上放着一杯牛奶,所以才没有拍案。
  咦?“狐奴奴”这个名字好熟……所幸我的记忆力并未退化,而且还在上高中平时小考时练就了过目不忘的本领,我很快便想到了那个曾救过我的“HUNUNU”。
  不敢肯定二者是同一个人,但显然眼前的这个“狐奴奴”挑起了我的激情,于是我热血沸腾地回帖道:“狐奴奴先生果然颇有慧黠,与在下志同道合,在下亦为先生的文章倾倒……”
  早上起床本就低血压,加上热血燃烧是需要氧气的,导致我的大脑处于无氧状态,写出的文字也很古化。没有氧气,死板板的。
  但发出去的帖子犹如嫁出去的女儿,虽然可以回娘家,但绝不想再嫁一次,所以我也就将就着把帖子发到了自己的BBS上。
  下午没有课,我打算还是去网吧玩“大菠萝”。
  出网吧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而且还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这一点从大街上女孩子们纷纷捂着裙子四处逃窜的情形就可以看出来。
  偶尔也会有雷声响起,不过声音的发源地并非高空的云层,而是我的肚子。
  估计马上会下一场暴雨,我开始考虑现在往家跑,半路上会不会突降大雨帮我洗澡。
  正站在网吧门口举棋不定时,我看到了那个笑的可以让大雁掉下来的女孩在柜台结了帐后也走出来。
  她看见我,轻轻笑着。
  我茫然地抬头看天空,果然没见到月亮。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实在是古人遣词造句的一大杰作。
  “我不是男生啦!”她没头没脑地突然冒出一句,笑着跑开了。
  我莫名其妙地愣在原地,惋惜地目送她远去。
  莫名其妙是因为她说的话实在够白痴。我当然知道她不是男生,相信也不会有人怀疑她的性别--但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莫非天妒红颜,让她的智商与她的美貌成反比?
  惋惜则是因为她今天穿的是牛仔裤,而不是裙子。
  雨,很快就下来了。
  被太阳烤了一天的马路被雨水一浇,发出“哧哧”的声音,伴随着扬起的一层蒸汽,很有点像消防车的水龙头刚扑灭大火时的味道。
  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红楼梦》里的妙玉。
  据说她每逢下雨,就会拿一个青瓷的瓮把雨水贮藏起来,留着慢慢泡茶喝。
  可惜在今天,绝对不会有人敢这么做。因为城市的天空笼罩着厚厚的由工业废气构成的“污云”,所以降下的雨水也不会比老天爷的洗脚水纯净。
  我在雨中奔跑着,剧烈运动产生的热能转化为汗水从毛孔里排泄出来,与打在我皮肤上的雨水一起同流合污。
  我想我现在一定够得上资格成为资本家了,我现在的确是恩格斯所形容的“全身上下每个毛细孔里都流着肮脏的东西”的那种情况。
  所幸在雨水把我的内裤也淋湿之前,我成功地冲到了一家小饭馆门口。
  这是一家足以被送进博物馆供人缅怀瞻仰的饭馆。房子的建筑方式绝对会令国外的建筑师啧啧称奇:几块三合板和四面媲美比萨斜塔的土墙以令人匪夷所思的结构牢牢地拼在一起,完美体现了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力。
  更引人注目的是,门口居然还装了茶色的玻璃门,推拉式。玻璃上用塑胶纸贴了“内设雅座”的字样。
  我推开玻璃门,发出一阵如同日本和室纸门被推开时的哗啦声。
  “欢迎光临。”
  老板娘笑容满面地迎上来,一边用手上的抹布擦汗。
  她的这种殷勤态度差点也使我卑躬屈膝地说一声“打扰了”。
  无奈我是有尊严的,而且很有骨气,所以我的骨头气的不肯弯曲,难以形成日本人90度的鞠躬。
  “里面坐,想吃点什么?”
  老板娘从腋下抽出一张疑为点菜单的纸片,很有模有样地学着大饭店待应生的样子记录着。
  我盯着她的脸,突然间勾起了本已消失的食欲。
  “来一盘猪头肉……呃,再来一份炒青菜和一碗干饭。就这样。”
  老板娘点点头--尽管她的下巴紧贴着她的胸,使得她点头的幅度很小--用不可思议的方法挤进了她身后那扇看上去比她小一半的门里去了。
  老板娘一走,我才发现其实这个小饭馆的空间还是蛮大的。几张桌子排的整整齐齐,墙上还挂了台黑白电视,正播放着有气无力的足球赛。
  如果阿朱在这里,他一定又会纠正我的形容词。
  “足球赛怎么可以用‘有气无力’来形容呢?”
  “因为我每次看,都会被气到无力,所以是‘有气’而‘无力’。”
  阿朱者,我的一个损友。因为他姓朱,而且有一段时间电视台掀起《天龙八部》热,所以大家就干脆叫他“阿朱”。
  还好我不是萧峰,否则掌劈易容成段正淳的阿朱的那一段,我的“降龙十八掌”一定会被他的皮下脂肪反弹回来,将自己震死。
  几张桌子差不多都坐了人,看情形估计也都是进来躲雨的,因为不好意思占着茅坑不拉屎,所以每个人都要了一两样小菜,没精打采地吃着。
  “喂,你可以坐这里。”
  我又看到了那个可以让大雁掉下来的女孩,她依然笑着朝我打招呼,并示意我坐到她对面。
  我的脚很积极地走过去,嘴里说着“不用了,那边还有位子”的同时,屁股已经与板凳生出了惺惺相惜的手足之情。
  “很巧啊,呵呵。”我很努力地让自己笑的可称得上是灿烂。
  “是啊。”
  “外面在下雨,呵呵。”
  “是啊。”
  “听说王菲和谢霆峰在相恋呢,呵呵。”
  “是啊。”
  我很快便厌烦了这种无聊的寒暄,索性不再说话。而她也低下头去,很认真地看着什么。
  她的表情庄重得像是在读《gcd宣言》,令我不由得肃然起敬。
  “你在看什么?”
  她给我看手上的一本比原装正版的《本草纲目》更破烂的书,并随着她的翻动,扇出阵阵比中药更难闻的气味。
  “菜谱。”她轻轻地皱起眉头,“我不知道该点什么菜好。”
  “让我来吧,”我接过菜谱,随便地用笔画了几个菜名,“你很少来这种地方吃饭吧?”
   她收起愣愣的表情,相当乖巧地回答:“是的。”
  如果不是暴雨,她绝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她那种纯净甜美的气质使得她只适合在香榭丽舍的林荫下邂逅,而不是这种蚊子与苍蝇齐飞,毛巾共抹布一色的小饭馆。
   我把菜单递还给她:“这样可以吗?”
  她似乎十分信任我,有些羞涩地点头:“随便你。”手却没有去接菜单,送饭菜来的老板娘一把将菜单抢了过去。
  饭菜冒着热气,食物的香味让我几乎快疯了,但我却没有尽情地大块朵颐。在她面前,我有种说不出的拘束感。
   刚准备说些什么,却一下子涌过来四五位女孩子。
   “喝啤酒吗,选这种吧,口感很好!”
   “我们的XX牌啤酒是新产品,驰名商标,驰名品牌!”
   “喝酒有益身体健康,当然选我们厂的啤酒喽。”
  这些是搞推销的女孩,厂家直销,她们可以从中提成,薪水与她们的业绩挂钩,而她们的业绩又与她们的殷勤度挂钩,最终她们的殷勤与我的钱包挂钩。
  我和她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搞懵了。然后,她像看戏似的轻轻笑着。
  虽然是我平生第一次被这么多女孩子簇拥,不过滋味并不算好。刺鼻的香水来自不同的牌子,更可怕的在于不同的香水味道混合在一起竟产生了类似杀虫剂的效果,熏得我头脑发昏。
  头脑一发昏,思维顿时被搅乱了,我竟然要下了所有牌子的啤酒,一共八瓶!
   “你喝得完?”她吃惊地问。
   “当然--喝不完。”我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索性学起了美国人的洒脱,拎起几瓶酒往其他几张桌上一放。
   “来,大家喝酒。我请客!”
  豪爽的话语并未引来预期的效果。每个人都戒备地看着我,认为我别有用心。
   她还是一副风轻云淡的表情,静静的坐在那里看我如何解除窘状。
  我用牙咬开了一瓶啤酒的盖子,自己先灌了一口,故意用兴奋的语气大嚷:“为莱昂纳多的出色表现干杯!”
  我的手指指的是电视屏幕上的一个正在欢呼吼叫的光头,感觉有点眼熟的说。
   “是罗纳尔多吧?”她一针见血地刺破了我对足球的无知。
   我无地自容。
   “莱昂纳多是演《泰坦尼克号》的。”她很“好心”地为我扫盲,一边不顾形象地拊掌大笑。
  尽管她的笑声像把利刃一样砍去了我的脸皮--让我没有面子,但我却很难不为她的笑所迷惑。她的笑的确是一把刀--李寻欢的风云一刀,虽致命却美得令人心醉。
   风云一刀,也是完美一刀。
   当时的我已经被她笑得惊心动魄了。

“惊心动魄”是我能想到的唯一最适当的形容词。我真的感觉到她的笑仿佛硫酸一样,渗入我的心脏里散发热量,并强烈地腐蚀我的魂魄。
   “呵呵,开个玩笑,博君一笑乎。”我取过一支筷子,敲打着瓶身,高唱着不成调的曲子。
   “回眸,回眸,美人休去矣。烽烟散尽,千金散尽,只为博君笑。”
   她脸上的笑容未褪,开心地看我耍宝。
  所以说美女的笑是比刀枪火炮核武器更厉害的东西。朱元璋花那么大力气打下来的江山,陈圆圆只是一笑就顷刻间烟消云散了。
   不过朱元璋只是被子孙丢了江山,而我则是在丢脸。
   “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我唱着,用饭碗倒了一碗酒送到她面前。
  她居然接过酒碗,居然浅浅的抿了一口,居然被这度数极低的啤酒烧红了脸。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我呵呵笑着,不示弱地抓着瓶子猛灌一口。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
  杜甫的这首豪放爽朗的诗,从她嘴里念出来竟有了李煜的缠绵。可惜现在不是白天,黑夜里纵酒放歌只会被附近的居民控告制造噪音。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缠绵也是会传染的,我不由自主变成了醉卧“花荫”的柳永。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我想要见月亮的话,至少先得离开她身边才行。
   她将酒碗重重地往桌子上一放,大声念道: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好象有点不太对劲,怎么她吟的诗句越来越激烈了?
  我连忙靠近她,故意邪邪地笑:
  “玉盘大小乱珠迸。酒上汝面,花艳眉相并。”
  她不理会我的轻浮,纤纤玉指指着门外。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知指杏花村。”
  门外自然是没有杏花村的,她指的是对面一家名叫“杏花村”的不夜城。
  所以说酒会误事。不知不觉我喝干了一瓶酒,虽然还不至于醉成烂泥,不过对于不胜酒力的我来说,脑子已开始麻痹了。于是我立刻从网上的一匹酷酷小狼变成了一匹姓江的狼,酒尽才也尽。
  我开始唱“酒干倘卖无”。
  “你在耍赖哦。”她嘻嘻笑着。
  我不言语了,到底是究竟酒精在起作用,还是她的笑具有同样的醉人效果?为何我会觉得头晕目眩?
  “你醉了。”她说。
  “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乎……?”
  “在乎……我也不知道。”
  醉翁在乎的是她的笑颜,连刚才一切的耍宝都只是醉翁企图多看几眼她笑容的“贪婪”欲望在作祟。
  “你心不在焉。”
  “我是心不在焉,但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身在曹营心在汉。”
  “哦?”
  “吃饭吧。”
  最后一句话是老板娘插的嘴,她端了饭菜放到桌上。大概是怕自己会影响他人的食欲,又挤到后屋去了。
  她很小心也很慢地开始吃饭,认真的像小学生第一次做作业。偶尔长法会从肩头滑落,她就会轻轻地向后一扫,动作优雅的像飘落水面的天鹅绒,纯洁而可爱。
  即使刚才大唱大叫,其他人也没有把太多注意力投注在我身上,似乎电视上那个光头比我更帅似的。只是,他们终于开始喝我送的酒了。
  一瓶啤酒下肚,倒也不是那么饿了,反而觉得胃涨涨的难受。于是我坐下来,不住地打嗝吐出胃里发酵产生的气,样子倒有些像武侠小说里写的修炼内功吞纳吐息。
  九阳神功刚刚练到第四重天,她放下了筷子。
  “我吃饱了。”
  “你确定你真的吃饱了?”我问她。
  “真的饱了。”
  “唉--”我叹了气。
  “你为什么要叹气?”
  “因为我想叹气。”
  她笑起来,肩膀一抖一抖的。
  我陪着她笑,当然不会告诉她我叹气是因为我不想让她走。
  现实往往是残酷的,不然也不会有“事与愿违”这个词。她从位子上站起来走到我面前。
  “今天谢谢你了。”她鞠了个躬。
  90度的鞠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要让人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若不是她轻灵的气质,我会认为她是狂妄高傲的日本人。
  “哦,不客气。”我受宠若惊地回答,尽管我想不出她该谢我什么。
  然后她右手捂着嘴偷偷笑着,拉开会发出如同日本和室纸门一样的“哗啦”声的玻璃门,走了出去。
  又的一阵“哗啦”声,门被关上,也隔断了我粘在她身上的视线。
  同时我也反应过来一件事,雨停了。
  难怪人们常形容见到美女“让人眼前为之一亮”。她走了以后,这间的灯光已经没有刚刚那么刺眼,带点恹恹欲睡的昏暗。
  “老板娘,算帐。”
  “两百三十块。”
  我甚至怀疑老板娘是不是神仙姐姐,或是跟段誉学过“凌波微步”,不然她怎么有办法把她那硕大的身躯用轻盈的步伐移动到我面前?但我情愿是后者,因为让她当神仙姐姐实在太委屈段誉了。
  “宰人啊?!两盘菜加上一碗饭连八瓶啤酒在内怎么也要不了两百三吧!”
  “还有刚刚那位小姐的饭菜。”老板娘中气十足地回答,手上的菜刀滴着令人发怵的不知是什么血。
  “今天谢谢你了。”她鞠了个躬。
  90度的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要让人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我猛地回味过来她临走时的道谢是什么意思了。她八成以为这顿饭是我请客。
  我呆呆地站在那儿,僵的宛如自由女神像。
  老板娘显然不懂得欣赏艺术,肥手一推把自由女神像变成了莫高窟的飞天,幸好我还算壮实,否则在老板娘这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神力面前,难保不会成为断臂的维纳斯。
  更值得庆幸的是,我今天带了足够的钱出来,让我能够平安的走出这间小饭馆,而不用像大卫一样光着屁股。
  荷包大出血,我的心更痛的像被八国联军抢劫过。一边哀悼着饿死的钱包,一边同情着即将饿死的自己,迈着和小美人鱼同样痛苦的步子,艰难地向家里走去。
  “你怎么了?精神好象很恍惚。”
  “错!不是‘好象’而是根本就很恍惚。”
  “为什么呢?”
  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企图用眼光杀死她,可惜我的眼睛不听大脑的使唤,硬是把目露凶光改成了含情脉脉。
  她竟然没走,站在一棵树下等我。
  “我不知道你今天没带钱。”我怨愤地说道,语气里充满了文人式的酸味。
  “吓?”她没听懂是什么意思,愣住了。
  “害我还专门帮你点了几样最贵的菜,你竟然都没怎么吃!太奢侈了!”越说越心痛,为什么刚刚不找个保鲜袋把剩菜带回家呢?失策啊失策。
  她终于反应过来,脸一下子涨红了,红到足以嘲笑交通灯。
  “不好意思,我,我不知道……以前人家都是这样的,请我吃饭时帮我点菜……因为你也帮我点菜,所以我以为……”
  该说什么好呢?现在还能像她这样单纯的女孩子真的太少见了,少见到绝不会比大熊猫的数量多。
  “罢了罢了,千金散去还复来嘛。”我大度地挥挥手,表示自己并没有放在心上。
  其实我还是赚了,古人说千金难买美人一笑。而我却仅凭一顿饭就换了她成堆的笑容。
  话又说回来,要是她的笑能折现就更好了。
  “真的不好意思。”她兀自喃喃地说,“害你花冤枉钱……”
  “没关系,正好这两天我很敬佩颜回的高节,打算向他学习。”
  据说古人颜回是一位痴汉子--白痴的汉子--平常生活很简朴,一箪食一瓢饮,最终落了个营养不良而死的下场。看来孔夫子的学生脑子都不怎么灵光,难怪他要对着自己的学生无奈地说:“三人行,必有我‘痴’焉。”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笑声听上去暖洋洋的,尤其在这种刚下过雨的夜里。
  “不要太勉强哦。当心颜回没学成,你自己也成了‘古人’--作古的人。”她笑着,时而轻微地咳嗽。
  “应该没问题吧。而且我也想顺便考证一下楚灵王所喜好的细腰究竟能细到什么程度。
  “要不要再‘顺便’研究一下何为‘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非常“热心”地提议。
  “不,我准备学赵飞燕在手掌心跳舞。”
  她笑得弯下腰去捂着肚子。
  可惜东施不在这里,不然她一定不会学西施捧心。眼前的美女捂肚子的姿态同样动人。
  一阵风吹过,她微微地抖了一下。我才发现她的上衣早被淋湿,在饭馆里可能是她坐在角落的缘故才没让我看出来。如今风一吹,她开始冷得颤颤的。
  我不假思索地脱下外套,因为是防水的,所以外面虽湿,里头倒的被我捂得暖乎乎的。丢给她时,她又露出副呆呆的表情。
  “穿上吧。”
  “不用了……”
  “叫你穿你就穿嘛!”
  也许是我的声音大了点,她吓了一跳地退了一步,然后很乖巧地“哦”了声,小心翼翼地穿上我的外套拉好拉链。
  我没想到她其实是纤细的,相对于我的高大来说,她看上去弱不禁风。穿上的外套,更是大的出奇,使得她看起来就像一只小熊,行动笨拙憨态可掬。
  “哈--”我笑出声。
  “你--你笑什么?”她小心地问。
  “你的样子……唔,很可爱……”我实话实说。
  她小脸一红,把脑袋缩进领子里,不好意思地偷偷笑着。
  “我,该回家了。”她说。
  “我送你?”
  “不用了。”她连忙摆手,又似乎觉得哪里不对劲,露出一副惋惜的表情。
  “那你自己回去吧,路上小心。”
  “其实……女孩子一个人走夜路蛮危险的……”她小声的说着,头也不抬。
  “我走了……我家就离这儿不远……”她重又放开声音,用我听得见的音量说。
  然后,她深深地弯下腰,再一次鞠了个90度的躬。
  “今天,真的谢谢你。”
  她向前跑了几步,像又想起什么,转身迟疑地问:
  “这衣服……”
  “下次碰见我再还我不就得了。”我大声说。
  她郑重其事地点着头,仿佛在承诺一件不得了的大事似的:“我会把它洗干净的……”
  于是,她在我的目光里踩着自己的影子跑远了。
  上身只剩一件背心的我也觉得确实有点冷,下意识地想掏根烟出来抽,可摸遍全身也没找到我的烟盒和打火机,这才记起烟与打火机全放在外套的口袋里了。
  无奈地耸耸肩,仗着一丝酒意,我慢慢地朝家的方向走,街边的路灯把我的影子拖得好长……





  早上起床的时候,头痛得像要裂开,鼻水直流致使家中卫生纸严重短缺,身子又烫的可以用来煮面。温度计上标示的38度半告诉我,本人不幸感冒了。
  拿着一瓶牛奶,我用着同屁股讨价还价斗争了很久才省下来的卫生纸擤鼻子,慢慢地踱到电脑前,显示屏上闪烁着我BBS页面。而我昨天半夜才发的一份帖子后面的数字表明,已经有人跟帖发言了。
  “我微笑着你的微笑
   却不让你痛哭着我的痛哭
   我温暖着你的温暖
   却不让你孤独着我的孤独

