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夜 盗目
我做了个噩梦,梦见了很多眼睛,毫无生气的眼睛却一直注视着我,醒来后觉得手腕一阵疼痛。
“我会回来的,回来取你的眼睛。”那家伙的话仿佛就在我耳边回荡一样,由于是冬天,没人知道我的手腕上长着一只眼睛,但是,我忽然发现一直闭着的眼睛居然睁开了,而且似乎在盯着我,因为我分明发现它犹如有生命般的会转动,而且居然会对光线强弱有反应,当我想用针去刺,它马上闭合起来,我刺到的只能是自己的皮肤而已。
而且我总觉得,每天回家的路上总有个人影,但犹如鬼魅一般无法看见,再这样下去,真的会疯掉。
或许,宗木正在某个角落里,他来取回我的眼睛了,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眼睛,肌肉由于紧张而痉挛起来。
工作可以使我暂时缓解,我只能让自己忙碌起来,好忘记这些事情。
可是接受的事情却仿佛和我息息相关。
几乎每个一个礼拜在郊外都能发现一具年轻人的尸体,没有明显的死亡特征,但是他们的眼球都不见了。
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共通点,即便是警方四处追查,凶手犹如失踪一般,警察们焦头烂额,虽然一再隐瞒案情,但实在影响过大,不得不求助于媒体。而挖去死者眼球的变态做法,很自然联想到那位收集眼球狂的宗木。
所以,对于最后一个接触宗木而或着的人,我自然被警察传讯了, 当然,他们也为我派出了一名名义上的住手,其实是保镖,一位身材矮小笑容可掬的年轻干警。
他的额头光洁的犹如镜子,我很少看见在这城市里三十岁以后没有抬头纹的人,尤其是男人,而细小的眼睛让我永远也看不透他的眼神,更无法知道他在想写什么,只有握手时候感觉到的食指的厚实如钢铁般的老茧我才能稍微相信这个人是警队的王牌警官。他说话有点结巴,据他自己笑称天生是大舌头。
我起初对这位叫严武军的警官很不放心,因为我以为他可能连我也打不过,不过很快我便庆幸自己抱住了自己赖以吃饭的家伙什——手腕。
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流氓和我们在接上撞上了,结果严警官在谈笑声中将其中两个人的手腕弄脱臼了。
还好家里空房多,我便安排他住在旁边,开始担心自己不习惯和人同住,不过发现他非常整洁,而且极少说话,只是开始的时候询问了些关于我和宗木的案情,当然,关于手上的眼睛,我谁也没有告诉,我可不想没被宗木挖去眼睛又被送到实验室让教授们活体解剖。
时间过的很快,但宗木似乎没有出现的意思,而且似乎也不再犯案,严警官颇有些失望,警方认为宗木对我失去了兴趣,所以决定明天就让严警官回去。
虽然我每天还是觉的被跟踪,但警方是不会相信没有证据的想法的,他们只是一味的告诉我要镇静不要惊慌,再他们看来这只是我的神经紧张造成的幻觉罢了。我只能无奈的回家,看来我只有靠自己保护自己了。
所以这天晚上,我买了些熟食和酒,决定好好喝顿,这么多天,他也很累了,分别前也算交个朋友。
可是回到家里,我却发现严武军并不在,我放下手里还冒着香气的菜,扔在桌子上,把它们倒了出来,然后身子瘫软地坐在沙发上。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我一看是个陌生人的。
“是欧阳记者吧。”声音也很陌生。
我嗯了一声,每天都会接到很多陌生电话,人也各种各样,推销的,举报的,报告新闻的,或者申诉的,都说记者是无冕之王,我觉得是无眠之王才对——报社里的同事没几个睡眠好的,整天顶着熊猫眼是家常便饭。
“你现在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手里还握着刚刚开门的钥匙吧?”陌生人的话让我很奇怪。
我下意识的站了起来,回望四周,心想或许警察给我装了监视器?这或许是严警官的朋友的恶作剧。
我打算走到桌前拿一只鸡腿。
“你正打算去拿一只鸡腿吧?”电话里的声音又响起来,颇有嘲讽的味道。
我放下鸡腿。
“你到底是谁?如果是玩笑就开的太没趣味过于低级了。”我冷冷地说。
“你真得了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我说过,要来取回你眼睛。”
是宗木,可是他声音却变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去拿新的眼睛么?我说过,我需要的只是你的眼睛,适合我身体的眼睛,不会腐烂,也不会失去生命,所以我需要不停的找新的眼睛,而拿到眼睛的我会拥有原来主人所有的东西,下次见面,你不会知道我是谁,呵呵,你放心,不会有痛苦,成为我的眼睛,会是你的自豪的。”说完,电话挂了。
我本来想去追查电话的来历,但想想总木绝对不会做那么愚蠢的事情,看来如果我不把眼睛的事情告诉严警官,真的姓名不保了。
严武军回来了,一脸疲惫,我和他边吃边聊,并且告诉了他所有事情,还将那眼睛给他看了。
严武军掩饰不住的一脸惊讶。
“原来我们追捕的根本就不是人,难怪呢。”严武军狠狠的抽了一口烟,烟嘴被嘬的吱吱的叫了起来,火苗更加明亮。
“我们改怎么办?他说他可以变化成任何人。”我低头说到。
“没关系,我会把所有受害者的照片都拿来,先认识,他也只能在这几个人中变化吧?”严武军将半截烟头拧灭,掐在烟灰缸里。
我叹了口气,说也只能如此了。
这是个浩大的工程,随着我和严武君的寻找,居然发现全国各地的受害者非常多,有很多案子都是积案死案,宗木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在其他地方做过这种事情了,可是由于捉不到凶手,事情不了了之,加上他变换容貌,抓住他无疑天方夜谭。所有的案件,都将凶手称呼为“眼贼”。
望着厚厚的累在我面前布满灰尘的卷宗,我仿佛看到了一张张没有眼睛,眼眶里空洞洞的脸,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
我又想起了最近经常做的那个梦,很多的眼睛,各有不同。
“这太难了,我根本不可能把所有人的长相都记住啊。”我揉了揉眼睛。严武军也叹了口气。
“的确,要不这样,我把所有人的照片缩小,做成相册,你带到身上或者存到手机里,有陌生人找你你就看看如何?”
这个提议不错,我们马上照办了。
由于严武军答应我不会将眼睛的事情告诉上面,而是我们两个的秘密,其实如果说了,他们也会当我们都是疯子的。
最终严武军还是被召回,临走前他叮嘱我,有事情立即找他。
我忽然觉得,这个矮个子的男人很有安全感,我也从为觉察到原来平日要不就作为笑料的人民警察还是可以信任的。
接下来的日子过的有些滑稽,每次有人找我,我就先和来者保持距离,然后不停的翻着手机图像,这让造访者很恼火,他们经常抱怨我把他们当通缉犯了,老总骂了我好几次,我也只好点头认错,只是想着赶快抓住宗木。
但是他一直都没出现,从那个电话以后。
圣诞节渐渐临近,我也将宗木逐渐淡忘,要不是严警官经常打电话提醒我小心,我几乎忘记了。
可事情就是如此,当你要忘记的时候,他又浮现出来了。
我穿过平日经常走过的小巷,街边不远处的圣诞歌曲和路边飘散的烤玉米的香味一样慢慢消退,流荡在我耳变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不多的灯光像打碎的玻璃碎片,洒落在漆黑如墨的路上。我只有拿着手机灯一路照过去。
路上只有我一个人,但我依稀听到了两个脚步声音,当我停下回头望去,却又重新寂静无声。
我只有快速的赶回家了,可是发现灯光的照射处多了一双红色的皮鞋,一双破旧不堪的男士皮鞋。
穿红色皮鞋的男人很少,真的很少,不过起码我眼前就有一个。
“你好。”那男人的容貌我看不清楚,但他却说话了,我没回答他,只是哈着气,我背风,气息凝结在我眼镜前,瞬间形成一道冷雾,却又很快不见了。
我将手机对着他的脸照射过去,一张我从未见过的脸。
我开始不停的从自己的大脑里筛选着这张脸。
他笑了下,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在昏暗的手机光下泛着银光,我看过那牙齿,动物世界里食肉动物进食前都会露出一排雪白的獠牙。他的眼睛通红的,几乎看不到别的颜色。
二话不说,我冲过去就是一拳,啪,完全命中他的左脸,手很疼,看来揍的不轻,我一边往家跑去,一边打电话给严武君。
电话里严武军一直叫我注意保护自己,而且说马上就到。
我可以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很急促了。
“跑有用么?把眼睛给我吧。”那该死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你要知道,这个眼睛的主人以前可是长跑健将,当时挖去他眼睛的时候他的腿居然还在习惯性地跑动着,一直跑了几十米才倒了下去啊。”宗木哈哈大小起来,笑声像倒进油锅的水,在安静的小巷里沸腾开来。
“疯子。”我低声咒骂倒,不过家已经离我很近了。这个时候我才责怪起自己应该没事早晨多起来练练长跑搏击自由体操之类的,当然,我在电脑上经常干这个。
终于走进了单元楼,当按下电梯的的时候稍稍松了口气,我着急着掏出钥匙打开家门。
钥匙刚刚伸进去,忽然眼前晃出一张人脸。
那家伙居然倒吊在天花板上。
“我说过,我拥有很多人的力量,我是个超人,我跑楼梯比你用电梯快得多,太过于依赖工具的结果就是如此。”我和他的眼睛很近,近到能看到他的瞳孔。
但他的瞳孔放的很大,而且也毫无光泽。
身体往后退了一步,一下栽倒在地上,严武君并没有来。
果然到最后,还是要靠自己,或许我已经看不到那些朋友了,也无法再听纪颜讲故事了。
宗木笑嘻嘻的走了过来,伸出一只如鹰爪般枯瘦的手伸向我的眼球。
越来越近了,手的指甲已经碰到了我的也睫毛,但我却无法动弹。
“只是一下,很快,我们就合二为一了,有了你的眼睛,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没人知道你死了。”宗木的话犹如咒语一般,我仿佛也默许了。
耳边忽然一道破风的尖利声音,接着我看见宗木的食指上插着一根我熟悉的东西。
一根刻着字的桃木长钉。
“纪颜不再么?怎么让这种低等生物这么嚣张。”那古怪刻薄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欣喜地回头一看。
果然,那家伙一如既往的一身白衣银发站在楼梯口,手中把玩着几颗长钉,歪着脑袋斜视着宗木。
宗木的脸却没有半点意外,他毫不在意地拔出了钉子,扔到地上。
“你终于出现了啊。”宗木大叫起来,接着跳上顶楼,快速的从黎正头顶爬过去。
“想逃么?”黎正抬头看了看,接着追了出去。我也起身跑出去。
外面的草坪很宽敞,而且大家都去过圣诞了,一个人也没有。
“咯咯咯。”宗木犹如只蟑螂一样四足趴在地上,抬起头看着黎正。
“我怎么会逃?只是里面太狭窄罢了。”
“这是什么怪物?”黎正转过头问我,我还未想好怎么回答,他却又摆摆手。
“算了,不管是什么,反正几分钟后都会变成尸体。”他说完,嘲笑地看着宗木。
宗木脸上的笑容没有了。他只是飞快地冲向黎正,那根本不是人的速度,黎正稍有些惊讶,但很快又笑起来。
因为宗木的脚步变慢了,就像慢镜头一样,最终停了下来。当他疑惑的低头看的时候,我发现宗木的脚被一堆金黄色软软如面团般的东西缠绕起来。
“死吧,不管你是什么,这些钉子会把你打进轮回,永远不会回到常世来。”黎正咬着牙齿,从手中拔出六颗钉子,分别射入了宗木的眉心,双目,人中,太阳穴。
宗木怪叫起来,声音凄烈,接着,他瘫倒在地上,脚底的东西也渐渐回到黎正肩上形成一个巨大的蠕虫形象。
“这样就结束了啊。”黎正轻松地笑笑,走到宗木面前,想拔出那些钉子。当黎正的手触及到钉子的时候,我隐约觉得有那里不对,事情似乎太顺利了。
果然,钉子还未拔出,宗木忽然活了过来,双手死死勒住了黎正的脖子。他身上的衣服也渐渐脱落,露出了裸露的上身。
这种走光我宁愿不看,因为和上次一样,宗木的身上全是眼睛,睁开的,为睁开的。
黎正的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这不可能,任何有灵魂的东西中了钉子都应该被送进六道里!”
“我说过,我拥有一双眼睛等于拥有一次生命,你除非同时将我所有的眼睛都毁灭,否则我是不会死的。”宗木一边笑着一边手上开始用力。
黎正还未说完,宗木的手指伸进了他的眼窝。
“你的眼睛,我收下了。”
我不忍再看,当转过头的时候,宗木将黎正放开了,不过后者左眼没有了。宗木将自己的眼睛挖了出来扔在路旁,而将黎正的眼睛放了进去。
“现在,你的能力我也有了,你又将如何杀我呢?欧阳的眼睛,我要定了!”说完,他再次告诉朝我跑来,我躲闪不及,腹部被他狠狠撞了一下,我感觉自己的某根肋骨断裂了,呼吸开始有些困难,每次都能让骨头刺痛不已。
宗木站在我旁边,看着趴在地上的我。“这远比打断你的腿要好得多,肋骨的刺痛让你根本无法使力,乖乖把那只封印镜妖的眼睛给我吧。”
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会知道镜妖的事情。
“你该不会以为这样就赢了吧?”黎正在宗木身后站着,他的伤眼里没有流出一点血,仿佛全然不知道疼痛。
宗木怪异地望着他,随即嘲笑起来。
“原来,你和我一样是怪物啊。”宗木的话音刚落,又再次放下我,冲向黎正。
“别忙着杀我,看看你身上的钉子吧。”黎正指了指宗木的脸。
我抬起头,艰难地看到宗木脸上的钉子慢慢的渗入了进去,最后完全看不到了。
宗木惶恐的在自己的脸上乱摸着,又在自己的身体上乱摸,仿佛想找到失踪的钉子。
黎正双手合十,盯着宗木说:“谢谢你刚才告诉我,是什么来着?好像是要同时毁灭你身上所有的眼睛吧?”
宗木开始恐惧了,对这黎正摆手道:“不,不要那样做!”宗木原本塞在眼眶里黎正的眼睛也消失不见了。
“你身体上镶嵌的眼睛散发着严重的尸臭,那是控尸虫最喜欢的食物,我会引导在你体内的分裂成钉子的它们找到那些眼睛的位置。”黎正停顿一下,“然后,你就安息吧,没人会去超度你的灵魂的。”
宗木张了张嘴巴,但没喊出一个字,接着他身体开始如一个往外膨胀的榴莲,所有的眼睛开始朝外凸起,最后,飞出了无数颗桃木钉。
宗木的身体变成了肉片一般,分散开来,所有的眼睛也化为了浑浊的尸水。
黎正将钉子会收回来,左眼也慢慢浮现出来。
“你还好吧?”黎正扶起我,接着望了望地上,“这样那些眼睛的主人也能重新去轮回了。”我点点头。
远处跑来一个人,原来是严武军。他着急的跑过来看着我。
并像他介绍了黎正,严武军对着黎正哦了声,后者只是冷冷望着他。我忍着痛向严武军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严武军只是一个劲抱歉说一些事情耽误了。
“我知道这种术,他们可以通过在人体内栽植眼球来控制他们,并且可以共享视野,刚才之所以钉子没有用,是因为那家伙根本不是本体,根本没有生命或者灵魂。”
“哦?那又如何?”严武军对黎正笑笑。
“傀儡身上总有个部位会有眼睛。”黎正看着严武军。
“难道你因为我来晚了,就怀疑我么?那好啊。”严武军赌气地将身上的衣服都脱光,的确他的身体上没有任何所谓的眼球。
“要不要脱裤子?反正也没女人。”严武军真的在解皮带了。
“算了算了,我这个朋友只是比较谨慎些罢了,没别的意思,严警官绝对不是宗木的傀儡,这点我作证,前些日子还一道去过澡堂子呢,他身上要是有眼睛不早把人吓死了。你们还是先送我去医院吧。”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骨科医生,你的肋骨没什么事的。”严武军笑着说。
黎正忽然将我拉了过来。
“你怎么知道他伤在肋骨?”
严武军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猜的。”
我不解地望着这两人。黎正忽然拔出钉子,朝严武军的虎口插去,不过后者敏捷地闪开了。但脚底下又浮现出那只金色的控尸虫。
“不要欺骗我了,你身上的尸臭味瞒不过它的。而且,一般人是无法看见看那虫的。”黎正望着躲闪着的严武军冷笑。
严武军朝外跳了出去,于黎正保持了一段距离。
“一直就不敢轻易去找欧阳,因为我知道有人在暗中跟着,本来希望那个傀儡能对付你,只是没想到你如此厉害啊。”严武军低着头说,接着吐出自己的舌头。
那鲜红如血的舌头上有着一颗蠕动的眼球。
原来他的眼睛竟然在舌头上,难怪他说话有些听不清楚。
“真是恶心的家伙。”黎正厌恶地说道,同时将手中的钉子朝严武军扔过去。后者的速度很快,轻易躲避了钉子。
“知己知彼,我不会让你在把钉子打进我身体了!”说完,严武军朝我飞奔过来,“我的速度比你快得多,你的钉子打中我之前我就可以拿到他的眼球了,那时候即便是你也杀不死我的!”
的确,黎正还在十几米以外,而严武军已经重到我面前了,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手指头快要碰到我眼睛了。
腹部的疼痛让我根本无法动弹,只能下意识的举起手来遮挡,可是几秒钟后,我却发现严武军的手在离我眼睛几厘米处停了下来。他的表情也很惊讶,几乎无法置信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或者说他已经没有脚了。
“愚蠢,我发射钉子只是让你自己跳进控尸虫的领地而已,不需要几秒,它会把你死去的尸体啃噬的连渣都不剩,这身体一定是你杀死以后占有的吧。和你的木偶不一样,这次是你自己的眼睛,失去了宿主,你也活不了了。”黎正从后面慢慢走过来。
严武军仿佛踩进了一个泥潭似的,身体慢慢下陷,仿佛被分解了一般,只剩下一堆衣服,和一个眼球。
那眼球充满了愤怒和哀怨,黎正走到眼球面前,把钉子朝它刺了过去。
“要诅咒,就诅咒你那该死的命运吧,就像我一样。”钉子刺穿了宗木唯一的眼球。
一切都结束了,我手腕的眼睛也掉了下来,消失不见,伤口也很快复合了。在黎正搀扶下我去了医院,经过检查,伤不是很重,还好肋骨没有断裂。
“你怎么会突然赶来救我呢?”我非常好奇。
“哼,我只是顺便回来看看妹妹,结果听说你遭到一个奇怪的家伙威胁,所以暗中看着,还好没出什么事情,你好好养伤,现在暂时没有什么危险了。” 黎正说完,走出了病房。
我望着他的背影,依旧对他非常陌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对是一个可以信任的朋友和伙伴,就和纪颜一样。
---- 你在伴随
我做了个噩梦,梦见了很多眼睛,毫无生气的眼睛却一直注视着我,醒来后觉得手腕一阵疼痛。
“我会回来的,回来取你的眼睛。”那家伙的话仿佛就在我耳边回荡一样,由于是冬天,没人知道我的手腕上长着一只眼睛,但是,我忽然发现一直闭着的眼睛居然睁开了,而且似乎在盯着我,因为我分明发现它犹如有生命般的会转动,而且居然会对光线强弱有反应,当我想用针去刺,它马上闭合起来,我刺到的只能是自己的皮肤而已。
而且我总觉得,每天回家的路上总有个人影,但犹如鬼魅一般无法看见,再这样下去,真的会疯掉。
或许,宗木正在某个角落里,他来取回我的眼睛了,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眼睛,肌肉由于紧张而痉挛起来。
工作可以使我暂时缓解,我只能让自己忙碌起来,好忘记这些事情。
可是接受的事情却仿佛和我息息相关。
几乎每个一个礼拜在郊外都能发现一具年轻人的尸体,没有明显的死亡特征,但是他们的眼球都不见了。
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共通点,即便是警方四处追查,凶手犹如失踪一般,警察们焦头烂额,虽然一再隐瞒案情,但实在影响过大,不得不求助于媒体。而挖去死者眼球的变态做法,很自然联想到那位收集眼球狂的宗木。
所以,对于最后一个接触宗木而或着的人,我自然被警察传讯了, 当然,他们也为我派出了一名名义上的住手,其实是保镖,一位身材矮小笑容可掬的年轻干警。
他的额头光洁的犹如镜子,我很少看见在这城市里三十岁以后没有抬头纹的人,尤其是男人,而细小的眼睛让我永远也看不透他的眼神,更无法知道他在想写什么,只有握手时候感觉到的食指的厚实如钢铁般的老茧我才能稍微相信这个人是警队的王牌警官。他说话有点结巴,据他自己笑称天生是大舌头。
我起初对这位叫严武军的警官很不放心,因为我以为他可能连我也打不过,不过很快我便庆幸自己抱住了自己赖以吃饭的家伙什——手腕。
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流氓和我们在接上撞上了,结果严警官在谈笑声中将其中两个人的手腕弄脱臼了。
还好家里空房多,我便安排他住在旁边,开始担心自己不习惯和人同住,不过发现他非常整洁,而且极少说话,只是开始的时候询问了些关于我和宗木的案情,当然,关于手上的眼睛,我谁也没有告诉,我可不想没被宗木挖去眼睛又被送到实验室让教授们活体解剖。
时间过的很快,但宗木似乎没有出现的意思,而且似乎也不再犯案,严警官颇有些失望,警方认为宗木对我失去了兴趣,所以决定明天就让严警官回去。
虽然我每天还是觉的被跟踪,但警方是不会相信没有证据的想法的,他们只是一味的告诉我要镇静不要惊慌,再他们看来这只是我的神经紧张造成的幻觉罢了。我只能无奈的回家,看来我只有靠自己保护自己了。
所以这天晚上,我买了些熟食和酒,决定好好喝顿,这么多天,他也很累了,分别前也算交个朋友。
可是回到家里,我却发现严武军并不在,我放下手里还冒着香气的菜,扔在桌子上,把它们倒了出来,然后身子瘫软地坐在沙发上。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我一看是个陌生人的。
“是欧阳记者吧。”声音也很陌生。
我嗯了一声,每天都会接到很多陌生电话,人也各种各样,推销的,举报的,报告新闻的,或者申诉的,都说记者是无冕之王,我觉得是无眠之王才对——报社里的同事没几个睡眠好的,整天顶着熊猫眼是家常便饭。
“你现在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手里还握着刚刚开门的钥匙吧?”陌生人的话让我很奇怪。
我下意识的站了起来,回望四周,心想或许警察给我装了监视器?这或许是严警官的朋友的恶作剧。
我打算走到桌前拿一只鸡腿。
“你正打算去拿一只鸡腿吧?”电话里的声音又响起来,颇有嘲讽的味道。
我放下鸡腿。
“你到底是谁?如果是玩笑就开的太没趣味过于低级了。”我冷冷地说。
“你真得了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我说过,要来取回你眼睛。”
是宗木,可是他声音却变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去拿新的眼睛么?我说过,我需要的只是你的眼睛,适合我身体的眼睛,不会腐烂,也不会失去生命,所以我需要不停的找新的眼睛,而拿到眼睛的我会拥有原来主人所有的东西,下次见面,你不会知道我是谁,呵呵,你放心,不会有痛苦,成为我的眼睛,会是你的自豪的。”说完,电话挂了。
我本来想去追查电话的来历,但想想总木绝对不会做那么愚蠢的事情,看来如果我不把眼睛的事情告诉严警官,真的姓名不保了。
严武军回来了,一脸疲惫,我和他边吃边聊,并且告诉了他所有事情,还将那眼睛给他看了。
严武军掩饰不住的一脸惊讶。
“原来我们追捕的根本就不是人,难怪呢。”严武军狠狠的抽了一口烟,烟嘴被嘬的吱吱的叫了起来,火苗更加明亮。
“我们改怎么办?他说他可以变化成任何人。”我低头说到。
“没关系,我会把所有受害者的照片都拿来,先认识,他也只能在这几个人中变化吧?”严武军将半截烟头拧灭,掐在烟灰缸里。
我叹了口气,说也只能如此了。
这是个浩大的工程,随着我和严武君的寻找,居然发现全国各地的受害者非常多,有很多案子都是积案死案,宗木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在其他地方做过这种事情了,可是由于捉不到凶手,事情不了了之,加上他变换容貌,抓住他无疑天方夜谭。所有的案件,都将凶手称呼为“眼贼”。
望着厚厚的累在我面前布满灰尘的卷宗,我仿佛看到了一张张没有眼睛,眼眶里空洞洞的脸,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
我又想起了最近经常做的那个梦,很多的眼睛,各有不同。
“这太难了,我根本不可能把所有人的长相都记住啊。”我揉了揉眼睛。严武军也叹了口气。
“的确,要不这样,我把所有人的照片缩小,做成相册,你带到身上或者存到手机里,有陌生人找你你就看看如何?”
这个提议不错,我们马上照办了。
由于严武军答应我不会将眼睛的事情告诉上面,而是我们两个的秘密,其实如果说了,他们也会当我们都是疯子的。
最终严武军还是被召回,临走前他叮嘱我,有事情立即找他。
我忽然觉得,这个矮个子的男人很有安全感,我也从为觉察到原来平日要不就作为笑料的人民警察还是可以信任的。
接下来的日子过的有些滑稽,每次有人找我,我就先和来者保持距离,然后不停的翻着手机图像,这让造访者很恼火,他们经常抱怨我把他们当通缉犯了,老总骂了我好几次,我也只好点头认错,只是想着赶快抓住宗木。
但是他一直都没出现,从那个电话以后。
圣诞节渐渐临近,我也将宗木逐渐淡忘,要不是严警官经常打电话提醒我小心,我几乎忘记了。
可事情就是如此,当你要忘记的时候,他又浮现出来了。
我穿过平日经常走过的小巷,街边不远处的圣诞歌曲和路边飘散的烤玉米的香味一样慢慢消退,流荡在我耳变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不多的灯光像打碎的玻璃碎片,洒落在漆黑如墨的路上。我只有拿着手机灯一路照过去。
路上只有我一个人,但我依稀听到了两个脚步声音,当我停下回头望去,却又重新寂静无声。
我只有快速的赶回家了,可是发现灯光的照射处多了一双红色的皮鞋,一双破旧不堪的男士皮鞋。
穿红色皮鞋的男人很少,真的很少,不过起码我眼前就有一个。
“你好。”那男人的容貌我看不清楚,但他却说话了,我没回答他,只是哈着气,我背风,气息凝结在我眼镜前,瞬间形成一道冷雾,却又很快不见了。
我将手机对着他的脸照射过去,一张我从未见过的脸。
我开始不停的从自己的大脑里筛选着这张脸。
他笑了下,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在昏暗的手机光下泛着银光,我看过那牙齿,动物世界里食肉动物进食前都会露出一排雪白的獠牙。他的眼睛通红的,几乎看不到别的颜色。
二话不说,我冲过去就是一拳,啪,完全命中他的左脸,手很疼,看来揍的不轻,我一边往家跑去,一边打电话给严武君。
电话里严武军一直叫我注意保护自己,而且说马上就到。
我可以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很急促了。
“跑有用么?把眼睛给我吧。”那该死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你要知道,这个眼睛的主人以前可是长跑健将,当时挖去他眼睛的时候他的腿居然还在习惯性地跑动着,一直跑了几十米才倒了下去啊。”宗木哈哈大小起来,笑声像倒进油锅的水,在安静的小巷里沸腾开来。
“疯子。”我低声咒骂倒,不过家已经离我很近了。这个时候我才责怪起自己应该没事早晨多起来练练长跑搏击自由体操之类的,当然,我在电脑上经常干这个。
终于走进了单元楼,当按下电梯的的时候稍稍松了口气,我着急着掏出钥匙打开家门。
钥匙刚刚伸进去,忽然眼前晃出一张人脸。
那家伙居然倒吊在天花板上。
“我说过,我拥有很多人的力量,我是个超人,我跑楼梯比你用电梯快得多,太过于依赖工具的结果就是如此。”我和他的眼睛很近,近到能看到他的瞳孔。
但他的瞳孔放的很大,而且也毫无光泽。
身体往后退了一步,一下栽倒在地上,严武君并没有来。
果然到最后,还是要靠自己,或许我已经看不到那些朋友了,也无法再听纪颜讲故事了。
宗木笑嘻嘻的走了过来,伸出一只如鹰爪般枯瘦的手伸向我的眼球。
越来越近了,手的指甲已经碰到了我的也睫毛,但我却无法动弹。
“只是一下,很快,我们就合二为一了,有了你的眼睛,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没人知道你死了。”宗木的话犹如咒语一般,我仿佛也默许了。
耳边忽然一道破风的尖利声音,接着我看见宗木的食指上插着一根我熟悉的东西。
一根刻着字的桃木长钉。
“纪颜不再么?怎么让这种低等生物这么嚣张。”那古怪刻薄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欣喜地回头一看。
果然,那家伙一如既往的一身白衣银发站在楼梯口,手中把玩着几颗长钉,歪着脑袋斜视着宗木。
宗木的脸却没有半点意外,他毫不在意地拔出了钉子,扔到地上。
“你终于出现了啊。”宗木大叫起来,接着跳上顶楼,快速的从黎正头顶爬过去。
“想逃么?”黎正抬头看了看,接着追了出去。我也起身跑出去。
外面的草坪很宽敞,而且大家都去过圣诞了,一个人也没有。
“咯咯咯。”宗木犹如只蟑螂一样四足趴在地上,抬起头看着黎正。
“我怎么会逃?只是里面太狭窄罢了。”
“这是什么怪物?”黎正转过头问我,我还未想好怎么回答,他却又摆摆手。
“算了,不管是什么,反正几分钟后都会变成尸体。”他说完,嘲笑地看着宗木。
宗木脸上的笑容没有了。他只是飞快地冲向黎正,那根本不是人的速度,黎正稍有些惊讶,但很快又笑起来。
因为宗木的脚步变慢了,就像慢镜头一样,最终停了下来。当他疑惑的低头看的时候,我发现宗木的脚被一堆金黄色软软如面团般的东西缠绕起来。
“死吧,不管你是什么,这些钉子会把你打进轮回,永远不会回到常世来。”黎正咬着牙齿,从手中拔出六颗钉子,分别射入了宗木的眉心,双目,人中,太阳穴。
宗木怪叫起来,声音凄烈,接着,他瘫倒在地上,脚底的东西也渐渐回到黎正肩上形成一个巨大的蠕虫形象。
“这样就结束了啊。”黎正轻松地笑笑,走到宗木面前,想拔出那些钉子。当黎正的手触及到钉子的时候,我隐约觉得有那里不对,事情似乎太顺利了。
果然,钉子还未拔出,宗木忽然活了过来,双手死死勒住了黎正的脖子。他身上的衣服也渐渐脱落,露出了裸露的上身。
这种走光我宁愿不看,因为和上次一样,宗木的身上全是眼睛,睁开的,为睁开的。
黎正的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这不可能,任何有灵魂的东西中了钉子都应该被送进六道里!”