   我笑着看你走向幸福
   自己选择继续受苦
   我拼命地忍住泪水
   只让它在切洋葱的时候
   流出”
  这是昨天半夜在被鼻水淌个不停搞得睡不着时,爬起来即兴写的。深刻地反映了我的内心世界,把我昨晚将外套借给那女孩子之后站在冷风中萧瑟的感受完美地体现出来,其痛苦,其悔恨表露无疑,可谓字字泣血,句句千钧。
  我看到了别人的回帖。
  第一个是阿朱的发言,只有两个字:
  “酸啊-”
  然后是绿杨的,同样只是两个字:
  “麻啊-”
  接下来是YY猫猫:
  “吐啊--”
  还有风月小筑:
  “倒啊--”
  仅仅一瞬间,我已变了几种表情,从嗤鼻一笑到龇牙咧嘴,再从咬牙切齿到横眉冷对,最后几乎是出离愤怒了!
  而脸部表皮的肤色也向变色龙靠齐,黄白青紫红,符合PH值酸性增大时测试纸所显示的颜色变化规律。
  这几个家伙,八成是串通好了的。真是不给我面子。
  酷酷小狼的名誉绝不能坏在几个意图造反的犯罪嫌疑分子手里,所以我打算将这份帖子砍了,让它永远地成为历史的弃婴。
  能随心所欲地删帖子也是版主的特权之一,颇有些君主专制的暴政意味。不知道算不算剥夺他人的言论自由政治权利?
  我是很记仇的人,属于那种“投桃报李”的类型。不过真有人拿桃子砸我的话,我一定还以西瓜。
  于是我一丝不苟地学习起武媚娘,找来一个小本子权充仇人录,准备将四个人的名字打入冷宫。
  武侠小说里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面:正当某大侠蒙受不白之冤,被各路人马追杀,以至走投无路准备一死了之时,突然会从天而降一位救星,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了那位大侠云云。
  或许是四个人命不该绝,就在我即将处死他们的前一刻,救星出现了。
  我看到了最后一份回帖。回帖人是狐奴奴。
  死刑犯暂时改判死缓。
  “我不知道在‘大菠萝’里血腥打拼的酷酷小狼,竟然也回如此深情。会为一个女孩而如此用心。”
  惭愧!我似乎没他说的那么伟大,而他好像也将我的诗理解歪了。我的确是写出了真实感受,不过并非说我深爱着那个女孩,而是因为被她穿走了外套之后,终于感到冷,才忍不住大发牢骚。可能是水平太低,才会把牢骚写出来时变了味儿,把自己美化成了一个为了心爱的人的幸福而自愿退出选择分手的痴情男子。
  喝了口牛奶,顺手将被鼻水蹂躏过的卫生纸扔进纸篓里。
  “ 你的这种表现在‘大菠萝’之外的柔情,不禁让我有些好奇。一个能将刚与柔融为一体的男孩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最令我欣赏的,还是这首诗的题目-《自白》,我甚至想不出还有比这个更贴切的名字。”
  我惭愧到几欲自刎乌江边。我是学法律的,因此在我的观念中把世人只分为两类:罪犯和不是罪犯。而且成天接触的全是硬邦邦的法律条款,连带的思维也开始公式化。写完诗想题目的时候,突然记起来第二天早上还有“法定犯罪嫌疑人”的课要上,顿时大脑神经中枢反射性地蹦出三个题目:口供,自白和遗书,然后随即宣告罢工。凭着残存的理智还能判断出另外两个题目实在是有点吓人。运用逻辑排除法,仅余下一个可供选择了,没想到职业病的成果居然会换来几句令我面红耳赤的赞美,除了颇觉以外,剩下的就只有惭愧了。
  千穿万穿那个什么不穿。虽然不晓得这几句赞美究竟是酝酿自狐奴奴的肺腑还是源生自大肠,但总算是拍到了我的那个什么,飘飘然的让我舔唇砸舌食髓知味意犹未尽,也就心肠软化下来不删帖子,放那四个意图不轨欲谋反叛乱取而代之的乱臣贼子一条生路。
  从法律角度上说,狐奴奴就是四个人的包庇纵容犯,而我则要接受检查院的查处了。
  “PS:我从来不觉得我的网名很男性化,但为何你会把我当作男生呢?”
  阿妹喂,搞啥东东,原来人家是个恰查某?!
  可能昨天是被陈水扁“总统”的“就职演讲”气过了头,一不小心就把当初学来准备哪天冲到台湾臭骂陈水扁的闽南语给说漏了嘴。
  其实我的闽南语水平也不见得比陈水扁的普通话水平高,人家还能仿佛被猫咬了舌头般地说“偶素台南伦”(我是台南人),而我说得最熟练的也不过是那句台湾人妇孺皆知的“娘希匹”。最挫伤我积极性的就是这句话还不是原装的闽南语。在日语中被归类为“外来语”。
  我压根就没想过会有女孩子对“大菠萝”感兴趣,因此她回帖发表意见时,主观上就把她划为大老爷们一类,哪晓得竟又是一个花木兰祝英台般的英雌。 六点三十五分。我准备下线了。呆会儿得去上课,而且中午还想去礼品店转转。晚上要帮阿朱庆祝他二十岁生日,他指明了要我送大礼,我也不想两袖清风的跑去骗吃骗喝。
  退出了自己的BBS,顺手看一下聊天室的在线人员名单,居然发现狐奴奴在里面。
  忍不住好奇,我重要被自己渴望与狐奴奴聊聊的欲望打败,匆匆地进入聊天室。
  [酷酷小狼]你好啊。
  [狐奴奴]咦,是小狼,你好啊。
  [酷酷小狼]我看到了你的回帖。
  [酷酷小狼]多谢你的赞美。
  [酷酷小狼]顺便抱歉一声,我当初真的不知道你是MM。
  [狐奴奴]不客气。没关系。呵呵。
  看样子,狐奴奴一定是个网聊高手,仅仅几个字就回复了我所有的话。
  [狐奴奴]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我是MM?万一我比你大呢,你不该喊声JJ吗?
  [酷酷小狼]就因为我不知道你多大,所以才称你为MM。如果你比我小,我却喊你JJ,那我岂不是吃亏了。
  [狐奴奴]你还真是死不吃亏。
  [酷酷小狼]没办法,我做人是有原则的嘛。
  [狐奴奴]哦?什么原则?
  [酷酷小狼]“流汗流血不流泪,吃饭吃苦不吃亏。”
  [狐奴奴]哈哈哈……
  我猜狐奴奴一定不是淑女,淑女绝不会这么放肆地大笑的。
  [狐奴奴]你当初怎么会以为我是男生的呢?
  [酷酷小狼]因为你玩“大菠萝”。
  [狐奴奴]什么怪理论!
  [酷酷小狼]讲个笑话给你听。
  [酷酷小狼]某君上OICQ聊天,遇到一自称男性的网友,聊得甚为投机。不过某君发现,该网友竟不知“大菠萝”为何物,便一口咬定该网友绝非男性。网友无法,只得据实承认,并问某君如何猜到的,某君笑答:只要女孩子才不知道“大菠萝”。
  [狐奴奴]呵呵……不好笑。
  [酷酷小狼]不是让你笑,而是说因为你玩“大菠萝”,我才不会想到你是MM。
  [狐奴奴]你又叫我MM了,你就知道我一定比你小吗!
  [酷酷小狼]即使我知道你比我大,我还是会喊你MM。
  [狐奴奴]为什么?
  [酷酷小狼]因为我做人所以原则的。
  [狐奴奴]又是原则。呵呵,这次是什么原则?
  [酷酷小狼]“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
  [狐奴奴]你这人真是……哇哈哈哈哈……
  我摇头叹息着。估计狐奴奴不但不是淑女,连男人婆的档次都要差一大截。会“哇哈哈哈哈”笑的只要张飞而已。
  说不定她就是因为长的很抱歉才衍生出心理不平衡,再因找不到男朋友而产生暴力倾向,所以会去玩“大菠萝”,寻求杀戮的快感。
  没来由的,我打了个冷颤,似乎看到了电话线那头连接着的是一只饥饿的霸王龙。
  [狐奴奴]你那篇《自白》写的不错哦!很有感情。
  [酷酷小狼]过奖了,无病呻吟而已。希望不会因此成为你的“呕”像,并且还骂我“王子”
  [狐奴奴]“呕”像我知道--呕吐的对象嘛。“王子”是什么意思?
  [酷酷小狼]王八羔子呀!
  [狐奴奴]哈哈……如此可知,与“王子”配对的“公主”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酷酷小狼]所言极是。公主者,公用的家庭主妇也。
  [狐奴奴]这个不好,有歧视女性的嫌疑。
  [酷酷小狼]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歧视女性实为大大不该。
  [狐奴奴]哈哈……你这人……我简直不能跟你急了。
  [酷酷小狼]其实我也看过你发的几篇文章,相当精彩。
  [狐奴奴]不要提那些东西。当初只是一时兴起,但等我点击send键之后,一切就如泼出去的水,后悔也来不及了。
  [狐奴奴]还是你的文章够气魄。
  [酷酷小狼]“气魄”?是不是“气”得你魂飞“魄”散?
  [狐奴奴]大哥,您多虑了。
  [狐奴奴]我看得出来,很多文章都是你的呕心沥血之作。
  [酷酷小狼]说的太好了。我每次重卡我那些发出去的文章都会生气到把心呕吐出来,鼻血沥了一地都是。写得太烂了。
  [狐奴奴]呵呵……你又来了。
  [酷酷小狼]我们谁也别恭维谁了。因为恭维往往都是与虚伪情同手足的。
  [酷酷小狼]像我们刚刚那样,算不算惺惺相惜?
  [狐奴奴]谈不上。物以类聚而已。
  [酷酷小狼]呵呵。精辟。
  这次轮到我笑了。我的确是笑着的。
  [狐奴奴]“精辟”?是不是“精”短的像“屁”一样?
  [酷酷小狼]呵呵,你怎么也开始学我了?而且像你这样的解释有点牵强,也不雅。
  [狐奴奴]不好意思,我是刚学会上网的菜鸟……*^-^*
  [酷酷小狼]我搞不懂,你为什么去玩“大菠萝”,而且看的出来你还很迷。
  [狐奴奴]我曾经暗恋一个男孩……
  [酷酷小狼]哦。
  [狐奴奴]那男孩喜欢玩“大菠萝”……
  [酷酷小狼]哦。
  [狐奴奴]因为他,我也爱屋及乌地喜欢上了“大菠萝”……
  [酷酷小狼]哦。
  [狐奴奴]不过那男孩离开了我……
  [酷酷小狼]哦。
  [狐奴奴]我只有去玩“大菠萝”,好让我破碎的心找到寄托。
  [酷酷小狼]哦。
  [狐奴奴]你别老是“哦”,你相信我说的?
  [酷酷小狼]我信啊。
  [狐奴奴]一点都不怀疑?
  [酷酷小狼]我不会怀疑你说的每一个字。