“我说过,我拥有一双眼睛等于拥有一次生命,你除非同时将我所有的眼睛都毁灭,否则我是不会死的。”宗木一边笑着一边手上开始用力。
黎正还未说完,宗木的手指伸进了他的眼窝。
“你的眼睛,我收下了。”
我不忍再看,当转过头的时候,宗木将黎正放开了,不过后者左眼没有了。宗木将自己的眼睛挖了出来扔在路旁,而将黎正的眼睛放了进去。
“现在,你的能力我也有了,你又将如何杀我呢?欧阳的眼睛,我要定了!”说完,他再次告诉朝我跑来,我躲闪不及,腹部被他狠狠撞了一下,我感觉自己的某根肋骨断裂了,呼吸开始有些困难,每次都能让骨头刺痛不已。
宗木站在我旁边,看着趴在地上的我。“这远比打断你的腿要好得多,肋骨的刺痛让你根本无法使力,乖乖把那只封印镜妖的眼睛给我吧。”
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会知道镜妖的事情。
“你该不会以为这样就赢了吧?”黎正在宗木身后站着,他的伤眼里没有流出一点血,仿佛全然不知道疼痛。
宗木怪异地望着他,随即嘲笑起来。
“原来,你和我一样是怪物啊。”宗木的话音刚落,又再次放下我,冲向黎正。
“别忙着杀我,看看你身上的钉子吧。”黎正指了指宗木的脸。
我抬起头,艰难地看到宗木脸上的钉子慢慢的渗入了进去,最后完全看不到了。
宗木惶恐的在自己的脸上乱摸着,又在自己的身体上乱摸,仿佛想找到失踪的钉子。
黎正双手合十,盯着宗木说:“谢谢你刚才告诉我,是什么来着?好像是要同时毁灭你身上所有的眼睛吧?”
宗木开始恐惧了,对这黎正摆手道:“不,不要那样做!”宗木原本塞在眼眶里黎正的眼睛也消失不见了。
“你身体上镶嵌的眼睛散发着严重的尸臭,那是控尸虫最喜欢的食物,我会引导在你体内的分裂成钉子的它们找到那些眼睛的位置。”黎正停顿一下,“然后,你就安息吧,没人会去超度你的灵魂的。”
宗木张了张嘴巴,但没喊出一个字,接着他身体开始如一个往外膨胀的榴莲,所有的眼睛开始朝外凸起,最后,飞出了无数颗桃木钉。
宗木的身体变成了肉片一般,分散开来,所有的眼睛也化为了浑浊的尸水。
黎正将钉子会收回来,左眼也慢慢浮现出来。
“你还好吧?”黎正扶起我,接着望了望地上,“这样那些眼睛的主人也能重新去轮回了。”我点点头。
远处跑来一个人,原来是严武军。他着急的跑过来看着我。
并像他介绍了黎正,严武军对着黎正哦了声,后者只是冷冷望着他。我忍着痛向严武军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严武军只是一个劲抱歉说一些事情耽误了。
“我知道这种术,他们可以通过在人体内栽植眼球来控制他们,并且可以共享视野,刚才之所以钉子没有用,是因为那家伙根本不是本体,根本没有生命或者灵魂。”
“哦?那又如何?”严武军对黎正笑笑。
“傀儡身上总有个部位会有眼睛。”黎正看着严武军。
“难道你因为我来晚了,就怀疑我么?那好啊。”严武军赌气地将身上的衣服都脱光,的确他的身体上没有任何所谓的眼球。
“要不要脱裤子?反正也没女人。”严武军真的在解皮带了。
“算了算了,我这个朋友只是比较谨慎些罢了,没别的意思,严警官绝对不是宗木的傀儡,这点我作证,前些日子还一道去过澡堂子呢,他身上要是有眼睛不早把人吓死了。你们还是先送我去医院吧。”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骨科医生,你的肋骨没什么事的。”严武军笑着说。
黎正忽然将我拉了过来。
“你怎么知道他伤在肋骨?”
严武军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猜的。”
我不解地望着这两人。黎正忽然拔出钉子,朝严武军的虎口插去,不过后者敏捷地闪开了。但脚底下又浮现出那只金色的控尸虫。
“不要欺骗我了,你身上的尸臭味瞒不过它的。而且,一般人是无法看见看那虫的。”黎正望着躲闪着的严武军冷笑。
严武军朝外跳了出去,于黎正保持了一段距离。
“一直就不敢轻易去找欧阳,因为我知道有人在暗中跟着,本来希望那个傀儡能对付你,只是没想到你如此厉害啊。”严武军低着头说,接着吐出自己的舌头。
那鲜红如血的舌头上有着一颗蠕动的眼球。
原来他的眼睛竟然在舌头上,难怪他说话有些听不清楚。
“真是恶心的家伙。”黎正厌恶地说道,同时将手中的钉子朝严武军扔过去。后者的速度很快,轻易躲避了钉子。
“知己知彼,我不会让你在把钉子打进我身体了!”说完,严武军朝我飞奔过来,“我的速度比你快得多,你的钉子打中我之前我就可以拿到他的眼球了,那时候即便是你也杀不死我的!”
的确,黎正还在十几米以外,而严武军已经重到我面前了,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手指头快要碰到我眼睛了。
腹部的疼痛让我根本无法动弹,只能下意识的举起手来遮挡,可是几秒钟后,我却发现严武军的手在离我眼睛几厘米处停了下来。他的表情也很惊讶,几乎无法置信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或者说他已经没有脚了。
“愚蠢,我发射钉子只是让你自己跳进控尸虫的领地而已,不需要几秒,它会把你死去的尸体啃噬的连渣都不剩,这身体一定是你杀死以后占有的吧。和你的木偶不一样,这次是你自己的眼睛,失去了宿主,你也活不了了。”黎正从后面慢慢走过来。
严武军仿佛踩进了一个泥潭似的,身体慢慢下陷,仿佛被分解了一般,只剩下一堆衣服,和一个眼球。
那眼球充满了愤怒和哀怨,黎正走到眼球面前,把钉子朝它刺了过去。
“要诅咒,就诅咒你那该死的命运吧,就像我一样。”钉子刺穿了宗木唯一的眼球。
一切都结束了,我手腕的眼睛也掉了下来,消失不见,伤口也很快复合了。在黎正搀扶下我去了医院,经过检查,伤不是很重,还好肋骨没有断裂。
“你怎么会突然赶来救我呢?”我非常好奇。
“哼,我只是顺便回来看看妹妹,结果听说你遭到一个奇怪的家伙威胁,所以暗中看着,还好没出什么事情,你好好养伤,现在暂时没有什么危险了。” 黎正说完,走出了病房。
我望着他的背影,依旧对他非常陌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对是一个可以信任的朋友和伙伴,就和纪颜一样。
---- 你在伴随
第九十夜 窥脑
人类的大脑仅仅只是开发了不到百分之十,绝大多数人则更少,这是现在科学家得到的认可,谁也无法知道或者预测如果人脑开发到百分之百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无法开发的大脑如同一个被封印的盒子,你猜不到打开盒子出来的会是天使还是恶魔。
记得早在儿时看过一篇郑渊洁写的童话,大体上是说一个小男孩的大脑完全的开发,成为了个超人,真正的是德智体美劳赚大钱追美女打击社会恶势力保卫和谐社会勇斗火星人捍卫地球和平大叫一声我是奥尔曼等等,但童话终究是童话,谁也不知道人脑到底蕴含多少力量。
如果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告诉你他能窥视人的脑子,你会作何感想呢?或许只是将他看做一个精神病患者?可是我面前的确坐着一位这样的男人。
他三十岁出头,如刺猬一样尖利上翘的短发非常精神,犹如刀斧削砍过的脸颊微微有些向内凹陷,泛着健康的红润,鼻子略踏但很直,只是唯一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凸起额头下的眼睛。
那眼睛我从未见过,就如同画的一样,狭窄而细长,仿佛比一般人的眼睛多往太阳穴两侧延伸了一部分,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球,因为他飞快的转动着,有些不安。
“您说您可以窥视到人的想法?”我故意这样问道,因为这类事情已经不是新闻了,很多人都自称可以看透陌生人的想法,但事实证明都是骗子。
“不,不是想法,是脑子!”他固执地摇晃着不大却非常原的脑袋,如同一个转动的地球仪,而且还特意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脑壳。
“那怎么可能呢?”我有些好笑,别说他看不见厚厚脑壳内的大脑,即便看的到又能代表什么,人脑不都差不多么。
“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两个人的脑子是一样的,就如同马一样。”他得意的微抬起头。
玛瑙么,我的确听闻过这类传说,传说玛瑙实为奇石,马死则扣其脑而视,也就是马死后形成的石头,不同的玛瑙颜色代表了马生前的能力。
“起色如血者,则日行万里,能腾空飞虚,脑色黄者,日行千里;脑色青者,嘶闻数百里外;脑色墨者,入水毛鬣不濡,日行五百里;脑色白者,多力而驽。善辩者克闻马声而辩其脑色。”男人仿佛背书一般念了出来,这并不让我吃惊,吃惊地是这本该是我刚才想的话。
但这也代表不了他能窥视到我的脑子。我摇摇头,“你还有别的证据么?”
男人有些失望的低垂下眼皮,双手放到叉开双腿的膝盖上,他的脚在抖动,不知道是不安还是兴奋。
终于,他抬起眼睛,充满了坚定。
“我知道你不相信,其实我自己也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适应,我的确可以从人的外貌看到人的大脑,如同马一样,大多数昏庸无能的人脑子都是白色或者灰色,只有真正的天才才是别的颜色,而且,脑色是会变换的,小时候不加以引导,即便是天才也会变得平庸,脑色也会变淡。”他的嘴唇如同活塞一样扇动着,我真的怀疑自己是否在和一个疯子对话。
或许,所有的先行者在别人看来都是疯子。
“可是,你来找我到底要做什么?”我无奈的转动着手里的钢笔。
“我需要一个媒体,一个可以见证我能力的公正者。”他的双手死死地抓住裤子,褶皱起一大片。
“好吧,我答应你,可是你也要答应我告诉更多点给我。”我点了点头,男人非常高兴地站起来,大力地和我握握手离开了报社,当我送走他时候,发现手里全是汗水,我摇摇头,不知道他是否还会来找我。
谁知道下午下班后,我居然在一楼的拐角处看到了他。
只是短短几个小时,这个男人居然老了很多,双鬓居然斑白了,鼻子两侧也出现了显而易见的皱纹,他张了张嘴叫我,但气力不足。
“怎么会这样?”我惊讶地问他。
“我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我必须找到你。”他似乎很虚弱,我搀扶着他——看上去壮实的男人远比我想象的要轻的多,我拦下一辆的士,按照他说的地址开去。
汽车的光线开始暗淡,投过茶色的车窗能看见已经微微发亮的星星和一路上着急着回家的行人,他们的脸上带着不同的表情,有喜悦的,懊恼的,疲惫的或者兴奋的。
车子开的很稳定,当穿过一立交桥的时候,车里猛的一片灰暗,我的眼睛一时无法接受,不过很快又出来了,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那男人是否好点,但他似乎依旧很衰弱,大口地喘气,我望着他的脸,似乎总觉得那里不对。
车子停在了接近郊区的一个路口,这里已经很冷清了,司机接过钱,在昏暗的灯光下翻来覆去地照了照,满意的放进口袋。
我扶着那男人下了车,不远处有一些灯光,看来他住在那里。
果然,男人用手指了指前面。
那是一栋上了年头的红砖房,大概四层楼,这里不远处有一座药厂,可能这里是厂里以前建的职工宿舍吧。
走进单元楼里天几乎全黑了,楼道很安静,也没有楼灯,好在他住在二楼。
开门的是一个很他年纪相仿的女人,披肩长发乱蓬蓬的披在脑后,宽阔高耸的额头有着几条浅浅的皱纹,女人的两边脸颊很宽,几乎看不到颧骨,充满富态的脸和非常温柔的眼睛颇有点菩萨的味道。她穿的很随意,只是花边紫色睡衣和拖鞋。
“又这样了。”妇人嘴里嘟囔着,熟练地从我手里结果自己的丈夫,我这才发现男人瘦弱的身材和这个身材高大壮实的妻子想比显的非常滑稽可笑,女人将丈夫几乎是像货物一样扔在沙发上,这才跑过来拿了双鞋子给我并热情地邀请我进屋。
出于好奇,我进去了。
房子很狭小,采光不足,不过却很干净,没有任何的异味,你会很诧异一个人的空间能力,有些人明明有很大的房子,但你走近他的家依然觉得很小,但这个家虽然小,但所有的东西都非常科学的堆放着,井井有条,如果不是我突然进来,这里还是相对比较宽敞的。
不大的客厅同时容纳三个人,当然开始慢慢暖合起来,我看了看墙壁,惊讶地发现上面有很多奖状还有一些书法于国画。
那些字画很明显出自孩子之手,但是已经略显老道。奖状也无非是三好学生啊,小发明家一类的。
看来这家的孩子是个非常优秀的人。
“让您见笑了,我男人非常窝囊,身体又不好,这又有问题。”中年女人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前额,显的非常无奈。
我很想笑,因为她的姿势和之前她丈夫的姿势如出一辙。
但是我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这个家是一个两室一厅的套房,客厅左边的门伴随着嘎吱的嘶哑声音缓缓打开。
我想,或许是孩子听到我们的对话走出来了。
可是出来的不是我想象的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从门缝伸出一只细长瘦弱的手臂,对着女人招了招手,女人像触电一样从刚做下去的沙发上弹起来,跑进厨房,端了一些茶点走进去,然后又出来了,脸上有些抽搐。
“孩子在用功是吧?”我指了指合上的门。女人点点头,但很快又摇头。
这个时候,那个宛如喝醉酒样的男人忽然醒过来一样,坐了起来。
“他是我的骄傲啊。”男人闭上眼睛,自豪地说,可是话音未落,女人犹如一头暴怒的母狮一样朝他扑过去。
女人的气力远比她丈夫大得多,加上猝不及防,男人被女人骑马一样压在身下,女人伸出蒲扇大厚实的肉掌狠狠扇打着男人。
“你还好意思当着外人说!孩子都让你毁了!”女人一边哭一边咬着牙扇着自己男人的耳光,最后打不动了,一边抽泣着一边站起来,做到旁边。沙发上的男人则慢慢爬起来,揉了揉自己高肿起来的脸颊——就如同挂了两片烧熟的扣肉一般。
在昏暗的灯光里三人沉默了一会儿。
“我本来有个很健康可爱的儿子,但是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说自己可以看见人的脑子!”女人愤愤地说着,我饶有兴趣地望着她。
“孩子三岁的时候,他天天捧着儿子的脑袋看,看着我都发毛,他那眼神像看东西而不是看孩子。
终于有一天,他忽然将儿子抱了起来,疯子似的扔上扔下,吓得孩子大哭,我责问他为什么,他却告诉我我们的儿子是个天才。”女人的声音忽然颤抖起来。
“我相信了他的话,却犯下了一个无法饶恕的错。他叫我出去工作,说自己有自己一套的训练孩子成才的办法,我们本来都是这里药厂的工人,家境也都不好,我们想这辈子也就这样混吃等死了,一切指望都在这孩子身上,所以我也就满怀希望让他带孩子,自己则去多兼两份工。”女人依旧低沉着声音说着,话语里夹杂着写嘶哑的哭音。
这时候一旁一直不说话的男人忽然精神起来。
“您知道么,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真的可以看到人的脑子,或许是长期在药厂工作的原因,我的眼睛产生了变化,我可以投过人的眼睛看到他们的脑,看到他们那部分在活跃,看到他们脑的颜色,就像以前的观马师一样,我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四处做着试验,这种试验太容易了,大街上什么最多?当然人最多,我到处看着他们的脑子。知道么?你想象一下,如果你眼睛里看到的不是一张张人脸,而是一个个鲜活的脑子有什么感觉?”他边说着,边像我靠了过来,他的脸有些狰狞,和之前又不一样,的确,我是无法理解满街的人脑是什么样的画面。
“当然,光这样不够,我还自学脑医学,看了很多的标本,这些东西日益完善着我的技术,我开始大胆的去和人交谈,而且我发现自己的确可以看到人家的想法构思心情等等等等。
而同时,我的眼睛也开始变化,当看了众多的脑子后,我忽然想到,为什么没有去看自己的脑子?”男人的嘴唇起了一层白色泡沫,像那些从湖里捞起来未死的鱼一样吐着白沫一般,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布满着血丝,但我并没发现和我的有什么不同。
“很可惜,我对这镜子看去却无法看到,或许镜子无法反射那些东西,但是我不甘心,起初能了解别人想法的新鲜感过后已经无法满足我的好奇心了,所以我又想到如何去分辨天才的脑子和平常人的脑子。
我的眼球开始剧烈的疼痛,或许是用眼过度,那很难,不过我没有放弃,有一次我摔倒了,右脑磕在了门框上,很重的一下,我当即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眼睛看不见东西了,我以为自己瞎了,但是几天后又好了起来。
当我看见我妻子的时候,下意识地转动了下眼睛,结果我发现她吓了一跳。”男人得了脸离我越来越近,我想往后退,但他却死死地抓住我袖子,我转过头望望妇人,希望她来制止下她丈夫。
可是我发现,当我听的入神的时候,那儿中年女人早就悄无生息的离开了。
客厅的吊灯在窗外的风吹动下开始晃动,黄色的投影在男人脸上四散荡漾起来,慢慢停下来,停在他眼睛上。
“现在,让我看看你的脑子吧。”他微笑着望着我,我很想闭上眼睛,却觉察到身后有人。
一双瘦弱智能的小手从我的脑后环绕过来,我看见那手指渐渐伸近我的眼角,似乎想撑开我极力想闭上的眼睛。
我开始剧烈的挣扎,但一切都是徒劳,我的身体和双手别另外一双手紧紧箍了起来。
沙发上的我望着男人渐渐靠近的眼睛,我觉得自己犹如一只待宰的羔羊。
男人的眼球开始缓慢的左右摇动,节奏越来越快,忽然,整个眼球翻转了过去,我看到一双没有瞳孔的红色眼睛。
但只是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发生了错觉。
身上的手臂猛的一松,男人也恢复了常态,略带失望的回到沙发上,我喘着大气,冷风将额头的汗瞬间又吹干了,当我回过头,女人已经将那孩子送进了房间,合上了门,重新坐在沙发上。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先前的事情似乎很短暂,短暂到从来没发生过。
“你的脑子也很一般啊,和我儿子的根本没得比。”男人再次自豪的伸展了下腰,舒服的斜靠在沙发上。
女人叹着气不说话,任由丈夫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我自从发现儿子的大脑非比寻常后就决定好好教导他,任何东西即便资质再好不经调教也会退化啊,我竭尽所能去引导,但孩子他妈却老说我害了他儿子,好像儿子不是我的一样!”男人说话的时候很不满,但也老是用眼角扫着身旁的妻子。
“我教他学音乐书法国画外域奥数,总之什么都要,你知道么,我见过那么多的脑子,没有一个能比得过我儿子的!”男人伸出自己的右手,竖起大拇指在我眼前晃了晃。
“他是个天才!”男人又补充了句,但话没说完,旁边的女人再也按耐不住,一反手就打在男人后脑上,男人立即踉跄地摔倒在地上。
女人一边骂,一边拉起我的手。
“我现在就带你看看我儿子,看完后您就知道了。”女人咬着厚厚的嘴唇,下了很大的决心说道。
我忽然很兴奋,想看看真正的天才究竟是什么样的。
离门越来越近,我的手开始渗出汗水,我回头看了看男人,他爬了起来,继续揉着摔痛的地方。
房间的门大开了,里面很暗,只有一张不大的单人床和张老式书桌。床头的墙壁上挂着一个吉他,一个小号,房间角落还有个很高的书架,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里面应该放满了书。
只是简单几样东西,房间却已经非常狭窄了,加上我和女人走进来,孩子马上站了起来。
“为什么不开灯呢?”我问道。
“他害怕光,害怕看到别人,也害怕别人看到自己。”可怜的母亲颤抖着声音说着,接着走过去,抱着孩子。
我忽然隐约发现那孩子有些不同。
不同在于他的头,特别的大,那绝对不该是一个孩子的头颅大小。像什么?就像万圣节顶着南瓜头的人。
母亲似乎在和儿子低语着,终于谈成了什么,女人走到墙壁旁边,啪一生打开了灯。
瞬间的光明让我有些不适应,但是当我适应光线后又无法接受眼前所看到的。
那孩子的头颅如同ET一样肿胀着,头上稀少黄干的头发犹如杂草一般稀稀朗朗的点缀在脑壳上,他的头皮几乎被撑成了半透明状,长期不接触阳光让他的脸色更加惨白,猛看过去,他就就想一个被充气过了头的塑料娃娃。脆弱纤细的脖子似乎支撑不住过大的头颅,仿佛随时都会折断。而更让我作呕的是,我几乎可以清楚的看见他的眼球连接神经的大脑,布满着一根根如丝线般神经的脑体和里面的脑水,他的脑子居然不是白色儿时红色的,就像一块绯红的玛瑙,在灯下泛着赤色的光芒,难道人脑也和玛瑙一样靠颜色而分类?
“他不能站太久,大多数渐渐都要躺着。”母亲叹了口气,将孩子平躺下来放着,关上灯,和我退出了房间。
“怎么会变成这样?”我忍不住问道。
“大概半年前这样的,开始他老喊头痛,我以为是学的太累,但慢慢的头开始肿起来,带着去看了好多医生也不管用,那蠢货还高喊着说儿子的脑子开始真正的开发了,开发到天才的标准,远远超越常人,他还说因为脑子的开发当然样子也有所变化,他依旧让孩子学习各种各样的东西,甚至比以前更多,结果,孩子变成了这样,他不敢出去,他怕别人叫他怪物,他只能天天做在家里看书弹弹吉他,而且和我说话越来越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半了。”女人在也忍不住了,嚎哭起来。
“哭什么,这是好事,哪里有光得不出的道理,等我们孩子成了世界第一人谁还敢说他丑,说他像妖怪?倒时候估计很多人要找我教育他们孩子了,孩子就是要提早开发啊,否则就像我们一样成了废物了,脑子的颜色也变了,那样难道就好了?”男人振振有词地喊道,但明显忌惮女人出手,站的远远的。
女人用手抹了抹眼泪,不再理会她的丈夫,只是拉着我的袖子跪了下来,我没想到她会这样有些不知所措,只是叫她赶紧起来。
“他说他去找了记者来,我求求您,如果你是就帮我报道下,让大家来帮忙治好孩子,我不想他活的这么痛苦啊。”女人和我执拗起来,一个劲地求我,我治好暂时答应她。
屋子的门再次打开,这次那孩子小心地扶着强走了出来,他犹如受惊吓的小动物,只是下意识的朝母亲走去,或许看见母亲哭泣让他很难过。
可是长期不动加上头的重量让他走起来平衡很差。
母亲意识到了,想过去抱起他,但是晚了,孩子倒下了,虽然阿他努力维持着自己身体,但还是摔倒了,他的右脑磕到了地上坚硬的瓷砖上。
女人像疯了一样从地上弹起来,高喊着孩子的小名扑了过去,缩在一边的男人也慌了,一边念叨着千万别磕伤头啊,千万别撞成弱智了,一边过去扶起孩子。
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赶紧拿起电话打120。
孩子柔弱的脑壳经不住这样的冲击,他的头破了,这是很奇怪的现象,我能看到他大脑的血液一起涌向那个缺口,仿佛一个压抑很久的暗流涌动一样,血从伤口渐渐渗透出来,流了一地。
而那孩子的脑壳似乎也慢慢模糊开来,渐渐变的看不清楚了。
母亲努力地用手按着伤口,一边流泪一边抽打着丈夫的脸。
“都怪你啊,都怪你,孩子要死了我拉要砍死你。”
男人一边被抽着一边用力辩解。在吵闹声中孩子被送进了医院。
我离开了那个怪异的家庭,半个月后,我带着好奇又去拜访了他们。
这次开门的是一个孩子,我差点没认出来,不过虽然他的头上绑着绷带,但我还是想起他是那个长着怪异脑壳的孩子。
不过他好像恢复正常了。
“是您来了啊。”那个泼辣的女人风风火火的走了出来,寄着黄色泛着闪闪油光的围裙,双手挽起袖子朝我走来。
我朝她笑了笑,拒绝了要我进去的邀请,只是想知道下情况。
原来这孩子在那次后居然慢慢恢复成正常了,只是对以前所学的东西都忘记了,也没了过人的天赋和记忆,那些奖状也摘了下来,他完全从天才变成了普通人。
而那个古怪可以窥视人脑的男人不在家。
“他出去了,他天天叹气说儿子被我毁了,毁了一个天才,他天天去外面,到处拉着那些带着小孩的路人告诉他们儿女脑子的颜色,每天身上都有
伤,你说他这样人家能不揍他么?哎,我也没办法,反正儿子好就够了,我也顾不得他了,随他去吧。”这个可怜的女人把沾着油沫的手往围裙上擦拭了几下,挽起了散开的头发,低头不语。
简短的聊天后我离开那户人家,临走前那个可爱的孩子朝我用力招着手,我觉得他可能不是一个天才了,但他却是个真正的男孩。
宽阔的人行道上,一个激动而疯子似的男人,拦住一个个带着孩子的父母,转动着眼球问他们。
“你们想知道自己孩子的脑色么,想知道他们是天才么?”
---- 你在伴随
人类的大脑仅仅只是开发了不到百分之十,绝大多数人则更少,这是现在科学家得到的认可,谁也无法知道或者预测如果人脑开发到百分之百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无法开发的大脑如同一个被封印的盒子,你猜不到打开盒子出来的会是天使还是恶魔。
记得早在儿时看过一篇郑渊洁写的童话,大体上是说一个小男孩的大脑完全的开发,成为了个超人,真正的是德智体美劳赚大钱追美女打击社会恶势力保卫和谐社会勇斗火星人捍卫地球和平大叫一声我是奥尔曼等等,但童话终究是童话,谁也不知道人脑到底蕴含多少力量。
如果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告诉你他能窥视人的脑子,你会作何感想呢?或许只是将他看做一个精神病患者?可是我面前的确坐着一位这样的男人。
他三十岁出头,如刺猬一样尖利上翘的短发非常精神,犹如刀斧削砍过的脸颊微微有些向内凹陷,泛着健康的红润,鼻子略踏但很直,只是唯一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凸起额头下的眼睛。
那眼睛我从未见过,就如同画的一样,狭窄而细长,仿佛比一般人的眼睛多往太阳穴两侧延伸了一部分,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球,因为他飞快的转动着,有些不安。
“您说您可以窥视到人的想法?”我故意这样问道,因为这类事情已经不是新闻了,很多人都自称可以看透陌生人的想法,但事实证明都是骗子。
“不,不是想法,是脑子!”他固执地摇晃着不大却非常原的脑袋,如同一个转动的地球仪,而且还特意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脑壳。
“那怎么可能呢?”我有些好笑,别说他看不见厚厚脑壳内的大脑,即便看的到又能代表什么,人脑不都差不多么。
“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两个人的脑子是一样的,就如同马一样。”他得意的微抬起头。
玛瑙么,我的确听闻过这类传说,传说玛瑙实为奇石,马死则扣其脑而视,也就是马死后形成的石头,不同的玛瑙颜色代表了马生前的能力。
“起色如血者,则日行万里,能腾空飞虚,脑色黄者,日行千里;脑色青者,嘶闻数百里外;脑色墨者,入水毛鬣不濡,日行五百里;脑色白者,多力而驽。善辩者克闻马声而辩其脑色。”男人仿佛背书一般念了出来,这并不让我吃惊,吃惊地是这本该是我刚才想的话。
但这也代表不了他能窥视到我的脑子。我摇摇头,“你还有别的证据么?”
男人有些失望的低垂下眼皮,双手放到叉开双腿的膝盖上,他的脚在抖动,不知道是不安还是兴奋。
终于,他抬起眼睛,充满了坚定。
“我知道你不相信,其实我自己也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适应,我的确可以从人的外貌看到人的大脑,如同马一样,大多数昏庸无能的人脑子都是白色或者灰色,只有真正的天才才是别的颜色,而且,脑色是会变换的,小时候不加以引导,即便是天才也会变得平庸,脑色也会变淡。”他的嘴唇如同活塞一样扇动着,我真的怀疑自己是否在和一个疯子对话。
或许,所有的先行者在别人看来都是疯子。
“可是,你来找我到底要做什么?”我无奈的转动着手里的钢笔。
“我需要一个媒体,一个可以见证我能力的公正者。”他的双手死死地抓住裤子,褶皱起一大片。
“好吧,我答应你,可是你也要答应我告诉更多点给我。”我点了点头,男人非常高兴地站起来,大力地和我握握手离开了报社,当我送走他时候,发现手里全是汗水,我摇摇头,不知道他是否还会来找我。
谁知道下午下班后,我居然在一楼的拐角处看到了他。
只是短短几个小时,这个男人居然老了很多,双鬓居然斑白了,鼻子两侧也出现了显而易见的皱纹,他张了张嘴叫我,但气力不足。
“怎么会这样?”我惊讶地问他。
“我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我必须找到你。”他似乎很虚弱,我搀扶着他——看上去壮实的男人远比我想象的要轻的多,我拦下一辆的士,按照他说的地址开去。
汽车的光线开始暗淡,投过茶色的车窗能看见已经微微发亮的星星和一路上着急着回家的行人,他们的脸上带着不同的表情,有喜悦的,懊恼的,疲惫的或者兴奋的。
车子开的很稳定,当穿过一立交桥的时候,车里猛的一片灰暗,我的眼睛一时无法接受,不过很快又出来了,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那男人是否好点,但他似乎依旧很衰弱,大口地喘气,我望着他的脸,似乎总觉得那里不对。
车子停在了接近郊区的一个路口,这里已经很冷清了,司机接过钱,在昏暗的灯光下翻来覆去地照了照,满意的放进口袋。
我扶着那男人下了车,不远处有一些灯光,看来他住在那里。
果然,男人用手指了指前面。
那是一栋上了年头的红砖房,大概四层楼,这里不远处有一座药厂,可能这里是厂里以前建的职工宿舍吧。
走进单元楼里天几乎全黑了,楼道很安静,也没有楼灯,好在他住在二楼。
开门的是一个很他年纪相仿的女人,披肩长发乱蓬蓬的披在脑后,宽阔高耸的额头有着几条浅浅的皱纹,女人的两边脸颊很宽,几乎看不到颧骨,充满富态的脸和非常温柔的眼睛颇有点菩萨的味道。她穿的很随意,只是花边紫色睡衣和拖鞋。
“又这样了。”妇人嘴里嘟囔着,熟练地从我手里结果自己的丈夫,我这才发现男人瘦弱的身材和这个身材高大壮实的妻子想比显的非常滑稽可笑,女人将丈夫几乎是像货物一样扔在沙发上,这才跑过来拿了双鞋子给我并热情地邀请我进屋。
出于好奇,我进去了。
房子很狭小,采光不足,不过却很干净,没有任何的异味,你会很诧异一个人的空间能力,有些人明明有很大的房子,但你走近他的家依然觉得很小,但这个家虽然小,但所有的东西都非常科学的堆放着,井井有条,如果不是我突然进来,这里还是相对比较宽敞的。
不大的客厅同时容纳三个人,当然开始慢慢暖合起来,我看了看墙壁,惊讶地发现上面有很多奖状还有一些书法于国画。
那些字画很明显出自孩子之手,但是已经略显老道。奖状也无非是三好学生啊,小发明家一类的。
看来这家的孩子是个非常优秀的人。
“让您见笑了,我男人非常窝囊,身体又不好,这又有问题。”中年女人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前额,显的非常无奈。
我很想笑,因为她的姿势和之前她丈夫的姿势如出一辙。
但是我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这个家是一个两室一厅的套房,客厅左边的门伴随着嘎吱的嘶哑声音缓缓打开。
我想,或许是孩子听到我们的对话走出来了。
可是出来的不是我想象的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从门缝伸出一只细长瘦弱的手臂,对着女人招了招手,女人像触电一样从刚做下去的沙发上弹起来,跑进厨房,端了一些茶点走进去,然后又出来了,脸上有些抽搐。
“孩子在用功是吧?”我指了指合上的门。女人点点头,但很快又摇头。
这个时候,那个宛如喝醉酒样的男人忽然醒过来一样,坐了起来。
“他是我的骄傲啊。”男人闭上眼睛,自豪地说,可是话音未落,女人犹如一头暴怒的母狮一样朝他扑过去。
女人的气力远比她丈夫大得多,加上猝不及防,男人被女人骑马一样压在身下,女人伸出蒲扇大厚实的肉掌狠狠扇打着男人。
“你还好意思当着外人说!孩子都让你毁了!”女人一边哭一边咬着牙扇着自己男人的耳光,最后打不动了,一边抽泣着一边站起来,做到旁边。沙发上的男人则慢慢爬起来,揉了揉自己高肿起来的脸颊——就如同挂了两片烧熟的扣肉一般。
在昏暗的灯光里三人沉默了一会儿。
“我本来有个很健康可爱的儿子,但是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说自己可以看见人的脑子!”女人愤愤地说着,我饶有兴趣地望着她。
“孩子三岁的时候,他天天捧着儿子的脑袋看,看着我都发毛,他那眼神像看东西而不是看孩子。
终于有一天,他忽然将儿子抱了起来,疯子似的扔上扔下,吓得孩子大哭,我责问他为什么,他却告诉我我们的儿子是个天才。”女人的声音忽然颤抖起来。
“我相信了他的话,却犯下了一个无法饶恕的错。他叫我出去工作,说自己有自己一套的训练孩子成才的办法,我们本来都是这里药厂的工人,家境也都不好,我们想这辈子也就这样混吃等死了,一切指望都在这孩子身上,所以我也就满怀希望让他带孩子,自己则去多兼两份工。”女人依旧低沉着声音说着,话语里夹杂着写嘶哑的哭音。
这时候一旁一直不说话的男人忽然精神起来。
“您知道么,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真的可以看到人的脑子,或许是长期在药厂工作的原因,我的眼睛产生了变化,我可以投过人的眼睛看到他们的脑,看到他们那部分在活跃,看到他们脑的颜色,就像以前的观马师一样,我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四处做着试验,这种试验太容易了,大街上什么最多?当然人最多,我到处看着他们的脑子。知道么?你想象一下,如果你眼睛里看到的不是一张张人脸,而是一个个鲜活的脑子有什么感觉?”他边说着,边像我靠了过来,他的脸有些狰狞,和之前又不一样,的确,我是无法理解满街的人脑是什么样的画面。
“当然,光这样不够,我还自学脑医学,看了很多的标本,这些东西日益完善着我的技术,我开始大胆的去和人交谈,而且我发现自己的确可以看到人家的想法构思心情等等等等。
而同时,我的眼睛也开始变化,当看了众多的脑子后,我忽然想到,为什么没有去看自己的脑子?”男人的嘴唇起了一层白色泡沫,像那些从湖里捞起来未死的鱼一样吐着白沫一般,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布满着血丝,但我并没发现和我的有什么不同。
“很可惜,我对这镜子看去却无法看到,或许镜子无法反射那些东西,但是我不甘心,起初能了解别人想法的新鲜感过后已经无法满足我的好奇心了,所以我又想到如何去分辨天才的脑子和平常人的脑子。
我的眼球开始剧烈的疼痛,或许是用眼过度,那很难,不过我没有放弃,有一次我摔倒了,右脑磕在了门框上,很重的一下,我当即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眼睛看不见东西了,我以为自己瞎了,但是几天后又好了起来。
当我看见我妻子的时候,下意识地转动了下眼睛,结果我发现她吓了一跳。”男人得了脸离我越来越近,我想往后退,但他却死死地抓住我袖子,我转过头望望妇人,希望她来制止下她丈夫。
可是我发现,当我听的入神的时候,那儿中年女人早就悄无生息的离开了。
客厅的吊灯在窗外的风吹动下开始晃动,黄色的投影在男人脸上四散荡漾起来,慢慢停下来,停在他眼睛上。
“现在,让我看看你的脑子吧。”他微笑着望着我,我很想闭上眼睛,却觉察到身后有人。
一双瘦弱智能的小手从我的脑后环绕过来,我看见那手指渐渐伸近我的眼角,似乎想撑开我极力想闭上的眼睛。
我开始剧烈的挣扎,但一切都是徒劳,我的身体和双手别另外一双手紧紧箍了起来。
沙发上的我望着男人渐渐靠近的眼睛,我觉得自己犹如一只待宰的羔羊。
男人的眼球开始缓慢的左右摇动,节奏越来越快,忽然,整个眼球翻转了过去,我看到一双没有瞳孔的红色眼睛。
但只是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发生了错觉。
身上的手臂猛的一松,男人也恢复了常态,略带失望的回到沙发上,我喘着大气,冷风将额头的汗瞬间又吹干了,当我回过头,女人已经将那孩子送进了房间,合上了门,重新坐在沙发上。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先前的事情似乎很短暂,短暂到从来没发生过。
“你的脑子也很一般啊,和我儿子的根本没得比。”男人再次自豪的伸展了下腰,舒服的斜靠在沙发上。
女人叹着气不说话,任由丈夫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我自从发现儿子的大脑非比寻常后就决定好好教导他,任何东西即便资质再好不经调教也会退化啊,我竭尽所能去引导,但孩子他妈却老说我害了他儿子,好像儿子不是我的一样!”男人说话的时候很不满,但也老是用眼角扫着身旁的妻子。
“我教他学音乐书法国画外域奥数,总之什么都要,你知道么,我见过那么多的脑子,没有一个能比得过我儿子的!”男人伸出自己的右手,竖起大拇指在我眼前晃了晃。
“他是个天才!”男人又补充了句,但话没说完,旁边的女人再也按耐不住,一反手就打在男人后脑上,男人立即踉跄地摔倒在地上。
女人一边骂,一边拉起我的手。
“我现在就带你看看我儿子,看完后您就知道了。”女人咬着厚厚的嘴唇,下了很大的决心说道。
我忽然很兴奋,想看看真正的天才究竟是什么样的。
离门越来越近,我的手开始渗出汗水,我回头看了看男人,他爬了起来,继续揉着摔痛的地方。
房间的门大开了,里面很暗,只有一张不大的单人床和张老式书桌。床头的墙壁上挂着一个吉他,一个小号,房间角落还有个很高的书架,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里面应该放满了书。
只是简单几样东西,房间却已经非常狭窄了,加上我和女人走进来,孩子马上站了起来。
“为什么不开灯呢?”我问道。
“他害怕光,害怕看到别人,也害怕别人看到自己。”可怜的母亲颤抖着声音说着,接着走过去,抱着孩子。
我忽然隐约发现那孩子有些不同。
不同在于他的头,特别的大,那绝对不该是一个孩子的头颅大小。像什么?就像万圣节顶着南瓜头的人。
母亲似乎在和儿子低语着,终于谈成了什么,女人走到墙壁旁边,啪一生打开了灯。
瞬间的光明让我有些不适应,但是当我适应光线后又无法接受眼前所看到的。
那孩子的头颅如同ET一样肿胀着,头上稀少黄干的头发犹如杂草一般稀稀朗朗的点缀在脑壳上,他的头皮几乎被撑成了半透明状,长期不接触阳光让他的脸色更加惨白,猛看过去,他就就想一个被充气过了头的塑料娃娃。脆弱纤细的脖子似乎支撑不住过大的头颅,仿佛随时都会折断。而更让我作呕的是,我几乎可以清楚的看见他的眼球连接神经的大脑,布满着一根根如丝线般神经的脑体和里面的脑水,他的脑子居然不是白色儿时红色的,就像一块绯红的玛瑙,在灯下泛着赤色的光芒,难道人脑也和玛瑙一样靠颜色而分类?
“他不能站太久,大多数渐渐都要躺着。”母亲叹了口气,将孩子平躺下来放着,关上灯,和我退出了房间。
“怎么会变成这样?”我忍不住问道。
“大概半年前这样的,开始他老喊头痛,我以为是学的太累,但慢慢的头开始肿起来,带着去看了好多医生也不管用,那蠢货还高喊着说儿子的脑子开始真正的开发了,开发到天才的标准,远远超越常人,他还说因为脑子的开发当然样子也有所变化,他依旧让孩子学习各种各样的东西,甚至比以前更多,结果,孩子变成了这样,他不敢出去,他怕别人叫他怪物,他只能天天做在家里看书弹弹吉他,而且和我说话越来越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半了。”女人在也忍不住了,嚎哭起来。
“哭什么,这是好事,哪里有光得不出的道理,等我们孩子成了世界第一人谁还敢说他丑,说他像妖怪?倒时候估计很多人要找我教育他们孩子了,孩子就是要提早开发啊,否则就像我们一样成了废物了,脑子的颜色也变了,那样难道就好了?”男人振振有词地喊道,但明显忌惮女人出手,站的远远的。
女人用手抹了抹眼泪,不再理会她的丈夫,只是拉着我的袖子跪了下来,我没想到她会这样有些不知所措,只是叫她赶紧起来。
“他说他去找了记者来,我求求您,如果你是就帮我报道下,让大家来帮忙治好孩子,我不想他活的这么痛苦啊。”女人和我执拗起来,一个劲地求我,我治好暂时答应她。
屋子的门再次打开,这次那孩子小心地扶着强走了出来,他犹如受惊吓的小动物,只是下意识的朝母亲走去,或许看见母亲哭泣让他很难过。
可是长期不动加上头的重量让他走起来平衡很差。
母亲意识到了,想过去抱起他,但是晚了,孩子倒下了,虽然阿他努力维持着自己身体,但还是摔倒了,他的右脑磕到了地上坚硬的瓷砖上。
女人像疯了一样从地上弹起来,高喊着孩子的小名扑了过去,缩在一边的男人也慌了,一边念叨着千万别磕伤头啊,千万别撞成弱智了,一边过去扶起孩子。
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赶紧拿起电话打120。
孩子柔弱的脑壳经不住这样的冲击,他的头破了,这是很奇怪的现象,我能看到他大脑的血液一起涌向那个缺口,仿佛一个压抑很久的暗流涌动一样,血从伤口渐渐渗透出来,流了一地。
而那孩子的脑壳似乎也慢慢模糊开来,渐渐变的看不清楚了。
母亲努力地用手按着伤口,一边流泪一边抽打着丈夫的脸。
“都怪你啊,都怪你,孩子要死了我拉要砍死你。”
男人一边被抽着一边用力辩解。在吵闹声中孩子被送进了医院。
我离开了那个怪异的家庭,半个月后,我带着好奇又去拜访了他们。
这次开门的是一个孩子,我差点没认出来,不过虽然他的头上绑着绷带,但我还是想起他是那个长着怪异脑壳的孩子。
不过他好像恢复正常了。
“是您来了啊。”那个泼辣的女人风风火火的走了出来,寄着黄色泛着闪闪油光的围裙,双手挽起袖子朝我走来。
我朝她笑了笑,拒绝了要我进去的邀请,只是想知道下情况。
原来这孩子在那次后居然慢慢恢复成正常了,只是对以前所学的东西都忘记了,也没了过人的天赋和记忆,那些奖状也摘了下来,他完全从天才变成了普通人。
而那个古怪可以窥视人脑的男人不在家。
“他出去了,他天天叹气说儿子被我毁了,毁了一个天才,他天天去外面,到处拉着那些带着小孩的路人告诉他们儿女脑子的颜色,每天身上都有
伤,你说他这样人家能不揍他么?哎,我也没办法,反正儿子好就够了,我也顾不得他了,随他去吧。”这个可怜的女人把沾着油沫的手往围裙上擦拭了几下,挽起了散开的头发,低头不语。
简短的聊天后我离开那户人家,临走前那个可爱的孩子朝我用力招着手,我觉得他可能不是一个天才了,但他却是个真正的男孩。
宽阔的人行道上,一个激动而疯子似的男人,拦住一个个带着孩子的父母,转动着眼球问他们。
“你们想知道自己孩子的脑色么,想知道他们是天才么?”
---- 你在伴随
第九十一夜 相骨
人靠着骨架支撑,古人多以为不同的骨头可以反应不同的人,古人还列举了范蠡去越,尉缭亡秦的例子。说:“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少恩,虎视狼心……不可与交游。”可见长颈,鸟嘴,眼细小而狭长都不是什么好相貌,只是骨相往往和面向混淆一起,不为人注意罢了。
究竟人的骨头是否真的可以反应人的命运,我不得而知,不过不仅仅是在中国,远在19世界的法国也流行过骨相学,只不过昙花一现,但是在中国骨相流传依旧矣。
见识博广的纪颜自然不会不了解,很凑巧,他最近正好遇见了一位不同寻常的相骨者。
“骨相和面相,历来都是被用来观察人的方式,只不过面相更多来测试未来吉凶,而骨相则是判断整个人的个性于内心,所谓相由心生,其实骨头也可以反映出来。
我可以告诉你一个关于相骨的故事。
“在我遇见过的所有的人中,无疑曹伯是最奇怪的一个,无论是他的相貌经历职业和谈吐动作在我眼中都与其他人格格不入,但是父亲却相当尊敬他,在我儿时就长带去他家。
曹伯只比我父亲大六岁,但却苍老的吓人,他的脑袋光秃秃的,一根头发也没有,中间高高的凸起,头皮松弛的厉害,就像一个废旧的米面口袋罩在头颅上一般,耷拉下来的面皮垂落在两腮,眼袋大而暗黑,肿胀得很,几乎从来不睁开眼睛,本身就极长而狭的脸庞又搭配了一个细窄如鹰嘴的鼻子,让整张脸显的更加长了,他的嘴唇薄而苍白,不太开口,每次说几句话就会下意识的伸出殷红的舌头舔一下上下嘴唇,就像长满红锈的刀片般嘴唇被舔的干裂起皮,一丝丝如身上死皮样的东西在上面翻起,那情景像极了动物世界里的蛇,一下下的吐出自己的芯子。
父亲很尊敬他,我是很少看父亲这样的,而曹伯也很疼爱我,几乎视为己出,总是颤抖着用蒲扇大的双手摩梭着我的脑袋,然后犹如挑选西瓜般的弯曲起自己手指骨节,在脑门上敲打一下,接着用尖锐如圆锥的声音厉声喊起来,每次不变的话语。
好娃,好骨!
儿时的我始终不曾明了他的意思,后来父亲告诉我,当我生下的时候家族就担心我的命运,所以找来曹伯摸骨,曹伯是天瞎,也就是生下来就没眼睛筒子,翻开了眼皮里面灰蒙蒙的,所以他从小就听觉嗅觉奇佳,而且最令人称奇的是他的手,较常人大而宽厚,手指白而细,如葱段一般,他从不用拐杖,总是靠着双脚和手来摸索前进,虽然也曾摔伤撞伤,但他不以为然,因为他告诉过我,如果用拐杖固然少了些皮肉伤,多了些方便,但如果突然有一天拐杖没了?自己又该如何呢?
我是个瞎子,自己的眼睛姑且靠不住,还要去靠一截烂木头?曹伯笑道,他一笑起来嘴巴就缓缓张开,不,与其说张开倒不如说裂开更合适,就像有人慢慢用剪刀从原本没有嘴巴的脸上剪开了一条齐整的裂缝。
八岁的时候,曹伯忽然好好的摸到一位来自己家里借宿的远房亲戚的脸上,当时那人正在睡觉,结果被吓了一跳,可是很快曹伯就说出了他的年纪和长相,居然###不离十,这人从来未来过,曹伯当然不可能从家里人的话中推测出此人的外貌,曹家人看到一个瞎子居然能有如此本事,都暗自感叹,总算老天爷为他留了条生路。
于是,曹伯被送到了一个非常有名的相骨师傅那里学习相骨。
这个相骨师很少收人,据说他也是个天瞎,他收徒弟只有两个条件,一要是盲人,生下来就是的那种,二就要摸手,结果曹伯自然两个条件都符合,家里人也为他找到个好活而高兴。
这以后一直到师傅过世,曹伯一直都跟着,然后自己接替了师傅的位置,为四里八乡的人摸骨。可是谁也不曾见过他师傅出那屋子,只是第二天曹伯告诉我父亲这事,然后草草进行了安葬。
有些事情似乎往往是注定好的,曹伯经常告诉我,他从来没有埋怨老天爷让他瞎了眼,因为他注定好了是要做这个的,既然是这样,瞎了眼睛也就没什么了。
随着时间推移,不相信的人被曹伯相骨后也相信了,名气越来越大,有的人还专门来测试,前后三次用不同的人的手给曹伯,但曹伯很快识别出来,于是大家都觉得曹伯神了。
可是曹伯极少笑,他似乎永远都没有太大的表情,因为大家也知道,他没老婆,而且也找不到传人,他不想让自己的本事和自己一起带进棺材。
曹伯老早和家里人分开住了,他一直呆在自己师傅的的两间黑屋,那屋子如同一个黑色魔方,小时候每次父亲有事情通知曹伯就叫我去,但我每次进去都找不到,总感觉里面很大如同黑色的潘神迷宫般,而且屋子里从来没有半点光亮,自然,曹伯压根不需要,他早对屋子里的任何物件的摆放都非常清楚,但我却很麻烦,几乎每次都要撞到脚。
或许,黑暗给我们这些习惯光明的人带来过多的未知和不确定感,所以会觉得原本不大的空间非常广阔吧。
不过,曹伯在我12岁要离开老家的时候失踪了。
没有人发觉,只是觉得他好像很久没出现了,村子里的人总在需要他的时候去找他,当他们感觉不对的时候已经晚了,在黑屋子外面喊了好久也没人回话,而平时曹伯总是很快就会出来应声。
没人敢进那黑屋子,因为曹伯不准任何人进去,除了我。
那屋子只有曹伯的师傅,曹伯和我进去过,据说曾经有个外地的贼进去偷东西,是东村的阿细半夜解手的时候瞧见过,那贼猫着腰翻了进去,但第二天既没听说曹伯说家里遭贼,而在门外也只有进去的脚印,没有出来的,于是大家都很忌讳那屋子。
进去的,出不来。如黑洞一般。更有传言,说还有很多小动物进去也没见出来,所以他们需要找曹伯摸骨都是远远站在门外喊他出来。
八成死了吧?
难说,好像干这事的都活不了多久。
是啊,泄露天机呢,遭天谴的。
他不是会摸呢,怎么不摸摸自己的骨头啊?
那不是自摸了么?胡多少的啊?
村民们说着说着忽然一起晒笑起来,接着一哄而散。
我和父亲也在其中,我听着他们说话觉得异常刺耳,抬头看了看父亲,他也紧皱着眉头,盯着那黑色的屋子不说话。
人群散去,我随着父亲回了家,回头的时候我仿佛看见那门似乎隐约开了条细缝。
回到家我问及这事,父亲却不回答我,只说我还小,我记得前些天父亲和曹伯在家中还谈过话,两人似乎还争论了起来,只是我睡衣正浓,已然记不得说了些什么。
在老家的最后一天,家里人忙着为我收拾行李,而我却总是心不在焉,奶奶看了出来,叫我出去走走,父亲有些不愿,却不敢违背奶奶的意思。
不知道为什么,走着走着居然又来到了那黑屋子旁,我叫了几声,依旧没人回答。
当我转身准备离去的时候,看到了门外有一个袋子。
湿漉漉的黑色袋子,昨天好像都没看到,那袋子被扔在不起眼的角落里,我一走过去就闻到有一阵子腐败的恶臭。
我的鼻子很灵,从小就是。
好奇的用脚拨弄了下,我发现里面有东西,软软的,像棉花团。于是我找来一根断裂的树枝,将袋子拨开来。
都是一块块的血肉,撕裂开来,我无法判断那是什么动物的肉,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里面没有一根骨头。
我感到一阵恶心,扔下树枝就想走,可是仍然很担心曹伯,我不相信村里人对他的妄加猜测。
可是我又闻到了一阵气味,很熟悉的气味,那是曹伯的,很久一来,我一直都觉得曹伯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怪异味道,类似于豆腐乳和铜锈混在在一起,还夹杂着一股子药味。
我没有回头,因为脑门上多了一双手。
依旧是那种光滑的感觉,曹伯的手摸过很多东西,石头,木桌,栏杆,活人的骨头,死人的骨头——当初他开始学的时候,据说他的师傅就先让他摸骨骼标本,然后去知道,哪块是肩骨,,哪块是脊椎,哪块又是肋骨,可是神奇的是,无论摸过多么粗糙的东西,曹伯的手依旧洁白如绢,柔软似棉,宛若无骨,即便是村子里最好看最年轻的姑娘,也没有他这样一双好手。
所以我很喜欢他抚摸着我的脑袋,温软而舒服。
但今天却不,我觉得一阵寒冷,那手犹如爪子一样在头上慢慢划过,周围安静的很,那时候刚过完元宵,风吹过头皮,激起一阵疙瘩,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娃娃,怕什么?”他笑着问我,我没回答。
“好娃,好骨啊,我摸过那么多人的骨头,没有一个如你这样的,三国里诸葛丞相言魏延脑后有反骨,他死必反,果不其然,所以说,摸骨是应该相信的,你说对么?”曹伯的手依旧在我的头皮和头发中间穿梭,像十条蚯蚓一般慢慢蠕动。
“曹伯,我要走了。”我低着头,手指头绞着衣服角说。
“嗯,你爹告诉过我了。”曹伯的声音很低沉,就像水桶砸进井里一样。
“曹伯还有什么话要告诉我么。”我问他。但良久不曾回答,最后他的手落在了我的锁骨上。
“你还记得我教你的东西么?”曹伯慧忽然说,我嗯了声,开始朗声背诵,只是风越来越大,我的声音又稚嫩,如同即将熄灭的烛火忽明忽暗。大风向冰水一样冲进我嘴巴里,生疼生疼。
“你说下什么是九骨。”他听了会,又问。
“天庭骨丰隆饱满;枕骨充实显露;项骨平正而突兀;佐串骨像角一样斜斜而上,真人发际;太阳骨直线上升;眉骨骨桂显而不露,隐隐约约像犀角平伏在那里;鼻骨状如芦笋竹芽,挺拔而起; 颧骨有力有势,又不陷不露;项骨平伏厚实,又约显约露”我一口气背下来。
“很好,你随我来。”他的手忽然从肩膀处滑落下来,拉着我往黑屋走去,我不自觉的跟在后面,只能看到他的背影。
屋子里面和外面一样,依旧黑色,只是这黑色感觉更深更浓。
曹伯咳嗽一下,我可以感觉到他在我前面做了下来。
“你知道么?看相不如看骨,因为人的面相会变,而骨相不会,看头部的骨相,主要看天庭、枕骨、太阳骨这三处关键部位;看面部的骨相,则主要看眉骨、颧骨这两处关键部位。如果以上五种骨相完美无缺,此人一定是国家的栋梁之材;如果只具备其中的一种,此人便终生不会贫穷;如果能具备其中的两种,此人便终生不会卑贱;如果能具备其中的三种,此人只要有所作为,就会发达起来;如果能具备其中的四种,此人一定会显贵。”他停顿一下,又叹口气,然后问我记住了么。
我连忙点头,后来又想起他根本看不见,于是高声说记住了。
“四娃子啊,你知道为什么我和我师傅一定要天瞎么?”他从来未曾说过原因,我问过他,却总是没有答案。
“骨相可以看,但最准确的确是摸,只有瞎子不会被眼前的虚景迷惑,只有他们亲手摸出来的结果才是最准确的,但是这个要求太苛刻了,很难传承下去,而且,其实我一直都想看见东西,一直想看看你什么样子,因为,在我的脑海里所有人的脸都是没有血肉毛发,都是一个个骷髅头罢了。”曹伯的话说的很慢,慢的像深夜渐渐侵袭过来的话寒气,让我打了个哆嗦,抱紧身子不自觉退后一步,可是我的手肘似乎碰到什么东西,发出一阵咕噜的声音。
“你旁边就是一具骨架,好好摸摸,然后告诉我你摸到了什么。”曹伯的话让我大吃一惊,但手却还是不自觉摸了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摸人的骨头,恐怕是终生难忘。
这是非常奇特的感觉,有点像铺了层砂纸的硬塑料,又感觉裹了层冰屑子的铁杆,我顺着肋骨往摸去,这人骨架不大,但肩骨又不算狭窄,我沿着脊椎往上摸去,逐渐摸到这具骨骸的头骨。
“男子的骨头重而粗,女子的骨头轻而细;胖人的骨头,表面比较光滑,而瘦子的骨头表面比较粗糙。”曹伯又在旁边说着,既想自言自语,又像是是说给我听。
我轻声嗯了下,接着继续摸着头骨。
牙齿很整齐,颧骨高耸,接着是鼻梁骨:在两目中间。上部为“鼻梁”,又名“山根”。梁下称“鼻柱”,是两鼻孔的分界骨。鼻之末端,名为“准头”。这人鼻骨高而窄,而且似乎中间一段还有裂痕,似乎被打断过,歪在一边。额骨平整,最后我摸到颠顶骨:位置在头部最高处。前面部分称为“囟骨”,小儿初生未合拢时叫“囟门”,中间叫“顶心”。顶心左右有棱处称为“山角骨”,俗名“头角骨”。
可是我却感觉到很大一块凹陷,圆形的,似乎是铁锤一类钝器砸出来的。
“曹伯,这人是被砸死的。”我转过头对这他的方向说。
“是的,是我砸死的。”他的话以依旧沉稳如秤砣,可我的心却像秤杆歪斜的不成样子。
“为,为什么啊。”我开始口吃了。
“他是我师傅,是我亲手砸死他的。”曹伯仿佛在谈论别人一般,这个时候我全身瘫软在地上,忽然想起了父亲似乎提及过曹伯的师傅是一个歪鼻子——曾经被掉下来的木头砸断的。
“我师傅说,他活着没意思,他帮人摸了一辈子的骨头,有好有坏,有贵有贱,可自己的骨头他始终摸不透,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于是他告诉我,收了我,就当是有了儿子送终了,还交代我不要把尸体入葬,这年头完整的骨架,很难搞。”曹伯说。
“四娃子,我本来也想收你做徒弟,可你爸爸不同意,说你们纪家的后人不能学,我摸了你的骨,知道你是好命,是要干大事的,可我舍不得你啊,哎。”曹伯叹了口气。
“曹伯你不是说学这个要天瞎么。”我打着颤音说着。
“有什么关系,现在刺瞎你还不一样。”他说着,忽然一阵响动,似乎站了起来。
在这黑暗的屋子我这个本来视力正常的人成了瞎子,而他却对这里了如指掌。所以很快我就被他抓住了。
“四娃子,不用怕,很快的,曹伯会教你很多东西,你不是最喜欢相骨么?”曹伯的手忽然变的有力起来,像老鹰的爪子一样紧紧箍在我手腕上,而另外只手摸到我的脸上,渐渐像眼睛摸去。
我几乎喊不出声来,下意识的用手朝前面挥去。
我触到了他的脸,但很快就像触电了一样收了回来。
因为我感觉自己碰到的不是血肉,而是裸露在外面的坚硬骨骼。
“你,知道了?我知道自己骨相不好,我常告诉你们这是命,但我偏偏不信,不就是骨头么,我可以自己改,改了骨头,不就改了命么?”他忽然发疯似的高声大笑起来,手也松开了。
我趁机跳了起来,朝前面撞去,很幸运,那恰巧是门的位置,我又跑出了黑屋。
落在地上的我没命的往前跑,可是还是回头看了下。
曹伯站在门口,外面明媚而刺眼的阳光照射在他的脸颊上。
没有血肉的脸颊,整齐地被削去了的脸颊和磨平了颧骨的半边脸。绑着绷带,而且血迹斑斑。
他又笑了,依旧如同凭空多出来的一张嘴巴似的。
“四娃子,想通了再来找我,我会等你。”他闪身又将身体埋进了那黑屋子。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漫无目的的跑着,最后直到腿抽筋才一下趴倒在地上。
回家已经是傍晚了,父亲和奶奶把我痛骂一顿,而我却不敢说话,倒是父亲看了出来,当我把所有事情告诉他,他只是叹了口气,并未显的太大的惊讶。
第二天,我离开了老家,临走时候父亲只对我说了句,叫我原谅曹伯。
以后,我再也没了曹伯的消息,和父亲说话也像避讳似的不提及他,只是有些零碎的消息,有人说他还在相骨,遇见好的骨头就杀了人家在拿过来,用在自己身上,也有人说他死了,自己削骨不成功,总之这些我都不相信,而那黑屋子,后来也被拆了,据说翻出了很多骨头骨架的标本,有动物的也有人的。
大家咒骂着,咒骂他是魔鬼,全然忘记他为大家摸骨算命,趋吉避凶。
这就是个相骨的故事,我只是路经一个小县城,居然发现也有人相骨,所以有感而发罢了。
或许,曹伯想通过削骨改变命运,有的人想通过整容改变命运,但其实都是没用的,因为改变了骨头,改变了相貌似乎可以改变了命运,但那已经不是以前的你了,改变的,也不是你的命运了。”
---- 你在伴随
人靠着骨架支撑,古人多以为不同的骨头可以反应不同的人,古人还列举了范蠡去越,尉缭亡秦的例子。说:“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少恩,虎视狼心……不可与交游。”可见长颈,鸟嘴,眼细小而狭长都不是什么好相貌,只是骨相往往和面向混淆一起,不为人注意罢了。
究竟人的骨头是否真的可以反应人的命运,我不得而知,不过不仅仅是在中国,远在19世界的法国也流行过骨相学,只不过昙花一现,但是在中国骨相流传依旧矣。
见识博广的纪颜自然不会不了解,很凑巧,他最近正好遇见了一位不同寻常的相骨者。
“骨相和面相,历来都是被用来观察人的方式,只不过面相更多来测试未来吉凶,而骨相则是判断整个人的个性于内心,所谓相由心生,其实骨头也可以反映出来。
我可以告诉你一个关于相骨的故事。
“在我遇见过的所有的人中,无疑曹伯是最奇怪的一个,无论是他的相貌经历职业和谈吐动作在我眼中都与其他人格格不入,但是父亲却相当尊敬他,在我儿时就长带去他家。
曹伯只比我父亲大六岁,但却苍老的吓人,他的脑袋光秃秃的,一根头发也没有,中间高高的凸起,头皮松弛的厉害,就像一个废旧的米面口袋罩在头颅上一般,耷拉下来的面皮垂落在两腮,眼袋大而暗黑,肿胀得很,几乎从来不睁开眼睛,本身就极长而狭的脸庞又搭配了一个细窄如鹰嘴的鼻子,让整张脸显的更加长了,他的嘴唇薄而苍白,不太开口,每次说几句话就会下意识的伸出殷红的舌头舔一下上下嘴唇,就像长满红锈的刀片般嘴唇被舔的干裂起皮,一丝丝如身上死皮样的东西在上面翻起,那情景像极了动物世界里的蛇,一下下的吐出自己的芯子。
父亲很尊敬他,我是很少看父亲这样的,而曹伯也很疼爱我,几乎视为己出,总是颤抖着用蒲扇大的双手摩梭着我的脑袋,然后犹如挑选西瓜般的弯曲起自己手指骨节,在脑门上敲打一下,接着用尖锐如圆锥的声音厉声喊起来,每次不变的话语。
好娃,好骨!