[狐奴奴]为什么?是不是又和你的原则有关?
  [酷酷小狼]聪明!
  [酷酷小狼]我做人有原则的,对有MM,我是信奉“浪子守则”的。 [酷酷小狼]“浪子守则”第一条:MM永远的对的。
  [狐奴奴]我听说过。第二条是不是:如果MM错了,请参照第一条?
  [酷酷小狼]这笑话比我奶奶岁数大些。
  [狐奴奴]不过很可惜,我刚刚所说的只是故事梗概,后面还有一个注。
  [酷酷小狼]什么?
  [狐奴奴]“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我笑了笑,顺便瞧了一眼闹钟,笑容顿时凝固在脸上,被来自西伯利亚的极地大陆气团冻成万古不化的冰山。
  七点四十九分。
  我迟到了。
  这句话有语法问题。因为我根本没“到”,所以不能说“迟到”,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迟去”。
  都什么时候了,我的意识又在职业本能的驱动下不自主地跑去钻漏洞,现在应该还不是分析语法问题的时候吧。
  早该提醒自己的。打字速度本来就慢,偏偏一遇到投脾气的人就会变成鸡***妈妈--鸡婆,内因加外因,最终完成了由量变向质变的过渡。不过即使我有勇气在澡堂大声吼歌,却不敢在教授和同学的众目睽睽这下走进教室。索性破罐子破摔,上午的课不去上了。
  心在隐隐作痛,不是为了可能会被扣的学分,而是挣脱我双手飞走的“全勤”奖学金。
  [狐奴奴]你怎么不说话?掉线了?
  [酷酷小狼]这边的网速有点慢。
  每当在聊天室被人抱怨我回话速度很慢时,我绝不会把原因推给我那媲美蜗牛爬百米的打字速度,而是把责任赖给无辜的网速,从而保全了酷酷小狼的网络高手的光辉形象。
  [酷酷小狼]你现在看到的我的每句话,都是我三十秒钟以前发的。
  [酷酷小狼]这和我们平常见到的阳光其实是太阳八分钟以前射向地球的是相同的道理。
  [狐奴奴]你的理论很古怪。尽把不相干的事扯到一起。
  [酷酷小狼]邓小平总书记告诉我们:“不管是怪理歪理,能说得通的就是真理。”
  [狐奴奴]哈--你在瞎掰。
  [狐奴奴]照你这么说,李洪志的“**功”和李登辉的“两国论”都是真理了?
  [酷酷小狼]他们的那套邪说能说的通吗?根本是漏洞百出。
  [狐奴奴]倒也是。
  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和狐奴奴一聊就是一上午。这种比平时要高出一倍的打字频率对于我的手指来说无疑是一种酷刑,以致于双手在到了阿朱家后还在不住地痉挛。
  “哎呀,狼兄,让你如此破费真的不好意思……不过就算你花了不少钱也不用手抖成这个样子吧?”
  阿朱假装客气地笑着,却干脆利落地一把抢过了我手上的礼物。
  “其实你礼到了人不到就可以了。”
  他补充一句。我装作没听见。
  除了阿朱,刚被我赦免的“四人帮”另外三名成员早已到了,见到我时全都露出了虚伪的笑容。
  “啊,小狼,好久不见。”绿杨冲上前,大声地跟我打招呼,仿佛根本就没曾在我的帖子后追加二字批语似的。
  我热情地向他奔去,很“用力”地握住他的手,对他脸上痛苦的表情视若无睹。
  “杨杨,几日不见,你出落的更加吓人了。果然是‘男大十八变,越变越难看’……”
  “可不可以……先放开我的手?”他用细弱游丝的声音可怜兮兮地询问。
  无奈我的修为已达到充耳不闻的境地,非但没有松开手,更灌注了平时在学校打饭时练出的九牛二虎之力。
  “狼兄真是热情如火。你看,你的热情已经烤得绿杨大汗淋漓了。”阿朱凑过来岔嘴道。
  绿杨疼得直撇嘴,万分期待地看向阿朱,祈盼他能伸出援手。
  阿朱刚欲开口,就被我拦腰斩断,惨死湘江。
  “阿朱,咱们也来热情热情吧!”我恶狠狠地说。
  阿朱立马将求情的话咽回肚里,打着哈哈:“不用了……你们哥俩久未聚会,请继续热情吧……”说完就很没义气地扔下绿杨先闪了。
  YY猫猫和风月小筑都是女生,我总不好对她二人施以武力,只得风情万种地对她们各抛一个媚眼,让她们待会吃饭时少吃一碗也是好的。
  “咦,你也在这里?”
  我闻声回过头去,很意外地看到了一张熟悉的笑颜。
  古人有云:韩娥唱歌,其歌声饶梁三日不绝。而这个笑得可以让大雁落下来的女孩境界显然要更高一层,她的笑容总会浮现在我的眼前,挥之不去,以至与看到什么东西都会和她的笑容融为一体。这种现象很像一个人看久了电视,眼睛就会产生盲点,看什么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
  “真巧。”
  我放开了绿杨那双被捏的宛如红焖鹅掌的手,转身面向她。
  她很开心地说:“昨晚太谢谢你了。”
  “不客气。”我感觉屋里的人都投射过来好奇的目光。
  “我不知道你会俩帮阿朱庆生,所以衣服没带来……”
  “没关系的,下次见面再带来也是一样的。”
  每个人都停下了动作,一时间寂静的可怕。
  “不过你的衣服我已经洗好了,就挂在阳台上晾着。”
  四下一阵抽气声。
  我的笑容渐渐挂不住了,这女孩知不知道自己说的话很暧昧呀?
  “我还是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昨晚害你脱衣服,你一定感冒了吧?”
  我几乎要昏倒了,真的越说越离谱。
  “别乱想!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我连忙冲他们几个无聊人士大吼,全然忘了有一句成语叫“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此举动只会越描越黑。
  “你在喊什么?”她轻轻地问我,满脸不解。
  “没什么。”
  “那你究竟有没有感冒?”她不死心地追问,好象那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别说了!”我紧张地大叫。天知道,她的这些话阿朱他们几个脑袋装满颜色而且很三八型的人思想里会被歪曲到什么程度。
  她吓了一跳地后退一步,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
  “不许大吼大叫!”阿朱一掌拍在我的后脑勺上,“你会吓到她的!”
  “Lizzy,快过来帮帮忙。”厨房里传出YY猫猫的声音。
  她应了声,向我轻轻地说:“我先过去了。”
  目送她走进厨房,阿朱连忙把我拉到角落里。
  “呵呵……”
  我不悦地看了他一眼:“干吗?笑得那么淫荡。”
  “没想到你们是认识的,呵呵。”
  “萍水相逢罢了。”
  “那‘脱衣服’是什么意思?”
  “如你所闻,‘脱衣服’的意思就是把衣服从身上脱下来……”
  “少来,谁考你名词解释了,我是问,你昨晚到底跟她做了什么?”
  “昨晚?我是昨晚才跟她认识的。”
  “哇噻,狼兄你的出手速度也太快了吧!”他拍拍我的肩,“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呀!”
  “大菠萝”里野蛮人的形象顿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下意识地操起一把折叠椅,不留情地朝阿朱砸去。
  “吃……吃饭了……”
  在人间惨剧即将发生前,她走了过来,手上端了一盘切好的水果,脸上露出被吓到的表情。
  阿朱连忙哈哈笑着,过来抢我手上的椅子:“哎呀,狼兄你是客人,怎么好意思让你来搬椅子呢?你还是和Lizzy去把餐具摆一下吧。”
  她这才舒心一笑,端着水果拼盘走向餐桌。
  阿朱悄悄地附在我耳边说:“你最好收起你莽撞的个性,Lizzy心脏不好……”
  我呆了呆,被阿朱一把推到她跟前。
  “看的出来,Lizzy对你印象不错哦。”阿朱偷偷地补充一句,笑嘻嘻地进厨房端菜。
  我尴尬地立在那里,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今天,还要不要拼酒?”她见四下无人,小声地问我。
  思及昨晚在饭馆的情形,我不禁笑出声。
  “不必了,小姐才华横溢,非吾辈所能及,小生自当拜服。”
  她呵呵笑着,将水果拼盘放在桌子上。
  “很漂亮的水果拼盘。你切的?”
  她点点头:“是啊。我还特别用葡萄酒腌过柠檬片,你要不要试试?”
  不等我回答,她用牙签插起一片柠檬,递给我。
  她一副期待的表情,眼角掩饰不住浑然的天真,睫毛长长的像一把小刷子,可爱到让我看愣了。
  她见我傻傻地盯着她不动,脸上微微一红。
  “你要不要吃嘛……哎呀,要掉了!”
  我赶紧捉起她的手,在柠檬片从牙签上滑落之前,一口将柠檬片含在嘴里。
  “咳,咳。”
  绿杨很不识相地从我们俩身边走过,一边放下手中的甜汤,一边说着风凉话。
  “现在的年轻人啊,真的不知道含蓄。公开在公共场合卿卿我我,有伤风化。”
  她羞得酡红了脸,低着头抽回小手,不发一言地走到一旁。
  指间还残留着她的细腻,和握住绿杨那干凤爪般的手的感觉全然不同。
  “咳,咳。”
  绿杨犹不知死活地咳嗽着。
  我有点气他的多管闲事,害我不能多享受一下如玉如脂的触感。
  “你还没咳够吗?!”我故作亲热状搂住他,暗暗在他肩头施压。
  他委屈地看着我:“冤枉啊,刚才我是真的咳嗽!”
  吃饭的时候,阿朱把我安排坐在她身边。
  “如果你想吃什么菜尽管跟小狼说,反正他的手长,不多加利用的话有点可惜。”
  阿朱笑着对她说。
  我曾问过阿朱跟她是什么关系,阿朱回答说她是他的小学同学现在是YY猫猫的同班同学。
  我叹气说为什么我就没这样的好运,从小到大同班的女生整个像侏罗纪公元在开选美大赛。
  阿朱安慰我说这叫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然后才能增益其所不能。
  “呃,不用再夹菜给我了,我吃不完。”她轻轻地说。
  “多吃一点吧。你这么瘦。”
  我继续扮演着寓公,将盘子中的小山移到她碗里。
  “我吃不完的。”她重申。
  “这我可不管,我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一句话就将责任权甩给阿朱,自己充当共犯。
  她不说话了,低头默默地攻克碗里只增不减的小山,只是每吃到有芹菜就会皱着眉把它拨到一边。
  “你不喜欢吃芹菜?”
  “只是不大习惯它的味道……”
  “都给我吧。”我把碗推到她面前。
  她愣了愣,然后红着脸把她不大爱吃的菜全拣到我碗里。
  “小狼,我记得你是最讨厌芹菜的吧?”绿杨讨人嫌的声音再度传进我耳朵里。
  “人是会变的。”我没好气地瞪他。
  “那‘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又作何解?”
  “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风月小筑抢在我前头喊出了我想说的话。
  我感激地望着风月小筑:这世界还是好人多呀!
  “人家只是推眉折腰事美女而已。”风月小筑继续说。
  “没想到小狼居然有心向李后主学习,爱美人不爱江山了。”YY猫猫笑得相当大声。
我恨得牙痒痒,刚准备反驳,身边的她竟然开口了。
  “爱美人不爱江山的英雄没什么不好呀,我就很欣赏李后主。”
  说完,她复又沉默,安安静静地吃她的饭。
  这女孩一定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我自我解嘲地告诉自己,以平常复莫明的心颤。
  “这好象和江山,美人扯不上吧?”我干笑道。
  “还真是‘夫妻同心,其利断金’!”绿杨酸溜溜地说。 我突然意识到绿杨也是喜欢她的。
  为什么要用“也”这个字?我心中一惊。
  偷眼望去,她还在努力地吃着饭,一丝不苟的态度让人怀疑她是不是在吃什么珍馐佳肴。
  “来,吃蛋糕!”
  阿朱把一个很大的奶油蛋糕搬上桌,脸上表情痛苦的像得了便秘久治不愈的病人。
  YY猫猫帮着插蜡烛,风月小筑将蜡烛一一点着。
  奶油的甜香盖过了绿杨的酸意,我透过跳动的火焰盯着阿朱扭曲的脸庞。
  二十根蜡烛,一首有够吓人的众人合唱的生日歌,宣告了阿朱又痴长一岁。
  “生日快乐!”大家齐齐祝贺。
  阿朱见我没作声,走过来笑着说:“老兄,不说些什么吗?好歹今天也是我生日,别太不够意思哦。”
  “说什么?恭喜你离进棺材的日子又缩短了一年吗?”
  我轻声说,绿杨他们没听见,倒是坐在我身边的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少无聊!”阿朱冲我翻白眼,一边递了把刀过来。
  “你……想干什么……”
  “切蛋糕啦!”阿朱的五官又都皱到一起,“那么美丽的一个蛋糕……我……我实在下不了手……”
  “可你每次帮别人过生日,不都是喧宾夺主替人家切蛋糕吗?”
  “你又怎么能体会到项羽眼睁睁见虞姬自刎的那份痛苦与无奈呢。”阿朱用幽怨的语气把自己比作项羽,蛋糕则成了他的虞姬。
  话虽这么说,在别人的生日PARTY上,他总是自告奋勇充当起替杨贵妃送上吊用的白绢的太监。
  项羽仍在默默地凭吊虞姬,不过他的虞姬在我们几个人心里头早成了路易十六,巴不得赶快送上绞刑架。
  “动手吧。”阿朱一脸的视死如归,甚至还转过身去背对着蛋糕。
  我拿着刀,陡生一种错觉,似乎自己成了古代的刽子手,准备给犯人来个刀落头落。
  “好……了……吗……”阿朱颤抖的声音更平添一份毛骨悚然的感觉。
  “小狼,你倒是快点嘛!”风月小筑摩拳擦掌地催促道。
  望望三位“四人帮”的成员,我的错觉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延伸着,感觉现在正身处八国联军会议现场,每个都想在瓜分中国时抢到最大的一块。
  我切下了一块相当大的蛋糕,上面浇着厚厚的奶油,还点缀着漂亮的樱桃和草莓。
  四下里响起一阵类似抽水马桶冲水时的“哗啦”声。
  不理睬众人期待的目光,我径直将蛋糕放到了身边的她面前。
  “吃蛋糕吧。”
  她愣了一下,忙道:“还是先给阿朱吧,他是主人。”
  “不用不用,我讨厌吃草莓!”阿朱连忙嚷道。
  算这小子识相。我松开了他被踩住的右脚。
  “那,给他们吧……”
  “不用不用,你先吃吧,我们喜欢吃第二刀切下的。”三个人很有默契地回答。
  我满意地点点头,停下了用刀瞄准他们三个人脑袋的举动。
  “那,你吃……”她低下头,轻轻地说。
  “我是切给你的!”
  “这么大,我吃不完的,何况刚刚吃饭的时候又吃了那么多……”
  “快吃吧!”
  “我真的吃不完……”
  “叫你吃你就吃嘛!”
  她被我突然变大的嗓门吓住了,半晌才用只有她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喃喃地说:“我真的吃不完……”
  “你吃不完我会替你吃。”
  凭者玩“大菠萝”时练就的听力,我听见了她的自言自语。
  她小脸一红,顺从地接过了我递给她的小勺,慢慢而且仔细地开始吃那块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蛋糕。
  “小狼,我有话跟你说。”正在大啖虞姬的项羽把我拉到一边。
  “干吗,没看见我在吃蛋糕。”我不悦地说道,一边吮着手指上沾到的奶油。
  “蛋糕已是阁下口中之物,何必着急?”
  “还没有咽下去,饿得厉害!”
  没想到当年李鸿章与伊藤博文的对话,今天听来依然骇人。
  “你是不是对Lizzy有意思?”
  “我对你的银行存款更有意思。”
  “少装了,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么?如果你不喜欢Lizzy,为什么对她那么好?”
  “我对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不存任何偏见的。”
  “那你怎么不切一块大蛋糕给我呢?”
  “呃,我对女孩子比较怜香惜玉……”
  “YY猫猫和风月小筑不是女孩子吗。”
  “啊,朱兄,你今天真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兼之杨贵妃的身段,使你欣赏起来实在是一个难得的尤物……”
  “呵呵,是吗,你也看出来了?--少打岔!”
  阿朱收起嬉皮笑脸,颇认真地说:“我不是非要逼你讲实话,只是想提醒你,绿杨似乎也看了Lizzy。”
  “那你撮合他们好了,想抢月老的生意也不必拿我开刀。”
  “我之所以会帮你而不帮绿杨,理由有三:……”
  不愧是管理系的高材生,还没毕业就已有了企业领导开会是爱总结发言的习惯。
  “第一,你是我的老铁……我不帮你帮谁?”
  “第二,你同Lizzy好象很来电……”
  “第三呢?”
  “第三……暂时就不说了,光前面两个理由已经够充分了。”
  “你如此好心,让我怀疑是否是你别有企图。”
  阿朱刚要说什么,却又住了口,因为谈话里的女主角走了过来。
  “你们在聊什么?”她笑着问。
  “我们在讨论‘狼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阿朱回答道。
  “是‘狗咬吕洞宾’吧?”她纠正。
  “无所谓,反正狗与狼是近亲。”阿朱一边说,一边还意有所指地看着我。
  “你怎么不和YY猫猫她们聊天呢?蛋糕吃完了吗?”我不理会阿朱的指桑骂槐,把脸转向她。
  “蛋糕太大,我吃不掉……”她吐了吐舌头,摸摸肚子做出很饱的样子,“而且我也该回家了。”
  “多玩一会吧。”
  “不了,”她抬腕看看手表,“时间不早了,家人会担心的。”
  “让小狼送你回去。”
  她不好意思地看着我,又低下头:“我一个人走就可以了……”
  “我送你吧,”我冲里屋的三个人点点头,算是道别,“女孩子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
  “我可以打的……”
  “我说送你就送你,还讲那么多干嘛!”
  她似乎总不习惯我突然间变大的嗓门,又被吓得连声说“是”。
  刚走出门,阿朱又一把拉住我,神神秘秘地在我耳边嘀咕。
  “帮你的第三个理由是……我准备推翻‘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这句千古定理。”
  我一脚踹向他,却只踢到紧闭的大门,震落了门框上的灰尘。
  “你踢门做什么?”
  “我想试试门结不结实……”
  她嘻嘻笑着,小心翼翼地问:“我们可以走了吗?”
  “走吧。”
  又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微微有些清冷。
  近十月还能有这种天气,对于南京来说实在很难得。
  她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洋装,还背了个黑色的史奴比背包,在路灯的照耀下纯洁的宛如天使一般。
  “小狼……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件事?”
  如果说她是下凡的天使的话,那她的声音听起来无疑就是天籁了。
  “你问。”
  “你的名字真的就叫小狼吗?”
  “当然不是,那是我的网名。我们几个朋友在一起都喜欢喊对方的网名,绿杨,YY猫猫,风月小筑都是。”
  “哦,我猜也是这样的,”她呵呵地笑,“我总觉得小狼这名字不适合你……”
  同理,我一样觉得Lizzy不是个适合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应该更好听,所以我坚持没叫过她。
  “麻烦你送我回家,害你不能和阿朱他们多玩一会,连蛋糕也没吃到……”
  “不用自责,我正愁找不到一个离开的理由呢。呆会儿YY猫猫一定又要吼歌,听了她的歌声肯定又会恶心到‘三月不知肉味’,”我笑着说,“而且我也不喜欢吃甜食。”
  她欢快地笑着,肩膀一抖一抖的。
  “那你喜欢吃什么?”
  我一挑眉,摆出无所谓的表情:“没有特别喜欢的也没有特别讨厌的。”
  “你……吃酸的东西吗……”
  我很奇怪她的声音为什么小了,转头却意外地看见她红了脸。
  “为什么脸红?你发烧了?”
  她轻轻闪开我伸去摸她额头的手,又追问道:“你吃酸的东西吗?”
  “酸的……”我努力回忆着曾经吃过的酸的东西,“不排斥。”
  她“哦”了声,继续低着头走路。
  “你……有女朋友吗……”
  细如蚊蚋的声音钻进我的耳朵里。
  我虽然惊异她今晚的奇怪言行,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
  “没有啊。阿朱一直说我异性缘比较差。他还说如果一个女性见到一个男性的时候女性荷尔蒙加速分泌,就说明该男性具有吸引女性的要素。而大多数女孩与我长期共处后,其荷尔蒙分泌腺都呈萎缩状……”
  我意识到不应跟一个女孩子讲这些东西,忙住了嘴。而她似乎也心不在焉的,只是“哦”个不停。
  她的步子好象轻快了许多,时而蹦蹦跳跳的,步伐加快,相对的路程变短,把她送到昨晚分手的地方,我想也差不多了。
  “一个人走可以吗?”
  “可以。……你不送我到家门口吗?”她小声询问。
  她难道不知道女孩子不可以轻易把住址告诉别人么。我有点气她的天真。
  “太晚了,不方便。”
  还好我这只网上的狼在平时绝对是个君子。
  “哦。”她乖乖地应了声,脸上显出失望的表情。
  她慢慢地转过身,慢慢地挪动着脚步,慢慢的向前走。
  “喂,”
  听见我的喊声,她惊喜地转过头。
  “阿天……”我笑着说,“你可以这么叫我。”
  她愣了愣,然后用力点点头,在我的注视中踩着自己的影子跑远了。
  记得有空跟阿朱说一声,叫他下次过生日买蛋糕时换一家蛋糕店:这家的奶油太甜了--甜到现在我的心里还透着丝丝甜意。





  “我要当你的女朋友!”
  俗语说“语不惊人死不休”,那么这位狐奴奴小姐绝对可以瞑目了。她的开场白岂止是“惊人”,根本是把我吓到喝了口牛奶竟忘了咽下去的地步。
  [酷酷小狼]你是在和我说话吗?确定没有选错对象?
  [狐奴奴]聊天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认为我有可能在和别人说话吗?
  [酷酷小狼]或者是你手误,还是少打了一个字,是“女性朋友”吧?
  [狐奴奴]我确定是“女朋友”,用英文说是“girlfriend”,中间没有空格。
  [酷酷小狼]你失恋了?生病了?好朋友来了?……
  屏幕上显示:狐奴奴施展出必杀技“无影脚”,一脚将酷酷小狼踢得口吐白沫昏死过去。
  [狐奴奴]我一切正常!
  [酷酷小狼]好吧好吧,就算你心血来潮,但你不觉你一见面就直接挑明太露骨了点吗?
  [酷酷小狼]女孩子要含蓄……你应该先说“啊,又遇见你了,真巧!”然后再循序渐进慢慢奔向主题。
  [狐奴奴]不存在什么巧遇不巧遇,我本来就是在等你,从昨晚11点一直等到现在,足足等了六个小时!
  [酷酷小狼]就为了说这句话?
  [狐奴奴]是!
  [酷酷小狼]让一个女孩在黑夜里等我六个小时……真是罪过……
  [狐奴奴]你答应不答应?
  [酷酷小狼]我可以拒绝吗?
  [狐奴奴]不可以。你只有当我男朋友的义务而没有拒绝的权利。我跟你说一声也只是打个招呼让你有心理准备而已,决定权在我手中。
  [酷酷小狼]宪法中有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紧密结合的。没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人,也没有只履行义务而不享受权利的人。
  [狐奴奴]你的政治权利已经被剥夺,不在此限之内。
  好家伙!比我还狠!我对待阿朱他们充其量是学习汉武帝,推行中央集权专制,而她对我则根本是仿效秦始皇,实施暴政。
  [酷酷小狼]我是青蛙!
  [狐奴奴]没关系。反正我也是恐龙。真要受不了你的蛙鸣,大不了把你做成“三杯鸡”就是。
  [酷酷小狼]交往这种事应该细水常流慢慢来的,你不觉得像我们这样认识还不深就成为情侣速度快了些吗?这不符合爱情产生的规律。
  [狐奴奴]那“一见钟情”又怎么解释?
  [酷酷小狼]我们并没有“见”过呀!
  [狐奴奴]那就见一面吧!
  [酷酷小狼]你不是来真的吧?!网上玩玩就可以了,没必要来真的吧?况且你又不了解我的情况,万一我有女朋友怎么办?
  [狐奴奴]星期天下午四点半新街口电话亭旁。
  [酷酷小狼]别开玩笑了!
  但屏幕上却显示:错误!该用户不在聊天室中。
  她丢下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便匆匆下线,不给我上诉的机会。
  而我的嘴则因为惊讶张成了和英文中第16个字母相同的形状,直到感觉到肺部严重缺氧才发觉我竟然忘了呼吸。
  星期天下午四点半……岂不就是明天?!
  早上起床时一直告诫自己:不要去,不要去。
  一般来说,在网上随便要求别人做自己男朋友的女孩大多可分问三种类型:第一种,心情不好寻找心情调剂品型。这种女孩估计是刚刚失恋导致心理扭曲,空虚寂寞外加经常感到冷,强烈需要有人做失恋后的替补队员兼牺牲敢死队。第二种,playgirl型。所谓的playgirl,是与playboy相对的。此类型的女孩专以勾引男人为乐,穿梭于万叶万草之中,大有“万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功力。代表人物有潘金莲女士和妲己小姐。第三种,长相不佳兼饥渴难耐型。也就是俗称的“肉食性恐龙”。她们平时难以觅到猎物,只好通过网络将自己美容,美丽陷阱背后隐藏着的是一张血盆大口。
  狐奴奴的言谈中没有哀戚的感觉,应该没有失恋,所以将她从第一类型中排除。
  想成为playgirl,前提就是本钱要够。而我的运气不佳,从小到大摸彩票,连一支牙刷的安慰奖都没得过,可见这一次也不会碰到“面若李嘉欣,波比叶子媚”的天生尤物,也只好含泪忍痛将第二种可能性划去。
  三减二余一。一只侏罗纪的霸王龙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我狠狠地抽烟,企图使冰冷的心温暖起来。
  下午一定不可以去送死!
  我再度叮嘱自己。
  自取灭亡的是扑火的飞蛾。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是英勇的武松。
  虽然我很想成为武松,可惜一来不会喝酒,二来绝对禁不住嫂嫂的挑逗,三来见到只疯狗腿都会发抖半天,所以只好接受自己由灵长类向昆虫类演变的事实。
  因为我的双腿极不争气地在下午四点半钟把我带到了新街口。
  恐龙我是没见过的,仅仅只是在博物馆里瞻仰过几块遗骸。因此我对着活生生的恐龙有着强烈的兴趣。
  话虽这样说,其实心里还有一丝丝的挣扎。
  说不定狐奴奴并非想象中那样“朦胧见,鬼灯一现,露出狰狞面”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把我吓到半死。
  说不定十几年的磨练已修成正果,老天会丢一个美女给我作为奖赏。
  说不定待会见到的会是一个刚失恋的楚楚佳人--别人吃剩的残羹冷炙也不要紧,是美女就好。
  我陶醉在自己编织的梦幻之中,傻呵呵的笑着。
  但目前面临的问题是:新街口那么大,电话亭更多得不计其数,上哪儿去找一个只知道网名的女孩?
  我开始怀疑这次的见面会不会只是一个恶作剧。
  于是我一个电话亭一个电话亭地慢慢找过去,先是看打电话的是否是女性,再来看她的嘴。
  这是阿朱传授的心得。
  他说如果一个女孩成天抿着嘴,说明她很保守;而嘴总是半张着的,就意味着她很饥渴,比如舒淇。
  不过我很快就发现阿朱的经验之谈是错的。因为我看到的十几个打电话的女孩子,全是大张着嘴的。
  “嗨,阿天,你好!”
  我转过身,意外地瞧见Lizzy在朝我招手。
  “咦,好巧。”
  她盈盈笑着,用手拂去我肩上的一缕灰尘。
  “你在这里干什么?等男朋友?”
  她红了脸,低下头迟疑了片刻才轻轻地回答:“是……”
  莫明地,我的心一沉。
  “你呢?等女朋友?”
  “是……啊……”
  我想我终于体会到何为“皮笑肉不笑”了。
  抬腕看表,已经是五点十分。
  “唉,没戏了。”我叹口气。
  “怎么?”她问。
  “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
  她也去看表,点着头说:“是啊,过了约定的时间了……”
  “什么?你男朋友竟放你鸽子?太过份了!”
  我义愤填膺地说道。
  所以说有些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能跟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约会简直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情,居然还爽约。
  我越想越生气,越生气心理越不平衡。
  “你的脸色不是很好……”她小心地说。
  “因为我在生气!”
  “气什么?”
  “我气为什么李隆基能得到杨玉环,而陈季常就只娶到河东狮。”
  她笑得风轻云淡。
  “可李隆基却为杨玉环丢了江山,陈季常甘为狮奴倒也活得实实在在。”她止住笑,一本正经地说。
  “说的也是……不如我们去喝杯下午茶吧,反正我今天肯定失约,就是不知道你那位同样失约的男友介不介意,他的女友与另外一个男人喝茶呢?”
  她低着头,很小声地说:“你不介意就好……”
  我这才看见她今天穿的是我的外套。
  袖子太长,被她卷了好几道;下摆折进去;拉链也只拉到颈子下面。
  可爱。这是我唯一能想得出来的赞美词。
  “阿天,我告诉你一件事,你不要生气哦。”
  坐在红茶馆里,她抿了口茶,将杯子放下。
  我没敢带她上一些小吃摊之类的地方,总觉得只有这种一杯泡沫红茶就要五十块的红茶馆才配得上她清灵高雅的气质。
  “什么事?”我喝着茶,感觉在喝着钱,“说你就是‘狐奴奴’这件事吗?”
  她惊异地瞪大了双眼:“你知道?”
  “‘熟看电影一千部,不会拍摄也会猜’。这种老掉牙的剧情电影上早拍烂了。”我笑看着她。
  “你一点都不感意外?”
  “没有意外,只是有点好奇而已。”
  “好奇?”
  我嘻嘻地笑着盯着她无垢的双眸:“象你这样单纯的女孩在网上个性截然不同嘛。”
  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不禁“啊”了一声,涨红了脸。
  “难怪有人说一个人在上网时总会表现出与自己性格相反的一面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她可能想变成茶馆鱼缸里的金鱼,差点把脸整个儿埋进红茶中。
  “你又是怎么猜到我就是狐奴奴的呢?”好不容易,她才把头从水中拉回陆地上,完成了古生代鱼类向两栖类的进化过程。
  “我不是说过了吗?类似的情节电影里出现的频率不会少于你一天脸红的次数……”我顿了顿,果然又见她的肤色变深,最终成为“脸皮共红茶一色”了,“当我看见你今天穿我的外套的时候,我就猜到你是在等我--因为不会有男人能容忍自己的女朋友穿别的男人的衣服。在这方面,男人的气量会很小,小到飞天神龙只不过多看了梅超风两眼,陈玄风就把人家给杀了,还把人家弟弟的眼睛给弄瞎。”
  “呵呵呵……阿天你又在瞎掰……哪有这回事……”
  “什么瞎掰!说不定当初金大师就是这么写的,后来考虑到故事的后续发展,才不得已改了。”我一本正经地说。
  她越发笑得花枝乱颤:“照你说来,小龙女岂不是更小气?金轮法王和杨过火拼时无意间凝视几个回合,她就用玉蜂针刺人家眼睛。”
  “最没风度的还要数克淋蹲,因为怕来瘟司机被别的男人意淫,就先下手为强故‘意’把人家‘淫’了……”
  她酡着脸,轻咳几声。
  我差点咬了舌头,忘了不该在淑女面前开低级玩笑。
  “不好意思……我把你当成狐奴奴了……”
  “我就是狐奴奴呀。”
  “我说的是网上的那个……”
  “网上的那个也是我呀。”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几番被她抢白,我急的看向她的脸,却留意到了她的眼角的笑意。
  她是明白我话里的意思的,只是故意要看我的窘相。
  女人真的一种矛盾的生物,矛盾到可以将一切矛盾融化成不矛盾,就像眼前的她,身上竟同时具备了天真,狡猾,温柔,粗鲁几种原本对立的特质。
  之所以说她狡猾而不说她慧黠,是因为她有时候的确很像一只狐狸。
  “你干嘛要挑在下午四点半这个时间见面?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狐狸用小勺轻敲茶杯,笑眯眯地让我自己去领会。
  “四点半是下午茶与晚饭的过渡时间点,你该不会想来一个站庄三家通吃吧?”
  她果然摸到了一张白板,自摸清一色。
  “正是此意!”
  “我悄悄的来,正如我悄悄的走,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阿天,你干嘛突然念起《再别康桥》?”
  我白了她一眼:“我的衣袖连云彩都装不下,只剩两缕清风了。”
  “没关系,我请客。”
  “是不是你请客我买单呀?”
  “呵呵,我这是跟你学的呀。”
  “我不记得我有教过你什么……”
  “‘流汗流血不流泪,吃饭吃苦不吃亏’……‘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她一边说,一边笑。
  “真是的。好的不学学这些东西!”我摇头叹气。
  “可不能这么说,我好歹也是你的救命恩人耶。”
  “救命恩人?”我愣住了。
  她眨眨眼,右手食指点点我头上。
  我终于反应过来。因为我今天戴了一顶《DIABLO2》的棒球帽。
  “上次在网吧里,救我的那个雅马逊战士就是你?”
  “HUNUNU--狐奴奴。”她一字一句念道。
  “真是没面子……我堂堂一个男子汉大豆腐玩‘大菠萝’还玩不过一个小女孩……”我作出痛苦状。
  “你性别歧视哦。看我下次玩《QUAKE3》时不扁你才怪!”
  我可不敢跟她比“雷神之锤”,倒不是怕输给她,而是为了她的心脏着想。
  “‘狐奴奴’……这个名字好怪。有什么含义吗?”
  “‘酷酷小狼’……这个名字好俗。有什么含义吗?”她有模有样地模仿我的语气说。
  “前段时间因飞机失事而身亡的无冕王子小肯尼迪听说过吗?”我严肃地问。
  她肃然起敬:“听过……这和你的网名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任何关系。”
  “……”
  “你耍赖!”
  她半天才回过神,不满地拧我的胳膊。
  我怀疑她是不是跟黄老邪学过“兰花拂穴手”,被拧过的地方又痛又麻,所以见她意犹未尽地发动第二波攻势,身体连忙条件反射地向后退。
  “哎哟!”
  一声惨叫。不过叫的人不是我。
  她因为拧不着我便从椅子上站起来,谁知右脚被椅子腿一绊,整个人趴了下去。
  “要不要紧?”我赶紧把她扶起来。
  “好象……扭伤了……好痛……”她眉头紧锁。
  我不好意思去查看她的脚,只得把她扶到椅子上坐着。
  “很疼吗?”
  她鼓着腮帮子:“废话。”
  “一定很疼吧。”
  她的腮更鼓了:“辛灾乐祸!”
  “还是送你回家吧。”我叫来服务员,忍痛将皮夹里一张百元钞送上了不归路。
  “我没办法走!”她转头看着窗外,继续向青蛙演变。
  我蹲下身子:“来,我背你。”
  她的脸顿时退化成了老祖宗的臀部,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快,趴到我背上。”
  “不要啦……”
  “没关系的。”
  “真的不用……你扶我到门口打的就好……”
  “我说背你就背你,讲那么多废话干嘛!”
  她被吓得噤声,顺从地趴到了我的肩上。
  一股淡淡的香气包围了我。不是脂粉气,也不是香水味,不是世上任何一种人工的香气。那是一种自然的浑然天成的味道,幽幽而又飘渺,清爽而又芬芳。
  她很轻盈,不会比我的书包更重,而那种柔软的肌肤触感也不是生硬的法律辞典比得上的。
  “你在想什么?”她伏在我耳边轻轻问。
  我不自在的甩甩头,因为很多的爱情纠葛都是从耳厮鬓摩开始的。
  “我在想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他说过:背着一本法律辞典走路,一步等于一百步;背着一个美女走路,一百步等于一步。”
  “呵呵……”不晓得是不是离声源近的缘故,她的笑声听起像是山间叮咚作响的泉水声。
  然后我的肩上便传来一阵拳头打击的痛感。
  “我觉得有许多人在看我们……”
  “让他们看好了,俺背俺媳妇不可以吗?”

她没有说话,但我的后颈能感受到她脸颊所散发的温度。
  “你怎么都不问问我的名字呢?”
  我嘿嘿笑着说:“我这是‘近香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呀。”
  “我真的叫狐奴奴哦。”
  “不会吧。我只知道有姓‘狼’(郎)的,有姓‘狐’的吗?”
  “我的全名是‘令狐奴奴’……”
  如果说名字可以成诗,那么不少古人的名字都是一首诗,比如纳兰容若,但在我看来,她的名字已经不单单是一首好诗,而是一首绝妙好词了。这也正合我当初所想,“Lizzy”实在不适合她,她应该有一个能与她的容貌气质成正比的名字。
  “令狐奴奴”,无疑是配得上她的。
  “你为什么不说话?”她奇怪地问。
  “我自卑。”
  “在网上自高自大自狂自傲的酷酷小狼何时学会‘自卑’?”她调侃道。
  “谁叫我的名字不如你的好听!”我故意用一种受委屈的小媳妇般的语气说。
  “哎呀,名字只是一个人的代号而已……”
  “就象张爱玲,名字恶俗,但文章就不错啊。”
  我附和地用力点头:“令狐母女所言极是,受教受教。”
  “令狐母女???”
  我故作讶然地说:“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古人称呼年轻男士一般会喊‘公子’,与‘公’‘子’相对的当然就是‘母’‘女’……”
  “坏!”她娇叱一声,把我的肩头当靶子来练她的降龙十八掌。
  “奴奴。”
  “什么?”
  可能是打累了,她懒懒地回应。
  “你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去玩‘大菠萝’这种暴力血腥的东西?”
  “谁说只有男孩子可以玩暴力血腥的东西!当年木兰带兵打仗岂非更血腥?穆桂英一枪连挑三人下马岂非更暴力?”
  她好象相当反感轻视女性的大男子主义。我只有顺着她的意见不住地点头。
  “今天好倒霉……不但没有诈到你一顿饭,还扭了脚……”
  “你好残忍!”
  “残忍?”她不高兴了。
  “居然想骗孔已己的饭,想从葛朗台身上榨钱……”
  “对哦,我都忘了你没钱了……”
  “多乎哉?不多矣……”我摇头晃脑地学着夫子的样子。
  她伸手捏了捏我的胳膊。我立刻大惊小怪地咋呼起来。
  “干嘛?骚扰啊!”
  我开始为我的肩祈祷,希望回家后不会发现青一块紫一块的。
  “人家只是看看你离‘芦柴棒’的标准还差多少。”
  “不要再说了,一想到下半个月要靠卖血度日,我就有晕倒的冲动。”
  “献血没什么不好呀,还有益身心健康……”
  “问题在于我有晕血症。”
  “右边。”走到十字路口,她示意我右拐。
  “万一我见到红色的液体从我身体里流出来时突然晕倒了,那不但没有献出血去,还得别人输血给我……”
  她叹了口气:“唉--什么时候你才能改掉你这可恨的调调……”说归说,她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咦,你不喜欢啊?我还以为你也是那种信奉‘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女孩呢……”
  “臭美!谁喜欢你!”
  “那又是谁在网上霸道地要我当她男朋友的?”
  一席话说得她无语问苍天。如果按照孔圣人衡量君子的标准来衡量她,那么她无疑是小人一族的了。因为她往往是动手不动口。
  我突然“嘿嘿”地傻笑出声。
  “很好笑么!”她似乎虐待我的肩上瘾了,狠狠地舞动粉拳砸个不停。
  “我不是在笑你,我只是临时想到了一句成语。”为了以后穿衣服不必垫上厚厚的垫肩,我连忙解释。
  “成语?”
  “你不觉得我现在背着你的样子很像一句成语吗?”
  “哪句?”
  “提示一下,古时候一种动物前腿很短,行动时必须趴在另外一种动物的背上……”
  她的降龙十八掌耍的更起劲了,掌掌到肉,发出以前穷人洗衣服时用棒子捶打衣服的声音。
  “你在说‘狼狈为奸’?!”她气呼呼的,喷在我后脑勺的气流仿佛秋风扫落叶般将我的头发吹得东倒西歪,“你是狼,我可不是狈!我是狐狸!”
  “所以说狐狸是狡猾的动物。人家狈是因为残疾才不得已拿狼作交通工具,狐狸又没有天生缺陷,却也死赖在狼身上……”
  “也有好狐狸呀。列那狐。”
  “所以也有好狼……”
  “才怪!”她好象十分喜欢打断我的话,抢一步先说,“东郭先生遇到的狼,大色狼,麦克老狼……没有一只是好的!”
  末了,她觉得还不够,又补上一句:“酷酷小狼更是坏狼中的坏狼!”
  堂堂辩论社社长居然说不过一个单纯的女孩子。我羞愧的无地自容。
  “OK,麻烦你放我下来吧。”
  又到了第一次分手道别的地方,她执意要我将她放下地。
  “你的腿不方便,我还是把你送到家吧。”
  “才不要。”她固执地一扭脖子,“上次我叫你送我回家你不干,这次我偏不要你送!”
  “真是!像个小孩子一样!”我无奈地叹气。
  她把上衣脱下来丢给我,自己穿着一件丝质的无领衬衫。
  “衣服还你吧。我洗过了。”
  “嘿嘿,还是老婆贴心……”
  她脸一板:“你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哦,哦!”我惶恐地回答。
  她“噗嗤”一声笑出来,努力忍住笑意:“麻烦你不少次,真是不好意思。”
  我赶紧给她鞠了一个90度的躬。
  “你干嘛给我鞠躬?”她不解地问。
  “因为我怕你又给我鞠躬,而你的脚扭伤了,很不方便,所以就先替你鞠了……”
  她幽幽笑着,笑得太阳也自惭形秽,躲到地平线以下去了。
  “拜拜,下次咱们网上聊吧!”她像只猫一样,小爪子摇啊摇的。
  “或者你也可以到网吧继续当你的雅马逊战士,然后嫁给我这个野蛮人……”
  她咬着下唇,脸红扑扑的,让我产生一种错觉:到底是晚霞染红了她的脸,还是她的脸映红了满天的晚霞?
  她突然朝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手势。
  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张开,其余的收执蜷起,比出一个“八”的样子,然后双手平伸,手心朝外并向两边微微倾斜。
  “什么意思?”我学着她的样子也相同地做。
  她那纯真的小脸蓦地散发出一点点邪恶的神采:“呵呵,这个手势的意思是‘再见’,以后你每次见到我都要做这个手势哦。”
  “再见?”我笑道,“你还真贪心!要我做这个手势就等于要我说‘再见’,把我的未来都垄断了,想说‘永别’都不行……”
  “你讨厌和我在一起?”
  “什么时候会讨厌倒说不准,反正这辈子应该不会。”
  她嘿嘿笑着,转过身一拐一拐地向前挪。
  我穿上外套,目送她远去,下意识地去掏上衣口袋,想摸出根烟来抽,谁知却摸出了一块薄荷糖和一张纸条。
  “抽烟有害哦!”
  “这丫头!”我笑道,将糖含在嘴里。
  回到家,已经是十一点半了。
  原本送完奴奴还不到七点,只是晚上没吃东西实在饿得慌,而那一杯就要五十块但含量甚至不比我每月义务献出的血多的红茶根本不可能填饱肚子,所以干脆找了条小吃街,从第一家铺子吃到最后一家,心满意足之余才有力气对着空空如也的钱包感叹下半月怎么过。
  九点四十五分开始往家的方向走,偏偏又赶上美女逛夜市的时间。
  现在的美女的衣服是越穿越少,这可能是因为嫌衣服太重的缘故,反正我明显感觉到双脚如灌水泥,尤其在见到一群有穿等于没穿的少女极妩媚的从身边经过时,更是纹丝不动。
  原来她们把衣服的重量全丢给男人了。
  我这么想着,看了看满街和我有同感的男性同胞。所以说柳下惠是伪君子,他见到美女在前却无动于衷--不是他定力高深,而是他根本没有定力;不是“无动”,而是动都动不了。
  好容易进了家门,刚打算冲个澡,电话铃声很不识时务地响起来。
  “小狼,你一整天死哪儿去了?”
  我连忙将话筒拿远,免得被阿朱的大嗓门震破耳膜。
  “去见一个网友……”
  “男的女的?”
  同样是上网交友,这就是我和阿朱的区别:我往往注重对方的性格,阿朱则注重性别。
  所以我和网友最后只会有两个结局:性情相投或者性情不合。
  而阿朱和网友只存在有性关系和没有性关系。
  这一点,他比我实在。
  “恐龙……”
  为了避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我有些心虚地回答。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闷笑声:“恭喜恭喜……那么,后天请我喝酒吧……”
  当初刚学会上网的时候就和阿朱约定好了,如果日后与网友见面的话,一定要据实相告;假如网友不幸属于恐龙之流,那么除了据实告之外,还要请对方喝酒,这酒名为“压惊酒”。
  到目前为止,阿朱一共请了我十八次,而我只请过三次。
  倒不是说我的运气很好,事实上连这次在内我也仅与四位网友见过面,前三次的对象全是在网上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男扮女装的大青蛙。
  为了哀悼我惨痛的网上“艳遇”,阿朱好心地送我一个外号--“天煞孤星”。人家华英雄是天生克亲克友,而我则是天生克女性。不但没异性缘,就连曾经养的一只雌性松鼠也被我克,不到一个礼拜就香消玉殒。后来考虑到要保护知识产权,阿朱又给我改了一个字:把“星”变为“猩”。所以我的外号叫“天煞孤猩”。阿朱说这样才符合我的形象。
  “为什么要后天?”
  “因为明天要到郊外烧烤,帮我庆生……”
  “咦?前天不是才庆祝过吗?”
  “前天是我的二十岁生日,明天则是我的二十零三天生日。”
  “有点……太扯了吧?况且你不觉得老让我们替你庆生有点太贪了吗?”
  “先让我问你,你是不是中国人?中国人自己的节日就够多了吧。春节、元宵节、中秋节……那你怎么同样也过情人节、圣诞节这些老外的节日呢?有本事你圣诞节那天别问我要礼物再来跟我谈论贪不贪心这问题。”
  “好啦好啦,我去就是,说那么多干嘛……不过事先说明,我没有礼物哦……”
  “你来就好,我也没指望你会送我一辆劳斯来斯,反正我早晓得你的‘空手道(到)’修炼到七段了。”
  我呵呵笑着准备挂了电话,阿朱赶紧补充一句:“别忘了,明天早上八点。还有,我和其他人打过招呼了,都要带个伴去的。”
  “伴?”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就是狼嫂呀……呵呵。”
  “你小子搞什么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孤家寡人。”
  “我当然知道!不过猫猫、绿杨他们都会带各自的奸夫淫妇去的,你怎么说也得拉一个充门面嘛……”
  “可我能找谁呢?”
  “找谁都没差,是母的就行!”阿朱的笑声听起来贼得很,“实在没人选……找Lizzy试试……”
  我狠狠地挂了电话,惊天动地的巨响宣告可怜的电话寿命缩短了十年。
  进浴室之前顺手开了电脑并拨号上网。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屏幕上闪烁着我的BBS页面。
  我用毛巾拭着滴水的头发,快速地浏览一下BBS上今天的新帖子。
  几个网友向我询问有关“大菠萝”的一些问题,还有一篇名为《亚马逊战士的悲哀》的文章。
  “亚马逊战士是强大的。她的强大源于自己她对真理的渴望。为了追求真理,她在不间断的战斗中慢慢地寻找正确的方向。所以她有她自己的方向。这种方式,虽执著却不乏自由……”
  “……她既用弓箭也用标枪,当她拿起宝剑的时候,她又不会逊色于任何一位盲目崇拜光明的武士。她拥有自由的灵魂,坚强的意志,神圣不可侵犯……”
  “但是她又是可悲的。尽管她的强大把她衬托成一位伟大的英雄,其实她的内心很寂寞,她需要来自别人的关怀与慰籍,而不是一个个充满暴力血腥的屠杀任务……这一点,从她的技能‘召唤女武神’中可以看出来--即使再强,同样需要其他人的陪伴……”
  我不由得拊掌叫好,能将充斥着刀光剑影的“大菠萝”上升到情感和理性的高度,可见文章作者独具慧眼。
  扫一眼作者栏,赫然显示着“狐奴奴”。
  咦,这小妮子的文笔不赖嘛,对“大菠萝”的研究还挺深入的,这一点真是令我辈汗颜啊!
  再瞧瞧发帖时间,是今天的二十三点五十八分。
  岂不就是五分钟之前发的帖?也就是说,这小妮子现在还在网上。
  将毛巾丢到角落的沙发里,我手指快速敲击着键盘,发了一份O字帖到网上去。
  “奴奴,你在网上吗?”
  这么做只是想引起她的注意,反正我是斑竹,大不了待会儿把这份0字帖删了就是。
  等了半天,RELOAD三次,仍不见回复。
  我有些急了,又发了一份0字帖。
  “臭丫头,还不快给我死进聊天室去!”
  接着从容地关掉自己的BBS页面,悠然地进入聊天室。果然,右手边的在线烂显示着一人在线。
  [狐奴奴]哼!
  [狐奴奴]哼!!
  [狐奴奴]哼!!!
  [酷酷小狼]怎么,喉咙不舒服?
  [狐奴奴]叫我进来就进来嘛,口气那么凶!
  [酷酷小狼]冤枉啊!我要上诉!
  [狐奴奴]冤从何来?给我说清楚,说不出来罚你跪洗衣板!
  [酷酷小狼]呵呵,还没嫁给我就已经有管家婆的气势啦。
  [狐奴奴]你--!!!
  [酷酷小狼]开个玩笑而已。8147,8147。
  [狐奴奴]少跟我打哈哈,快说。
  [酷酷小狼]我真的冤枉啊!岂不闻古人云“爱之深,恨之切”?我就是因为爱你爱到心痛,才会恨你恨到牙痛。古人又有语:“打是情,骂是爱。”我对你说话口气越凶,就说明我爱你越深!
  [狐奴奴]……
  [酷酷小狼]怎么,不满意这番解释?
  [狐奴奴]总把“爱”挂在嘴边的男人最不可靠!
  [酷酷小狼]不喜欢听男人说“爱”的女人最虚伪了。
  [狐奴奴]你--!!!
  [酷酷小狼]薛平贵一句“我爱你”就骗得王宝钏独守空闺十数载。
  [酷酷小狼]三毛写诗说什么“不要对我说爱我,因为我怕失去你我会更难过”,结果还不是要人家荷西一天说上几十遍“我爱你”。
  [狐奴奴]男人才虚伪呢!
  [酷酷小狼]那女人就最不可靠。
  [狐奴奴]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要发生第一次亲密接触的时候,男人口口声声说:“快阻止我,不然你以后会后悔的”,其实他心里根本不希望女人会真的推开他。
  [酷酷小狼]这个女人一定是暗恋这个女人许久。她口头上虽然说:“只是我自愿的。即使你不爱我,但请给我一个甜蜜的回忆……我便悄悄离开,不再来纠缠你……”事实上当生米煮成熟饭后,女人肯定又会仗此要求男人负责。
  [狐奴奴]如果女人真的企图反抗,男人就会用热吻吻得女人七荤八素,头脑迷糊。然后趁她不清醒再实施下一步行动。
  [酷酷小狼]等到两个人真的发生关系后,而男人不打算负责,女人又会编出一大堆借口逼男人娶他她。而最常用的方法便是称自己怀孕了--至于肚子里面怀的到底是枕头还是别的男人的孩子就不得而知了。
  [狐奴奴]就算男人答应娶女人,他也会说“我会娶你的哦,请你相信我。不过目前还不行,再给我一点时间,等时机成熟我一定娶你过门。”然后就一直拖着,把女人的青春拖掉,拖到女人变得人老珠黄。
  [酷酷小狼]所以说女人不可靠呢。她会想尽一切办法强迫男人和自己上礼堂。如果不成功,她便会转移目标,对另一个男人故计重施。
  [狐奴奴]我们女人才不像你说的那样水性扬花呢!像秦香莲就不失为一位贞节烈妇。
  [酷酷小狼]我们男人也不都是像你说的那样虚伪花心啊,铡了陈世美的包拯不也是男人吗?
  [狐奴奴]你--你不向我道歉就算了,居然还跟我胡搅蛮缠!哼,我下线了!
  [酷酷小狼]别--我道歉还不行吗?咱们再聊聊。
  [狐奴奴]哎呀,怎么这个聊天室退不去出呢?……算了,那就再陪你聊一会儿吧。嘿嘿……
  [酷酷小狼]奴奴,腿还痛吗?
  [狐奴奴]痛啊,痛死了。回来就发现肿了一圈,刚刚上了点药酒,现在整条腿被高高架在一个大凳子上面,姿势有够难看的。
  我仿佛看见她的糗样,不由得对着屏幕嘿嘿傻笑。
  [狐奴奴]你怎么这么晚才上网?我都等你好一会儿了。
  [酷酷小狼]哦,我回家迟了些。再说我又不知道你在网上。
  [狐奴奴]如果你知道呢?
  [酷酷小狼]那我就更不会上网了。
  [狐奴奴]为什么!!!
  不用问号用感叹号,可见她的脾气不小哦。
  [酷酷小狼]因为我看了你的文章,发现你的文采真是棒啊!--“一山不容二虎”的道理你懂不懂?我上来了岂不是抢了你的风头?
  [狐奴奴]原来你是拐着弯儿骂我是母老虎!!
  [酷酷小狼]看出来啦……呵呵……
  她实在是个奇特的女孩子,在网上和平时的性格完全不同。如果不是和她本人相处过,我真的很难将网上直率活泼的个性与她清纯羞涩的形象联系在一起。
  [酷酷小狼]我没上来之前你都干什么了?一直在上网?
  [狐奴奴]当然不是。我可是广大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的一员,没那么多资本喂中国点心。刚才看了会儿电视。一部台湾的言情剧,够俗够烂的。
  [酷酷小狼]台湾导演最大的本事就是可以把一个本来三分钟就能说完的故事硬给拍成“一千零一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李登辉。明明“台湾自古是中国的领土,神圣不可侵犯”这个十六字真理,偏给他扭曲再扭曲,又加进一些他本人都不怎么信的歪理,咬着牙硬是凑成了一篇又臭又长的“两国论”。
  [狐奴奴]你最能瞎扯了。原本在谈台湾言情剧,你干嘛又扯出个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的李登辉?!现在不要讨论严肃的政治问题好不好?
  [酷酷小狼]谁说没联系啦?台湾导演与李登辉的共同之处就在于他们的“作品”都是又臭又长。
  [酷酷小狼]这可能与他们的生活习性有关,因为台湾人大多喜欢吃榴莲……
  [狐奴奴]你还真能掰!I 服了 You !
  [酷酷小狼]台湾导演还擅长幻想。电视剧里经常会出现什么贵公子爱上贫家女,或者富小姐爱上落魄帅哥之类的老掉牙情节。然后两个人又会遭到双方父母的强烈阻挠,最后二人终于冲破重重困阻抛弃荣华富贵双宿双飞。
  [酷酷小狼]现在台湾还会有为了真爱而不怕苦不怕死甚至连功名财产都不要的人吗?我记得郑克塽就是台湾人吧。
  [狐奴奴]呵呵。不要以偏概全哦。
  [酷酷小狼]我是窥一斑而知全豹。
  [酷酷小狼]不信我分析给你听。
  [酷酷小狼]首先,台湾人是典型的势利眼。即使在当地,他们还喜欢把居住在台湾的本土人和外省人区分为番薯和芋头,更何况是两极的贫富分化?因此,台湾的有钱人大多有颈椎病--因为他们走路是鼻孔朝天的--眼中容不下在他们看来属于下流阶层的穷人。所以,贵公子与穷家女的邂逅机率很小,继而擦枪走火燃起爱情烈焰的机率就更小了。
  [酷酷小狼]就算有钱人中的一些异类真的与穷家女相恋了,但来自家族方面的阻力是空前巨大的。台湾的一些有钱人总是把婚姻看作是交换金钱的工具,某集团的小开必须与另一家集团的千金结婚,从而促使两家彼此“沟通”、“交流”,最终造成了“使富的更富,穷的更穷”的状况--这是恩格斯说的。
  [酷酷小狼]所以台湾人最喜欢看的电影是《麻雀变凤凰》,最喜欢的童话是《仙履奇缘》,但他们中能成为仙蒂蕊拉的人太少了,少到可以忽略不计。而台湾导演和编剧们在电视剧中大量炮制类似的贫富人种相恋的故事无异于在制造神话。
  [狐奴奴]哈,你太能掰了。还是那句话:I 服了You!
  [狐奴奴]台湾的同胞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嘛!不要企图破坏海峡两岸人民对彼此的好感。
  [酷酷小狼]别急,我还没说完。
  [酷酷小狼]讲到制造神话,台湾当局实在是高手中的高手。
  [酷酷小狼]李敖曾说过:“神话有三种:一,神话;二,台湾独立;三,国民党反攻大陆。”
  [酷酷小狼]可见台湾政府制造神话的本事堪为举世无双!
  [狐奴奴]才说过不许涉及政治的,你又来了!!
  [酷酷小狼]不好意思,学法律的人多少对时政有些感冒。
  [酷酷小狼]你看的那电视剧的主角是谁?
  [狐奴奴]我没留心,只是随意瞧了几眼打发时间,好象有见到马锦涛。
  [酷酷小狼]啊?又是那个蛋白质过剩的家伙?!
  [狐奴奴]蛋白质过剩???
  [酷酷小狼]笨蛋+白痴+神经质……
  [狐奴奴]啊哈哈哈哈--
  我皱皱眉头,无论我怎么努力,始终无法在脑海中将奴奴的脸庞与张飞般的大笑组合到一起。
  [狐奴奴]人家只是在演琼瑶阿姨的戏时演技夸张一点,叫声大了一点,表情造作一点,像疯子多一点……而已,你也不需要这样损人家嘛!
  这么多“一点”加在一起恐怕就不只“而已”那么简单了,其杀伤力远超过我的一句“蛋白质过剩”。
  [酷酷小狼]琼瑶更夸张。她的书水份太大!
  [狐奴奴]你说她写书时作假?!!!
  [酷酷小狼]我的意思是说,她的书中男女主角动不动就哭个穿云裂帛,好象眼泪是自来水似的,甚至连水费都不用缴。
  [酷酷小狼]真是“满纸荒唐言,把把矫清泪”啊。
  [狐奴奴]完蛋了,要是老这么跟你聊天,我的鱼尾纹会早生出来十年的。
  [酷酷小狼]那我得感谢你了:牺牲了你的青春,却促使我的打字速度飞速提高。
  [狐奴奴]呵呵。
  [狐奴奴]差点忘了问你,你刚才提到的那句三毛的诗,是她的哪本诗集里的?我怎么没看过?
  [酷酷小狼]呵呵,是我瞎掰的……
  [狐奴奴]我就说嘛,没可能有三毛的诗我没读过的。
  [酷酷小狼]你喜欢三毛?
  [狐奴奴]还好。谈不上喜欢,不讨厌罢了。我比较欣赏席慕容。
  [狐奴奴]尤其是那首《白鸟之死》。
  [酷酷小狼]我还以为你会说你喜欢“为了这一段缘,我已在佛前祈求了五百年……”呢。
  [狐奴奴]那首有点假。还是《白鸟之死》比较感人--你读过吗?
  [狐奴奴]我打出来你看吧。
“你若是那含泪的射手
  我就是 那一只
  决心不再躲闪的白鸟
  只等那羽箭破空而来
  射入我早已破碎的胸怀
  你若是这世间的唯一
  唯一能伤我的射手
  我就是你所有的青春岁月
  所有不能忘的欢乐与悲愁
  就好象是最后的一朵云彩
  隐没在那无限澄蓝的天空
  那么 让我死在你的手下
  就好象是 终于能
  死在你的怀中”
  [狐奴奴]怎么样,讲讲读后感吧。
  [酷酷小狼]心痛。读完之后我觉得很心痛。
  [狐奴奴]知音啊!--为什么心痛呢?
  [酷酷小狼]因为多么美味的一只鸟……我却吃不到……
  [狐奴奴]……
  [狐奴奴]人家跟你说正经的,你又乱开玩笑。你啊,什么时候才能改掉你这可恨的调调!真是煮鹤焚琴大煞风景!
  [酷酷小狼]Only a joke!8147,8147。
  [酷酷小狼]其实这首诗倒让我想起了一首歌,意境与它颇为相似。
  [狐奴奴]哦?什么歌?
  [酷酷小狼]彭佳慧的《不一定》。听过吗?
  [狐奴奴]我不太听流行歌曲的,通常我只听古典音乐。
  [狐奴奴]但给你这么一说,我倒很想听听看。
  [酷酷小狼]我放给你听吧。你那边有语音聊天功能吗?
  [狐奴奴]有。
  [酷酷小狼]等我去把磁带和录音机找来。
  [酷酷小狼]不过,可能会有点失真和延迟。
  我搬来录音机,把扬声器对准麦克风。将磁带放进机仓,调整好音量,然后轻轻地按下“Play”键。
  音乐声缓缓从扬声器泻出,流淌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我静静地坐在床头边,手中拿着磁带的封面,嘴里轻声哼着。
  彭佳慧不是一个漂亮的女歌手。她自己也承认只有当她手握麦克风时,她全身上下才会散发出一种自信的光芒。
  而此刻,她的歌声中已经蕴含了这种自信。
  她把自信转换为深情,用最温柔的方式抚摸你的心。
  歌声幽长而凄美,幽长得好象窗外沉沉的黑夜,凄美得好象夜空中若隐若现的黯淡的星光。
  心中突然泛起一种酸酸的感觉,翻涌的胃液堵在喉咙口,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这一切,一直持续到音乐声停止。
  我挪开录音机,重又坐回到电脑前。
  [酷酷小狼]怎么样,说说听后感吧。
  电脑的音箱了响起了她的声音。
  “你,为什么要放这首歌?”
  话语里夹着浓浓的鼻音,好象刚哭过一样。
  [酷酷小狼]你哭了?
  “是……”
  然后是一阵悉索声,再来是擤鼻子的声音。
  因为语音聊天每次只容许一个人说话,所以我只有通过敲击键盘来安慰她。
  [酷酷小狼]为什么哭?
  “女孩子比较多愁善感嘛……”
  擤鼻子声。
  “……哭一下也不行吗?”
  又擤了一次鼻子。
  我开始为她的鼻子担心,照她这样擤下去,我怕她明天会因为鼻子太红而无法出门。
  [酷酷小狼]别哭了,干脆我们都下线吧。快两点了,早些睡。
  “呜……”
  一阵悉索声之后,她擤了第四次鼻子。
  我怀疑她是因为用光了一卷卫生纸,又找了一卷出来用。看来她的泄洪量还是蛮惊人的。
  [酷酷小狼]对了,卡门让我告诉你,明天要出去烧烤帮他庆祝生日。
  “卡门?”
  [酷酷小狼]就是阿朱。
  “为什么要叫他卡门?卡门不是歌剧女主角的名字吗?”
  [酷酷小狼]因为他的体积比较庞大,每次进去房间都会“卡”门,所以叫他“卡门”。
  “嘻嘻……”
  她终于破涕为笑了,在第五次擤鼻子之后。
  我突然发现她的心情与我的心情是成正比的。当她重又恢复笑容的时候,我的心中立刻出现一片晴朗的天空,万里无云。
  [酷酷小狼]那么,我们就下线吧,明早八点,哦,应该是今天早上八点到阿朱家碰头。
  “好的,我知道了……”
  [酷酷小狼]晚安。
  “晚安……”
  我正准备下线关机,却又听到她很小声地幽幽说着什么。
  “唉……如果真的能死在你的怀里就好了……”
  随之是一片死寂。死一样的寂静。