儿时的我始终不曾明了他的意思,后来父亲告诉我,当我生下的时候家族就担心我的命运,所以找来曹伯摸骨,曹伯是天瞎,也就是生下来就没眼睛筒子,翻开了眼皮里面灰蒙蒙的,所以他从小就听觉嗅觉奇佳,而且最令人称奇的是他的手,较常人大而宽厚,手指白而细,如葱段一般,他从不用拐杖,总是靠着双脚和手来摸索前进,虽然也曾摔伤撞伤,但他不以为然,因为他告诉过我,如果用拐杖固然少了些皮肉伤,多了些方便,但如果突然有一天拐杖没了?自己又该如何呢?
我是个瞎子,自己的眼睛姑且靠不住,还要去靠一截烂木头?曹伯笑道,他一笑起来嘴巴就缓缓张开,不,与其说张开倒不如说裂开更合适,就像有人慢慢用剪刀从原本没有嘴巴的脸上剪开了一条齐整的裂缝。
八岁的时候,曹伯忽然好好的摸到一位来自己家里借宿的远房亲戚的脸上,当时那人正在睡觉,结果被吓了一跳,可是很快曹伯就说出了他的年纪和长相,居然###不离十,这人从来未来过,曹伯当然不可能从家里人的话中推测出此人的外貌,曹家人看到一个瞎子居然能有如此本事,都暗自感叹,总算老天爷为他留了条生路。
于是,曹伯被送到了一个非常有名的相骨师傅那里学习相骨。
这个相骨师很少收人,据说他也是个天瞎,他收徒弟只有两个条件,一要是盲人,生下来就是的那种,二就要摸手,结果曹伯自然两个条件都符合,家里人也为他找到个好活而高兴。
这以后一直到师傅过世,曹伯一直都跟着,然后自己接替了师傅的位置,为四里八乡的人摸骨。可是谁也不曾见过他师傅出那屋子,只是第二天曹伯告诉我父亲这事,然后草草进行了安葬。
有些事情似乎往往是注定好的,曹伯经常告诉我,他从来没有埋怨老天爷让他瞎了眼,因为他注定好了是要做这个的,既然是这样,瞎了眼睛也就没什么了。
随着时间推移,不相信的人被曹伯相骨后也相信了,名气越来越大,有的人还专门来测试,前后三次用不同的人的手给曹伯,但曹伯很快识别出来,于是大家都觉得曹伯神了。
可是曹伯极少笑,他似乎永远都没有太大的表情,因为大家也知道,他没老婆,而且也找不到传人,他不想让自己的本事和自己一起带进棺材。
曹伯老早和家里人分开住了,他一直呆在自己师傅的的两间黑屋,那屋子如同一个黑色魔方,小时候每次父亲有事情通知曹伯就叫我去,但我每次进去都找不到,总感觉里面很大如同黑色的潘神迷宫般,而且屋子里从来没有半点光亮,自然,曹伯压根不需要,他早对屋子里的任何物件的摆放都非常清楚,但我却很麻烦,几乎每次都要撞到脚。
或许,黑暗给我们这些习惯光明的人带来过多的未知和不确定感,所以会觉得原本不大的空间非常广阔吧。
不过,曹伯在我12岁要离开老家的时候失踪了。
没有人发觉,只是觉得他好像很久没出现了,村子里的人总在需要他的时候去找他,当他们感觉不对的时候已经晚了,在黑屋子外面喊了好久也没人回话,而平时曹伯总是很快就会出来应声。
没人敢进那黑屋子,因为曹伯不准任何人进去,除了我。
那屋子只有曹伯的师傅,曹伯和我进去过,据说曾经有个外地的贼进去偷东西,是东村的阿细半夜解手的时候瞧见过,那贼猫着腰翻了进去,但第二天既没听说曹伯说家里遭贼,而在门外也只有进去的脚印,没有出来的,于是大家都很忌讳那屋子。
进去的,出不来。如黑洞一般。更有传言,说还有很多小动物进去也没见出来,所以他们需要找曹伯摸骨都是远远站在门外喊他出来。
八成死了吧?
难说,好像干这事的都活不了多久。
是啊,泄露天机呢,遭天谴的。
他不是会摸呢,怎么不摸摸自己的骨头啊?
那不是自摸了么?胡多少的啊?
村民们说着说着忽然一起晒笑起来,接着一哄而散。
我和父亲也在其中,我听着他们说话觉得异常刺耳,抬头看了看父亲,他也紧皱着眉头,盯着那黑色的屋子不说话。
人群散去,我随着父亲回了家,回头的时候我仿佛看见那门似乎隐约开了条细缝。
回到家我问及这事,父亲却不回答我,只说我还小,我记得前些天父亲和曹伯在家中还谈过话,两人似乎还争论了起来,只是我睡衣正浓,已然记不得说了些什么。
在老家的最后一天,家里人忙着为我收拾行李,而我却总是心不在焉,奶奶看了出来,叫我出去走走,父亲有些不愿,却不敢违背奶奶的意思。
不知道为什么,走着走着居然又来到了那黑屋子旁,我叫了几声,依旧没人回答。
当我转身准备离去的时候,看到了门外有一个袋子。
湿漉漉的黑色袋子,昨天好像都没看到,那袋子被扔在不起眼的角落里,我一走过去就闻到有一阵子腐败的恶臭。
我的鼻子很灵,从小就是。
好奇的用脚拨弄了下,我发现里面有东西,软软的,像棉花团。于是我找来一根断裂的树枝,将袋子拨开来。
都是一块块的血肉,撕裂开来,我无法判断那是什么动物的肉,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里面没有一根骨头。
我感到一阵恶心,扔下树枝就想走,可是仍然很担心曹伯,我不相信村里人对他的妄加猜测。
可是我又闻到了一阵气味,很熟悉的气味,那是曹伯的,很久一来,我一直都觉得曹伯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怪异味道,类似于豆腐乳和铜锈混在在一起,还夹杂着一股子药味。
我没有回头,因为脑门上多了一双手。
依旧是那种光滑的感觉,曹伯的手摸过很多东西,石头,木桌,栏杆,活人的骨头,死人的骨头——当初他开始学的时候,据说他的师傅就先让他摸骨骼标本,然后去知道,哪块是肩骨,,哪块是脊椎,哪块又是肋骨,可是神奇的是,无论摸过多么粗糙的东西,曹伯的手依旧洁白如绢,柔软似棉,宛若无骨,即便是村子里最好看最年轻的姑娘,也没有他这样一双好手。
所以我很喜欢他抚摸着我的脑袋,温软而舒服。
但今天却不,我觉得一阵寒冷,那手犹如爪子一样在头上慢慢划过,周围安静的很,那时候刚过完元宵,风吹过头皮,激起一阵疙瘩,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娃娃,怕什么?”他笑着问我,我没回答。
“好娃,好骨啊,我摸过那么多人的骨头,没有一个如你这样的,三国里诸葛丞相言魏延脑后有反骨,他死必反,果不其然,所以说,摸骨是应该相信的,你说对么?”曹伯的手依旧在我的头皮和头发中间穿梭,像十条蚯蚓一般慢慢蠕动。
“曹伯,我要走了。”我低着头,手指头绞着衣服角说。
“嗯,你爹告诉过我了。”曹伯的声音很低沉,就像水桶砸进井里一样。
“曹伯还有什么话要告诉我么。”我问他。但良久不曾回答,最后他的手落在了我的锁骨上。
“你还记得我教你的东西么?”曹伯慧忽然说,我嗯了声,开始朗声背诵,只是风越来越大,我的声音又稚嫩,如同即将熄灭的烛火忽明忽暗。大风向冰水一样冲进我嘴巴里,生疼生疼。
“你说下什么是九骨。”他听了会,又问。
“天庭骨丰隆饱满;枕骨充实显露;项骨平正而突兀;佐串骨像角一样斜斜而上,真人发际;太阳骨直线上升;眉骨骨桂显而不露,隐隐约约像犀角平伏在那里;鼻骨状如芦笋竹芽,挺拔而起; 颧骨有力有势,又不陷不露;项骨平伏厚实,又约显约露”我一口气背下来。
“很好,你随我来。”他的手忽然从肩膀处滑落下来,拉着我往黑屋走去,我不自觉的跟在后面,只能看到他的背影。
屋子里面和外面一样,依旧黑色,只是这黑色感觉更深更浓。
曹伯咳嗽一下,我可以感觉到他在我前面做了下来。
“你知道么?看相不如看骨,因为人的面相会变,而骨相不会,看头部的骨相,主要看天庭、枕骨、太阳骨这三处关键部位;看面部的骨相,则主要看眉骨、颧骨这两处关键部位。如果以上五种骨相完美无缺,此人一定是国家的栋梁之材;如果只具备其中的一种,此人便终生不会贫穷;如果能具备其中的两种,此人便终生不会卑贱;如果能具备其中的三种,此人只要有所作为,就会发达起来;如果能具备其中的四种,此人一定会显贵。”他停顿一下,又叹口气,然后问我记住了么。
我连忙点头,后来又想起他根本看不见,于是高声说记住了。
“四娃子啊,你知道为什么我和我师傅一定要天瞎么?”他从来未曾说过原因,我问过他,却总是没有答案。
“骨相可以看,但最准确的确是摸,只有瞎子不会被眼前的虚景迷惑,只有他们亲手摸出来的结果才是最准确的,但是这个要求太苛刻了,很难传承下去,而且,其实我一直都想看见东西,一直想看看你什么样子,因为,在我的脑海里所有人的脸都是没有血肉毛发,都是一个个骷髅头罢了。”曹伯的话说的很慢,慢的像深夜渐渐侵袭过来的话寒气,让我打了个哆嗦,抱紧身子不自觉退后一步,可是我的手肘似乎碰到什么东西,发出一阵咕噜的声音。
“你旁边就是一具骨架,好好摸摸,然后告诉我你摸到了什么。”曹伯的话让我大吃一惊,但手却还是不自觉摸了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摸人的骨头,恐怕是终生难忘。
这是非常奇特的感觉,有点像铺了层砂纸的硬塑料,又感觉裹了层冰屑子的铁杆,我顺着肋骨往摸去,这人骨架不大,但肩骨又不算狭窄,我沿着脊椎往上摸去,逐渐摸到这具骨骸的头骨。
“男子的骨头重而粗,女子的骨头轻而细;胖人的骨头,表面比较光滑,而瘦子的骨头表面比较粗糙。”曹伯又在旁边说着,既想自言自语,又像是是说给我听。
我轻声嗯了下,接着继续摸着头骨。
牙齿很整齐,颧骨高耸,接着是鼻梁骨:在两目中间。上部为“鼻梁”,又名“山根”。梁下称“鼻柱”,是两鼻孔的分界骨。鼻之末端,名为“准头”。这人鼻骨高而窄,而且似乎中间一段还有裂痕,似乎被打断过,歪在一边。额骨平整,最后我摸到颠顶骨:位置在头部最高处。前面部分称为“囟骨”,小儿初生未合拢时叫“囟门”,中间叫“顶心”。顶心左右有棱处称为“山角骨”,俗名“头角骨”。
可是我却感觉到很大一块凹陷,圆形的,似乎是铁锤一类钝器砸出来的。
“曹伯,这人是被砸死的。”我转过头对这他的方向说。
“是的,是我砸死的。”他的话以依旧沉稳如秤砣,可我的心却像秤杆歪斜的不成样子。
“为,为什么啊。”我开始口吃了。
“他是我师傅,是我亲手砸死他的。”曹伯仿佛在谈论别人一般,这个时候我全身瘫软在地上,忽然想起了父亲似乎提及过曹伯的师傅是一个歪鼻子——曾经被掉下来的木头砸断的。
“我师傅说,他活着没意思,他帮人摸了一辈子的骨头,有好有坏,有贵有贱,可自己的骨头他始终摸不透,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于是他告诉我,收了我,就当是有了儿子送终了,还交代我不要把尸体入葬,这年头完整的骨架,很难搞。”曹伯说。
“四娃子,我本来也想收你做徒弟,可你爸爸不同意,说你们纪家的后人不能学,我摸了你的骨,知道你是好命,是要干大事的,可我舍不得你啊,哎。”曹伯叹了口气。
“曹伯你不是说学这个要天瞎么。”我打着颤音说着。
“有什么关系,现在刺瞎你还不一样。”他说着,忽然一阵响动,似乎站了起来。
在这黑暗的屋子我这个本来视力正常的人成了瞎子,而他却对这里了如指掌。所以很快我就被他抓住了。
“四娃子,不用怕,很快的,曹伯会教你很多东西,你不是最喜欢相骨么?”曹伯的手忽然变的有力起来,像老鹰的爪子一样紧紧箍在我手腕上,而另外只手摸到我的脸上,渐渐像眼睛摸去。
我几乎喊不出声来,下意识的用手朝前面挥去。
我触到了他的脸,但很快就像触电了一样收了回来。
因为我感觉自己碰到的不是血肉,而是裸露在外面的坚硬骨骼。
“你,知道了?我知道自己骨相不好,我常告诉你们这是命,但我偏偏不信,不就是骨头么,我可以自己改,改了骨头,不就改了命么?”他忽然发疯似的高声大笑起来,手也松开了。
我趁机跳了起来,朝前面撞去,很幸运,那恰巧是门的位置,我又跑出了黑屋。
落在地上的我没命的往前跑,可是还是回头看了下。
曹伯站在门口,外面明媚而刺眼的阳光照射在他的脸颊上。
没有血肉的脸颊,整齐地被削去了的脸颊和磨平了颧骨的半边脸。绑着绷带,而且血迹斑斑。
他又笑了,依旧如同凭空多出来的一张嘴巴似的。
“四娃子,想通了再来找我,我会等你。”他闪身又将身体埋进了那黑屋子。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漫无目的的跑着,最后直到腿抽筋才一下趴倒在地上。
回家已经是傍晚了,父亲和奶奶把我痛骂一顿,而我却不敢说话,倒是父亲看了出来,当我把所有事情告诉他,他只是叹了口气,并未显的太大的惊讶。
第二天,我离开了老家,临走时候父亲只对我说了句,叫我原谅曹伯。
以后,我再也没了曹伯的消息,和父亲说话也像避讳似的不提及他,只是有些零碎的消息,有人说他还在相骨,遇见好的骨头就杀了人家在拿过来,用在自己身上,也有人说他死了,自己削骨不成功,总之这些我都不相信,而那黑屋子,后来也被拆了,据说翻出了很多骨头骨架的标本,有动物的也有人的。
大家咒骂着,咒骂他是魔鬼,全然忘记他为大家摸骨算命,趋吉避凶。
这就是个相骨的故事,我只是路经一个小县城,居然发现也有人相骨,所以有感而发罢了。
或许,曹伯想通过削骨改变命运,有的人想通过整容改变命运,但其实都是没用的,因为改变了骨头,改变了相貌似乎可以改变了命运,但那已经不是以前的你了,改变的,也不是你的命运了。”
---- 你在伴随
第九十二夜 活墓
我无意去叙述金庸先生的小说《神雕侠侣》,但这确实是纪颜告诉我众多故事的其中之一。
“天气开始骤冷,我旅行的速度也开始缓慢下来,由于旅途的路线总是避开那些大型的城市,于是我们来到了一个村落。
一路上的村子小镇很多,但是这一个却不得不说。
与其说这是一个村子,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陵园,因为在这里嗅不到任何活物的味道,铺天盖地映入眼帘的却只有一座座坟墓。村口很宽阔,大片的已经干枯的草地即便在冬日的阳光里也没有太多的喜色,大都已经如死去脱水了的虫子般将身体卷缩起来。脚踏上去还能依稀听到干脆破裂的响声,就像踩在大片大片的刨花上一般。
草地的旁边有一条两人宽的崎岖小路,但路的另外一边却是一座座坟墓。有的是杂草混杂枯树枝搭建的三角支架,有的是树立着残破石碑的坟墓,四周广阔的视野里除了一只低头啃草的牛没有任何东西。
在这种不像城市里有遮蔽视野众多的障碍物的地方,我们往往能看的更远,但是我只看到了一头牛,整个村子别说人,似乎连村庄房子都没有。
耳变偶尔掠过一些风声,阳光更加热情,但没有提供半点热量,站在这种地方,我觉得更冷了。
终于,我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老人,一个蹒跚着向我走过来的老人。
“大爷,请问这里叫什么地方?”我拉着李多走过去问道。
老人低着头驼着背,穿着一套几乎褪色的羊皮夹袄,下身是肥大的黑色棉裤,踩着厚重的园口布鞋,他将手拢在袖口里,半天才回答我,他抬起头的时候我被吓了一跳,几乎干瘪成了一个破旧皮球似的脑袋上嵌着一堆眯起来的三角眼,纵横沟壑的脸带着一中莫名悲凉的表情,他的嘴唇干的裂开,露出道道血丝,却毫不在乎,干枯卷曲在一起的头发很脏,一片片的粘在一块。
“这里叫墓村。”他的声音混住不堪,仿佛含着一口水在说话,而且我也听不出什么地方口音。
“墓村?”李多惊讶地问,老人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这里没有房子,有的只是坟地,活人墓,死人路。”老头解释着,慢悠悠地又向前走去。
那条狭长的路上,阳光投下老人狭长的背影,他几乎漫无目的的朝着前方走去,我似乎看见他的腰带处悬挂着一个灰色的布袋。
“我们再向前走走吧,或许能找到别的人问问。”李多建议说,不过也的确只能如此了。
即便走出很远,我也忍不住回头想看看那老人。
但是他不见了,那绝不是超出了我的视野,我说过,在这空旷的地带而且我的视力是很不错的,离分开也没有多久,老人绝对不会凭空消失了。
但那条路上的确不曾看见他,半点也没有。
活人墓,死人路么?我低声暗自念叨了一句,似乎想起了什么,但却又无法完全记起,人总是这样,越想想起什么却越想不起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们看到的只有一堆堆的坟地,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这些坟头并没有任何的祭品或者向是有人祭拜过的痕迹。
难不成,都是孤坟么?李多小声嘀咕着。这个村子很大,但走来走去却只有我们两人,于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留宿。天空开始渐渐浸入墨色,眼睛能看见的光源也越来越少。
李多忽然啊了一声,接着拉了拉我,用手指了指旁边。
我顺着她的手指看去,那是一堆坟。
很普通的坟墓,立着一块青石碑,后面是圆形的坟冢,不过,比我见过的普通的要大得多。
但是不普通的是从坟冢后伸出了一只手。女人的手,细长而苍白,或许并不十分白,只是在这夜色的对比下显的比较白皙而已。
而后出来的是一个毛绒绒的脑袋,我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一个人头,她的双手支撑着上肢,用力一拉,犹如做俯卧撑一般,身体虽然瘦弱却十分矫健,不消一会儿,她的整个身体便从坟墓里出来了。
我忽然觉得一阵怪异,就如同那女孩是坟墓生出来的一般。
然后我看见了光,虽然浑浊昏暗但我肯定那是蜡烛的光而非人或者某种动物的瞳孔发出来的。
果然,那女孩又拉出了一个人,体型矮胖,而且手里拿着一个烛台。
就像捉迷藏一般,那个巨大的坟堆出来了三个人。
“啊,有外人。”女孩清脆的喊了起来,声音非常好听,像风吹铃铛,却又带着野性的不羁,就如同山里自己长起来的杂果,甜脆里带着酸涩。
“莫咋呼,不要惊了人家。”另外的则是一个沉稳的中年男人声音,他很高大,虽然看不清楚脸,但觉得整个人如同一块厚实的门板。
终于,蜡烛过来些,我开始可以看清楚他们了。
一个年轻女孩,一对中年夫妇,看来,他们是一家人。
“那马(母亲),他们莫不是被我们吓到了。”女孩看我们两个不说话,走过去一只手搂着中年女人的胳膊,一只手捂着嘴笑了起来,中年女人的头发整齐的梳理在后面,虽然身体已经发福,但从脸庞端正的五官来看年轻时候也肯定如这女孩一样秀丽。
母亲笑了笑,有点责怪的对这女孩摇了摇手,却不说话。
“你们是外乡人吧,不知道我们的规矩,惊吓了你们,实在不好意思。”中年男人的普通话很不错,我立即朝他点了点头。
“没什么,只是有些奇怪罢了。”我笑道。
于是,这家人请我们进了他们的家——那座很大的坟冢。
我绝对不会想到自己能活着进到坟墓里,这种感觉是相当怪异的,我甚至有些恍惚,自己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或许都不重要。
里面比我想象的更加宽阔,有点类似于陕西的窑洞,但却是一个圆形的,就如同倒扣着一口巨大铁锅,坟墓高2.5米左右,长宽各有四米,看来当初挖这个的确很费气力,入口出离里面有将近两米,虽然有个土堆垫脚,爬上去还是很不容易。四周非常光滑,虽然是泥制的,却依然干燥的很,带着灰土色,别有一种味道,只是呆在里面略觉得压抑和空气沉闷。
“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们好端端的要住在坟堆里。”女孩爽朗地笑着望着我们说,接着摇晃着脑袋,整个身体发出脆脆的声音,听着她说话,犹如再吃一个甜脆的苹果。
我仔细看了看她,全身裹着深蓝色的棉裙,带着很漂亮的花纹,身上还挂着一些银器,难怪会有声响。女孩很漂亮,五官到还是略显稚嫩,皮肤也很白皙,而且手腕上带着一个银色的饰物,非常漂亮。只是似乎饰物很重,在她手腕上都留下一道青紫的淤痕。
“莫要胡闹。”母亲把她拉走了,女孩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走了。
原来旁边还有一个通道,估计是去向里间的路,如果我过去还要低头,看来那是女孩的房间。
这个姑且可以称做家的地方日常生活物品一应俱全,桌椅板凳,茶水吃食,男人给了我们两块火柴盒大小的白色甜点,似乎是糯米做的,非常香甜。
“这个地方叫墓村,住着很多像我这样的人家,大家都是住在这样一堆堆的坟墓里,这几天大家白天都不会出去,知道晚上才出来活动透透气,没想到有外地人,没有吓到你们吧?”中年男人阔脸粗眉,高鼻方嘴,一脸英气,只是眼神略有落寂,似乎有什么心事。
“白天都不会有人在么?”我问到,男人肯定地点点头。
我一下子想起了那个老头,说话长相古怪的老头,一下消失在那条路上。
“为什么会有如此奇怪的规矩?”李多好奇地问,其实我也很想问,但有时候人家可能并不想告诉你,换句话说,如果人家愿意说不用问也会说。
果然,男人脸上面露难色,似乎有些犹豫,他斜眼看了看旁边,似乎女孩那边还在和母亲聊天,于是缓缓说道。
“我们在这个村子已经住了好些年头了,谁也不知道这规矩何时订下,传说是老早以前汉人们想在我们这里征兵,老人们怕青壮的汉子死在战场上,于是把他们全部藏在活人坟里,只留下气孔和一些食物,那些男人白天不敢出来,直到夜晚才能露面,后来这些人活了下来,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村子。所以没到一年的这个时候大家就会躲在早就修建好的坟堆里表示纪念,而且冬天这里也非常暖和,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了,外人不太理解,经常会传言我们这里是鬼村。
我哦了一声,男人又告诉我,实际上他们一家有自己的房子,不过离这里还有一段路程,脚力好的也要一个多小时。
我问男人,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男人吃了一惊,问我怎么知道,我没有告诉他是老人说的,只说是自己听来的。
“时候马上到了,你很快会知道。”他说完,朝里面招呼了一声,女孩和她母亲都出来了。
“我带你们一起去,就知道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了。你来的很巧,一年只有这个时候才能看到。”他缓缓地说,接着又再次爬出了坟墓。
果然,外面居然起了三三两两的零碎灯火,像萤火虫一样,只是现在是冬天,又身处在坟堆边,全然没有了那种诗意。
火点渐渐聚集起来,我们跟着男人一起坐过去,大概聚拢了上百人,大都穿着一样,虽然单薄,但他们却不显的冷。
只是有一个老者,低着头不停地咳嗽着,他和白天见到的老人似乎有几分想象。
大家都默不作声,只是环绕在老人四周,缓缓往前移动,而他们都走在那条路的两侧,只有老人一个人走在路中间。
不知道走了多久,一直来到座不高的荒废石山变,而那条小路到这里也就结束了。
这座山很怪异,在山脚下又很多大大小小的窟窿,每个大概0.8米高,一米宽,至于深多少则看不清楚,每个窟窿都被石头堆砌起来封死了。他们走到一个没有封上的窟窿旁边,老人自己走了进去。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走的非常缓慢,在众多火把的照耀下黑夜也显的更加光亮了,只是老者的背影依旧灰暗。
他弯腰进去,坐在里面,旁边有个年轻人将一瓶水和一袋子食物好好的放进去。我还是不明白他们要做什么。
很快,所有的人都抱着一块石头堆积到老人面前。
原来他们要将洞封死,让他死在里面。当那个老人喝下最后一口水,啃掉最后一口干粮,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了,我想过去组织他么活埋,结果却被一只大手拉住。
回头一看原来是女孩的父亲,他的样子很难看,脸庞像被几只手揉捏着一般,很费力地将我和李多拉了回来,并且叫上妻女一起回头。
路上我质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当我慢慢平息自己的惊讶于愤怒的时候,男人才慢慢解释给我听。
“在村子里,所有的人,只要是快死了,都会被搬到那里,大家留一些水和食物,把门封死,然后让他在洞里终结,每个人都是如此,我以后会这样,我的女儿也会,所以你无需愤怒和不解。”
“就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也亲手把我的波洛(岳父)埋了进去。”他的声音很小,随着喉结的上下蠕动才流出这几个字,旁边的女孩和他妻子都默不作声。
我实在无法理解他们的习惯,忽然我想起白天的老人。
因为我又看到了,他就在前方不远处,依旧弯着腰拢着袖子盯着我们,不,应该说盯着那男人。他就站在小路上,刚才那个被埋进石窟老者刚刚走过的小路。
男人也看到了,女孩和她母亲也看到了。
他们不约而同的愣在原地。老人慢慢地朝这里走来,而那一家人却在往后退。
“阿大!”女孩似乎很激动,高喊着要过去,却被父母死命拉住。
老人停住了脚步,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阿姆(岳父),是我对不起你,你不要找孩子。”男人忽然挡在妻女前面厉声说。
老人依旧不出声,只是指了指被母亲拉住的女孩。他慢慢挪过去,似乎想去抓女孩的手。
“阿大,阿大!”女孩哭着喊道,也伸出手去,不过被她父母扯远了。
我连忙走了过去,那老者见我过来,忽然慢慢退到那条路上,渐渐消失了。
那一家人惊魂未定,尤其是女孩哭着喊着自己的外公。
回到墓里,母亲好不容易把女孩哄睡了。
“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啊。”男人痛苦的抓着自己的头发,他的妻子温柔的抚摸着自己丈夫宽厚的脊背,但眼里依然有泪水。
“家里穷的很,连咪彩(女儿)上学都凑不齐,她喜欢唱歌,山歌唱的很好听,周围的孩子都喜欢她,可是我没本事送她去上学,她阿大有得了不知道缘由的病,钱像扔进了无底洞,看也看不好。
眼见着活不下去,我只好和她一起跪在老人面前求他,我知道这么做要遭报应,进活人坟的人是出不来的,除非自己愿意进去,没人可以强迫,被村子里的人知道我们求家里的长辈进活墓是要被骂死,而且要赶出去,我们苗人向来有长少,无尊卑,老人都是村子里极为敬重的,而且孩子她阿大年轻的时候还跑过马帮,贩过金子,为村子流过汗出过血,大家都尊称他是孜尤,同辈分的人没有比他更得到村里人敬重的啊。
他老了生了病,连话也讲不了,却爱极了这外孙女,喜欢听她唱歌,我们要不是没办法也不会这样做,当我们求他的时候他啊啊的说不出话,只是不停地用手指着外孙女。
于是我们告诉村里人,说他自己同意进活墓,他们来问的时候,他也只好艰难地点了头,不过却一直在流眼泪。
我亲手为他堆的石墙,这都一年了,他不可能还活着啊,我别的不怕,就怕他抓走我咪彩啊。”男人说到这里泣不成声,和他妻子相拥一起。
“阿大!”里面忽然传来的女孩尖锐的叫喊,我们赶紧走进去。
那个老者居然就在这里,他一只手摸着女孩的头,一只手握着女孩的手。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我非常担心,甚至想要冲过去救出女孩。李多却紧紧抓住了我,她一边摇头一边指了指女孩。
女孩流着眼泪望着自己的外公,我忽然觉得老人不会伤害她。
“不要,不要啊。”女孩的母亲跪在地上,男人也跪了下来。
老人没有说话,只是褪下了女孩手上的饰物。
那居然是个可以活动的东西。他将饰物放在床沿上,慢慢又走出了坟墓。过了好久,那对夫妇才爬起来,赶紧抱住女儿,生怕她少了什么。
我把床沿的饰物拿起来,发现重量不对,拿手一推,居然发现是可以活动的。
原来是空心的,里面装着的都是类似沙子样的东西,准确地说,是金沙。
夫妇两个非常吃惊地望着那些金子,又拿下女儿其他的银饰,这些据说都是老人生前送给外孙女的,结果里面都装着金沙。
夫妇两这才明白为什么老者回来的原因,他们抱着女儿痛苦地哭泣起来。
每隔一年,死去的人都会沿着那条小路走回自己的故里,去看自己的家人,所以这个村子的人都会在这时候躲到坟墓里,意喻不再阳世见故去的家人。而且这样他们也不会害怕而不敢露面。
我问李多她为什么会明白老人的意思,她只是淡淡地说以前黎正看着她的眼神也和那老人一样——虽然冷漠,却带着不舍。
第二天,我离开了那个墓村,那对夫妇则带着女儿去了埋葬老人的地方,好生祭拜去了,或许对亲人来说永远不会存在所谓的仇恨,有的只是关怀和谅解吧。至于那条路,或许每个人都会走上去,我也会,你也会。
---- 你在伴随
我无意去叙述金庸先生的小说《神雕侠侣》,但这确实是纪颜告诉我众多故事的其中之一。
“天气开始骤冷,我旅行的速度也开始缓慢下来,由于旅途的路线总是避开那些大型的城市,于是我们来到了一个村落。
一路上的村子小镇很多,但是这一个却不得不说。
与其说这是一个村子,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陵园,因为在这里嗅不到任何活物的味道,铺天盖地映入眼帘的却只有一座座坟墓。村口很宽阔,大片的已经干枯的草地即便在冬日的阳光里也没有太多的喜色,大都已经如死去脱水了的虫子般将身体卷缩起来。脚踏上去还能依稀听到干脆破裂的响声,就像踩在大片大片的刨花上一般。
草地的旁边有一条两人宽的崎岖小路,但路的另外一边却是一座座坟墓。有的是杂草混杂枯树枝搭建的三角支架,有的是树立着残破石碑的坟墓,四周广阔的视野里除了一只低头啃草的牛没有任何东西。
在这种不像城市里有遮蔽视野众多的障碍物的地方,我们往往能看的更远,但是我只看到了一头牛,整个村子别说人,似乎连村庄房子都没有。
耳变偶尔掠过一些风声,阳光更加热情,但没有提供半点热量,站在这种地方,我觉得更冷了。