  我没敢把阿朱叫带各自的伴儿参加烧烤庆生会的事告诉奴奴,但聪明的她还是察觉到不对劲儿。于是在到达烧烤地点之后把我拉到一旁。
  “呵呵,看不出小两口还挺恩爱的。才一会儿工夫又忍不住要找地方诉衷肠了……”阿朱一脸诡谲地说。
  我很不客气地踹他一脚,在他新买的裤子上留下可与人类首次登陆月球所踏下的具有纪念意义的脚印媲美的鞋的轮廓。
  “你--”阿朱刚准备破口大骂,却因发现我的目光不怀好意地盯着他的名牌西装而乖乖住了嘴。
  “阿天,你老实告诉我,这次所谓的替阿朱庆祝他二十岁零三天生日的聚会是不是有问题?不然为什么上一次参加生日Party的几个人全带了异性朋友来?”
  果然是一只小狐狸,偶尔还是挺机警的。
  她的脸色变得很冷,一字一句地问我:“你们是不是在玩‘东方之猪’?”
  “老天!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大笑着说。
  “哼!”她故意板着脸。
  我凑到她耳边轻轻地说:“你以为我会那么傻吗?真要玩‘东方之猪’,我带你来岂不是输定了?”
  她还是故意板着脸不理我,但嘴角微微翘起。
  “其实也不一定会输……”我假装小声嘀咕,却使用她可以听见的音量说话,“我的奴奴长的虽然比猪漂亮,可是脑袋瓜子却没有猪灵光。”
  “你说什么!”
  她舞起粉拳就砸过来,不过拳头在半空中就被我成功拦截了。
  “把我跟猪相提并论,你坏死了!”她企图抽回自己的小手,无奈被我攥得很紧,试了几次均告无效后,只得作罢。
  “难道你不晓得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猪吗?我把你和猪相提并论其实是在赞美你耶!”
  “瞎说!”
  “你没有看过日本漫画《乱马1/2》吗?里面有个叫云龙明的小姑娘就是特别喜欢猪的。所以她赞美别人总是拿猪做标准的……而我,有着跟她相同的癖好。”
  “你……”她还试图板着脸,却又忍不住想笑,最后反而形成一种古怪的表情。
  我嘿嘿笑着,冲她嚷着:“奴奴,你真是像猪一样美丽,像猪一样温柔,像猪一样善良,像猪一样可爱……”
  她终于露出笑容,不依地嘟哝:“坏!”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蟑螂!所以,阿天你就像蟑螂一样英俊,像蟑螂一样潇洒,像蟑螂一样风流,像蟑螂一样倜傥……”她不甘心被我奚落,想了半天才回嘴。
  我差点咬了舌头。没事干嘛想出这种赞美词,听起来怪怪的。
  “蟑螂啊--”我突然大声尖叫。
  “啊--”超越《午夜凶铃》里的叫声的女高音响起。
  “在……在哪里?”她颤抖着问。
  “你不是最喜欢蟑螂吗?”
  “你……”她恨恨地瞪我。
  “实话告诉你吧。阿朱本来今天是让我们每人都带着自己伴儿来的……”
  “所以你找我冒充是你女朋友?”她又不高兴了。
  “那倒不是……你本来就是我的女朋友嘛。”
  她小脸一红,轻轻地说:“谁是你的女朋友?少臭美!”
  “咦?”我作诧异状,歪着头思考,“那是谁主动要求我做她男朋友的?连让我拒绝的权利都不给……”
  她的脸红得更灿烂了:“你啊,正经份内的功课记不清楚,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记得贼清楚。”
  “呵呵,不过是几天前的事倒被你说成是五十年前的旧帐了……再说,我家奴奴说过的话有哪一句我记不得?”
  “吹牛!那我考考你,我跟你初识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嘿嘿,这你可问不倒我……‘我不是男生啦!’是吧?”
  “这么肯定?”
  “因为如此奇怪的开场白估计很少有人能忘得掉。”
  她小嘴一噘,气乎乎地说:“还不都是你啦!人家那么好听的名字,居然会被你当成是男生!”
  我刚要回话,却听见远处传来阿朱的哀嚎:“你们两个有完没完?要谈情说爱换个时间换个场合好不好?我们现在是在烧烤耶,就等你们两个了!只不知道美食在前却不能吃的痛苦是非常人所能忍受的?”
  “我们快过去吧。”她脸红扑扑地,想走开,但被我拉住不放,只好和我并肩而行。
  “其实之所以对你叫我做你男朋友这件事念念不忘还有一个原因……”我在她耳边悄悄地说。
  她果然好奇地抬头望着我。
  “那就是……我要遵从自己的原则--‘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
  她依然笑盈盈地,一只小手却用力拍打我的后脊梁。
  我猜她最近在看《鹿鼎记》。因为她所用的手法很像是“化骨绵掌”。
  “各位,下面由我隆重介绍一下这位站在我身边的漂亮美眉……”
  在场的几个人不解地看着我,不明白为什么对于他们都认识的奴奴,我还要再来介绍。
  “这位就是我唐某人最最心爱最最宝贵的宝贝儿--奴奴!”
  在四下里此起彼伏的作呕声中,阿朱激动地跳出来忘情地握住奴奴的手(当然被我一脚踹开了)。
  “太好了,太好了,我们的大‘情剩’终于有人肯要了……你的胸襟实在是太宽阔、太伟大、太博爱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情圣?”她若有所思地转过头来盯着我。
  “剩饭剩菜的‘剩’,不是圣人的‘圣’。”我赶紧解释,不忘用杀人的目光把阿朱刺个千疮百孔。
  “阿朱,别闹了。大家快来吃东西吧。”阿朱的女朋友麦当娜走过来说。
  阿朱的女友是他学校的铅球队队长。阿朱参加的是铁饼队。因为两队共用一个田径场,所以二人见面的机会挺多,一来二往两个人也就情愫渐生,经常一起借口生病躲到保健室谈情说爱。
  阿朱说她的女友颇有麦当娜的万种风情,所以干脆叫她麦当娜。不过我仔细打量过好久,始终看不出她与麦当娜相似在何处,倒是发觉她的体形与麦当劳的汉堡极为接近。
  YY猫猫的男友是她在肯德基打工时认识的,也是个玩体育的家伙。YY猫猫没告诉我他从事哪项体育锻炼,不过看块头,估计是和力拔山河的项羽有相同爱好,搞举重。
  风月小筑的男友比较文质彬彬,戴一副金丝眼镜。我觉得他有点像徐志摩。不过人家徐老兄是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而他一挥袖,烧烤架上就少了一串叉烧。
  绿杨的女友属于小鸟依人型的。换言之,就像块狗皮膏药,老是粘在绿杨身上。可绿杨似乎不太喜欢她,两只眼睛学起了叶慈。叶慈倡导“投出冷眼,看生,看死”,绿杨则是“投出冷眼,看我,看奴奴”。
  我知道他是喜欢奴奴的,问题在于我这个人比较小气,有好东西从来不和朋友分享。所以我刚才介绍奴奴,就是为了点明她与我的关系,从而绝了某些人的念头。这个“某些人”中,就包括一个绿杨。
  “阿天,你吃哪一样?我烤给你吃哦。”奴奴兴奋地叫着,似乎很愿意一显身手。
  “哪一样都好。”我微笑着回答。
  “他呀,比较喜欢鸡翅膀。”阿朱插了一句,然后走到我身旁坐下。
  “狼兄啊,看不出来动作蛮快嘛。”他笑眯眯地,令我想起了寺庙里供的弥勒佛。
  “胡说什么!”
  “前几天还跟我说和Lizzy没关系,今天又迫不及待地把什么‘宝贝儿’也叫出口了……”他搓搓双肩,继续说,“说不定你小子当初是在放烟雾弹,转移群众视线,然后来个瞒天过海,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我怎么不知道原来朱兄的遣词造句功底如此深厚,说句话能用上好几个成语……”
  “别企图改变话题!你小子最好给我老实交代和Lizzy的恋爱经过,否则休怪兄弟我无情了!”
  “什么恋爱经过!如果我说是奴奴逼我当她男友的你信不信?”
  阿朱大笑着:“你在说笑话吗?Lizzy那种内向的女孩怎么可能会做出这种事?”
  “说了你又不信。”我一耸肩。
  这时麦当那很神圣地学起自由女神高举火炬--但她举的是几串叉烧,喊着阿朱去吃。
  阿朱站起身拍拍我肩膀:“总之,Lizzy是个很好的女孩儿。狼兄你有福了。”
  说完他欢快地跑向麦当娜,俯首帖耳地啃着犹沾血渍的鸡腿。
  幸好他不是狗,不然我真以为他会摇起尾巴。
  “来,尝尝吧。”
  一串烤得金黄的鸡翅膀送到我面前,但更引我注目的是奴奴灿烂的笑容。她今天依然是一身奶白色小洋装,头发自然地垂成一道黑色的瀑布,没有半点人工修饰的痕迹。她的皮肤柔嫩而白皙,完全不需要脂粉的装点。只有她的嘴唇像涂过口红,鲜艳而润泽。
  “不好吃的话,不许笑我手艺差哦。”
  “我只会怪炭火烧得不旺,鸡翅不会自己烤老一些,酱油不会自己多涂一点……”
  “呵呵,你又在瞎说了。”她笑着坐下来。
  “你不吃一点吗?”我啃着鸡翅,一边问。
  “我的体质差,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
  我差点忘了,阿朱曾说过她的心脏不太好。的确是不能吃油腻食品。
  “唉,你真是具有伟大高尚的情操啊。”
  “怎么?”她眼波轻转,笑盈盈地问。
  “古人曾有‘为他人作嫁衣裳’之举,又怎比得上狐奴奴‘为他人烤鸡翅膀’?”
  “哈……”她笑到弯下腰。
  “阿天,拜托你以后不要胡乱拿古人开玩笑好不好?怪不尊敬的……”
  “这些古人应该庆幸才对,能够通过酷酷小狼的三寸不烂之舌博得美女一笑,实在可以含笑九泉了,说不定因此还能投个好胎呢。”
  她一把抢过我手上的鸡翅膀,嗔道:“不许你吃了。我一定是酱油涂多了,吃得你油嘴滑舌……”
  “也好,”我拍拍手站起来,“烤东西而自己吃不到,那么烧烤的乐趣就减了一半……不如我们干脆偷偷溜掉,自个儿寻乐子去。”
  “不好吧……”她被我说的满脸期待,却又有些迟疑。
  “没关系,反正阿朱他们正嫌人多东西少呢。我们一走,他们又可以多吃一份。”
  “那,好吧。”她开开心心地上来挽住我的胳膊。
  “奴奴啊,你昨晚为什么哭了呢?”
  沿着林荫大道,奴奴顽皮地跳上路边的石槛,像走平衡木一样走着。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你懂不懂?”她死拉着我的衣领以保持平衡,“昨晚打《白鸟之死》给你时就够伤感了,你偏偏又放一首更伤感的曲子,人家一时悲从中来才忍不住落泪嘛!”
  “哦,我以为你是因为脚痛得受不了而哭的呢……”
  “我才不会那么没出息呢!”她双手叉腰,很孩子气地说,“好歹我也在‘大菠萝’里打拼了那么久,区区伤痛何足挂齿!”
  “讲到‘大菠萝’,我倒是看了你的那篇文章。不过有一点我不认同。你说只因亚马逊战士有召唤女武神的技能,就反映她内心空虚寂寞,渴望有人来陪;那死灵法师岂不是比独守空闺的少妇更孤独?他一召唤就是一支足球队呀!”
  她嘻嘻笑着,摇摇头说:“那不一样!亚马逊战士召唤出来的女武神,是作为她伙伴的身份一同战斗的;而死灵法师召唤出骷髅傀儡,是把它们当作奴隶。”
  “所以,死灵法师是个有强烈统治欲的人。”她舔舔嘴唇,歪着头看我。
  我这才发现她并没有涂口红。她的唇天生红润,经她一舔,更加鲜艳了。
  “你的腿不疼了?好的真快。”
  她得意地昂首向天:“我用的可是我们家乡的祖传秘方配置的药酒哦,专治跌打损伤。”
  “那太好了,快快给我一瓶。”