终于,我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老人,一个蹒跚着向我走过来的老人。
“大爷,请问这里叫什么地方?”我拉着李多走过去问道。
老人低着头驼着背,穿着一套几乎褪色的羊皮夹袄,下身是肥大的黑色棉裤,踩着厚重的园口布鞋,他将手拢在袖口里,半天才回答我,他抬起头的时候我被吓了一跳,几乎干瘪成了一个破旧皮球似的脑袋上嵌着一堆眯起来的三角眼,纵横沟壑的脸带着一中莫名悲凉的表情,他的嘴唇干的裂开,露出道道血丝,却毫不在乎,干枯卷曲在一起的头发很脏,一片片的粘在一块。
“这里叫墓村。”他的声音混住不堪,仿佛含着一口水在说话,而且我也听不出什么地方口音。
“墓村?”李多惊讶地问,老人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这里没有房子,有的只是坟地,活人墓,死人路。”老头解释着,慢悠悠地又向前走去。
那条狭长的路上,阳光投下老人狭长的背影,他几乎漫无目的的朝着前方走去,我似乎看见他的腰带处悬挂着一个灰色的布袋。
“我们再向前走走吧,或许能找到别的人问问。”李多建议说,不过也的确只能如此了。
即便走出很远,我也忍不住回头想看看那老人。
但是他不见了,那绝不是超出了我的视野,我说过,在这空旷的地带而且我的视力是很不错的,离分开也没有多久,老人绝对不会凭空消失了。
但那条路上的确不曾看见他,半点也没有。
活人墓,死人路么?我低声暗自念叨了一句,似乎想起了什么,但却又无法完全记起,人总是这样,越想想起什么却越想不起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们看到的只有一堆堆的坟地,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这些坟头并没有任何的祭品或者向是有人祭拜过的痕迹。
难不成,都是孤坟么?李多小声嘀咕着。这个村子很大,但走来走去却只有我们两人,于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留宿。天空开始渐渐浸入墨色,眼睛能看见的光源也越来越少。
李多忽然啊了一声,接着拉了拉我,用手指了指旁边。
我顺着她的手指看去,那是一堆坟。
很普通的坟墓,立着一块青石碑,后面是圆形的坟冢,不过,比我见过的普通的要大得多。
但是不普通的是从坟冢后伸出了一只手。女人的手,细长而苍白,或许并不十分白,只是在这夜色的对比下显的比较白皙而已。
而后出来的是一个毛绒绒的脑袋,我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一个人头,她的双手支撑着上肢,用力一拉,犹如做俯卧撑一般,身体虽然瘦弱却十分矫健,不消一会儿,她的整个身体便从坟墓里出来了。
我忽然觉得一阵怪异,就如同那女孩是坟墓生出来的一般。
然后我看见了光,虽然浑浊昏暗但我肯定那是蜡烛的光而非人或者某种动物的瞳孔发出来的。
果然,那女孩又拉出了一个人,体型矮胖,而且手里拿着一个烛台。
就像捉迷藏一般,那个巨大的坟堆出来了三个人。
“啊,有外人。”女孩清脆的喊了起来,声音非常好听,像风吹铃铛,却又带着野性的不羁,就如同山里自己长起来的杂果,甜脆里带着酸涩。
“莫咋呼,不要惊了人家。”另外的则是一个沉稳的中年男人声音,他很高大,虽然看不清楚脸,但觉得整个人如同一块厚实的门板。
终于,蜡烛过来些,我开始可以看清楚他们了。
一个年轻女孩,一对中年夫妇,看来,他们是一家人。
“那马(母亲),他们莫不是被我们吓到了。”女孩看我们两个不说话,走过去一只手搂着中年女人的胳膊,一只手捂着嘴笑了起来,中年女人的头发整齐的梳理在后面,虽然身体已经发福,但从脸庞端正的五官来看年轻时候也肯定如这女孩一样秀丽。
母亲笑了笑,有点责怪的对这女孩摇了摇手,却不说话。
“你们是外乡人吧,不知道我们的规矩,惊吓了你们,实在不好意思。”中年男人的普通话很不错,我立即朝他点了点头。
“没什么,只是有些奇怪罢了。”我笑道。
于是,这家人请我们进了他们的家——那座很大的坟冢。
我绝对不会想到自己能活着进到坟墓里,这种感觉是相当怪异的,我甚至有些恍惚,自己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或许都不重要。
里面比我想象的更加宽阔,有点类似于陕西的窑洞,但却是一个圆形的,就如同倒扣着一口巨大铁锅,坟墓高2.5米左右,长宽各有四米,看来当初挖这个的确很费气力,入口出离里面有将近两米,虽然有个土堆垫脚,爬上去还是很不容易。四周非常光滑,虽然是泥制的,却依然干燥的很,带着灰土色,别有一种味道,只是呆在里面略觉得压抑和空气沉闷。
“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们好端端的要住在坟堆里。”女孩爽朗地笑着望着我们说,接着摇晃着脑袋,整个身体发出脆脆的声音,听着她说话,犹如再吃一个甜脆的苹果。
我仔细看了看她,全身裹着深蓝色的棉裙,带着很漂亮的花纹,身上还挂着一些银器,难怪会有声响。女孩很漂亮,五官到还是略显稚嫩,皮肤也很白皙,而且手腕上带着一个银色的饰物,非常漂亮。只是似乎饰物很重,在她手腕上都留下一道青紫的淤痕。
“莫要胡闹。”母亲把她拉走了,女孩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走了。
原来旁边还有一个通道,估计是去向里间的路,如果我过去还要低头,看来那是女孩的房间。
这个姑且可以称做家的地方日常生活物品一应俱全,桌椅板凳,茶水吃食,男人给了我们两块火柴盒大小的白色甜点,似乎是糯米做的,非常香甜。
“这个地方叫墓村,住着很多像我这样的人家,大家都是住在这样一堆堆的坟墓里,这几天大家白天都不会出去,知道晚上才出来活动透透气,没想到有外地人,没有吓到你们吧?”中年男人阔脸粗眉,高鼻方嘴,一脸英气,只是眼神略有落寂,似乎有什么心事。
“白天都不会有人在么?”我问到,男人肯定地点点头。
我一下子想起了那个老头,说话长相古怪的老头,一下消失在那条路上。
“为什么会有如此奇怪的规矩?”李多好奇地问,其实我也很想问,但有时候人家可能并不想告诉你,换句话说,如果人家愿意说不用问也会说。
果然,男人脸上面露难色,似乎有些犹豫,他斜眼看了看旁边,似乎女孩那边还在和母亲聊天,于是缓缓说道。
“我们在这个村子已经住了好些年头了,谁也不知道这规矩何时订下,传说是老早以前汉人们想在我们这里征兵,老人们怕青壮的汉子死在战场上,于是把他们全部藏在活人坟里,只留下气孔和一些食物,那些男人白天不敢出来,直到夜晚才能露面,后来这些人活了下来,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村子。所以没到一年的这个时候大家就会躲在早就修建好的坟堆里表示纪念,而且冬天这里也非常暖和,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了,外人不太理解,经常会传言我们这里是鬼村。
我哦了一声,男人又告诉我,实际上他们一家有自己的房子,不过离这里还有一段路程,脚力好的也要一个多小时。
我问男人,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男人吃了一惊,问我怎么知道,我没有告诉他是老人说的,只说是自己听来的。
“时候马上到了,你很快会知道。”他说完,朝里面招呼了一声,女孩和她母亲都出来了。
“我带你们一起去,就知道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了。你来的很巧,一年只有这个时候才能看到。”他缓缓地说,接着又再次爬出了坟墓。
果然,外面居然起了三三两两的零碎灯火,像萤火虫一样,只是现在是冬天,又身处在坟堆边,全然没有了那种诗意。
火点渐渐聚集起来,我们跟着男人一起坐过去,大概聚拢了上百人,大都穿着一样,虽然单薄,但他们却不显的冷。
只是有一个老者,低着头不停地咳嗽着,他和白天见到的老人似乎有几分想象。
大家都默不作声,只是环绕在老人四周,缓缓往前移动,而他们都走在那条路的两侧,只有老人一个人走在路中间。
不知道走了多久,一直来到座不高的荒废石山变,而那条小路到这里也就结束了。
这座山很怪异,在山脚下又很多大大小小的窟窿,每个大概0.8米高,一米宽,至于深多少则看不清楚,每个窟窿都被石头堆砌起来封死了。他们走到一个没有封上的窟窿旁边,老人自己走了进去。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走的非常缓慢,在众多火把的照耀下黑夜也显的更加光亮了,只是老者的背影依旧灰暗。
他弯腰进去,坐在里面,旁边有个年轻人将一瓶水和一袋子食物好好的放进去。我还是不明白他们要做什么。
很快,所有的人都抱着一块石头堆积到老人面前。
原来他们要将洞封死,让他死在里面。当那个老人喝下最后一口水,啃掉最后一口干粮,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了,我想过去组织他么活埋,结果却被一只大手拉住。
回头一看原来是女孩的父亲,他的样子很难看,脸庞像被几只手揉捏着一般,很费力地将我和李多拉了回来,并且叫上妻女一起回头。
路上我质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当我慢慢平息自己的惊讶于愤怒的时候,男人才慢慢解释给我听。
“在村子里,所有的人,只要是快死了,都会被搬到那里,大家留一些水和食物,把门封死,然后让他在洞里终结,每个人都是如此,我以后会这样,我的女儿也会,所以你无需愤怒和不解。”
“就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也亲手把我的波洛(岳父)埋了进去。”他的声音很小,随着喉结的上下蠕动才流出这几个字,旁边的女孩和他妻子都默不作声。
我实在无法理解他们的习惯,忽然我想起白天的老人。
因为我又看到了,他就在前方不远处,依旧弯着腰拢着袖子盯着我们,不,应该说盯着那男人。他就站在小路上,刚才那个被埋进石窟老者刚刚走过的小路。
男人也看到了,女孩和她母亲也看到了。
他们不约而同的愣在原地。老人慢慢地朝这里走来,而那一家人却在往后退。
“阿大!”女孩似乎很激动,高喊着要过去,却被父母死命拉住。
老人停住了脚步,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阿姆(岳父),是我对不起你,你不要找孩子。”男人忽然挡在妻女前面厉声说。
老人依旧不出声,只是指了指被母亲拉住的女孩。他慢慢挪过去,似乎想去抓女孩的手。
“阿大,阿大!”女孩哭着喊道,也伸出手去,不过被她父母扯远了。
我连忙走了过去,那老者见我过来,忽然慢慢退到那条路上,渐渐消失了。
那一家人惊魂未定,尤其是女孩哭着喊着自己的外公。
回到墓里,母亲好不容易把女孩哄睡了。
“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啊。”男人痛苦的抓着自己的头发,他的妻子温柔的抚摸着自己丈夫宽厚的脊背,但眼里依然有泪水。
“家里穷的很,连咪彩(女儿)上学都凑不齐,她喜欢唱歌,山歌唱的很好听,周围的孩子都喜欢她,可是我没本事送她去上学,她阿大有得了不知道缘由的病,钱像扔进了无底洞,看也看不好。
眼见着活不下去,我只好和她一起跪在老人面前求他,我知道这么做要遭报应,进活人坟的人是出不来的,除非自己愿意进去,没人可以强迫,被村子里的人知道我们求家里的长辈进活墓是要被骂死,而且要赶出去,我们苗人向来有长少,无尊卑,老人都是村子里极为敬重的,而且孩子她阿大年轻的时候还跑过马帮,贩过金子,为村子流过汗出过血,大家都尊称他是孜尤,同辈分的人没有比他更得到村里人敬重的啊。
他老了生了病,连话也讲不了,却爱极了这外孙女,喜欢听她唱歌,我们要不是没办法也不会这样做,当我们求他的时候他啊啊的说不出话,只是不停地用手指着外孙女。
于是我们告诉村里人,说他自己同意进活墓,他们来问的时候,他也只好艰难地点了头,不过却一直在流眼泪。
我亲手为他堆的石墙,这都一年了,他不可能还活着啊,我别的不怕,就怕他抓走我咪彩啊。”男人说到这里泣不成声,和他妻子相拥一起。
“阿大!”里面忽然传来的女孩尖锐的叫喊,我们赶紧走进去。
那个老者居然就在这里,他一只手摸着女孩的头,一只手握着女孩的手。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我非常担心,甚至想要冲过去救出女孩。李多却紧紧抓住了我,她一边摇头一边指了指女孩。
女孩流着眼泪望着自己的外公,我忽然觉得老人不会伤害她。
“不要,不要啊。”女孩的母亲跪在地上,男人也跪了下来。
老人没有说话,只是褪下了女孩手上的饰物。
那居然是个可以活动的东西。他将饰物放在床沿上,慢慢又走出了坟墓。过了好久,那对夫妇才爬起来,赶紧抱住女儿,生怕她少了什么。
我把床沿的饰物拿起来,发现重量不对,拿手一推,居然发现是可以活动的。
原来是空心的,里面装着的都是类似沙子样的东西,准确地说,是金沙。
夫妇两个非常吃惊地望着那些金子,又拿下女儿其他的银饰,这些据说都是老人生前送给外孙女的,结果里面都装着金沙。
夫妇两这才明白为什么老者回来的原因,他们抱着女儿痛苦地哭泣起来。
每隔一年,死去的人都会沿着那条小路走回自己的故里,去看自己的家人,所以这个村子的人都会在这时候躲到坟墓里,意喻不再阳世见故去的家人。而且这样他们也不会害怕而不敢露面。
我问李多她为什么会明白老人的意思,她只是淡淡地说以前黎正看着她的眼神也和那老人一样——虽然冷漠,却带着不舍。
第二天,我离开了那个墓村,那对夫妇则带着女儿去了埋葬老人的地方,好生祭拜去了,或许对亲人来说永远不会存在所谓的仇恨,有的只是关怀和谅解吧。至于那条路,或许每个人都会走上去,我也会,你也会。
---- 你在伴随
第九十三夜 名字
姓名是什么,或许你会说是一个人的代号,但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是性命,名就是命。
我至今记得那个冬天,为什么会想起那段不快的回忆,全因为这个城市已经很久没这么冷过了,而那个冬天,在我印象里则是最冷的。冷到什么地步?在街上,无论穿着多少衣服,只要夹杂着雨气的风一吹,你就仿佛什么都没穿一般,寒气投过棉衣棉裤,钻进毛孔,渗入你的血管子里,骨髓中,浑身就像被钉子扎一样,你要是嘴巴张大点,满嘴就是冰沫子,嘴唇都是一条条细细的裂开的血口。呆在家里吧,站着就想坐着,坐着就想站着,不消一会儿,你的双脚准觉得麻麻酥酥的,重的要死,仿佛脚底粘了块铁疙瘩,这种情况,你除了咒骂该死的鬼天气却毫无办法,滚烫的开水倒出来不到几分钟就冰冷了,南方的冬天没有零下十几甚至几十度的那么夸张,却透着一股子阴冷,犹如钝刀子割肉。
那年正读高三,寒假里还要补课,甚至晚上也要去开开小灶,没有办法,我是极恨补课的,问题是人家都补你不补,自然要落下来,到时候高考通知书是不会区分你是补课了还是没补课的。
我的高中是一所几乎有着百年校龄的老校了,只是学校地处幽静,连过往汽车都少得很,而且学校的前身是一所老教堂,全木制结构——每当我踏在上面总觉得不踏实,嘎吱嘎吱的声音就像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咳嗽,似乎随时都会塌下来。
寒假补习的最后一天,学校决定对所有的高三初三毕业班举行一次模拟考试,以摸清下大家的学习程度,为下学期的教学进度做准备。
而举行考试的教室,正在学校老房里,而且是三楼。当老师宣布的时候大家开始了惊讶声。
因为说是三楼,其实就是原来教堂的阁楼部分,其实就一个很狭小的房间,以前是作为生化试验室用,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锁着,据说出过一些事情,谣言很多,我们平日里做试验都在新教学楼里。可是所有的教室都在装修,而且其他的教室别的班也已经占了,没办法,谁叫我们班人数少,不是重点班呢,老师也很无奈,只说是教室房间小,大家在里面也暖和点。只是里面相当的脏,桌椅也杂乱不堪,还有几个缺胳膊断腿,于是老师叫了几个住的离学校近些的人留下来收拾,其他同学则提早放学回去了,当然,我就是四个留下来打扫教室的人之一。
虽然只有四点半,但外面的天色已经昏暗,加上教室背光,我们只好开着灯打扫,到处都是积灰,又不敢用力,只好先用是抹布擦,手冷的要命,干一会儿就搓手哈气,到了五点,其中两人就先回了,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同桌田嘉慧了。
她似乎始终不太爱说话,只是喜欢低着头做着自己的事情,同桌几年,除了必须的回答或者实在有事,她很少出声,就连其他女孩子也不太爱和她在一起,但是她成绩很不错,是老师重点培养的对象,由于很少看见她的脸,只是大概有个印象,双眼皮,宽额头,鹅蛋脸,高鼻梁,皮肤白的有些晃眼,据说她祖上有外国人的血统,我不禁感叹,难怪人家的外语学的那么利索,敢情骨子里血脉中流的的东西都和咱不一样。
除开老师,估计我也算是她学校里走的最近的一个了。
“你知道么,这次考试老师说会挑选一些成绩最好的去重点班,下个学期要开始冲刺了,去重点班进大学的机会就大得多了。”我一边摆放好桌椅一边对她说。
田嘉慧似乎面无表情的擦拭着黑板,我以为她没听清楚,结果老半天之后她嗯了一声。
门外听见的脚步声越来越少了,老木板被挤压的嘎吱嘎吱的喘息也几乎听不见了,所有的人开始渐渐离开这所原本是教堂的老教学楼,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座楼不想其他的建筑,一旦人走光就变的死气沉沉,这老楼人越少反而越觉得有生气。
“明天要考试,早点回吧。”田嘉慧终于对着我说了句,我算了算,估计是这学期说的最长的一句了。
窗户外面开始暗淡下来,天色不早了,虽然家近,也想回去复习下,我问田嘉慧要一起走么,她则摇头说自己想在这里看下书。
我没有吃惊,因为我曾经听说过她家里环境很不好,父母经常吵架,而没工作的父亲总是理亏,接着就拼命的喝酒,喝完就发酒疯,对她来说,或许在教室里看书要好些。
“不过,你一个人在这里不怕啊?”我走到门口忽然问她。
我看到从仅有的昏黄的灯泡充发出的柔和的光洒在她光滑如瓷的脸上,田嘉慧抬了抬眼皮。
“没事的,你先回吧。”接着,她又认真看书了。
我哦了声,低头带上了门,并且使劲塞紧些,好让冷风进去少点。
从三楼下来到老楼的出口要经过一条黑暗而狭长的楼道,我最讨厌这条路,因为脚下都是满是窟窿裂缝的老腐木板,而墙壁的两边则挂满了人物油画,大体都是科学家文学家,我不喜欢人像画,因为总觉得越是昏暗的地方画像中人的眼睛就越在盯着你,平时还有点人气,现在则更加安静,我快步的走了过去。
当几乎到出口的时候,我忽然觉得两边的画像似乎那里有些不对,可是我急着回家,就头也不回的走出去了。
到了楼下,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三楼。
田嘉慧似乎站在窗户那里身低着头望着我,像她又觉得不是她,或许是我眼花,我对着她招了招手,她似乎也对我招了招手,虽然我觉得无比怪异,但也没有多想放心回家了。
第二天,大家的表情都很严肃,毕竟是很重要的考试,来到三楼考场的时候,我看见了田嘉慧,不过她一如既往的不搭理人,只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考试。
考试很快结束了,老师收上去了卷子,大家的表情略显轻松,不过还有剩下的几门,田嘉慧交完卷子就匆匆出去了,后面有人叫她想对答案,可她却头也不回的走了,这让我很费解,虽然她不太爱说话,但只要你叫她还是会很有礼貌的回答,今天却宛如一个陌生人。
几场考试很快结束,成绩会等到下学期开学在公布,我自然不抱太大希望,倒是想着田嘉慧一定会去重点班,于是无聊就猜想自己下学期的同桌会是谁。
可是让我非常意外,田嘉慧并没有考上,准确的说她没有分数,因为她压根没有在任何一张卷子上填写自己的名字。
当老师奇怪的问起,她则一脸的茫然无措,我极少见她这样,想去安慰一下,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而田嘉慧也每次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照例不和别人同行,因为考试的缘故,她没有去重点班,依旧和我一样留在班上,并且还是同桌,我则说不清是高兴还是为她惋惜。
高三下学期更加紧张了,大家也不再留意田嘉慧的怪异举止,仿佛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空间里,想的只有考上大学这件事,以前在一起的同学自从进入重点班后居然也形同路人。
由于是同桌,自然会被安排一起值日,其实也是应付一下,谁还有心情打扫,不过田嘉慧却依旧认真,每次都是最晚离开,有一次我已经回去了,结果发现一本习题集没有带来,又折回教室。
原本热闹的学校几乎空无一人,当我跑到教室门口,却看到田嘉慧伏在课桌上。
黑色的头发几乎将她的脑袋整个包裹起来,教室里很安静,我清晰的听到一阵摩擦声,她似乎用笔在课桌上写着什么。
我悄悄走过去。
“你在干什么呢?还不回家啊。”我问道,但她还是不搭理我,专心地在画画。
当我和她只有一米多远的时候,田嘉慧忽然跳了起来,抓起手里的笔朝我眼睛刺来,我吓了一跳,还好闪了过去,结果她自己摔到了地上。
惊魂未定地我下意识地看了看那课桌。
是一副女性的半身像,很陌生的一个女人,齐耳短发,小圆脸,眼睛大大的。可是我又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看过。
一边的嘉慧似乎恢复了过来,怪异地看着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
“你到底怎么了,变了个人似的。”我把她扶了起来,忽然我发现,嘉慧的头发似乎比以前长了些,已经超过肩膀了,不过女孩子头发变长也是正常的。
“你可能吓着我了,我在画画呢。”她不好意思笑笑,很少看她笑,但这次却笑的非常苦涩。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可能最近压力太大了,你好好休息下吧。”我帮她收拾好东西。
路上,她居然说了很多话,说自己最近的记忆力总是下降,甚至老是记不住自己的名字了,而且刚才做的事情很快就忘记了,我问她画的那个女人是谁,她也摇头说不清楚。
第二天,学校里就传开说老教学楼的作为我们考试用过的三楼教室不知道为什么门自己开了,而那门我记得是考试结束后上了锁的。如果是小偷,那教室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于是大家纷纷说,以前死在那里的一个女学生回来了。
这个故事在学校传了很久了,没有新教学楼之前,那教室就是理化实验室,据说一个刚从学校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在里面自杀了,而且是把脸浸到硫酸里,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选择这种自杀方式。当然,也有人说她可能是高考不好导致压力太大或者是遭遇了感情问题,总之在那以后做实验的学生总是受伤,被电击的,被强酸碱灼伤的,于是学校只好把它关闭了。
流言的传播如同吸水的海绵,所有人的心还是变的沉甸甸湿漉漉地,下午的时候一些校领导来到了班上。为首的则是我们的副校长。
副校长姓罗,很和蔼的中年女性,她没什么架子,对所有学生都轻声细语,这次她来到各个班级,强调大家要好好学习,不要亲信谣言,所有的事情她会去处理。
罗副校长穿着灰色的连衣套裙,戴着金丝眼镜,对大家一一嘱咐,当她走到嘉慧桌子前,她似乎对桌子上的画像有些兴趣。
“同学,喜欢画画是好事,不过现在是冲刺阶段,一来分心,二来损坏桌椅可不好啊,以后的同学也要使用啊,你可以等高考结束再好好学习下画画嘛。”罗副校长摸了摸嘉慧的头,不过后者依旧没有太大的反应。
罗副校长只好摇头出去了,我发现嘉慧还在课桌上用笔画着。
似乎自从那次她单独留在三楼教室后就变了,难不成真的有鬼魂之说么。我不想相信,但却害怕是真的,人总是如此,越害怕的东西就越逃避。
我决定去查查那个传说是否是真的,因为好奇才是人最大的欲望。
于是我去想办法查找学校以前的档案,很幸运,我的母亲就是这所学校的老师,并且和分管档案的人也很熟悉,我借口说要了解学校历史,在一个周末母亲终于带我去了档案室。
我惊讶的发现,二十多年前的确在学校发生了一起轰动地自杀案件,遇害的女生把自己的头放进了倒满硫酸的池子里,并且把脑袋放了进去,现场惨不忍睹,她的头发全部掉了,尸体的脑袋光秃秃的,烧焦的皮肤也满地都是。而更加让我觉得畏惧地是这个女孩子叫田嘉慧。
一摸一样的名字,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档案上发黄的照片几乎看不清遇害女学生什么样子了,不过应该是很清秀的女孩子,据说是因为高考失败家境贫寒而一时想不开自杀了,档案上还有她的住址,当时她的父母都还建在,并且为女儿收了尸。
我暗暗抄下了地址,并决定去她家看看。不过嘉慧的状态越来越不好,每天都是在画画,不只是桌子,所有的纸张包括自己的手臂上都画着那个女人,可是我却觉得她画的那个人并不像照片中遇害的女孩子,而且,嘉慧的头发更长了。
很幸运,在路人的指点下,我很快找到了另外个嘉慧的住所——她的父母搬家了,不过还好告诉了邻居,新的地址是一栋漂亮的居民楼。我来到门前,正不知道是否该敲门的时候,却看到罗副校长从对面的房子出来。
原来她居然就住在那户人家隔壁,罗副校长认出了我,并奇怪地询问起来,我有些支支吾吾,于是撒谎说来找亲戚,并解说自己可能走错了,罗副校长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欧阳啊,你很聪明,不过还是要多用在学习上啊,本来你考重点班是很容易的,要多为父母着想,现在的社会你考不上大学还有什么用呢?何谈前途啊?另外,不要把心思放在关心女同学身上哦。”说完她拍拍我的肩膀,我只好拼命点头,逃似地跑了出去。
日子开始缓慢过去,不过我的调查并无太大进展,加上那家人和罗副校长住在一起,我几乎没有机会靠近他们好好寻问下二十年前的事情,何况就算能接近,老人也不见得愿意提及自己的伤心事。
嘉慧的样子还在恶化,老师已经非常厌恶她了,就如同自暴自弃一般,她的父亲来了一次,除了当众给她一个耳光之外就什么都没说了,长长的头发披在肩膀上,如同盖了一块黑色的长布一般,大家看见她都跟看见怪物一样躲开。
她只是不停地画着那个女人的头像,每张都一样,但又有点小小的不同。似乎是眼睛又似乎是头发和嘴巴,每次画完,她就把画纸小心的折叠好,厚厚的一摞,跟书一样放在自己的书包里,还装订起来,她已经完全不看任何参考书籍,我真的觉得非常内疚,或许那天我不急着离开那三楼的教室她可能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终于,学校传出了要拆除老教学楼的说法,据说是明年招生名额大涨,老教学楼怕人多不安全,决定重新建一个,最后消息由罗副校长证实了,那天嘉慧的神情很怪异,放学后,她又是最后一个离开。我假装回去,告诉母亲说去同学家有事情,但自己却借好手电筒等在老教学楼门外的角落里。
果然,当人群渐渐散去,嘉慧从朝老教学楼走了过来,她没有注意到我,两边的头发长长的耷拉在两边,慢慢地朝里楼走去。
我只好跟在她后面,小心地自己的步子,因为都是老木板,很容易踩到嘎吱响,越往里面越黑,但嘉慧却走的很稳当,她穿着白色的长衬衣,一直朝着最里的楼梯走去。
长长的甬道旁挂满了画像,当我见她走上楼梯后也跟了过去,终于我知道那次哪里不对了。
两边的画像原本是一边对应一个的,可那天我看到的却是单独多了一副,因为跑地太快而没留意。
今天,那画像又出来了。 我扭开手电筒,朝画像上照过去。
我原以为会是嘉慧天天画着的那个女人像,但出乎我意料之外,那画上的是另外一个穿着校服的年轻女人。
我仔细看去,却又好生熟悉,当我看到画像上那女人胸前的学生证时候才知道,那居然是罗副校长学生时代的样子。
来不及多想,我朝着楼梯跑去,嘉慧估计已经去了那个教室了。果然,她走到了上了锁的门前,只是那锁居然自己掉了下来。我站在门外看着她想干什么。
嘉慧毫无表情地走到废弃的洗手池旁边,扭开了水龙头,可是我分明记得那个水龙头早就生锈没用了。
但是事实是一种暗黄色的液体从水池口流了出来,油状型的,很浓稠,没多久整个池子就满是那种东西了。
嘉慧缓慢的将头朝池子里放进去,长长的头发沾到液体立即蜷曲起来并发出一阵类似烧焦的臭味。
我眼前闪过了那个将脑袋塞进硫酸池中的那个女孩样子,于是我高喊了一句不要,立即朝嘉慧冲过去。
可是我去发现自己的脚动弹不得了,低头看去,充破旧木板的的缝隙中出来了很多头发,将我的腿缠绕在了一起。
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嘉慧将头放进硫酸池里,手里一紧,想起自己还有手电筒,于是我扭开手电朝着她眼睛射去。
果然,嘉慧向有了触动,抬起了头,出身地望着我,可是没等她走过来,从池子里伸出一双几乎完全骨头脱离的手。
手伸出的速度很快,并且牢牢抓住了嘉慧的头发,朝着硫酸池子里拖,嘉慧似乎清醒了过来,大声哭喊着不要,她和池子里的的手互相拉扯僵持起来。
我趁机挣脱掉了脚腕上的头发,拉住嘉慧的身体朝外走,可是那手的气力很大,而我又找不到可以割断头发的东西,眼看着我气力不支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一阵熟悉的声音。
“放手吧,不然你们两个都要死的。”
我抬起头,居然看到罗副校长站在我面前,她的脸色很难看,是的,即便在如此昏暗的地方,我依旧可以看到她扭曲的不成样子的脸,和平日的温柔和蔼截然不同。
罗副校长看了看池子里的手,冷笑了下。
“我拿走了你的一切让你这么不甘心么,毕业后我主动要求分到这个学校你又能那我怎样呢?”罗副校长纵声大笑起来。
“校长你在说什么啊?快帮我救救嘉慧啊。”我央求道。
“欧阳我告诫过你,不要管这件事情,不过你不听,还跑去档案室查找资料,还去了我家。你不是想知道那个被硫酸烧死的女孩子是怎么回事么?我可以告诉你,她是我同桌同学,还是邻居,可是她从小到大无论那一样都比我好,漂亮聪明富裕的家境,大家都以为我们是好朋友,但其实我希望她早点死去,是的,我除了期盼自己能获得比她长之外没有任何一点能胜过她,高考后我落榜了,她却考上了名牌大学,还假惺惺地叫我来学校告别,那个时候我划过一个念头,如果我变成她该多好。”罗副校长激动地说着,而池子里的双手似乎也在倾听着,放松了些,但依旧牢牢抓着嘉慧的脑袋。
“于是我提议去三楼理化实验室玩玩,因为那里是当时全校最高的地方,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当我走过那条挂满画像的甬道的时候,发现多了一幅,画像里的人似乎在告诉我,只要我杀了她,我就是能取代她。”罗副校长继续说着,并且朝我走来,我知道她想干什么——把我和嘉慧一起推进硫酸池。
“可是你就算杀了那女孩,你和她长的又不一样。”我不解地说。
“你很快会知道,这个池子的神奇地方了。”罗副校长得意地笑道,忽然抓起嘉慧的头朝池子里按去。
但是,抓住嘉慧脑袋的那双腐蚀殆尽的手臂转而抓住了罗副校长,她几乎连吭都没吭一声,整个人上半身全部塞进了硫酸池里。
池子开始冒烟,罗副校长在池子里发出痛苦而含糊不清的尖叫声,那声音划过了学校寂静,在老教学楼回荡开来。
没多久,她不在动弹了。
而我也知道了她所说的拿池子所谓的神奇是什么了——她的头发全部被腐蚀了,而唯有那张脸却完好的保存下来,并且如一张画纸从池子底部浮了出来,飘在上面。
一张栩栩如生的脸蛋,几乎和活着的时候没有任何变化,依旧和蔼如平日里的罗副校长。
嘉慧完全恢复了过来,只是有些虚弱。
但我心中依然不解,事情是不是真的结束了。看来二十年前被杀的女孩才姓罗,而校长才叫田嘉慧,这么多年她一直暗暗的以好朋友的身份帮助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她会住在老人对面。
嘉慧重新振作起来,投入到复习中,她笑着告诉我,即便自己今年考不上,明年会继续复读,我则鼓励她一定可以成功,只是对她新理的发型有些困惑,虽然她说自己完全不记得这段日子所做的事情,但是她的头发却和那些日她画的图里的女人一样。
我将她画满人像的本子拿过来,她告诉我说没用了,就当送我做纪念,学校也开始准备推倒老楼重建了。当然,作为一项百年老校的标志性建筑物,还是要介绍一下它的历史,学校放了半天假让我们回去调整状态准备模拟考试,而我对学校建校历史些好奇,于是照例去了档案室翻看。
这些老档案已经满是积灰,并且准备烧毁了,还好我来早了一步,上面说这所原本是教堂的学校在是一位神父捐献修建的,而在抗日战争的时候被作为侵华日军的驻地。
当我继续翻看下去的时候却发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档案上清楚的记载着,一位大学毕业来学校教书的年轻漂亮的女老师被日军充作慰安妇,关在了学校老楼的阁楼里面,最后这个女孩不愿在受折磨,吊死在阁楼窗户前。而这个女孩就叫田嘉慧,是上海人。
这个时候我恍然大悟,那个冬天的傍晚我离开的时候看到嘉慧在窗口对我告别为什么自己觉得那么诧异。因为三楼的教室窗子以她的身高站在窗边是根本看不到脸的,而那天我却清楚地看到她低着头对这我招手。
我的手碰到了旁边的画集,忽然一阵风吹开了它,随着书页的摆动我看到画集上清秀的女子似乎如活了一样,嘴巴一张一合。于是我立即拿了过来,一页页迅速翻动起来。
随着口型的变动,画像上的女人似乎在说话,我看了好几遍才勉强猜出来。
“四月初五,阿拉来找侬。”
我慌忙看了看日期,果然,今天正是农历四月初五,也是那个女老师上吊的日子。于是我跑到教室,却发现嘉慧早就离开了。
我连忙冲到三楼,教室的门敞开着,果然,嘉慧站在课桌上,而从房梁上悬下来一条黑色绳子样的东西。
我把嘉慧抱下来,可是房梁上的“绳子”依旧朝着她的脖子飞去,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那不是绳子,而是一条又黑又长的头发辫子。
然而紧接着,一个倒吊着的女人从房梁上渐渐浮现出来,先是头,再是肩膀,接着整个身体,黑色的辫子缠绕在她的脖子上,白色无瞳孔的眼睛死死地望着嘉慧。
“我们,都是嘉慧,来啊,来啊。”她的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又想水管没有关死一样,辫子依旧朝着嘉慧的脖子爬过来。女人赤裸着双脚站在房顶朝我们走过来。
“我不叫嘉慧!”嘉慧忽然大声叫到,辫子在触及到嘉慧脖子的时候停住了。
“对,她不叫嘉慧,你找错人了!”我抱着嘉慧也高声喊道,倒吊着的女人似乎有所怀疑,却又慢慢朝房顶退进去了,当她的脸渐渐淹没在顶部她忽然又喃喃自语道“我去找嘉慧,找嘉慧去。”接着,完全不见了。
我和嘉慧都吓的不轻,过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档案分明写着那个可怜的女教师因为找不到绳子自杀,于是将自己留的很长的辫子剪下来结成绳索吊死了自己。于是她留下来的最后一张照片,就是齐耳的短发。
高考结束了,我出乎意料的考取了,而嘉慧则还需要拼搏一年,她依旧留着短发,她告诉我自己的确不想在用这个名字了,至于新名字,她说等自己想好在告诉我。
冬天寒冷犹如锥子一样扎进我的皮肤和思想里,学校的老楼早就被推倒了,并且建了一所更大更新的教学楼,后来也再没有不好的传说和谣言,只是听一些学弟学妹提起,每当夏天夜晚,总看到有个赤脚提着黑色辫子的女人拦住一个晚回的女生提问。
“你叫嘉慧么?”
---- 你在伴随
姓名是什么,或许你会说是一个人的代号,但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是性命,名就是命。
我至今记得那个冬天,为什么会想起那段不快的回忆,全因为这个城市已经很久没这么冷过了,而那个冬天,在我印象里则是最冷的。冷到什么地步?在街上,无论穿着多少衣服,只要夹杂着雨气的风一吹,你就仿佛什么都没穿一般,寒气投过棉衣棉裤,钻进毛孔,渗入你的血管子里,骨髓中,浑身就像被钉子扎一样,你要是嘴巴张大点,满嘴就是冰沫子,嘴唇都是一条条细细的裂开的血口。呆在家里吧,站着就想坐着,坐着就想站着,不消一会儿,你的双脚准觉得麻麻酥酥的,重的要死,仿佛脚底粘了块铁疙瘩,这种情况,你除了咒骂该死的鬼天气却毫无办法,滚烫的开水倒出来不到几分钟就冰冷了,南方的冬天没有零下十几甚至几十度的那么夸张,却透着一股子阴冷,犹如钝刀子割肉。
那年正读高三,寒假里还要补课,甚至晚上也要去开开小灶,没有办法,我是极恨补课的,问题是人家都补你不补,自然要落下来,到时候高考通知书是不会区分你是补课了还是没补课的。
我的高中是一所几乎有着百年校龄的老校了,只是学校地处幽静,连过往汽车都少得很,而且学校的前身是一所老教堂,全木制结构——每当我踏在上面总觉得不踏实,嘎吱嘎吱的声音就像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咳嗽,似乎随时都会塌下来。
寒假补习的最后一天,学校决定对所有的高三初三毕业班举行一次模拟考试,以摸清下大家的学习程度,为下学期的教学进度做准备。
而举行考试的教室,正在学校老房里,而且是三楼。当老师宣布的时候大家开始了惊讶声。
因为说是三楼,其实就是原来教堂的阁楼部分,其实就一个很狭小的房间,以前是作为生化试验室用,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锁着,据说出过一些事情,谣言很多,我们平日里做试验都在新教学楼里。可是所有的教室都在装修,而且其他的教室别的班也已经占了,没办法,谁叫我们班人数少,不是重点班呢,老师也很无奈,只说是教室房间小,大家在里面也暖和点。只是里面相当的脏,桌椅也杂乱不堪,还有几个缺胳膊断腿,于是老师叫了几个住的离学校近些的人留下来收拾,其他同学则提早放学回去了,当然,我就是四个留下来打扫教室的人之一。
虽然只有四点半,但外面的天色已经昏暗,加上教室背光,我们只好开着灯打扫,到处都是积灰,又不敢用力,只好先用是抹布擦,手冷的要命,干一会儿就搓手哈气,到了五点,其中两人就先回了,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同桌田嘉慧了。
她似乎始终不太爱说话,只是喜欢低着头做着自己的事情,同桌几年,除了必须的回答或者实在有事,她很少出声,就连其他女孩子也不太爱和她在一起,但是她成绩很不错,是老师重点培养的对象,由于很少看见她的脸,只是大概有个印象,双眼皮,宽额头,鹅蛋脸,高鼻梁,皮肤白的有些晃眼,据说她祖上有外国人的血统,我不禁感叹,难怪人家的外语学的那么利索,敢情骨子里血脉中流的的东西都和咱不一样。
除开老师,估计我也算是她学校里走的最近的一个了。
“你知道么,这次考试老师说会挑选一些成绩最好的去重点班,下个学期要开始冲刺了,去重点班进大学的机会就大得多了。”我一边摆放好桌椅一边对她说。
田嘉慧似乎面无表情的擦拭着黑板,我以为她没听清楚,结果老半天之后她嗯了一声。
门外听见的脚步声越来越少了,老木板被挤压的嘎吱嘎吱的喘息也几乎听不见了,所有的人开始渐渐离开这所原本是教堂的老教学楼,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座楼不想其他的建筑,一旦人走光就变的死气沉沉,这老楼人越少反而越觉得有生气。
“明天要考试,早点回吧。”田嘉慧终于对着我说了句,我算了算,估计是这学期说的最长的一句了。
窗户外面开始暗淡下来,天色不早了,虽然家近,也想回去复习下,我问田嘉慧要一起走么,她则摇头说自己想在这里看下书。
我没有吃惊,因为我曾经听说过她家里环境很不好,父母经常吵架,而没工作的父亲总是理亏,接着就拼命的喝酒,喝完就发酒疯,对她来说,或许在教室里看书要好些。
“不过,你一个人在这里不怕啊?”我走到门口忽然问她。
我看到从仅有的昏黄的灯泡充发出的柔和的光洒在她光滑如瓷的脸上,田嘉慧抬了抬眼皮。
“没事的,你先回吧。”接着,她又认真看书了。
我哦了声,低头带上了门,并且使劲塞紧些,好让冷风进去少点。
从三楼下来到老楼的出口要经过一条黑暗而狭长的楼道,我最讨厌这条路,因为脚下都是满是窟窿裂缝的老腐木板,而墙壁的两边则挂满了人物油画,大体都是科学家文学家,我不喜欢人像画,因为总觉得越是昏暗的地方画像中人的眼睛就越在盯着你,平时还有点人气,现在则更加安静,我快步的走了过去。
当几乎到出口的时候,我忽然觉得两边的画像似乎那里有些不对,可是我急着回家,就头也不回的走出去了。
到了楼下,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三楼。
田嘉慧似乎站在窗户那里身低着头望着我,像她又觉得不是她,或许是我眼花,我对着她招了招手,她似乎也对我招了招手,虽然我觉得无比怪异,但也没有多想放心回家了。
第二天,大家的表情都很严肃,毕竟是很重要的考试,来到三楼考场的时候,我看见了田嘉慧,不过她一如既往的不搭理人,只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考试。
考试很快结束了,老师收上去了卷子,大家的表情略显轻松,不过还有剩下的几门,田嘉慧交完卷子就匆匆出去了,后面有人叫她想对答案,可她却头也不回的走了,这让我很费解,虽然她不太爱说话,但只要你叫她还是会很有礼貌的回答,今天却宛如一个陌生人。
几场考试很快结束,成绩会等到下学期开学在公布,我自然不抱太大希望,倒是想着田嘉慧一定会去重点班,于是无聊就猜想自己下学期的同桌会是谁。
可是让我非常意外,田嘉慧并没有考上,准确的说她没有分数,因为她压根没有在任何一张卷子上填写自己的名字。
当老师奇怪的问起,她则一脸的茫然无措,我极少见她这样,想去安慰一下,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而田嘉慧也每次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照例不和别人同行,因为考试的缘故,她没有去重点班,依旧和我一样留在班上,并且还是同桌,我则说不清是高兴还是为她惋惜。
高三下学期更加紧张了,大家也不再留意田嘉慧的怪异举止,仿佛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空间里,想的只有考上大学这件事,以前在一起的同学自从进入重点班后居然也形同路人。
由于是同桌,自然会被安排一起值日,其实也是应付一下,谁还有心情打扫,不过田嘉慧却依旧认真,每次都是最晚离开,有一次我已经回去了,结果发现一本习题集没有带来,又折回教室。
原本热闹的学校几乎空无一人,当我跑到教室门口,却看到田嘉慧伏在课桌上。
黑色的头发几乎将她的脑袋整个包裹起来,教室里很安静,我清晰的听到一阵摩擦声,她似乎用笔在课桌上写着什么。
我悄悄走过去。
“你在干什么呢?还不回家啊。”我问道,但她还是不搭理我,专心地在画画。
当我和她只有一米多远的时候,田嘉慧忽然跳了起来,抓起手里的笔朝我眼睛刺来,我吓了一跳,还好闪了过去,结果她自己摔到了地上。
惊魂未定地我下意识地看了看那课桌。
是一副女性的半身像,很陌生的一个女人,齐耳短发,小圆脸,眼睛大大的。可是我又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看过。
一边的嘉慧似乎恢复了过来,怪异地看着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
“你到底怎么了,变了个人似的。”我把她扶了起来,忽然我发现,嘉慧的头发似乎比以前长了些,已经超过肩膀了,不过女孩子头发变长也是正常的。
“你可能吓着我了,我在画画呢。”她不好意思笑笑,很少看她笑,但这次却笑的非常苦涩。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可能最近压力太大了,你好好休息下吧。”我帮她收拾好东西。
路上,她居然说了很多话,说自己最近的记忆力总是下降,甚至老是记不住自己的名字了,而且刚才做的事情很快就忘记了,我问她画的那个女人是谁,她也摇头说不清楚。
第二天,学校里就传开说老教学楼的作为我们考试用过的三楼教室不知道为什么门自己开了,而那门我记得是考试结束后上了锁的。如果是小偷,那教室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于是大家纷纷说,以前死在那里的一个女学生回来了。
这个故事在学校传了很久了,没有新教学楼之前,那教室就是理化实验室,据说一个刚从学校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在里面自杀了,而且是把脸浸到硫酸里,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选择这种自杀方式。当然,也有人说她可能是高考不好导致压力太大或者是遭遇了感情问题,总之在那以后做实验的学生总是受伤,被电击的,被强酸碱灼伤的,于是学校只好把它关闭了。
流言的传播如同吸水的海绵,所有人的心还是变的沉甸甸湿漉漉地,下午的时候一些校领导来到了班上。为首的则是我们的副校长。
副校长姓罗,很和蔼的中年女性,她没什么架子,对所有学生都轻声细语,这次她来到各个班级,强调大家要好好学习,不要亲信谣言,所有的事情她会去处理。
罗副校长穿着灰色的连衣套裙,戴着金丝眼镜,对大家一一嘱咐,当她走到嘉慧桌子前,她似乎对桌子上的画像有些兴趣。
“同学,喜欢画画是好事,不过现在是冲刺阶段,一来分心,二来损坏桌椅可不好啊,以后的同学也要使用啊,你可以等高考结束再好好学习下画画嘛。”罗副校长摸了摸嘉慧的头,不过后者依旧没有太大的反应。
罗副校长只好摇头出去了,我发现嘉慧还在课桌上用笔画着。
似乎自从那次她单独留在三楼教室后就变了,难不成真的有鬼魂之说么。我不想相信,但却害怕是真的,人总是如此,越害怕的东西就越逃避。
我决定去查查那个传说是否是真的,因为好奇才是人最大的欲望。
于是我去想办法查找学校以前的档案,很幸运,我的母亲就是这所学校的老师,并且和分管档案的人也很熟悉,我借口说要了解学校历史,在一个周末母亲终于带我去了档案室。
我惊讶的发现,二十多年前的确在学校发生了一起轰动地自杀案件,遇害的女生把自己的头放进了倒满硫酸的池子里,并且把脑袋放了进去,现场惨不忍睹,她的头发全部掉了,尸体的脑袋光秃秃的,烧焦的皮肤也满地都是。而更加让我觉得畏惧地是这个女孩子叫田嘉慧。
一摸一样的名字,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档案上发黄的照片几乎看不清遇害女学生什么样子了,不过应该是很清秀的女孩子,据说是因为高考失败家境贫寒而一时想不开自杀了,档案上还有她的住址,当时她的父母都还建在,并且为女儿收了尸。
我暗暗抄下了地址,并决定去她家看看。不过嘉慧的状态越来越不好,每天都是在画画,不只是桌子,所有的纸张包括自己的手臂上都画着那个女人,可是我却觉得她画的那个人并不像照片中遇害的女孩子,而且,嘉慧的头发更长了。
很幸运,在路人的指点下,我很快找到了另外个嘉慧的住所——她的父母搬家了,不过还好告诉了邻居,新的地址是一栋漂亮的居民楼。我来到门前,正不知道是否该敲门的时候,却看到罗副校长从对面的房子出来。
原来她居然就住在那户人家隔壁,罗副校长认出了我,并奇怪地询问起来,我有些支支吾吾,于是撒谎说来找亲戚,并解说自己可能走错了,罗副校长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欧阳啊,你很聪明,不过还是要多用在学习上啊,本来你考重点班是很容易的,要多为父母着想,现在的社会你考不上大学还有什么用呢?何谈前途啊?另外,不要把心思放在关心女同学身上哦。”说完她拍拍我的肩膀,我只好拼命点头,逃似地跑了出去。
日子开始缓慢过去,不过我的调查并无太大进展,加上那家人和罗副校长住在一起,我几乎没有机会靠近他们好好寻问下二十年前的事情,何况就算能接近,老人也不见得愿意提及自己的伤心事。
嘉慧的样子还在恶化,老师已经非常厌恶她了,就如同自暴自弃一般,她的父亲来了一次,除了当众给她一个耳光之外就什么都没说了,长长的头发披在肩膀上,如同盖了一块黑色的长布一般,大家看见她都跟看见怪物一样躲开。
她只是不停地画着那个女人的头像,每张都一样,但又有点小小的不同。似乎是眼睛又似乎是头发和嘴巴,每次画完,她就把画纸小心的折叠好,厚厚的一摞,跟书一样放在自己的书包里,还装订起来,她已经完全不看任何参考书籍,我真的觉得非常内疚,或许那天我不急着离开那三楼的教室她可能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终于,学校传出了要拆除老教学楼的说法,据说是明年招生名额大涨,老教学楼怕人多不安全,决定重新建一个,最后消息由罗副校长证实了,那天嘉慧的神情很怪异,放学后,她又是最后一个离开。我假装回去,告诉母亲说去同学家有事情,但自己却借好手电筒等在老教学楼门外的角落里。
果然,当人群渐渐散去,嘉慧从朝老教学楼走了过来,她没有注意到我,两边的头发长长的耷拉在两边,慢慢地朝里楼走去。
我只好跟在她后面,小心地自己的步子,因为都是老木板,很容易踩到嘎吱响,越往里面越黑,但嘉慧却走的很稳当,她穿着白色的长衬衣,一直朝着最里的楼梯走去。
长长的甬道旁挂满了画像,当我见她走上楼梯后也跟了过去,终于我知道那次哪里不对了。
两边的画像原本是一边对应一个的,可那天我看到的却是单独多了一副,因为跑地太快而没留意。
今天,那画像又出来了。 我扭开手电筒,朝画像上照过去。
我原以为会是嘉慧天天画着的那个女人像,但出乎我意料之外,那画上的是另外一个穿着校服的年轻女人。
我仔细看去,却又好生熟悉,当我看到画像上那女人胸前的学生证时候才知道,那居然是罗副校长学生时代的样子。
来不及多想,我朝着楼梯跑去,嘉慧估计已经去了那个教室了。果然,她走到了上了锁的门前,只是那锁居然自己掉了下来。我站在门外看着她想干什么。
嘉慧毫无表情地走到废弃的洗手池旁边,扭开了水龙头,可是我分明记得那个水龙头早就生锈没用了。
但是事实是一种暗黄色的液体从水池口流了出来,油状型的,很浓稠,没多久整个池子就满是那种东西了。
嘉慧缓慢的将头朝池子里放进去,长长的头发沾到液体立即蜷曲起来并发出一阵类似烧焦的臭味。
我眼前闪过了那个将脑袋塞进硫酸池中的那个女孩样子,于是我高喊了一句不要,立即朝嘉慧冲过去。
可是我去发现自己的脚动弹不得了,低头看去,充破旧木板的的缝隙中出来了很多头发,将我的腿缠绕在了一起。
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嘉慧将头放进硫酸池里,手里一紧,想起自己还有手电筒,于是我扭开手电朝着她眼睛射去。
果然,嘉慧向有了触动,抬起了头,出身地望着我,可是没等她走过来,从池子里伸出一双几乎完全骨头脱离的手。
手伸出的速度很快,并且牢牢抓住了嘉慧的头发,朝着硫酸池子里拖,嘉慧似乎清醒了过来,大声哭喊着不要,她和池子里的的手互相拉扯僵持起来。
我趁机挣脱掉了脚腕上的头发,拉住嘉慧的身体朝外走,可是那手的气力很大,而我又找不到可以割断头发的东西,眼看着我气力不支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一阵熟悉的声音。
“放手吧,不然你们两个都要死的。”
我抬起头,居然看到罗副校长站在我面前,她的脸色很难看,是的,即便在如此昏暗的地方,我依旧可以看到她扭曲的不成样子的脸,和平日的温柔和蔼截然不同。
罗副校长看了看池子里的手,冷笑了下。
“我拿走了你的一切让你这么不甘心么,毕业后我主动要求分到这个学校你又能那我怎样呢?”罗副校长纵声大笑起来。
“校长你在说什么啊?快帮我救救嘉慧啊。”我央求道。
“欧阳我告诫过你,不要管这件事情,不过你不听,还跑去档案室查找资料,还去了我家。你不是想知道那个被硫酸烧死的女孩子是怎么回事么?我可以告诉你,她是我同桌同学,还是邻居,可是她从小到大无论那一样都比我好,漂亮聪明富裕的家境,大家都以为我们是好朋友,但其实我希望她早点死去,是的,我除了期盼自己能获得比她长之外没有任何一点能胜过她,高考后我落榜了,她却考上了名牌大学,还假惺惺地叫我来学校告别,那个时候我划过一个念头,如果我变成她该多好。”罗副校长激动地说着,而池子里的双手似乎也在倾听着,放松了些,但依旧牢牢抓着嘉慧的脑袋。
“于是我提议去三楼理化实验室玩玩,因为那里是当时全校最高的地方,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当我走过那条挂满画像的甬道的时候,发现多了一幅,画像里的人似乎在告诉我,只要我杀了她,我就是能取代她。”罗副校长继续说着,并且朝我走来,我知道她想干什么——把我和嘉慧一起推进硫酸池。
“可是你就算杀了那女孩,你和她长的又不一样。”我不解地说。
“你很快会知道,这个池子的神奇地方了。”罗副校长得意地笑道,忽然抓起嘉慧的头朝池子里按去。
但是,抓住嘉慧脑袋的那双腐蚀殆尽的手臂转而抓住了罗副校长,她几乎连吭都没吭一声,整个人上半身全部塞进了硫酸池里。
池子开始冒烟,罗副校长在池子里发出痛苦而含糊不清的尖叫声,那声音划过了学校寂静,在老教学楼回荡开来。
没多久,她不在动弹了。
而我也知道了她所说的拿池子所谓的神奇是什么了——她的头发全部被腐蚀了,而唯有那张脸却完好的保存下来,并且如一张画纸从池子底部浮了出来,飘在上面。
一张栩栩如生的脸蛋,几乎和活着的时候没有任何变化,依旧和蔼如平日里的罗副校长。
嘉慧完全恢复了过来,只是有些虚弱。
但我心中依然不解,事情是不是真的结束了。看来二十年前被杀的女孩才姓罗,而校长才叫田嘉慧,这么多年她一直暗暗的以好朋友的身份帮助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她会住在老人对面。
嘉慧重新振作起来,投入到复习中,她笑着告诉我,即便自己今年考不上,明年会继续复读,我则鼓励她一定可以成功,只是对她新理的发型有些困惑,虽然她说自己完全不记得这段日子所做的事情,但是她的头发却和那些日她画的图里的女人一样。
我将她画满人像的本子拿过来,她告诉我说没用了,就当送我做纪念,学校也开始准备推倒老楼重建了。当然,作为一项百年老校的标志性建筑物,还是要介绍一下它的历史,学校放了半天假让我们回去调整状态准备模拟考试,而我对学校建校历史些好奇,于是照例去了档案室翻看。
这些老档案已经满是积灰,并且准备烧毁了,还好我来早了一步,上面说这所原本是教堂的学校在是一位神父捐献修建的,而在抗日战争的时候被作为侵华日军的驻地。
当我继续翻看下去的时候却发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档案上清楚的记载着,一位大学毕业来学校教书的年轻漂亮的女老师被日军充作慰安妇,关在了学校老楼的阁楼里面,最后这个女孩不愿在受折磨,吊死在阁楼窗户前。而这个女孩就叫田嘉慧,是上海人。
这个时候我恍然大悟,那个冬天的傍晚我离开的时候看到嘉慧在窗口对我告别为什么自己觉得那么诧异。因为三楼的教室窗子以她的身高站在窗边是根本看不到脸的,而那天我却清楚地看到她低着头对这我招手。
我的手碰到了旁边的画集,忽然一阵风吹开了它,随着书页的摆动我看到画集上清秀的女子似乎如活了一样,嘴巴一张一合。于是我立即拿了过来,一页页迅速翻动起来。
随着口型的变动,画像上的女人似乎在说话,我看了好几遍才勉强猜出来。
“四月初五,阿拉来找侬。”
我慌忙看了看日期,果然,今天正是农历四月初五,也是那个女老师上吊的日子。于是我跑到教室,却发现嘉慧早就离开了。
我连忙冲到三楼,教室的门敞开着,果然,嘉慧站在课桌上,而从房梁上悬下来一条黑色绳子样的东西。
我把嘉慧抱下来,可是房梁上的“绳子”依旧朝着她的脖子飞去,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那不是绳子,而是一条又黑又长的头发辫子。
然而紧接着,一个倒吊着的女人从房梁上渐渐浮现出来,先是头,再是肩膀,接着整个身体,黑色的辫子缠绕在她的脖子上,白色无瞳孔的眼睛死死地望着嘉慧。
“我们,都是嘉慧,来啊,来啊。”她的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又想水管没有关死一样,辫子依旧朝着嘉慧的脖子爬过来。女人赤裸着双脚站在房顶朝我们走过来。
“我不叫嘉慧!”嘉慧忽然大声叫到,辫子在触及到嘉慧脖子的时候停住了。
“对,她不叫嘉慧,你找错人了!”我抱着嘉慧也高声喊道,倒吊着的女人似乎有所怀疑,却又慢慢朝房顶退进去了,当她的脸渐渐淹没在顶部她忽然又喃喃自语道“我去找嘉慧,找嘉慧去。”接着,完全不见了。
我和嘉慧都吓的不轻,过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档案分明写着那个可怜的女教师因为找不到绳子自杀,于是将自己留的很长的辫子剪下来结成绳索吊死了自己。于是她留下来的最后一张照片,就是齐耳的短发。
高考结束了,我出乎意料的考取了,而嘉慧则还需要拼搏一年,她依旧留着短发,她告诉我自己的确不想在用这个名字了,至于新名字,她说等自己想好在告诉我。
冬天寒冷犹如锥子一样扎进我的皮肤和思想里,学校的老楼早就被推倒了,并且建了一所更大更新的教学楼,后来也再没有不好的传说和谣言,只是听一些学弟学妹提起,每当夏天夜晚,总看到有个赤脚提着黑色辫子的女人拦住一个晚回的女生提问。
“你叫嘉慧么?”