“你要来干什么?”她狐疑地盯着我。
  “你每天虐待我的背,我要点药酒回去治伤啊。”
  她娇叱一声,又施展出“化骨绵掌”,打得我骨头都快融化了。
  “你总爱开我玩笑,这次可不能再纵容你了,我要罚你,唔--罚你三秒钟内说出对我的评价--不许拍马屁!”
  “呵呵,你这个人啊,除了长得漂亮,身材也不错,天真可爱,心地善良,温柔贤淑……之外,基本上没什么优点。”我一本正经地说,脑子里却急速搜罗着所有可以形容完美女性的汉语词汇。
  她果然满脸陶醉地停下手,想了想说道:“其实你这个人呢,除了看到美女会流口水,占有欲极强,嘴巴毒了点,懒得出奇,不怎么讲卫生,过分贪玩……之外,也没有什么缺点。”
  “是吗?”我呵呵笑着,“看不出来你对我还蛮了解的嘛。”
  “还有一点--”她指着我的鼻子,很认真地说,“你说话嗓门大了点,有时候更是吓死人。经常会吓我……”
  我回忆起前几次她被我的大嗓门吓得愣住的情形,好像的确有这么回事。
  “那,为了小姐的心脏着想……”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同她约定,“下次如果我又因为激动而嗓门变大,你就以拽我的衣角为暗号,提醒我要冷静下来。”
  “好!”她干脆利落地答应着。
  “下面换我问一个问题……”我左手握成拳状,好像正握着一个话筒,凑到她跟前。
  “Please.”她十分配合地摆出大明星受采访的姿势。
  “你的名字‘令狐奴奴’不是很好听吗,那你上网时所用的ID为何要去掉‘令’字,只叫做‘狐奴奴’呢?听起来有点像只狐狸。”
  “因为我喜欢狐狸啊!”她回答得很爽快,好像那是件理所当然的事。
  “那么请问你为什么喜欢狐狸呢?”当记者就要有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对每一件事都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求知精神。所以我很积极地努力扮演着狗仔队员的角色。
  “你知道么?狐狸是一种非常有灵性的动物。”
  说的时候,她双臂张开,仰头望着天空,似乎对着浩瀚的宇宙有着无尽的神往。
  “我只听人说狐狸是狡猾、奸诈、鬼祟的代名词,倒没听说过有人用‘灵性’来形容它。”
  “才不是!”她气乎乎地反驳,腮帮子鼓啊鼓啊的。
  “我说一个关于狐狸的故事给你听,你就知道为什么我说狐狸是有灵性的动物了。”
  “Please.”我也过了一回明星瘾。
  她闭起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吸得肺再也容不下一丝气体,再缓缓呼出来。同时,她开始说一个听上去有点沧桑的故事。
  “那是一个不知道多久以前的故事了。说是有一只狐狸正在林中觅食,却不小心掉进了一个猎人设的陷阱里。
  它着急了,便拼命地沿着长满青苔的石壁向上爬。它爬呀爬呀,爪子被锋利的石棱磨出了血,火红的皮毛也被泥土弄脏了。但它始终无法从陷阱里爬出去。
  直到天黑,前来巡视的猎人发现了困在陷阱中的狐狸。狐狸已经疲惫不堪,所以猎人很轻易地就捉住了它。
  当猎人正为着即将可以吃倒下酒的狐肉以及给妻子一条狐皮围巾而满心喜悦地举起斧头时,他看见了狐狸眼角的泪水。
  猎人停下了斧头,问狐狸:你有什么临终前的要求吗?
  狐狸摇摇头又点点头,说:你能满足我的一个心愿吗?
  猎人说:除了放了你,其他什么都可以。
  狐狸便说:请你在杀我之后,把我的头砍下来,放在面朝南方的山丘上。
  猎人问:为什么要面朝南方呢?
  狐狸回答:那是我家乡的方向啊。”
  我听得正入神,她却住了嘴。只是怔怔地看着我。
  “怎么不继续说了?那猎人杀了狐狸没有?”
  她摇摇头:“我不知道。因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然后她复又缄默,仍然幽幽地看着我,并且脸上出现一种很奇怪的表情。
  我承认这个故事不算精彩,也不引人入胜。但不知为何,我的心口竟然隐隐作痛,痛得仿佛承受了几世的哀愁。
  “呵呵,这个故事说的应该就是‘狐死首丘’的由来吧?”我勉强笑着,一点也不明白气氛怎么突然变得凝重起来。
  她点点头,轻轻地说:“是的,但原句出自屈原的《九章.哀郢》。”
  “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
  她大声念着,念得铿锵有力,字字千钧。
  我陡然产生了错觉,眼前的奴奴似乎一身素衣,倒背着双手迎风而立,伫足在江边,望着逝去的江水,抒发着满腔的怨愤。
  一时我也搞不清楚,究竟是奴奴像屈原,还是屈原像奴奴。
  “所以,我才说狐狸是有灵性的动物。”
  她静默半晌,才接上一句。
  “狐狸有家,狼亦有家呀。”我很不习惯这种过于沉闷的气氛,连忙打岔。
  “哦?狼的家在哪里?”她的好奇心浮上来了。
  “在北方啊。”
  她冷哼一声,不屑地说:“我才说狐狸的家在南方,你就故意说狼的家在北方……”
  “不是瞎掰。齐秦不也唱道‘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吗?而且还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我乃旷野里独来独往的一匹狼
  不是先知,没有半个字的叹息。
  而恒以数声凄厉已极之长嗥
  摇撼彼空无一物之天地,
  使天地战栗如同发了疟疾;
  并刮起凉风飒飒的,飒飒飒飒的:
  这就是一种过瘾。”
  “是纪弦的《狼之独步》吧?”她说道,“可诗里并未提到狼的家在北方啊?”
  “只有北方才有旷野吧?南方人口稠密,住房拥挤,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狼是待不下去的。”
  “嘻嘻,你又在瞎掰了。”
  谢天谢地!她总算笑了。不过是几分钟未见她的笑容,我却觉得隔了一个世纪。
  “北方……这个设定有点空泛哦。何为真正的北方呢?”
  “很简单。无论你身在何时何地,抬头看看天空,北极星闪耀的地方,就是北方。”
  我点点她的鼻子:“我就是一只北方的狼哦。记好了,你这只南方的小狐狸。”
  她忽然莞尔一笑,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我不提防差点被这一笑勾了魂魄,只知道:脑子“轰”的一声巨响便乱作一团,就像是被人丢了一颗重磅炸弹。
  然而,她接下来说的一句话,却像是扔了一枚原子弹:
  “我下个月要去德国了……”
  我迈出的右脚顿时变得极为沉重,血液的温度也骤然下降至凝固点。氧气一丝一厘地被人用大号注射器从肺部抽走,四肢开始麻木。
  我的游戏病又开始发作了:我觉得我现在的这种症状很像是中了“大菠萝”里的冷冻系法术。
  “你在……开玩笑?”我小心翼翼地问。
  “是真的。”她一字一句地强调。
  我无话可说,只是机械地向前走,纳闷着为何突然心情很恶劣。
  “你的脸色……不是很好……”
  “唔。”
  “怎么不说话?”
  “唔。”
  “你在生气吗?”
  “唔。”
  我压根儿没听到她在说什么,只是含糊地答应着,因为我的脑子在不停地咀嚼着“德国”这两个字。
  上中学的时候没好好学地理,所以现在对“地理”的认识也仅限于知道东南西北而已。
  至于德国,我知道那是一个西方国家,医学和制药技术挺先进,啤酒也很有名,出过两个名人:一个是蓄小胡子的战争狂人希特勒,一个是不蓄胡子的波霸美女彭美拉。除此之外,再不清楚什么。
  如今,我身边的这个女孩即将要前往那个我不熟悉的国家,而我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说什么好呢?一路顺风?还是多多保重?
  抑或是那句深藏心底的……我爱你?
  是的,其实我最想说的还是“我爱你”。
  原来,当心爱的东西即将失去的时候,反而能挖掘出心底最深处的秘密。
  “你为什么不问问我去德国做什么呢?”她用淡淡的口吻问我。
  “问和不问有区别吗?”我苦笑着说,“不问你也是要去的,问了依然不会使你留下。”
  “如果我肯留下呢?”
  “可你没有留下的理由……”
  她把右手的食指咬在嘴里,眼角满含笑意。
  “呵呵,我想我会留下的……为了一个人……”
  “为了谁?”勉强抑制住快要沸腾的喜悦,我明知故问地说。
  “为了一个大笨蛋!”她嘿嘿笑着。
  我一个箭步跨上前抱起她:“我就是笨蛋,我就是笨蛋!”
  她笑的更欢快了,嘴角却说:“可理由还不够充分耶,so, give me a reason that I shall stay here.(给我一个我可以留下来的理由)”
  “一个怎么够!”我佯怒道,抓起她的小手,一根指头一根指头地数给她听。
  “第一,你是中国人。抛弃祖国投奔别国怀抱就是不爱国;”
  “第二,你长得这么漂亮。你走了岂不是中国的一大损失?”
  “第三,……”
  我故作认真地跟她漫天胡扯,甚至把什么“三峡工程会因此延期”也作为理由硬塞进去凑够了一百条,逗得她笑个不停。
  “三峡工程延不延期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想啊,祖国辛辛苦苦聚集天地灵气养育了二十年才养出你这么个美女,你一走不是会令中国人泄气吗?三峡的工人们一泄气就没了干劲,三峡工程当然会延期误工!”
  “瞎--说--”她越发笑个不停。
  “如果你还嫌一百条理由不够充分的话,就加上这第一百零一条。那就是……”我故意声音越说越小,引得她凑过耳朵来听。
  “什么?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大声叫着:“我爱你!”
  她笑着揉着耳朵:“讨厌啦,吵死了!”
  “怎么样?理由够充分了么?”
  她漫不经心地摇弄着指甲,似乎颇不耐烦地回答:“前面的一百条差强人意,最后一条有说等于没说,限你三秒钟内再补上一条来。”
  什么嘛,以为我看不到她嘴角开心地向上咧吗?明明是满意的不得了,偏偏还要摆架子。
  转头瞥见街拐角有一间小小的冷饮店,我立刻建议道:“那就让我请你吃冰激凌好了。”
  “耶!”她兴奋地拍着小手。
  果然还是孩子脾气。我无奈地叹口气。
  “老板,麻烦给我两个甜筒,一个香芋,一个巧克力的。”
  店主是个胖胖的中年男子,长得一脸和气。我突然幻想着如果拿相机把他的脸照下来,是不是可以当作财神图卖呢?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香芋口味的?”
  她扯扯我的袖子,轻轻地问。
  “唯有香芋方可配香玉嘛。难道这一点我也不懂?”
  “贫嘴!”她瞪我一眼,悄悄地练起了“化骨绵掌”。
  看来以后的确得少开玩笑了,我可不想有一个武术冠军做女朋友。
  甜筒刚到手,她就极霸道地抢过了香芋的,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一口咬掉了小半个巧克力甜筒。
  “我只是喜欢吃冰激凌上的樱桃而已。”她理直气壮地说。
  果然有令狐家的风范。想当年令狐冲也只是说想学弹琴而已,结果却连教琴的师傅也一同据为己有了。
  正在神游,她又拉拉我的袖子。
  “干嘛?”
  她努努嘴,示意我留心听店里正播放的音乐。
  “呵呵,这不是上次我放给你听的《不一定》吗?”
  她偷偷地笑,一边还不忘舔着冰激凌:“没想到这个店主的品位还蛮高的。”
  “是啊,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没料到这蛮荒之地,居然卧虎藏龙……”
  店主推推眼镜,一脸迷惘地看着两个笑成一团的疯子。
  我听说有一款游戏叫《生化危机》的,“她小心翼翼地说着,像小学生在严厉的老师面前一样战战兢兢,“杂志上评价说很好玩……”
  “不许玩!”我吓她一跳地吼道。
  她很委屈地低下头,然后默默地拉我的衣角。
  “为什么?”她的睫毛像小刷子一样刷得我心里好痒。
  “因为太恐怖……”
  她乖乖的“哦”了声,不再蹂躏我的衣角,继续舔她的冰激凌。
  “少吃些冰激凌吧。对你的心脏不是很好。”
  她乖乖的“哦”了声,很是不舍地将剩下的大半个香芋甜筒塞进路旁的垃圾桶里。
  我油然产生出一种疼惜的感觉,忍不住冲她喊:
  “你知道吗,奴奴,我喜欢你……”
  她乖乖的“哦”了声,躲在我怀里偷偷地笑啊笑的……




  记得有人曾说过:星期天不睡懒觉是会遭天遣的。
  我一直信奉这句话。
  所以我往往是睡到阳光从窗户平行射进屋内时才会醒来。
  顺便说一下,我房间的窗户是朝西开的。
  “阿天,起来吃早饭。”
  一只小手过来扯我的被子,我下意识地将被子卷起来,把身体裹在被子里,形成类似于蜗牛的形状。
  “起来啦!别这么懒好不好?”
  扯被子的人显然体娇力怯,根本奈何不了坚强的蜗牛壳,只是无奈地抱怨着。
  “你再不起来……我就……我就把奶油口蘑全倒进下水道!”
  蜗牛壳骤然打开,一条大懒虫笔直地从床上坐起来。
  “哎呀,奴奴你也太调皮了。奶油口蘑是食物,你这样乱倒是会污染环境的。而且你乱倒,万一砸到小朋友怎么办?就算砸不到小朋友,砸到那些花花草草也是不对的嘛……”
  奴奴“扑哧”一声笑出来,上来推我:“好了好了,别一大早就学唐僧。快点去刷牙洗脸,我帮你收拾床被,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嘻嘻,奴奴,你有没有发现你最近越来越像管家婆了?”
  她俏脸一红,对着我的胸膛就是一拳。
  她最近改看古龙,小马的拳头显然要比化骨绵掌更雄浑有力。
  我只担心她迟早会看到《绝代双骄》,铁心兰的“疯狂一百零八打”滋味更不好受。
  她现在有我的房子钥匙,经常会在星期六星期天过来帮我打扫房间,顺便会带来一些她亲手做的便当。这对于常常一碗泡面就是一顿饭的我来说,无异于天降美食。
  钥匙也是我主动塞给她的,为的是能省下换门铃的钱。因为她上次来,就因我懒得起床,而硬是将一只还不满一周岁的门铃给按坏了。
  从浴室洗完脸出来,她正在把我的餐桌--或者也可以说是课桌或者称其为麻将桌也行--整理出一小块空地,然后把她带来的粉红色塑料饭盒放上去。
  我从背后搂住她,意料之中地听见她小小惊呼一声。
  “奴奴啊,我发现你这样子替我忙家务,看上去很像一幅家居图哦。”
  “大清早的,发什么神经!”她吃吃笑着,极力躲闪着我用胡子碴去扎她的后颈。
  “嘿嘿,我还发现呢,我们越来越像夫妻了。”
  她的领口散出微微的幽香。我知道她从不用任何化妆品的,所以这股幽香应该是她天然纯洁的体香。
  “哼,谁会嫁给你!”她转头冲我吐头扮鬼脸。
  “敢不嫁我?”我故意装出凶神恶煞的样子,双手去呵她的腋下。
  “哈……哈……”她笑倒在床上,差点喘不过气来。
  “嫁不嫁?”
  “不……哈哈……我嫁……我嫁还不行吗……”
  我满意地住了手,很威武地双手叉腰大声宣判:“现判决令狐奴奴嫁予唐天御为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于刑期嘛……就生生世世好了!”
  她又朝我吐舌头:“所以我上次说你这人占有欲极强呢。这辈子栽在你手里就算了,你居然还企图霸占我的下辈子!”
  “不只下辈子,”我作势要咬她的手指,吓得她往后一缩,“下下辈子,乃至下下下辈子……都要拥有你!”
  “呕--”她作出呕吐状,“拜托,不要学台湾言情片里的那些肉麻台词好不好?”
  我瞪她一眼,又开始遐想:“等我们结了婚,生一个白白胖胖的BB,是男孩的话呢,就用你的姓,我的名,给他起名叫‘令狐天御’。哇噻!你觉不觉得这个名字好酷?!”
“是女孩呢?”她止住笑问。
  “就用我的姓,你的名,叫她'唐奴奴'。可爱哦!”
  我坐到床边,把她抱在怀中,嗅着她耳后根的甜香。
  “如果真的可以……多好……”
  她幽幽地说着,脸上显出一种奇怪的表情。
  “吃饭吧。”她从我怀中挣脱站起来,打开了粉红色饭盒,“今天不只做了你爱吃的奶油口蘑,还有一样东西哦。”
  “耶!奴奴万岁!”我庄严地高呼,冲到桌前坐下来。
  “咦?这是什么啊?”我从饭盒中拈起一个红色圆球,“看上去有点像山楂……”
  “呵呵,这个叫做'心照不宣',的确是用山楂来做的。它可是我们家乡的‘特’产哦。”她故意将“特”字拉长了音。
  “你老说你们家乡你们家乡的……你不是南京人吗?”
  “我家乡在云南……”
  我离席站起来,很郑重地向她鞠躬:“失敬失敬,原来是少数民族同胞……”
  “我有说我是少数民族么?”她打断我的话。
  “云南不是有很多少数民族……”
  “叫比尔的也不一定都和微软有关系吧?”她又一次打断我的话。
  我将一个“心照不宣”放入嘴中,顿时一股奇酸无比的味道在我的口腔里蔓延,更强烈刺激着味觉神经,连带影响了嗅觉神经,鼻子被冲的很难受。
  再用牙齿一咬。我甚至担心牙齿会撑不到五十岁就全掉光,泪腺立即作出反应分泌出大量泪水,脸上的五官难得地聚在一起彼此打着招呼。
  “怎么样,甜不甜?”她万分期待地问。
  我刚想说“酸”,却又瞥见她希冀的目光,临时改了口:
  “甜!”
  也许是她一时搞错了配料。我这么想着。
  果然见她满意地笑了,笑得令鲜花自惭形秽。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家看书,下礼拜要考试呢。”
  虽然不舍,但我还是将她送到门口。
  “拜。下星期天我会再来。”
  “再见。我一定会留着床被给你收拾的……”
  她叹气摇头:“唉,你什么时候才能改掉你这可恨的调调……”说着她忍不住又笑起来。
  “那么,我走了。”她转过身,又像想起什么,再次面对着我。
  她将双手向前平伸,姆指和食指比出“八”的样子,微微向两侧张开,做出了上次的那个奇怪的手势。
  “你们家乡的风俗真是有够奇怪……道别就道别嘛,哪来这么多规矩。”我抱怨着,只好回做了个相同的手势。
  她满意地点点头,一边嘻嘻地笑,然后才开开心心地走了。
  直到目送她白色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我复又关上门打算睡个回笼觉。
  瞧见桌上的粉红色饭盒,我才想起她忘了带回去。
  不过我担心的不在这里,我只担心下次她来没有饭盒可以装饭菜。
  正在这时,门铃响了。
  “看看你,丢三落四的!饭盒忘了拿吧?”
  我兴冲冲地跑去开门,大声地说。
  门口站着一个年轻的男孩,约莫二十来岁,高高瘦瘦的,穿着一身白色的套头运动装。
  “您是唐天御先生吧?”
  这是我第一次被人称作“先生”,感觉很别扭,别扭得像三伏天吃烤白薯。
  “您是哪位?”
  “我叫……令狐悠扬。”