---- 你在伴随
第九十四夜 雪人
冬天意味着下雪,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太阳秋天的风一样本应是习以为常的事,可是长期一来的暖冬似乎让所有人都忘记了冬天的本该有寒冷,这种反常就像超女选秀不出几个某哥什么的让人开始无法接受可是到后来却也习以为常了。当大家还一如以前一样畅笑着认为仅仅能靠着几件厚衣服就能读过短暂的寒冷的时候,大自然给了我们当头一棒,它如同猛兽一般将整个城市一口吞下,我们仿佛生活在冰箱里一样,新年的来到丝毫不曾减弱寒冬的淫威。
大雪将四处的信息都闭塞了,许久不曾得到纪颜的消息让我不禁为他们的处境担忧,不过还好,我终于得到了新年的第一封来信。
“你不会想象我这里成了什么样子,从新闻里知道你那里也是灾区,不过和我现在呆的地方想必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啊,我本不喜欢用电子邮件,不过想想如果写信等你接到的话恐怕要数星期之久了,作为最好的朋友,我实在忍不住要和你分享我的见闻,那怕多一天耽搁我都无法忍受啊,你是做新闻的,应该会有和我相同的感受吧。(看到这里我忍不住笑笑,的确,无论是喜悦还是悲伤,各种各样的情绪于人分享都是一件趣事)
或许你和你周遭的人在咒骂这该死的天气,而我却以为这是正常的,只是我们以前常年生活在不正常的环境中罢了,就如同那句话一样,如果周围所有人人都在撒谎,那你一定也在撒谎。
我和李多忍受着于北方不同的寒冷缓慢龟行到了一处地方,带着湿气的冷和北方的干冷截然不同,总是那种浸透到骨髓和血液中一般,穿着再厚的衣服也不顶用,就像是你的衣服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又穿在身上似的,为了不被冻伤,我们只好尽量走快些来取暖。
山里的空气较之外面更加冷,我们原本打算穿过山路去临近的县城住宿,不过没有想到被冻结的山路比起北方齐腰的雪路更为难走,我们只好互相搀扶着扶着山壁,但速度却比预想的要慢的多,几近天空擦黑,却也只走了一半不到。然而让我费解的是,以前我曾经来过这里,作为连接前面县城的必经之路,即使是冻雨也不应该会造成路面情况这么恶劣。
四周没有别的颜色,全是苍白一片,从雪的完好程度看这里应该没有任何活物经过。
是的,如果按照我们习惯来讲,从雪地经过的生物自然要留下一星半点的印记。
终于在几乎完全沉没在黑暗之前,我依稀找到了一些足迹。
脚印很小,应该是女人或者孩子的,我跟着足迹果然看到了一处偏远的村落。
但这村子太小了,远远一看就尽收眼底,不过在这个没有生气的地方能看到人已经让我心头一暖了。
我鼓励着李多快走几步进入了村子。村口居然是一块四米高左右的木制牌坊,宽两米多,两边个摆放着一只汉白玉石狮,只是木牌坊被冻雨侵袭的岌岌可危,悬下来的冰柱足有一人胳膊长,看起来有好些个念头了
看来,这并非普通的农户村子,倒很像是古代颇有底蕴家世的人隐居在山林里一般。
果然,离着牌坊最近的一户人家的门忽然开了,走出一位精壮汉子,留着板寸,两耳冻的通红,不只是耳朵,鼻子脸颊下巴全是红彤彤的,像是抹了层厚厚的番茄酱一般,但看上去又是硬邦邦的,眼睛半睁着,似乎有些睡眠不足般疲倦的上下打量着我们,脸上几乎没有一点余肉,我可以很好地看到他脸部的骨骼结构,厚厚的嘴唇上油光发亮,似乎正在吃晚饭。他穿着臃肿的花格夹袄,拢着双手奇怪地望着我们俩,踏着棉鞋的脚踩在雪地上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等走到离我们大概两米多的地方停住了。
“我说,你们从什么地方来哦。”他的声音也仿佛冻结住了一样,硬而冰冷的砸过来,落地有声,不过沉闷却又干脆。
我简要的阐明了来意和窘境,希望他能留宿一宿。不想他一口拒绝了。
“我做不了主,这里留不留你得听刘爷的。”说完他伸出手指了指村子里头的一栋二层楼高的白房子。
“你最好赶紧着去,刘爷困觉的早,他只要上了床,就不开门了。”他一边说,一边闪身进了门。
我只好按照那男人的的话去找刘爷,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事情也要请示那个什么刘爷。
叫了半天的门,终于开了,不过确实条门缝,里面挪出一个灵巧的小脑袋,眨巴着大眼睛望着我们。
“天色太晚,我想在村子里留宿一夜,希望刘爷允许。”我勉强从冻僵的脸上挤出点笑容,但估计比哭还难看。
里面估计是个孩子,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肤色雪白,白的晃眼,只有眼窝子那双眼睛黑的十分漂亮,宛如倒进白玉制造的砚台中的一注墨汁,随时都在晃动一般。
也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总之俊俏的紧,他(她)点了点头,一溜小跑进了院子。
过了会儿,门彻底打开了,出来一个近五十岁的中年人,双手背在身后,看上去颇为骄傲,虽然上了年纪,却看得出保养的很好。
这里要说一下,人的保养并不光指生理上,比如良好的生活习惯,饮食,优质的生活环境。
最重要的却是心理,如果一个人总是忧愁恐慌即便锦衣玉食也会老的很快,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显然不是,所以他虽然看上去将近半百,却精神抖擞,面容涵雅,即便是寒冷的天气也不为所动,所以我自然认定他是刘爷了。
于是我小声说了句刘爷你好。
他的身材很高大,南方人高的也有,但却很少有这么宽大的体型,不是胖,而是魁梧,他的长相也颇有些不符,宽而厚实的下巴,高鼻梁深陷的眼窝,好像略有疲惫,不过依然精神很好,薄而紧闭着的嘴唇终于开口了。
“我是刘爷,你想在这里留宿?”他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多少让我有些诧异。
我点了点头,可是刘爷伸出蒲扇大的手掌摆了摆。
“女的可以,你不行。我们这里绝对不留外面男人过夜,尤其是冬天。”说完,他又示意我们赶紧走。
“可是这种天气里,等走到能休息的地方恐怕我们都要冻死了,您就当救人一命好么?”李多苦苦央求道。
刘爷低头迟疑了一下,接着抬起头爽快地说:“好,留你们也可以,但必须答应一个条件。”
我绝对不会猜到,所谓的条件居然只是要答应他我绝对不可以睡着。
房间里摆放着燃烧的木炭,闻起来无烟,烧起来噼啪作响,火星子像水沫一样四溅开来,还好炭炉周围有铁片围着。
“是上好的乌冈白炭吧。”我问刘爷,他领着我们穿过大院,沿着右边石子路走到偏房——大概十几平米,里面虽然简单,却有床有炭火,还有一套茶具,以及四张圆木黑漆凳。
“哦?看来客人倒是识货啊。”刘爷有些高兴,他很讲究,而讲究的人最高兴的莫过于人家看出他很讲究。
“可是这木炭多产于北方,大老远运到这里使用?”我忍不住问道。
“呵呵,我是北方人,闻不惯烧黑炭的味,所以用自己运的白炭烧,前几年天气暖和到也用的不多,今年用的都是往年留下来的,有些潮了,不过还是很顶事。”从房子的布局来看,的确不像是南方的住宅,看来刘爷的确是北方搬过来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您答应留宿我们却又不准我们睡着呢?”李多抖了抖身上的残雪问道。
刘爷的眼睛带着暖意望着李多忽然许久不说话,过了会,他又坐到椅子上盯着炭火一字一字地说,虽然声音轻微,但在这房间里却听的真切的很。
“如果你睡着,明天就要到外面去捞你了。”他说完,用火钳拨弄拨弄木炭站了起来。
“你们也不必害怕,我去拿点吃食和酒,今天我也不睡了,陪你们聊聊,人多说话不容易困。”说完,又走了出去。
刘爷的话让我很费解,不过既然他警告我别睡觉就依嘱而为吧,反正熬上一夜总比在外面冻着强。
我看了看表,才七点,但是却觉得已经很晚了似的。
吃的东西很简单,却很结实,都是入腹就能产生热量的,大肉馅饺子,厚实的煎饼还有缓缓的温酒,喝下去的确缓和多了。
“别吃太饱,否则容易犯困,告诉你,别说睡觉,打盹也不行!”刘爷再次严厉地告诉我们。我和李多饿极了,只好一边吃一边含糊地答应着。
忽然房门一开,那个先前开门的孩子窜了进来,像只小老鼠一般拉着刘爷的胳膊袖子,仰着头乃怯生生地喊道。
“爷爷。”接着伸出小手等着刘爷抱,一边看着桌子上的吃食砸吧着嘴。李多想叫她一块过来吃,但刘爷拒绝了。不过刘爷没有抱他(她),只是拉着他(她)的手走过来。
“这是我外孙女,你叫她望春吧。”说完,低头叫着女孩,“望春,晚饭吃过了啊,那是客人的。”说着,领着她出去了,小女孩则听话的点点头。
大概过了半小时,刘爷进来收拾了一下,然后三人坐在炭炉边聊起来。
从刘爷口里我知道原来他的确是南方人,只是幼年时候随家人躲避战乱来到这个小村子,而这个村子到也不普通,古时出过几位状元,这些人走出了山村走进了京城,功成名就的时候又在家乡修建了村子外面的功德牌坊,这个村子也开始小有名气。不过当刘爷一家人逃难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大不如前了,不过当地人毕竟都是识礼讲义之人,所以让刘爷一家人在这里生活下去。
只是,刘爷却始终不曾提及我的疑问,那就是为什么他一个外姓人却现在反而是村子里地位最高的。
还有开始的那个男人,虽然说刘爷是这里说话最具份量,但脸上的厌恶之情却是无法掩饰的。而且谈及到刘爷的家人也总是一语带过而已。
谈话的内容越来越少,最后刘爷出去了。而我却逐渐开始觉得疲倦,看了看李多,似乎已经睡着了。我则记得刘爷的话,强打着精神不敢睡过去,可是不知道是否是白天走的太累了,我越来越觉得犯困,最后居然真的蒙了过去打了个瞌睡,我怕自己再睡过头,于是站了起来,想打开门去雪地上站站,好清醒一会儿。
外面黑的很沉,大家都睡了,除了偶尔刮过的风声就只剩下我自己的脚步声了。还好外面不算太冷,不过我站了下还是打算进屋暖和下。
当我转身想开门进屋的时候,忽然看到茫茫雪地上站立着一个人影。并不高,只是孤零零地站在远处功德牌坊之下。
我不想大声喊,怕扰了人家的美梦,心想可能也是过路人,于是迈着步子走了过去。
雪地反射着仅有的一点点月光,让周围产生着一圈圈如水注般的梦幻镜像,当我走到那“人”面前才看清楚。
原来只是一个雪人,这让我哑然失笑,或许是那个顽皮的孩子堆的吧,远远看去的确很像人一样。
可是我再仔细一看,却又觉得不对,哪里有孩子堆的雪人却如此逼真,五官脸庞服饰都出来了,与其说是雪人,到不如说是雪的雕塑品。只是这人却不太熟悉,也从来未见过。
而雪人的面貌却分明是我,在黯淡的月光下,我对着另外一个雪白的自己发呆。
忽然我觉得雪人动了起来,我原以为是自己眼花,但事实的确如此,它犹如滑行着一般朝外面“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赶紧回到屋子,带好手套帽子和手电筒,紧跟着雪人走了出去。
它似乎有意让我跟着,总是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而我却叫苦不迭,虽然穿上了胶鞋,却依旧打滑的厉害,所以我们之间始终有一段距离。
不知道走了多久,总之回头已然看不见那高大的功德牌坊了,我有些犹豫,离天亮尚早,万一在这里迷了路就不妙了,可是如果就这样回去更加不符合我的原则。
雪人的身影开始变的模糊起来,最后停在了一片空旷的雪地上。当我慢慢靠近过去的时候,却看到雪人开始慢慢的融化散开,最后和雪地融为一体了。
而我的脚下也感觉踩到了什么,似乎是硬石。
我蹲了下来,哈着气打开了手电。
黑乎乎的一片,我脱去手套用手摸了一下,即便已经冻结的光滑如铁,但我依旧感觉到了,那是人的头盖骨。
我使劲拨开了雪,果然,一个人头露出来,他整个被埋在了雪地下面,两颊青紫,双手环绕在胸前,十指弯曲,保持着冻死前的样子。而我从旁边的雪地里陆续挖出了几具尸体。
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都是冻死,都是男性。他们的服饰多种多样,不像当地人。
我意识到了自己似乎进入了一个设计好的圈套,而我则是猎物。
当我想转身回去,却发现双脚已经被牢牢抓住了,一双如雪般的手虽然纤细却如老虎钳一般死死固定住了我。
脚下的雪地开始慢慢隆起一个大包,雪快滑下,一个留着雪白长发的人形的东西冲了上来。我下意识将手电筒推到最强,然后对着它射过去。
我将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的眼睛,犹如一颗黑色玛瑙,全身雪白唯有那眼睛漆黑如墨。
她似乎很惧怕强光,一下又退进雪里,但是我的双脚依然无法移动,气温开始急速下降,这样下去只要两个小时不到我就一定会冻死。那东西犹如狼惧怕火焰一样躲藏了起来,只要手电筒光源一断,她又会再次扑过来。
而电池也支撑不了太久。
我必须迅速做出选择,要么站在这里等人来,要不脱去胶鞋,自己走回去。
要么靠别人,要么靠自己,我当然选择后者,我始终记得有人说,如果你打算完全依靠别人,就意味着将后背完全出卖。
我迅速脱去了鞋子,然后脱里面一件毛衣撕扯开来分别裹住住自己的脚趾,然后沿着自己来时候的脚印往回走。
一路上我可以感觉到身后那东西还在追着我,脚趾也由开始的冷开始麻木,我知道自己如果不尽快赶回去即便能逃脱脚趾也会冻掉。
还好,我依稀看到了前面的灯光。
李多出现在了我面前,而我身后的东西也选择退却了。
李多哭着搀扶着我回到屋子,立即用雪擦拭着脚,万幸,我的脚保住了。李多想去叫刘爷过来,而我则拒绝了,并告诉她不要把这事告诉刘爷。
第二天日头刚出来,刘爷走到房间里来,他非常吃惊地望着我,而我也看他的眼睛黑了一圈。
“你,居然还活着?”我的现状让原本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一向沉稳的刘爷失态,我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只是还有些事情我必须知道。
“当然,我自己也觉得侥幸,如果不是李多赶来救我,恐怕就算能逃出来脚也残废了。”我躺在床上,苦笑了下。
刘爷很快恢复了镇静,只是依旧疑惑不解。
“你在食物里参杂了些类似安眠药之类的东西吧,其实从进村子的时候我就发现你们的脸色很疲倦,像那种长期睡眠不足或者深度失眠的人一样。当然,我也没在意,只是想了下原本对熬夜无所谓的我居然会睡着而你又不让望春吃才想到。
其实昨晚你压根就没睡,或者说这个村子里的男人都没睡吧。”我缓缓地说着,其实只是我的猜测罢了。不过刘爷的默认坚定了我的看法。
“我只是想知道,你究竟想做什么,昨天晚上的东西又是什么。”我质问着刘爷。
“我不想说那档子事,我作孽太多,要不是怕望春还小,否则早就了结自己了。”刘爷痛苦地闭起双眼。
从刘爷的话中我得知了一个让我心寒的事实,那就是村外难走的路原来是人为造成的,刘爷让人把水一遍遍浇在路面上,为的就是留住过往的路人,而这样做只是为了包住他们自己的性命,因为每到雪夜,那东西就会出来觅食,而食物则是睡着的男人。
“所以,其实你开始只是欲擒故纵罢了。”我冷冷地说,刘爷摇头。
“我是真的希望你们别留在这里,我已经害了很多人了,其实不怕告诉你,你遇见的怪物就是我的女儿。”刘爷的话更加让我吃惊。
“她还未出阁,却莫名其妙大了肚子,我无论如何打骂她也只是哭着说在一个雪夜被人窜进房子里糟蹋了,于是我想隐瞒下来,让她生下孩子后送回老家,结果在即将临盆的时候不知道如何走漏了消息,那时候正好也是如这般几十年不遇的寒冬,大雪封山,村子无法和外界沟通,族长说是我女儿的不贞触怒了功德牌坊,老祖宗怪罪下来,并且逼着将身怀六甲的孩子赶出去,否则就将我们全家驱逐出去,结果,我女儿在雪夜里自己离开了村子。”刘爷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痛苦地说。
“一个月后,我在家门口发现我女儿衣物裹着的一个婴儿,就是我现在的孙女,我希望她的到来可以让春天赶快来,所以取名望春。那之后,只要每年雪夜,村门口的功德牌坊下就会出现一个雪人,和雪人长相一样的人只要晚上睡着就会被带走,然后再无音讯,他们说我女儿变了妖怪,而族长几年前也失踪了,所以没人敢继续呆在这里,可是逃出去的人依旧被折磨着,他们最后又回到这里,不过失踪的都是男人,于是大家建议骗那些外地人来充当替死鬼,我也只好昧着良心这样做了。”
刘爷的话音刚落,房门忽然被踹开了,先前在村口遇见的叫我去刘爷这里的精壮汉子领着一群老少爷们闯了进来。他们个个手里提着东西,一脸凶相。
“姓刘的,让你做村长不是我们怕你,别不识好歹,你居然把事都告诉这外人了,以后村子里的人怎么活? 从现在开始我们一致推选孙茂是我们村长了,本来嘛,人家就是老族长的儿子。”中间一个瘦猴似的男人扯着嗓子喊道,然后谄笑着望着那个领头的男人,原来他就叫孙茂。
“刘爷,我敬重你年纪大,但我们村子世代知书达理,祖上还出过状元,你女儿伤风败俗,你自己干净那些缺德事,还连累乡亲们吃苦,我劝你还是别坐这位子了,乖乖养老,马上我就带着大家上山,把那害人精给灭了,不就一个白毛女么,我还不信她成了精了!”孙茂冷笑着说。
刘爷气的全身发抖,指着他们半天说不出话。
“明明是你们要挟我,说我不去骗那些外乡人上当就对我外孙女下手,现在反而说是我?”刘爷双眼一黑,昏死过去。
孙茂继续笑着,“我可没去做那些事,收留那些人的是你,给人家下迷药的也是你,我们一村人都是读过书,懂仁义,现在我们就去除害!”说完,一伙人跑出了屋子。
我很想制止他们,因为刘爷的女儿已经不是人力可以杀死的了,但是我无能为力。
当人群散去,李多扶起刘爷,喂了他一杯水,这才缓过来。而望春忽然跑了进来,拉着刘爷的手。
“爷爷,外面好多雪人啊。”她奶声奶气地说道。我一听心想坏了,赶紧扶着墙走出去。
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只有那些汉子的婆娘站在门外非常恐惧地望着那些雪人。
日头变的分外昏黄,几乎像是被遮蔽了的良心。
几十个雪人站在功德牌坊下面,我一一看去,却发现没有孙茂的。
一直到下午,我的脚稍微好点,变带着刘爷和那些女人赶去昨天夜里的地方。
我只看见孙茂在,其他人都不见了,他面相痴呆地坐在雪地上,孙茂老婆哭喊着跑过去摇晃着他的身体,但没有什么作用。
“冷,好冷。”孙茂只是不停地重复这句话。望春看着孙茂忽然张口喊了起来“叔叔的背上有个雪人。”
但是我和其他人什么都没看到,而孙茂却一个劲的弯着腰说冷。
其他的男人都不见了,空旷的雪地里回荡着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这个村子完了,刘爷叹着气说。
大家把孙茂带回去,刘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么,我只能摇头。
刘爷女儿对温暖的渴望使她变成转门窃去人温度的怪物么,或者就像上古中提及的傒囊一样,将人引回住所就吸干他们的精气。但她却偏偏放过了孙茂,或者说活着比死现对来说是更重的惩罚。
李多忽然又盯着望春,“你不觉得孙茂和望春长的很像么?”她问我。
这个没必要回答,望春则在外面不知忧愁地堆着雪人。
分手前,刘爷说要带着望春回北方,他说望春天生喜欢雪,也不怕冷,所以干脆带他去东北,那里有着全国最美最厚的雪。
离开村子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功德牌坊似乎更加老旧了,上面堆积地雪花将它压的喘不过气来,或许,摧毁只是迟早的事罢了。
---- 你在伴随
冬天意味着下雪,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太阳秋天的风一样本应是习以为常的事,可是长期一来的暖冬似乎让所有人都忘记了冬天的本该有寒冷,这种反常就像超女选秀不出几个某哥什么的让人开始无法接受可是到后来却也习以为常了。当大家还一如以前一样畅笑着认为仅仅能靠着几件厚衣服就能读过短暂的寒冷的时候,大自然给了我们当头一棒,它如同猛兽一般将整个城市一口吞下,我们仿佛生活在冰箱里一样,新年的来到丝毫不曾减弱寒冬的淫威。
大雪将四处的信息都闭塞了,许久不曾得到纪颜的消息让我不禁为他们的处境担忧,不过还好,我终于得到了新年的第一封来信。
“你不会想象我这里成了什么样子,从新闻里知道你那里也是灾区,不过和我现在呆的地方想必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啊,我本不喜欢用电子邮件,不过想想如果写信等你接到的话恐怕要数星期之久了,作为最好的朋友,我实在忍不住要和你分享我的见闻,那怕多一天耽搁我都无法忍受啊,你是做新闻的,应该会有和我相同的感受吧。(看到这里我忍不住笑笑,的确,无论是喜悦还是悲伤,各种各样的情绪于人分享都是一件趣事)
或许你和你周遭的人在咒骂这该死的天气,而我却以为这是正常的,只是我们以前常年生活在不正常的环境中罢了,就如同那句话一样,如果周围所有人人都在撒谎,那你一定也在撒谎。
我和李多忍受着于北方不同的寒冷缓慢龟行到了一处地方,带着湿气的冷和北方的干冷截然不同,总是那种浸透到骨髓和血液中一般,穿着再厚的衣服也不顶用,就像是你的衣服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又穿在身上似的,为了不被冻伤,我们只好尽量走快些来取暖。
山里的空气较之外面更加冷,我们原本打算穿过山路去临近的县城住宿,不过没有想到被冻结的山路比起北方齐腰的雪路更为难走,我们只好互相搀扶着扶着山壁,但速度却比预想的要慢的多,几近天空擦黑,却也只走了一半不到。然而让我费解的是,以前我曾经来过这里,作为连接前面县城的必经之路,即使是冻雨也不应该会造成路面情况这么恶劣。
四周没有别的颜色,全是苍白一片,从雪的完好程度看这里应该没有任何活物经过。
是的,如果按照我们习惯来讲,从雪地经过的生物自然要留下一星半点的印记。
终于在几乎完全沉没在黑暗之前,我依稀找到了一些足迹。
脚印很小,应该是女人或者孩子的,我跟着足迹果然看到了一处偏远的村落。
但这村子太小了,远远一看就尽收眼底,不过在这个没有生气的地方能看到人已经让我心头一暖了。
我鼓励着李多快走几步进入了村子。村口居然是一块四米高左右的木制牌坊,宽两米多,两边个摆放着一只汉白玉石狮,只是木牌坊被冻雨侵袭的岌岌可危,悬下来的冰柱足有一人胳膊长,看起来有好些个念头了
看来,这并非普通的农户村子,倒很像是古代颇有底蕴家世的人隐居在山林里一般。
果然,离着牌坊最近的一户人家的门忽然开了,走出一位精壮汉子,留着板寸,两耳冻的通红,不只是耳朵,鼻子脸颊下巴全是红彤彤的,像是抹了层厚厚的番茄酱一般,但看上去又是硬邦邦的,眼睛半睁着,似乎有些睡眠不足般疲倦的上下打量着我们,脸上几乎没有一点余肉,我可以很好地看到他脸部的骨骼结构,厚厚的嘴唇上油光发亮,似乎正在吃晚饭。他穿着臃肿的花格夹袄,拢着双手奇怪地望着我们俩,踏着棉鞋的脚踩在雪地上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等走到离我们大概两米多的地方停住了。
“我说,你们从什么地方来哦。”他的声音也仿佛冻结住了一样,硬而冰冷的砸过来,落地有声,不过沉闷却又干脆。
我简要的阐明了来意和窘境,希望他能留宿一宿。不想他一口拒绝了。
“我做不了主,这里留不留你得听刘爷的。”说完他伸出手指了指村子里头的一栋二层楼高的白房子。
“你最好赶紧着去,刘爷困觉的早,他只要上了床,就不开门了。”他一边说,一边闪身进了门。
我只好按照那男人的的话去找刘爷,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事情也要请示那个什么刘爷。
叫了半天的门,终于开了,不过确实条门缝,里面挪出一个灵巧的小脑袋,眨巴着大眼睛望着我们。
“天色太晚,我想在村子里留宿一夜,希望刘爷允许。”我勉强从冻僵的脸上挤出点笑容,但估计比哭还难看。
里面估计是个孩子,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肤色雪白,白的晃眼,只有眼窝子那双眼睛黑的十分漂亮,宛如倒进白玉制造的砚台中的一注墨汁,随时都在晃动一般。
也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总之俊俏的紧,他(她)点了点头,一溜小跑进了院子。
过了会儿,门彻底打开了,出来一个近五十岁的中年人,双手背在身后,看上去颇为骄傲,虽然上了年纪,却看得出保养的很好。
这里要说一下,人的保养并不光指生理上,比如良好的生活习惯,饮食,优质的生活环境。
最重要的却是心理,如果一个人总是忧愁恐慌即便锦衣玉食也会老的很快,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显然不是,所以他虽然看上去将近半百,却精神抖擞,面容涵雅,即便是寒冷的天气也不为所动,所以我自然认定他是刘爷了。
于是我小声说了句刘爷你好。
他的身材很高大,南方人高的也有,但却很少有这么宽大的体型,不是胖,而是魁梧,他的长相也颇有些不符,宽而厚实的下巴,高鼻梁深陷的眼窝,好像略有疲惫,不过依然精神很好,薄而紧闭着的嘴唇终于开口了。
“我是刘爷,你想在这里留宿?”他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多少让我有些诧异。
我点了点头,可是刘爷伸出蒲扇大的手掌摆了摆。
“女的可以,你不行。我们这里绝对不留外面男人过夜,尤其是冬天。”说完,他又示意我们赶紧走。
“可是这种天气里,等走到能休息的地方恐怕我们都要冻死了,您就当救人一命好么?”李多苦苦央求道。
刘爷低头迟疑了一下,接着抬起头爽快地说:“好,留你们也可以,但必须答应一个条件。”
我绝对不会猜到,所谓的条件居然只是要答应他我绝对不可以睡着。
房间里摆放着燃烧的木炭,闻起来无烟,烧起来噼啪作响,火星子像水沫一样四溅开来,还好炭炉周围有铁片围着。
“是上好的乌冈白炭吧。”我问刘爷,他领着我们穿过大院,沿着右边石子路走到偏房——大概十几平米,里面虽然简单,却有床有炭火,还有一套茶具,以及四张圆木黑漆凳。
“哦?看来客人倒是识货啊。”刘爷有些高兴,他很讲究,而讲究的人最高兴的莫过于人家看出他很讲究。
“可是这木炭多产于北方,大老远运到这里使用?”我忍不住问道。
“呵呵,我是北方人,闻不惯烧黑炭的味,所以用自己运的白炭烧,前几年天气暖和到也用的不多,今年用的都是往年留下来的,有些潮了,不过还是很顶事。”从房子的布局来看,的确不像是南方的住宅,看来刘爷的确是北方搬过来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您答应留宿我们却又不准我们睡着呢?”李多抖了抖身上的残雪问道。
刘爷的眼睛带着暖意望着李多忽然许久不说话,过了会,他又坐到椅子上盯着炭火一字一字地说,虽然声音轻微,但在这房间里却听的真切的很。
“如果你睡着,明天就要到外面去捞你了。”他说完,用火钳拨弄拨弄木炭站了起来。
“你们也不必害怕,我去拿点吃食和酒,今天我也不睡了,陪你们聊聊,人多说话不容易困。”说完,又走了出去。
刘爷的话让我很费解,不过既然他警告我别睡觉就依嘱而为吧,反正熬上一夜总比在外面冻着强。
我看了看表,才七点,但是却觉得已经很晚了似的。
吃的东西很简单,却很结实,都是入腹就能产生热量的,大肉馅饺子,厚实的煎饼还有缓缓的温酒,喝下去的确缓和多了。
“别吃太饱,否则容易犯困,告诉你,别说睡觉,打盹也不行!”刘爷再次严厉地告诉我们。我和李多饿极了,只好一边吃一边含糊地答应着。
忽然房门一开,那个先前开门的孩子窜了进来,像只小老鼠一般拉着刘爷的胳膊袖子,仰着头乃怯生生地喊道。
“爷爷。”接着伸出小手等着刘爷抱,一边看着桌子上的吃食砸吧着嘴。李多想叫她一块过来吃,但刘爷拒绝了。不过刘爷没有抱他(她),只是拉着他(她)的手走过来。
“这是我外孙女,你叫她望春吧。”说完,低头叫着女孩,“望春,晚饭吃过了啊,那是客人的。”说着,领着她出去了,小女孩则听话的点点头。
大概过了半小时,刘爷进来收拾了一下,然后三人坐在炭炉边聊起来。