  十一月九日。阴。
  说是阴天也不准确。因为今天的天气比较古怪,早上起来是万里无云,中午的时候已经是乌云密布了。而到晚上九点半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雨。
  最倒霉的是,九点二十九分,我离家的距离不超过五百米。
  走进屋,我换下了一身湿衣服。顺手拣了盘磁带塞进录音机,然后取包红茶到厨房冲了杯开水。
  不知什么时候,居然也慢慢喜欢上了红茶的味道。于是我干脆到超市买了成听装的家庭包回来泡着喝,而不用花大钱跑到红茶馆去品味何为钱的滋味。
  刚刚参加完YY猫猫的生日聚会,见到了很多熟人。
  阿朱和他的“麦当娜”依然如胶似漆,猫猫和“项羽”还是形影不离,风月小筑似乎仍然很崇拜“徐志摩”的才情。
  比较奇怪的是绿杨与他的小鸟依人,上次看两个人还不是太亲热,这次反而见他们两个如同干柴烈火。
  “这就叫‘是蛇总有七寸,是王八总有痛脚’。”小鸟依人一本正经地向我传授心得。
  绿杨赶紧把她拽到身后,笑着解释:“不好意思,她是念理工科的,中文造诣不高,恰当的比喻应该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其实这个比喻也不恰当。因为从外形来看,如果我是铁杵的话,绿杨就只能算针。
  席间阿朱不停地向我劝酒,我喝了。后来他又递烟给我,但我没抽。于是闲谈时阿朱叼着一支万宝路,而我则习惯地从口袋里摸出薄荷糖,咂吧咂吧地吃着。
  “Lizzy没给你打过电话吗?”阿朱吸了一口,吐出好几个烟圈。
  我摇头,咂吧咂吧地吃糖。
  “也没有写过信?”
  我摇头。咂吧咂吧地。
  “你们都没有联系?”
  咂吧咂吧地。
  ※    ※    ※    ※
  我喝了口红茶。没有泡沫的红茶能更好地品出它原来的味道。
  盯着雨水浇在窗户上形成模糊的镜面,估摸着这场雨可能会下到明天早上。
  下就下吧,只要别像我心中思念持续了一个月才好。
  ※    ※    ※    ※
  奴奴去德国有一个月了。也不知道过得好不好。
  八十二年前的今天德国爆发了十一月革命,而中国还暂时平安无事。
  到底是中国好哇,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急欲出国呢?
  不过奴奴却是被我逼走的。
  我开始后悔了。
  但让她留下来我会更后悔。
  因为她的心脏病在德国治愈的机率比在中国要大的多。
  这是悠扬告诉我的。而我认同。
  悠扬者,奴奴的哥哥,也就是一个月前来找我的那个男孩。
  大多数人都能看出他和奴奴有血缘关系,因为他们的脸部轮廓的确有些相似。
  就算有少数眼力不济的,也应该能从他的名字上猜到一二。
  除了“令狐”这个姓比较少见之外,他们一家人的名字似乎都蛮诗意的。
  之前我知道奴奴的心脏不好,但并不晓得她其实患有极严重的心脏病。
  心脏不好和心脏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好像寿桃和寿衣也是天差地别一样。
  悠扬说家里的人早安排好送奴奴去德国治疗了,她的病情不稳定,时刻会有发作的可能。
  难怪她常常被我的大嗓门吓到。
  真是该死!悠扬在给我极力描述奴奴发病时的危险状况,我却在极力回想她被我吓到时脸上出现的可爱红晕。
  有时候,美丽和死亡之间的距离只差一线。
  悠扬走前还说奴奴突然宣布不去德国,无论家人怎么劝说都没用。后来他背负起千古罪人的罪名偷翻她的日记,才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
  悠扬突然住了嘴,只是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同样感慨万千地看着他。虽然四目相对,不过没有擦出火花。
  我在回忆我曾经说过的用来挽留奴奴的一百零一条理由。
  现在想起来似乎没有一条是足够充分足够坚强的。它们都站不住脚。
  尤其是第一百零一条。
  我怎么能奢望仅仅凭玩了几次“大菠萝”,见过几次面,在网上聊过几次天就能换来一份至死不渝的感情?
  这种事情自我看过几本很出名的网络小说之后就很憧憬,但并不相信。
  想想人家杨过与小龙女,经历了多少磨难才能走到一起。
  况且我也没有人家杨过那种即使不梳不洗外加二级残废还能迷死万千少女的魅力。
  所以,我决定扼杀这段在我和奴奴之间刚刚破土而出的感情。
  扼杀感情不见得比扼杀一个初生婴儿来得容易。那需要有“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一般的狠心。
  于是我翻出了《全唐书》,决心拜武则天为师。
  只是不知道她的那招美人计,学起来会不会很费力?
  ※    ※    ※    ※
  手中的红茶随着水温度冷而渐渐失去了香气。
  我进厨房又添了些热水,不提防将水倒得满出了杯子,流得一桌子都是。
  就像是我满得快要溢出来的思绪……
  ※    ※    ※    ※
  十月三日。晴。
  国庆节三天假期被我睡掉两天,起床后直感叹着虚度光阴。
  想起好几天没和她联络了,为防止被她cut,赶紧爬起来拨个电话。
  “喂,我现在不在家,请稍后再打电话来。”
  WOCAO!电话里的声音比TMD《午夜凶铃》里的贞子还恐怖,一听就知道她八成还迷失在睡梦和现实之间。
  “NND,快给我起床!”我吼道。
  电话那头的人似乎被吼声惊醒了,火大地回吼:“死狼崽子,大清早就不给人清静!”
  “快起来啦,待会儿咱们去玄武湖玩。”我改用“温柔”的语气说话。
  “啊?还要‘约会’啊?!”她的声调拔高四度,好像和我约会是件极可怕的事。
  “拜托,再帮帮忙嘛!”我哀求道。
  “唉--命苦啊!记好了,你欠我六次肯德基了!”
  “是,是。”我连声答应,虔诚地挂了电话。
  到达目的地时,远远的就看见她站在公园不耐烦地虐待着高跟鞋的鞋跟。
  “嗨。”
  “我刚才就在想,如果我数到三你还不出现的话,我就用高跟鞋踹你的脸!”她恶狠狠地说。
  “好险,幸亏赶在你数完之前赶到了……”我擦了一把冷汗。
  “很可惜……我刚刚已经数到三百二十三了……”她补充说。
  为了保全我英俊的脸庞,只好认命地买来了雪糕讨小姐欢心。
  “我喜欢吃菠萝味的,你干嘛又买香芋的?”她不满地说。
  “我再去买。”
  “算了,凑合凑合吧。”她一把抢过了雪糕,大口啃起来。
  “那么,我们可以进去了吗?”我小心地征求她的意见。
  她点点头,意犹未尽地舔着雪糕棒。
  我先一步向公园大门走去,但没走两步,却听到她在身后说着什么。
  “小狼……你认为这么做……真的好吗?”
  我的膝盖顿时僵硬了,木然地转过身,望着她轻轻地说:
  “为什么这么问?……YY猫猫。”
  “你不觉得这么做……对于Lizzy她来说有点残忍?”YY猫猫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又问了一个问题。
  “难道你认为有更好的办法吗?”
  今天我们真是很奇怪,总喜欢用问句说话。
  “可Lizzy她真的很喜欢你……”
  “但相比起她的性命来说,这份微不足道的感情应该不值得她牺牲一切吧?”
  我顿了顿,接着说道:“上次她哥哥来找我时,已经说了她的病情……而她又因为一时的冲动执意不肯去德国接受治疗……”
  “你居然把她对你的感情说成是一时冲动?!”猫猫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
  “你真狠心!”她又接上一句。
  狠心吗?我不知道。我只觉得我的心仿佛被人丢进了绞肉机里,痛的快无法呼吸。
  “是不是一时冲动……我不管,但我必须为她的病负责,不能因为我而延误她治疗的时间。”
  “我究竟是该骂你无情无义呢……还是该赞你情操伟大?”猫猫叹着气说。
  “你觉得Lizzy会信我们‘相爱’了吗?你的这个办法实在够烂够俗够老套,任何一部三流言情小说都把这一招用滥了!”
  这就是我苦思冥想出来的计策:假装我爱上了别人,从而让奴奴心死,然后没有任何留恋地离开这个伤心地。
  以前倒也曾参加过校内的一些舞台剧的演出,演过诸如罗密欧--的随从,或是白马王子--胯下的白马等等,那些都算纯情的角色,却没有演过这种的负心汉类型的人物,因此对于我现在所要扮演的形像的心理揣摩还不算深刻。为此,我特意找来猫猫,并强迫她跟我约会N次以体会爱上别人是何种感受。这个N嘛,大致等于我欠下的请猫猫上肯德基的次数。
  “正因为被人用烂了,所以才要靠我们精湛的演技化腐朽为神奇嘛。而且奴奴就像猪一样单纯,像猪一样天真,往往最笨的方法反而是最有效的。”
  “你做什么骂人家是猪?!”
  我该怎么解释呢?毕竟外人是不会懂得我和奴奴之间的赞美方式的。
  “咦,阿天,真的是你?”
  惊喜的声音穿过人群传来,我用肚脐眼也猜到是谁。
  “是奴奴啊,在这里碰到你,好巧。”
  为了符合负心汉的形像,我故意用冰冷的口气说话。
  其实我知道她今天会和同学来逛玄武湖,所以才专挑显然的地方走,以创造“巧遇”的机会。
  “我刚才就在想那边的高个子男孩会不会是你呢,呵呵,居然被我猜对了。”
  她习惯性地走上前想帮我把领口弄整齐,却被我让开了。
  她愣了一步,很奇怪地望着我。
  “Lizzy,你一个人来玩吗?”猫猫明知故问道。
  “不,我的同学在那边,”她随口答道,只是定定地看我,好像我很陌生似的。
  “阿天,最近怎么没来找我呢?”她轻轻地问,脸上挂着淡淡的笑。
  “我很忙。”
  天知道我都快闲得生锈了,不过电视剧上的负心汉总是这样回答前任情人的问题的,所以我只好照搬台词来用。
  她呆了一下,然后似乎很轻松地说:“你知不知道最近阿朱他们告诉我一个笑话……”她灿烂地笑笑,接着说,“他们说……说你在和猫猫……谈恋爱耶!哈……是不是很好笑?”
  我的心好像被什么尖利的东西扎了一下,脸上却不动声色。
  “他们说的没有错……我和猫猫的确在……恋爱……”
  我不敢再看奴奴的眼睛,将视线移开,却看到了一脸沉重的猫猫。
  “真是笑死我了……你和猫猫……怎么会……”她大笑着,笑声坚硬得好像风干的腊肉。
  “有什么不可能?你也知道我和猫猫曾是十二年的同学。‘日久生虫’的道理你懂不懂?”
  “真的?”她小心翼翼地问。
  “真的!”我郑重地点点头,为了加强效果,还一手去揽猫猫的肩。猫猫企图挣扎,我加大了力道,她才不情不愿地被我拥着,顺便给我的背上添了一处淤青。
  但在外人眼中,我和猫猫的小动作无异于情侣间的打情骂俏。
  “哦。”她似乎又变成了一个很乖的小孩子,轻轻地答应着。
  没有预期的嚎啕大哭、愤而离去或是歇斯底里,甚至连泪眼婆娑也没有。难道是电视演错了?
  “我的同学在等我。我先走了。”她平静地说。
  “再见。”
  她突然又冲我鞠了个躬。90°的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让我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再见。”我礼貌性地说,猫猫依然是一脸假笑。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看着她穿过人群走到她的同学那里,然后两人有说有笑,慢慢消失在人海中。
  我开始怀疑我类似机器人读台词般的生硬演技,能否骗得过这只小狐狸?
  “傻瓜。”猫猫轻轻地说,不知在骂谁。
  晚上接到悠扬的电话,说奴奴愿意去德国了。
  为了庆祝计划成功,我特意翻出一大箱啤酒,独自坐在屋中央喝着。
  可惜由于喝得太多,又错过了第二天上午的课。
  而且还连着头痛了三天。
  真是乐极生悲啊。
  ※    ※    ※    ※
  红茶被水泡了好几遍,已经淡得尝不出味道。
  就好像是我现在的生活一般,平平淡淡,完全没有任何可以让人振奋的效力。
  一晚上不知喝了多少杯茶,胃里满满的全是水,甚至还能听到“哐哐”的声音。
  再来一杯吧。就算再淡,茶始终是茶呀。
  同样的。无论怎么试着去遗忘,思念永远是思念。
  那天送别的情景又慢慢从脑海中浮现出来……
  ※    ※    ※    ※
  十月七日。晴。
  中午接到YY猫猫的电话,要我下午陪她逛街。
  我本来不想去的,但她说如果我肯陪她的话,那么我欠她的六次肯德基的帐就一笔勾销。
  孟子曾告诫大丈夫要“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可惜我这人总喜欢离经叛道,所以我很没骨气地答应了。
  只是有些奇怪,她为什么不找“项羽”陪她呢?
  两点半钟出门,在约好的地方等,却看见一辆出租车停到我面前。
  车窗摇下,露出YY猫猫的脸。
  “上车吧。”她招手。
  “你不是要逛街吗?逛街的话还是用走的来得有意境……”
  “你少无聊,我知道你怕花打的的钱。放心,今天我请客。”
  我笑着开了车门坐进去:“汽车这东西实在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四只轮子转得比两条腿快多了,而且还非常省力气……”
  她朝我翻白眼:“真受不了你!”
  车子逐渐驶上大路,但方向感不佳的我还是觉察到不对劲。
  “你不是要去新街口吗?这条路似乎是去机场的耶。”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去新街口?”她反问一句,“闭上你的嘴,总之是我付钱,哪怕开到喜马拉雅山去也不用你管!”
  我一直怀疑气盖世的项羽是怎么能受得了她的火爆脾气的。无怪乎当年项羽要自刎乌江,身边有这种虞姬陪伴,男人是一点地位也没有的。
  而自杀,作为一种抗议方式,一直流传至今。
  很诧异为什么历史上有许多古人都喜欢通过自杀来表示不满,却又发明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之类的谚语。
  中国人有时候实在很矛盾。
  我向来认为有两件事最适合修炼耐性。
  一是学习高僧打坐。
  还有一个就是在南京城内坐车。
  和大多数的大都市一样,敢在南京城内坐车就意味着首先得具备极好的修养,因为对于南京的街道容量来说,塞车是常有的事,尤其在一些繁忙地段。
  我碰到的塞车的最高记录是在长江大桥上,一共塞了整整三个小时。
  不知道这次会不会破记录呢?我透过车窗瞧了瞧,前后形成一条长龙,并且丝毫没有移动的迹象。
  我倒还没什么,反而是猫猫有些焦急地看着表。
  “希望能赶得上。”
  我没敢问她要赶什么,因为我知道她一定不会回答。
  对面停的同样是一辆出租车。
  我望过去,发现靠窗坐着的是一个女孩子。
  她的头发乌黑亮丽,几乎可以去为飘柔拍广告。只是她是侧着身坐着的,所以看不见的脸。
  直觉告诉我,那应该是位漂亮的女孩子。我顿时来了精神,脸贴在车窗上努力想看到她的长相。
  那个女孩子似乎也感觉到有人在注视她,便好奇地转过头。我一时来不及收回视线,猛地被她逮个正着。
  我呆住了。她也呆住了。
  不只是震撼于她的美……她竟然是奴奴……
  奴奴痴痴地看着我,一动也不动。

我很想狠下心转过头不理她,可是身体却不肯听大脑的指示。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缘份”?我倒宁愿拿它去换一瓶啤酒。
  奴奴依然是美丽的,尽管她的眉头轻轻锁着,脸庞也白得有些虚,但只要她肯笑,照样会有大雁从天上掉下来。
  不过等了很久也不见天上有什么动静,因为她一直咬着下嘴唇。
  咬着嘴唇的牙齿很白,但为什么嘴唇同样发白?
  可能是她马上要去一个全是白种人的国家,所以现在正在努力增白吧?
  我注意到她的旁边还坐着一个男孩,和她很亲密的样子,可惜看不清他的脸。
  心头泛起一股怪怪的感觉,酸酸的,比那次吃的“心照不宣”更酸上十倍。
  于是我一言不发,连车窗也不打开。
  她同样没开窗,默默地和我对视着。
  或许是车窗有些脏了,导致我错以为她的眼睛有些发红。
  所以我掏出手帕努力擦着车窗。
  她的运气似乎总是很好。我这边的车队伍仍然纹丝不动,她那头倒开始缓缓向前爬了。
  她突然将脸贴到车窗上,用力地呵出一口气,将玻璃弄得模模糊糊的。
  然后伸出她的纤纤玉指,一笔一划地在玻璃上写字。
  我看不到了她的脸,但能看到她写的字。
  那是一个“不”字。
  我想我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一定是想起了彭佳慧的《不一定》。
  “我隔着两扇车窗的距离,
  看见你久违的表情。
  身边都坐着彼此的伴侣,
  你我只能偷偷回忆。
  想想当初那一场的决离,
  你我都已了然于心。
  至少你我不曾人云亦云,
  为了爱将一切舍弃。
  对你并不是没有了牵挂,
  也想你现在过的好吗?
  只是人越是成熟,
  想法就越来越多,
  我们都已不能再回头。
  不一定 最爱的人
  就能相伴一生,
  只要能知足,
  只要能吃苦,
  少了爱也能幸福。
  不一定 失去的人,
  就能不想不问,
  只要你很快乐,
  对我就足够了,
  再见面又能怎样呢?”
  ※    ※    ※    ※
  录音机里也恰好传来这首歌的旋律。
  我却像逃难似的躲到厨房里,远离彭佳慧那有点哀伤的歌声。
  顺便给自己冲第十三杯红茶。
  ※    ※    ※    ※
  车果然是开住机场的,并且在三点二十五分时停在了机场候机室门口。
  “来这里干嘛?接人吗?”我纳闷地问猫猫。
  “不是接人,是送人。”她回答的很深沉。
  “送人?你要去夏威夷渡假吗?”
  她没有笑,只是很简略地甩给我一句话:“奴奴坐的是三点半的飞机。”
  我愣住了。
  猫猫叹口气:“去送送人家吧……这都是阿朱他们的主意……”
  候机室里,我看见了奴奴,她正持着机票站在入口通道前。旁边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正把一个小小的史奴比背包细心地给她背上。
  “奴奴--”
  她循声望过来,吃惊地“呀”了一声。
  我不知道此时该不该学习电视剧里男主角疯狂地奔向女主角那样的镜头,所以我只是小跑过去。
  那男孩又叮嘱了几句:“那我先走了。爸妈会去接机的。过两天我就去看你。”
  她点点头,轻轻地说;“知道了,哥。”
  悠扬转身就走连招呼也不和我打,却在从我身边经过时给了我小腹一拳。
  真狠,用那么大劲!
  我忍着疼走向奴奴,看见她笑嘻嘻地。
  “很意外呢……你居然会来送我……”
  “哦,我是来接朋友飞机的……刚好看到你,所以顺便过来打个招呼……”
  我恨不得抽自己几个耳光。都什么时候了,还讲这些干嘛!
  她显得不以为意,依然笑得相当灿烂。
  “一路顺风。”我实在想不出什么好话来。
  “呵呵,阿天你还是像蟑螂一样笨呢。我是乘飞机,你却祝我顺风……”她掩着嘴偷偷地笑。
  “啊,不好意思。我忘了飞机是在平流层飞行的,不应该有风。而且有风的话对飞行不利……”
  “回去好好补补地理吧,省得下次出门连方向都搞不清。”
  “知道了,像猪一样啰嗦的管家婆。”
  我们都欢快地笑着,完全没有送别时本该有的忧伤气氛。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好了,我该走了。”她看看候机室里的电子钟说。
  “那,我改祝你一切平安吧。”
  “谢了……”她眨眨眼,又像是起了什么,“既然是离别,那我就念一首诗吧。”
  “等一下,让我看看附近有没有水池。”
  “干嘛?”她不解地歪着头问。
  “好让我‘洗耳恭听’呀!”
  她开开心心地笑着:“阿天,你又在瞎掰了。你啊,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才能改掉你这可恨的调调。”我赶紧抢着说,有模有样地学着她说话的腔调。
  她“呵呵”笑了两声,开口念道: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然后她抬起头深深地望着我,轻轻地说:“多珍重啊!你总是不太会照顾自己的。”
  “睡觉记住不要踢被子。”
  “要按时吃饭,绝不能图省事而不吃或者光用泡面打发。”
  “少抽烟,啤酒也要少喝。”
  “记住要勤洗澡换衣服,个人卫生很重要!”
  “……”
  她说一句,我就点一次头。直到我的脖子快随承受不住时,才赶紧打断她的教训。
  “狐狸小姐,如果你再不住嘴的话,你的飞机可能不会等你了。”
  如果真的可以因此而让她留下来的话,我倒情愿变成一个点头娃娃。
  她笑笑,补充上最后一句:“千万不要光顾着玩游戏而误了学业。”
  我很用力地点头,然后想了想说:“古人云‘来而不住非礼也’。既然你念了一首徐志摩的诗,那我就回赠一首。不过全是背人家的诗未免有点不诚恳,那我干脆就借用他的一句诗,剩下的由我自己原创。”
  “愿闻其详。”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是徐志摩的《偶然》吗?”她轻轻地问。
  我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继续念道:“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因为你/我甘心让尘土沾身/让雨过天晴/但是/你是凡人我是云/纵然爱你/我却没有实实在在的心……”
  “知道么?我首诗的名字应该叫……《绝非偶然》……”我低声说。
  她愣了愣,似乎明白了什么,又连忙笑道:“为什么不念完呢?”
  “你走吧。”我说。
  “哦。”她乖乖地答应着。
  然后她朝我鞠了个躬,90°的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让我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然后她慢慢地转过身。
  然后她慢慢地迈出第一步。
  然后她慢慢地挪向入口。
  “奴奴--”我喊住她。
  她飞速地转身看我,眼睛红红的。
  我把双手向前平伸,姆指和食指张开,其他手指曲起,比出一个“八”的手势,手心向外,并微微朝两边侧。
  “这个手势,不但是跟你道别,而且……还表示着它本来应该表示的意思!”我大声喊道。
  她使劲抿着嘴,回做着相同的手势。
  我继续高声念着我的《绝非偶然》,目送她跑进入口。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因为你/我甘心让尘土沾身/让雨过天晴/但是/你是凡人我是云/纵然爱你/我却没有实实在在的心/只能被风吹散/四肢飞到天涯/骨架飞到海角/等待一万年后/再次成形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因为你/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惊/渴望与你相识/渴望与你徐徐而行/可是/你是凡人我是云/即使爱你/我依旧飘忽不定/贪恋你的微笑/贪恋你的双眸/我的虚无飘渺/对你来说/只是过眼烟云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请让我感触你/用不存在的手抚你温暖的心/于是/我将自己分解/化作绵绵细雨/冲向大地/舍弃微不足道的生命
  然而/你撑开了伞/将我隔开/不让我有机会吻过你的你的眼睛/不知你是否知道/我曾是天空里的一片云/一片深爱你的云……”
  她最终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一如我每次送她回家那样。
  “望君珍重呵,沙扬娜拉!”这是她最后说的话,声音洪亮得可以让整个候机室的人都能听到。这一点也不像她平时的作风。
  “望君珍重呵,沙扬娜拉!”
  我也轻轻地说,不过是在心里。
  ※    ※    ※    ※
  音乐停止了,红茶也喝完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我的思念也该结束了呢?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就好像是同奴奴在饭馆相遇的那个晚上。
  我打算去安安静静地睡个觉。也许明天早上一睁开眼,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
  很久没玩过“大菠萝”了,因为不会再有人肯在危急关头救我一把。
  也很久没有上网了,因为不会再有人在网上跟我讨论男人和女人的虚伪。
  曾经以为我的生活中不能够缺少游戏和网络,原来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雨,照样会下;太阳,照样会出现在无云的天空中。
  门铃突然响了。
  这么晚了,又下着这么大的雨,会是谁呢?
  我放下手中的杯子,走过去开门。
  我看见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穿过雨幕跑远了,连把伞也没打。
  从背影看,好像是悠扬。可他几天前不也因为奴奴要动手术去了德国吗?
  低下头,门口放着一个小小的包裹。
  拿着稍稍被雨水淋湿外皮的包裹,我把门关上走回卧室。
  外皮上用正楷清清楚楚地写着:唐天御先生亲启。
  方圆百里之内,叫这个名字的只有我一个,所以应该是我的包裹。
  没有邮票和邮戳,所以应该是刚才那个人亲自送来的。
  我头一次发现居然有着不比柯南差的推理能力,心中小小的得意了一番。
  小心翼翼地用刀割开外皮,露出了一本精美的奶白色日记本。
  不知为什么,我竟产生出一种敬畏感。似乎是怕刚刚挖过鼻孔的手会亵渎这本日记本一样,我连忙进厨房认认真真地洗了个手才敢翻开日记本的第一页。
  第一页上竟然写了三个大字:“去洗手!”
  我笑出声,心里已经明白是谁的杰作了。
  翻到第二页,几行娟秀的字迹这样写道:
  “我突然有了一个很伟大且英明的决定,那就是--写一本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日记!!(还不快鼓掌叫好?)
  在德国的这段时间里,我一定会有很多感触。那么我就用日记的方式把它们全都记录下来,然后有机会的话和你一起分享。(怎么样?是不是感动得涕泪泗流?)
  不过,我可能不会有太多机会来写日记。因为白天我爸妈会来医院看我,晚上医生又不许睡得迟。所以我只能利用医生来查房前的十分钟时间写日记,因此日记会很短,但绝对真实哦!
  好了,那么就请你一起来分享我的心事吧!”
  “这只小狐狸!”我摇摇头,叹了口气。开始读第三页上的文字。
  “十月九日。晴。
  我今天去柏林市中心转了一趟。柏林真的好漂亮呢,街道也很干净,不像南京的街道上还偶而能看到别人乱丢的垃圾。这可不是我崇洋媚外,我只是实事求是而已。
  市中心有个小公园,里面有很多非常漂亮的花,开放得很灿烂哦!阿天你以前总说我是‘闭月羞花’,哼,怎么这些花见到我都不谢呢?可见你之前都是在PMP!……”
  “十月十日。多云。
  早上老爸把我送进了市立的柏林医院里面。唉,往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就只能在这儿度过了。真是好无聊哦,人家又不会德语,别的病人的英语水平比南京的小学生还差劲,害我只能睡一整天觉。之前怎么没发现睡觉也是件挺累人的事呢?所以,你以后少睡懒觉吧!嘻嘻……”
  “十月十一日。晴。
  我发现啊,医院里的护士都好漂亮哦,对待病人也很亲切。警告你,别把口水流到地板上!你这只大色狼!……”
  “十月十二日。多云。
  今天没什么事儿。所以不写了。”
  我一边看一边笑,这小妮子的作风实在有够小孩子气的。
  而一张天使般的笑颜隐隐约约的就浮在字里行间,我伸手去触摸,却又只摸到光滑的纸张。
  “十月十三日。阴。
  老妈今天居然带来了一样东西。你知道是什么吗?是盐水鸭耶!真的是正宗的南京盐水鸭!
  实在不明白她是怎么弄到的。晚上只吃了一只翅膀,剩下的舍不得一次全吃光,只好留着以后慢慢品味。
  毕竟现在身在外地,想吃到南京的土特产不容易了。我还很想吃朝天宫的瓜子,可惜这边根本不可能有。
  你一定在很舒服地吃着盐水鸭,喝着啤酒吧?气死我了!
  以前怎么没觉得这两样东西珍贵呢”
  “十月十四日。小雨。
  我妈真是很棒哦!她中午还做了几道地道的云南菜给我吃呢!
  好怀念家乡的味道哦!几天以来,医院配发的营养餐实在是……说起来就恶心。寡淡的够可以,甜不甜,咸不咸的。还是中国菜好吃!
  讲到云南的家乡,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就是关于上次做的‘心照不宣’的事。
  不过今天没时间了,因为我听到走廊上传来查房护士的脚步声。
  那,明天继续说吧!晚安。”
  “十月十五日。大雨。
  接着昨天的话题说吧!
  其实在我的家乡呢,有一个风俗。那就是如果有一个女孩子喜欢上一个男孩子的时候,她就会把新鲜的山楂在糖水里打个滚,再放入一个器皿中,倒上一定份量的醋--是米醋哦!
  她爱这个男孩一分,就会倒上一碗醋,爱他两分,就倒两碗……
  等山楂在醋中腌泡了三天三夜之后,再取出来晾干。这就是‘心照不宣’了。
  哎呀,医生又来了。看来只能明天再说了……”
  “十月十六日。小雨。
  昨天说到哪儿了?等我翻翻前面的日记……
  哦,说到做成了这个‘心照不宣’。
  做完之后呢,女孩子就会拿着它给她喜欢的男孩子吃。男孩子吃了之后,如果说酸,就表示他不喜欢这个女孩,说甜的话,就说明两人都在互相爱慕着对方哦!
  你知道我放了多少醋吗?呵呵,那天老妈做晚饭时无论怎么找,在家里也找不出一滴醋……呵呵……”
  难怪当初我说“甜”的时候,她开心得什么似的。
  唉--想想那个‘心照不宣’,我的牙根就开始有发软的迹象。
  “十月十七日。雨。
  连着下了好几天的雨,烦死了。
  待在一个全是外语的环境里,南京话都快要不会说了。因此白天没事就对着墙壁练习说南京话。
  ‘我不能跟你急了!’老妈这样对我说。
  呵呵,她果然已经被同化成一个地道的南京人了。”
  “十月十八日。晴。
  总算晴了。阳光明媚,连带的心情也不错哦。
  你知道你那天在机场对我做的手势本来的意思是什么吗?
  不是‘再见’,那是我骗你的。
  它所要传达的意思应该是‘我爱你’。
  怎么样?有没有小小的吃惊一下下?”
  我并没有吃惊,其实我早就知道那个手势的意思。是悠扬告诉我的。
  因为悠扬第一次来找我,我送他出门时,就对他做了这个手势。
  我原意是要跟他说再见,结果却把他吓得差点摔跤。
  ……
  “十月三十一日。阴。
  今天邻床的病人有几亲人来探望。其中有个男孩子,长得很高,也很帅。不过我不是想说这些,我想说的是他头上戴了一顶黑色的棒球帽,帽子上用金线绣了个很醒目的标志--‘DIABLO2’。
  我当时愣住了。我想到曾在网吧里玩过的‘大菠萝’,想到了在‘大菠萝’里被人围攻的野蛮人,想到了BBS上曾经发过的帖子,想到了饭馆里和你斗酒诗,想到了聊天室里的玩笑,想到了阿朱生日聚会上的蛋糕,想到了你的外套,想到了你放给我听的歌,想到了帮你烤的鸡翅膀,想到了你给我们的儿女起的名字,想到了你做的诗,想到了你古怪的赞美辞,想到了你用来挽留我的一百零一条理由……
  但我最渴望的,竟然是你那可恨的调调。
  其实你真的不适合演戏,你那蹩脚的演技是骗不了人的。但当我听到从你嘴里亲口说出你和猫猫在恋爱的时候,明知是假,却又忍不住很心痛。
  你挺傻的,我也不聪明。
  有句话叫‘傻人有傻福’,可为什么我偏偏没有这种福气呢?
  来柏林快一个月了,原来想让自己平静平静。可哪知道孤独反而更容易勾起回忆。
  我不擅长说谎的,所以我指着自己的心承认:我真的很想你。
  于是当时我就只顾着那个男孩子的脸发愣。越看越觉得他的眉有些像你,眼睛也是,鼻子也是,嘴也是……最后我已分不清他到底是你还是他了……我的眼前模糊一片。
  那个男孩子注意到我在盯着他,礼貌地冲我笑笑,而我……而我却……很不争气地哭了出来……
  如果你在的话,你一定又要笑我为中国人丢脸了吧?
  放心,他并没有问我是哪个国家的人,所以不会给炎黄子孙丢脸。
  就算他问了,我也会回答我是日本人的。
  所以,就让我好好的哭一场吧。积蓄了一个月的泪水就让它全流出来吧!
  阿天,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呢?
  我明天就要手术了……”
  我赶紧向后翻,但是十月三十一日的日记后面再也翻不出一个字。直到我快把本子翻烂了,日记本的后面几十页依然是一片空白。
  我失神地盯着空白的纸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从本子的封皮里掉出一张东西,悄然滑下,飘落在地板上。
  我弯下腰拾起来,发现是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位绝美的少女,生着一头亮丽柔顺的长发,嘴角噙着可以让大雁落下来的笑容,眼睛里透出顽皮又天真的神采。
  少女躺在一张铺有雪白床单的床上,四周的墙壁也是雪白,甚至连少女的肌肤都是雪白雪白的。
  只是相片上的少女似乎没有了生气,只是静静的躺着,仿佛一躺就要躺个千万年似的。
  照片的背面,被人写了一行字:
  “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
  我连忙再翻到正面,发现少女正凝望着窗外。
  窗外是一片浓重静寂的夜色,不过我仍然能判断出那不是东方,因为天上的北极星正明亮地闪耀着……




THE END


最后修改: Tue, 24 Jun 2003 12:27 不知名的勇者  IP: Loged

1 楼   2003-06-23 02:50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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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了一遍
---- Tic-Toc
2 楼   2003-06-23 10:34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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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看了第一句就没兴趣了
---- 黑猫的影子
[楼主]   2003-06-23 12:03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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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笨,耐心看下来吧,真的很好的
---- 不知名的勇者
[楼主]   2003-06-24 12:32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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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悲哀,精华是加了,但是为什么没有几个人可以耐下心来把它看完呢,真的是篇好文章哦
要知道当时我为了看完这篇小说,用了半年的时间来买杂志(当时在连载)
当时上学又穷,每个月省出15元的早餐费是多么的不容易啊(每天省5毛)
唉,或许也只有鱼能够理解吧。。。

其实大家不要看到长就不想看了哦,今天看不完还有明天的嘛,如果错过了,那可就是损失了哦

---- 不知名的勇者
5 楼   2003-06-24 13:36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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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看了2句!
---- 黑猫的影子
6 楼   2003-06-24 14:53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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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了~~
开头确实不怎样~~
后面写的不错哦!
结构,情节安排都很好,故事也比较感人~~!

---- 西北偏北
7 楼   2003-06-24 15:30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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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倒叙手法,感觉很不错,好不容易看完了,心里酸酸的
感动,很久没有再看过这么好的文章了

---- 铁质叶酸
[楼主]   2003-06-24 16:47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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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NUTRILITE 的贴子提到 :::
用的倒叙手法,感觉很不错,好不容易看完了,心里酸酸的
感动,很久没有再看过这么好的文章了

555555555555 谢谢谢谢,也不枉我一字一字比着杂志打出来啦。。。。。

---- 不知名的勇者
9 楼   2003-06-25 13:57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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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 。。。看完了!可惜的小MM呀!555~~~~
   我还以为要看上1天呢!没想到一会就看完了!

---- 秋风零凌
10 楼   2003-06-25 15:55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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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几行...
头有点晕..
hoho~~~

---- 最爱老婆
11 楼   2003-06-25 16:46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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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连载~~呼呼呼~~!害我看的快断气了~不过的确很感人~
两个小狼~~~嘻嘻~

---- 俱梨伽罗
[楼主]   2003-06-25 17:57   IP: Loged
Edit回复引用Remove
::: 在 cocofang 的贴子提到 :::
原来是连载~~呼呼呼~~!害我看的快断气了~不过的确很感人~
两个小狼~~~嘻嘻~

酷酷小狼已经出名了,啸月小狼却还是个无名小辈。。。。
唉。。。

---- 不知名的勇者
13 楼   2003-07-01 21:09   IP: Loged
Edit回复引用Remove
马上就要离开了,再最后给大家推荐一下,看看吧,很经典的,尽量看完
---- 永远跟大家告别
14 楼   2003-07-02 07:46   IP: Loged
Edit回复引用Remove
我的天啊……
看了1|2!
进展太慢了吧
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 黑猫的影子
15 楼   2003-07-02 09:31   IP: Loged
Edit回复引用Remove
为什么要走呢?你的文章很不错呀!
---- 芊竹
16 楼   2003-07-02 14:28   IP: Loged
Edit回复引用Remove
新来的 看了此文决定假如会员
---- 你在伴随
17 楼   2003-07-02 19:17   IP: Loged
Edit回复引用Remove
::: 在 winjxy1314 的贴子提到 :::
新来的 看了此文决定假如会员
   谢谢你,真的谢谢你了!我们又多了一个朋友!

---- 秋风零凌
18 楼   2003-07-02 20:45   IP: Lo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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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我眼花缭乱!!
不过很不错哦!!!

---- 不杀人的杀手
19 楼   2003-07-07 09:11   IP: Loged
Edit回复引用Remove
唉~
又是一个“绝恋”的故事,虽然以前会觉得对这种故事已经麻木了,但是还是受感动了!
里面的女主角真的有点想“野蛮女友”耶,不过,正像男主角所说的,她是一个既野蛮又温柔的矛盾体。

很不错的网络小说,有没有出书啊?想收藏。

P.S.  作者很有文采啊,里面有许许多多的诗词歌赋和文学知识,看了还增加文化修养呢!
      这么有文采的作者也玩diablo有点意外!用diablo做背景挺有新鲜感的。
      本人也喜欢玩diablo,不过还没上战网打,怕玩疯了,呵呵~

---- 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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