从刘爷口里我知道原来他的确是南方人,只是幼年时候随家人躲避战乱来到这个小村子,而这个村子到也不普通,古时出过几位状元,这些人走出了山村走进了京城,功成名就的时候又在家乡修建了村子外面的功德牌坊,这个村子也开始小有名气。不过当刘爷一家人逃难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大不如前了,不过当地人毕竟都是识礼讲义之人,所以让刘爷一家人在这里生活下去。
只是,刘爷却始终不曾提及我的疑问,那就是为什么他一个外姓人却现在反而是村子里地位最高的。
还有开始的那个男人,虽然说刘爷是这里说话最具份量,但脸上的厌恶之情却是无法掩饰的。而且谈及到刘爷的家人也总是一语带过而已。
谈话的内容越来越少,最后刘爷出去了。而我却逐渐开始觉得疲倦,看了看李多,似乎已经睡着了。我则记得刘爷的话,强打着精神不敢睡过去,可是不知道是否是白天走的太累了,我越来越觉得犯困,最后居然真的蒙了过去打了个瞌睡,我怕自己再睡过头,于是站了起来,想打开门去雪地上站站,好清醒一会儿。
外面黑的很沉,大家都睡了,除了偶尔刮过的风声就只剩下我自己的脚步声了。还好外面不算太冷,不过我站了下还是打算进屋暖和下。
当我转身想开门进屋的时候,忽然看到茫茫雪地上站立着一个人影。并不高,只是孤零零地站在远处功德牌坊之下。
我不想大声喊,怕扰了人家的美梦,心想可能也是过路人,于是迈着步子走了过去。
雪地反射着仅有的一点点月光,让周围产生着一圈圈如水注般的梦幻镜像,当我走到那“人”面前才看清楚。
原来只是一个雪人,这让我哑然失笑,或许是那个顽皮的孩子堆的吧,远远看去的确很像人一样。
可是我再仔细一看,却又觉得不对,哪里有孩子堆的雪人却如此逼真,五官脸庞服饰都出来了,与其说是雪人,到不如说是雪的雕塑品。只是这人却不太熟悉,也从来未见过。
而雪人的面貌却分明是我,在黯淡的月光下,我对着另外一个雪白的自己发呆。
忽然我觉得雪人动了起来,我原以为是自己眼花,但事实的确如此,它犹如滑行着一般朝外面“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赶紧回到屋子,带好手套帽子和手电筒,紧跟着雪人走了出去。
它似乎有意让我跟着,总是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而我却叫苦不迭,虽然穿上了胶鞋,却依旧打滑的厉害,所以我们之间始终有一段距离。
不知道走了多久,总之回头已然看不见那高大的功德牌坊了,我有些犹豫,离天亮尚早,万一在这里迷了路就不妙了,可是如果就这样回去更加不符合我的原则。
雪人的身影开始变的模糊起来,最后停在了一片空旷的雪地上。当我慢慢靠近过去的时候,却看到雪人开始慢慢的融化散开,最后和雪地融为一体了。
而我的脚下也感觉踩到了什么,似乎是硬石。
我蹲了下来,哈着气打开了手电。
黑乎乎的一片,我脱去手套用手摸了一下,即便已经冻结的光滑如铁,但我依旧感觉到了,那是人的头盖骨。
我使劲拨开了雪,果然,一个人头露出来,他整个被埋在了雪地下面,两颊青紫,双手环绕在胸前,十指弯曲,保持着冻死前的样子。而我从旁边的雪地里陆续挖出了几具尸体。
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都是冻死,都是男性。他们的服饰多种多样,不像当地人。
我意识到了自己似乎进入了一个设计好的圈套,而我则是猎物。
当我想转身回去,却发现双脚已经被牢牢抓住了,一双如雪般的手虽然纤细却如老虎钳一般死死固定住了我。
脚下的雪地开始慢慢隆起一个大包,雪快滑下,一个留着雪白长发的人形的东西冲了上来。我下意识将手电筒推到最强,然后对着它射过去。
我将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的眼睛,犹如一颗黑色玛瑙,全身雪白唯有那眼睛漆黑如墨。
她似乎很惧怕强光,一下又退进雪里,但是我的双脚依然无法移动,气温开始急速下降,这样下去只要两个小时不到我就一定会冻死。那东西犹如狼惧怕火焰一样躲藏了起来,只要手电筒光源一断,她又会再次扑过来。
而电池也支撑不了太久。
我必须迅速做出选择,要么站在这里等人来,要不脱去胶鞋,自己走回去。
要么靠别人,要么靠自己,我当然选择后者,我始终记得有人说,如果你打算完全依靠别人,就意味着将后背完全出卖。
我迅速脱去了鞋子,然后脱里面一件毛衣撕扯开来分别裹住住自己的脚趾,然后沿着自己来时候的脚印往回走。
一路上我可以感觉到身后那东西还在追着我,脚趾也由开始的冷开始麻木,我知道自己如果不尽快赶回去即便能逃脱脚趾也会冻掉。
还好,我依稀看到了前面的灯光。
李多出现在了我面前,而我身后的东西也选择退却了。
李多哭着搀扶着我回到屋子,立即用雪擦拭着脚,万幸,我的脚保住了。李多想去叫刘爷过来,而我则拒绝了,并告诉她不要把这事告诉刘爷。
第二天日头刚出来,刘爷走到房间里来,他非常吃惊地望着我,而我也看他的眼睛黑了一圈。
“你,居然还活着?”我的现状让原本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一向沉稳的刘爷失态,我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只是还有些事情我必须知道。
“当然,我自己也觉得侥幸,如果不是李多赶来救我,恐怕就算能逃出来脚也残废了。”我躺在床上,苦笑了下。
刘爷很快恢复了镇静,只是依旧疑惑不解。
“你在食物里参杂了些类似安眠药之类的东西吧,其实从进村子的时候我就发现你们的脸色很疲倦,像那种长期睡眠不足或者深度失眠的人一样。当然,我也没在意,只是想了下原本对熬夜无所谓的我居然会睡着而你又不让望春吃才想到。
其实昨晚你压根就没睡,或者说这个村子里的男人都没睡吧。”我缓缓地说着,其实只是我的猜测罢了。不过刘爷的默认坚定了我的看法。
“我只是想知道,你究竟想做什么,昨天晚上的东西又是什么。”我质问着刘爷。
“我不想说那档子事,我作孽太多,要不是怕望春还小,否则早就了结自己了。”刘爷痛苦地闭起双眼。
从刘爷的话中我得知了一个让我心寒的事实,那就是村外难走的路原来是人为造成的,刘爷让人把水一遍遍浇在路面上,为的就是留住过往的路人,而这样做只是为了包住他们自己的性命,因为每到雪夜,那东西就会出来觅食,而食物则是睡着的男人。
“所以,其实你开始只是欲擒故纵罢了。”我冷冷地说,刘爷摇头。
“我是真的希望你们别留在这里,我已经害了很多人了,其实不怕告诉你,你遇见的怪物就是我的女儿。”刘爷的话更加让我吃惊。
“她还未出阁,却莫名其妙大了肚子,我无论如何打骂她也只是哭着说在一个雪夜被人窜进房子里糟蹋了,于是我想隐瞒下来,让她生下孩子后送回老家,结果在即将临盆的时候不知道如何走漏了消息,那时候正好也是如这般几十年不遇的寒冬,大雪封山,村子无法和外界沟通,族长说是我女儿的不贞触怒了功德牌坊,老祖宗怪罪下来,并且逼着将身怀六甲的孩子赶出去,否则就将我们全家驱逐出去,结果,我女儿在雪夜里自己离开了村子。”刘爷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痛苦地说。
“一个月后,我在家门口发现我女儿衣物裹着的一个婴儿,就是我现在的孙女,我希望她的到来可以让春天赶快来,所以取名望春。那之后,只要每年雪夜,村门口的功德牌坊下就会出现一个雪人,和雪人长相一样的人只要晚上睡着就会被带走,然后再无音讯,他们说我女儿变了妖怪,而族长几年前也失踪了,所以没人敢继续呆在这里,可是逃出去的人依旧被折磨着,他们最后又回到这里,不过失踪的都是男人,于是大家建议骗那些外地人来充当替死鬼,我也只好昧着良心这样做了。”
刘爷的话音刚落,房门忽然被踹开了,先前在村口遇见的叫我去刘爷这里的精壮汉子领着一群老少爷们闯了进来。他们个个手里提着东西,一脸凶相。
“姓刘的,让你做村长不是我们怕你,别不识好歹,你居然把事都告诉这外人了,以后村子里的人怎么活? 从现在开始我们一致推选孙茂是我们村长了,本来嘛,人家就是老族长的儿子。”中间一个瘦猴似的男人扯着嗓子喊道,然后谄笑着望着那个领头的男人,原来他就叫孙茂。
“刘爷,我敬重你年纪大,但我们村子世代知书达理,祖上还出过状元,你女儿伤风败俗,你自己干净那些缺德事,还连累乡亲们吃苦,我劝你还是别坐这位子了,乖乖养老,马上我就带着大家上山,把那害人精给灭了,不就一个白毛女么,我还不信她成了精了!”孙茂冷笑着说。
刘爷气的全身发抖,指着他们半天说不出话。
“明明是你们要挟我,说我不去骗那些外乡人上当就对我外孙女下手,现在反而说是我?”刘爷双眼一黑,昏死过去。
孙茂继续笑着,“我可没去做那些事,收留那些人的是你,给人家下迷药的也是你,我们一村人都是读过书,懂仁义,现在我们就去除害!”说完,一伙人跑出了屋子。
我很想制止他们,因为刘爷的女儿已经不是人力可以杀死的了,但是我无能为力。
当人群散去,李多扶起刘爷,喂了他一杯水,这才缓过来。而望春忽然跑了进来,拉着刘爷的手。
“爷爷,外面好多雪人啊。”她奶声奶气地说道。我一听心想坏了,赶紧扶着墙走出去。
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只有那些汉子的婆娘站在门外非常恐惧地望着那些雪人。
日头变的分外昏黄,几乎像是被遮蔽了的良心。
几十个雪人站在功德牌坊下面,我一一看去,却发现没有孙茂的。
一直到下午,我的脚稍微好点,变带着刘爷和那些女人赶去昨天夜里的地方。
我只看见孙茂在,其他人都不见了,他面相痴呆地坐在雪地上,孙茂老婆哭喊着跑过去摇晃着他的身体,但没有什么作用。
“冷,好冷。”孙茂只是不停地重复这句话。望春看着孙茂忽然张口喊了起来“叔叔的背上有个雪人。”
但是我和其他人什么都没看到,而孙茂却一个劲的弯着腰说冷。
其他的男人都不见了,空旷的雪地里回荡着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这个村子完了,刘爷叹着气说。
大家把孙茂带回去,刘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么,我只能摇头。
刘爷女儿对温暖的渴望使她变成转门窃去人温度的怪物么,或者就像上古中提及的傒囊一样,将人引回住所就吸干他们的精气。但她却偏偏放过了孙茂,或者说活着比死现对来说是更重的惩罚。
李多忽然又盯着望春,“你不觉得孙茂和望春长的很像么?”她问我。
这个没必要回答,望春则在外面不知忧愁地堆着雪人。
分手前,刘爷说要带着望春回北方,他说望春天生喜欢雪,也不怕冷,所以干脆带他去东北,那里有着全国最美最厚的雪。
离开村子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功德牌坊似乎更加老旧了,上面堆积地雪花将它压的喘不过气来,或许,摧毁只是迟早的事罢了。
---- 你在伴随
第九十五夜 荷官(上)
纪颜的信总是在我最觉无聊的时候到来,我知道那也必然是另一个有趣的故事。
“我是个喜欢四处走的人,当然,我也有许多朋友,于是在我路过那个比较熟悉的城市的时候我自然想起那个比较熟悉的名字。我无意去拜访他,实际上我并没去过他的家,而我也无法联系到他,因为他从不用手机,可是我知道如何找到他,因为他这种人生活的极其有规律,无论什么时候,你只会在特定的地方看到他。
因为他是一名荷官。
这是个让你我都略觉得神秘而遥远的职业,而实际上,它仅仅是一份职业。我们总认为对那些耳熟能详的职业似乎非常了解,可是往往我们对其实际上非常无知。好比娱乐圈,那五彩光鲜的银屏后究竟藏了几百张照片,谁也不知道,其实每个人只是精通自己的职业罢了,好比你知道报社,医生了解医院一样。隔行隔山,自然是这个道理。
荷官只是一个略有些不同的职业罢了,他接触赌,却又十分远离赌,实际上一个纯粹的荷官是不参与赌博的——我指的的是那些迷失心智的赌徒,小小的赌其实可以是一种娱乐,就像听歌,泡吧跳迪厅一样正常,可是往往有很多荷官却无法从中脱身。
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这个职业,其实在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这已经是很普通的事情,但是在内地的地下赌场和赌船上,这一职业还是见不得光的,培养一个荷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虽然在那些有牌照的正规赌场的荷官工资待遇都很高,但如我朋友这样的,却无人来保障他们的利益。
我沿着自己的熟悉的路找到了那家赌场,通过了盘查和暗口,里面并非如那些影视作品一样喧闹而污秽不堪,或者充斥着香烟和汗水的混合味道。实际上这里的人都十分有素质,与我儿时所看见的村里的聚赌差的太远了,旁边甚至还有荷枪实弹的警卫,当然,他们隐藏的很好,如果不是如我这样喜欢到一个地方就四处死命观察的人,是不会注意的。
四处穿插着去兑换筹码的人,这些瘦弱一脸兴奋,大都长着大大的鹰钩鼻和尖刻的脑袋与向前凸起的嘴,行动迅速如梭鱼一样穿行在这些体态富态,面容骄傲的赌客的身边。他们并不是赌徒,而是一种叫“迭码仔”的人,他们大都有自己固定的主顾,每当那些大老板来赌博,这些家伙就帮着端茶递水,兑换筹码,仿佛手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一样。不过一般只有当他们的老板赢钱,他们才能像秃鹫一样从狮子等强大的食肉动物口里得到一份残渣,但即便是这份残渣,也足够他们生存下去了。另外这里还有很多职业,他们像寄生虫一样聚集在这里,我以前的一位朋友就是专门用自己的房子招待那些老板们豪赌,据说光是夜宵吃掉的泰国进口水果和那用茶盅装着的小甲鱼都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当然,每次他的分红也有几十万之多。
这就是赌场,其实更像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所以我觉得这里更接近真实,而真实往往是残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方式,而无所谓什么正义良知道德,当然,也包括我的那位荷官朋友。
我很快穿过一帮赌徒走到了他面前,那些职业赌徒的表情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的手,都在颤抖。
无论是赢还是输,都在颤抖,有的剧烈有的轻微,有纤细的玉手,也有粗糙布满老茧的大手,还有血管如根茎一样布满灰黑色皮肤的像老树根一样几乎可以叫爪子的手。
其实,赌徒享受的是决定胜负一瞬间的刺激,赢和输,只是游戏后的附带品罢了。
他和三年前一样,依旧笑容满面,穿着白色的衬衣,没有一点尘埃。他说过自己的衣橱里都是几十套一摸一样的衣服——白色衬衣,黑色外套制服,漂亮的蝴蝶领结,修长有力的双手,他的脸圆而饱满,天庭方阔,眼睛深深的凹陷下去,在灯光下总是显的一片模糊,无法看清楚。每次说话都会在两颊出现两个犹如黄豆大小的酒窝,他的脸庞白皙如同一个文弱书生,笑起来总是低着头露出上面一排如贝的牙齿,就像一个生手,实际上很多客人都被他的外貌所欺骗,他虽然年轻,却是这里技术最好的。每次发牌都是那样准确,他洗牌的动作比电影里更加优美娴熟,仿佛是表演特技一般,双手灵活地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没错,他的手似乎就是为赌而生,十根手指和扑克繁杂在一起,仿佛慢慢融合了。
荷官不仅仅要手快,他的技术还在于心理的研究,客人的热情,下注的多少,情绪的掌握,仿佛都信手拈来,他就如同一个木偶师。站在绿色的赌桌前,操纵着那些赌客,直到他们的筹码输光,悻悻而去。
他很少输,甚至有人说他没输过,按理说这样的声名传出去是不利的,因为没那个傻瓜会去挑战一个不败的人,来赌场,似乎第一条就是要赢钱嘛。但是奇怪的是,他就像这个赌场的景点一样,来找他赌的人越来越多,大都是慕名而来,当然,都输的落花流水钱干净。这就是赌的奇妙之处,是我和你都无法理解的。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扫了我一眼,脸上没有其他的表情,但点了点头,这算是打招呼吧,我也点了点头,然后靠着旁边的一个台子看别人赌牌——实际上我看不懂,我对任何赌具都很陌生,从小家教甚严,父亲和爷爷绝对不允许纪家人沾惹这些毛病。
这里是24小时营业的,赌客络绎不绝,但荷官却吃不消的,老板对他这个摇钱树抓得很紧,往往是在客流稍微稀少的时候才让他稍微休息会,所以我算好了时间,没等多久,他便下班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对这门口做了个出去的手势,我则跟着他,走出了赌场。
“很久没见了,你居然想起来看我。”他对这我笑笑,眼睛眯着,像一头刚睡醒的猫,长长的打了个哈欠。
“通宵了?”我问他。
“是的,准确地说从昨天下午四点开始到现在,差不多20个小时了。”他的语气轻松。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一次工作20小时可能还不算什么,可是这个家伙却对这样的事家常便饭了。
“没打算离开么,你赚的钱也不少了,这样下去,身体吃得消?”我终究忍不住问他。他艰难地转动一下自己的脖子,依旧带着笑容。
“不,我做荷官不是为了钱。至于我的身体,实在不行,我会选择离开的。”说到这里,他略有些伤感,我看见他的左手还拿着一副扑克,不停的洗牌分牌。
“拳不离身,曲不离口么?”我打趣道。
他没说话,脸色有些暗淡,勉强点点头,又迅速将那只攥着扑克的手插进裤子口袋。
“去喝一杯吧,趁我还没睡着。”他拍拍我肩头,我想了想,同意了。
我和他找到一家普通的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街边大排档坐了下来,这是一个海边城市,在内陆花钱都吃不到的新鲜的海产品这里比比皆是,便宜的很,可惜我不是太适应那股子海腥味,勉强吃了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交朋友么?你该知道,我除你之外,没有什么朋友。”他吃下一块带鱼,又喝下一大口冰啤。我自然摇摇脑袋。
“因为你赢过我。”他淡淡地说,但是眼睛忽然似剑一般直视过来,我很少见过那种目光,非常富有侵略与攻击性。
“你是说三年前么,那是我运气好罢了,你也该知道,我压根不会赌博。”我端起酒杯笑了笑,但是我透过玻璃看到他那张模糊而扭曲的脸没有笑。
他放下筷子,飞快的从口袋里掏出刚才的扑克。
“抽一张,比大小。”他急促地说。我执拗不过他,只好随便抽了张,他也抽了张。
他没去看自己的牌,只是马上翻了翻我的。
一张黑桃A,他苦笑了下。
“你知道那些人明知道赌不过我还要来赌么?”他收起扑克,双颊开始慢慢变红,似乎有些醉了,他的酒量并不大。
“因为他们相信运气,因为他们觉得拿一些钱来博博看,看是否运气可以战胜我这个几乎是不输的荷官。当然,也是为了好奇,而实际上运气这个东西太少了,甚至对我来说简直如恶魔般可怕,因为你就是个极好的例子,我永远无法赢过你,因为你的运气太好。”
他的最后一句话我自然受用了,的确,恐怕连你也是这样看我吧。
“而我的运气,自从三年前遇见你开始,已经没有了,所以我必须寻找另外一样东西,一样可以代替运气,让我不会输的东西。”他的瞳孔慢慢变小,盯着我。
我则看着他,准确地说是看着他的手,他的手一旦离开赌具就觉得非常普通,但一旦接触到扑克一类的东西仿佛一下闪光起来,就像是被切割开的璞玉一般闪烁。
“三年前,我渴望做一个荷官,并非为钱,而是一种向往,我渴望与不同的人在一起赌,享受那种翻牌一瞬间定胜负的快感。我努力朝着理想走去,或许在碰到你和那个人之前,我只会是一个平庸的荷官。”他用右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颤抖的嘴唇不知道是因为天气渐渐变凉还是情绪激动。
他的左手始终插在口袋里。
“那个人?”我奇怪地问,三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确只是一名普通的荷官,并没有今天的神奇,他和我赌了一次后成为了好朋友,但我却不知道他以后还遇见了谁。
“是的,一个可怕的人。”他抬头看着天,仿佛陷入了沉思,仿佛想把自己的灵魂埋到浩瀚的天际里一样。
“我只一个见习者,只有在人少的时候稍微替代一下。那是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赌客很少,而且大都懒懒散散,他们没有什么精神,当然,我们也是。
和你分开后我一直想着该如何走自己的路,因为你的生活就是我的向往中的一样,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结果当我分神的时候,那个男人走了进来,几乎比我高了大半个头,几乎是方形的脑袋上短而柔软的头发被雨水打湿而紧紧贴在头皮上,就像一层被随意涂抹的泥巴一样可笑,但是当他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却笑不出来了。
有的人行走起来带着一种气势,无疑这个家伙就是那样的人,我眯起眼睛慢慢打量起来他,穿着高筒黑色皮靴,黑色的西裤,已经长及过膝的灰色大衣,四方的脸,额头高耸,两道剑眉朝这太阳穴分射而出,高隆的鹰钩鼻和厚厚的嘴唇,他的下巴正正方方的,还在一下一下的蠕动。他的大脸上带着一道道的水迹,一滴滴的落在地毯上,瞬间形成一个不规则的黑色圆形水渍。
他吐出口里的槟榔,对这我咧嘴一笑,一排带着绯红色的整齐牙齿像一点点的鲜血晃动着我的眼睛。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双手,做了个开始的动作。
我几乎有些呆滞的发牌,开牌,结果可想而知,我输的很彻底。当然,我很快在老板的喝斥下被替代了。
可是我的继任者如我一样倒霉,转眼间,高个男人面前堆砌起一大笔筹码,我看见领班的额头开始流水。是的,是流水而不是冒汗了,比那男人的额头的水还要多。
那个晚上是老板的噩梦,他几乎赢走了赌场一个月的总收入,而且旁边的几十台不同角度的摄像机都看不到他有任何出千的动作。
最后,他将筹码换成钱,装在一口黑色的皮口袋里,吹着口哨离开了。
我看见老板擦了擦脸,然后找来黑哥耳语了几句。黑哥很黑,黑的不像我们,据说他六岁开始就光屁股在海滩上跑了,这一带没有不怕他的,据说他砍西瓜很厉害。
砍西瓜厉害的人,砍脑袋也应该很厉害。
老板是这样想的,我们也是这样想的,虽然那人身材高大,但黑哥也不矮小,何况他还有兄弟,他的兄弟还有几尺长的西瓜刀。
我开始有点担心大个子了,于是我偷偷走出去跟着黑哥,而黑哥则跟着大个子。
终于,他们照面了,我以为会出现电影里才有的刀光剑影,可是才几个照面,黑哥一行人全部倒在了地上。
砍西瓜的刀到底还是那么容易砍掉人的脑壳,我想下次老板会聪明点选择些别的保安了,不过我不得而知,因为我决定离开那里了。在这里,赌场几乎是正当产业,大大小小的太多了,所以离开那里也不妨碍我成为一个伟大荷官的梦想实现。
---- ling1007
纪颜的信总是在我最觉无聊的时候到来,我知道那也必然是另一个有趣的故事。
“我是个喜欢四处走的人,当然,我也有许多朋友,于是在我路过那个比较熟悉的城市的时候我自然想起那个比较熟悉的名字。我无意去拜访他,实际上我并没去过他的家,而我也无法联系到他,因为他从不用手机,可是我知道如何找到他,因为他这种人生活的极其有规律,无论什么时候,你只会在特定的地方看到他。
因为他是一名荷官。
这是个让你我都略觉得神秘而遥远的职业,而实际上,它仅仅是一份职业。我们总认为对那些耳熟能详的职业似乎非常了解,可是往往我们对其实际上非常无知。好比娱乐圈,那五彩光鲜的银屏后究竟藏了几百张照片,谁也不知道,其实每个人只是精通自己的职业罢了,好比你知道报社,医生了解医院一样。隔行隔山,自然是这个道理。
荷官只是一个略有些不同的职业罢了,他接触赌,却又十分远离赌,实际上一个纯粹的荷官是不参与赌博的——我指的的是那些迷失心智的赌徒,小小的赌其实可以是一种娱乐,就像听歌,泡吧跳迪厅一样正常,可是往往有很多荷官却无法从中脱身。
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这个职业,其实在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这已经是很普通的事情,但是在内地的地下赌场和赌船上,这一职业还是见不得光的,培养一个荷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虽然在那些有牌照的正规赌场的荷官工资待遇都很高,但如我朋友这样的,却无人来保障他们的利益。
我沿着自己的熟悉的路找到了那家赌场,通过了盘查和暗口,里面并非如那些影视作品一样喧闹而污秽不堪,或者充斥着香烟和汗水的混合味道。实际上这里的人都十分有素质,与我儿时所看见的村里的聚赌差的太远了,旁边甚至还有荷枪实弹的警卫,当然,他们隐藏的很好,如果不是如我这样喜欢到一个地方就四处死命观察的人,是不会注意的。
四处穿插着去兑换筹码的人,这些瘦弱一脸兴奋,大都长着大大的鹰钩鼻和尖刻的脑袋与向前凸起的嘴,行动迅速如梭鱼一样穿行在这些体态富态,面容骄傲的赌客的身边。他们并不是赌徒,而是一种叫“迭码仔”的人,他们大都有自己固定的主顾,每当那些大老板来赌博,这些家伙就帮着端茶递水,兑换筹码,仿佛手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一样。不过一般只有当他们的老板赢钱,他们才能像秃鹫一样从狮子等强大的食肉动物口里得到一份残渣,但即便是这份残渣,也足够他们生存下去了。另外这里还有很多职业,他们像寄生虫一样聚集在这里,我以前的一位朋友就是专门用自己的房子招待那些老板们豪赌,据说光是夜宵吃掉的泰国进口水果和那用茶盅装着的小甲鱼都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当然,每次他的分红也有几十万之多。
这就是赌场,其实更像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所以我觉得这里更接近真实,而真实往往是残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方式,而无所谓什么正义良知道德,当然,也包括我的那位荷官朋友。
我很快穿过一帮赌徒走到了他面前,那些职业赌徒的表情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的手,都在颤抖。
无论是赢还是输,都在颤抖,有的剧烈有的轻微,有纤细的玉手,也有粗糙布满老茧的大手,还有血管如根茎一样布满灰黑色皮肤的像老树根一样几乎可以叫爪子的手。
其实,赌徒享受的是决定胜负一瞬间的刺激,赢和输,只是游戏后的附带品罢了。
他和三年前一样,依旧笑容满面,穿着白色的衬衣,没有一点尘埃。他说过自己的衣橱里都是几十套一摸一样的衣服——白色衬衣,黑色外套制服,漂亮的蝴蝶领结,修长有力的双手,他的脸圆而饱满,天庭方阔,眼睛深深的凹陷下去,在灯光下总是显的一片模糊,无法看清楚。每次说话都会在两颊出现两个犹如黄豆大小的酒窝,他的脸庞白皙如同一个文弱书生,笑起来总是低着头露出上面一排如贝的牙齿,就像一个生手,实际上很多客人都被他的外貌所欺骗,他虽然年轻,却是这里技术最好的。每次发牌都是那样准确,他洗牌的动作比电影里更加优美娴熟,仿佛是表演特技一般,双手灵活地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没错,他的手似乎就是为赌而生,十根手指和扑克繁杂在一起,仿佛慢慢融合了。
荷官不仅仅要手快,他的技术还在于心理的研究,客人的热情,下注的多少,情绪的掌握,仿佛都信手拈来,他就如同一个木偶师。站在绿色的赌桌前,操纵着那些赌客,直到他们的筹码输光,悻悻而去。
他很少输,甚至有人说他没输过,按理说这样的声名传出去是不利的,因为没那个傻瓜会去挑战一个不败的人,来赌场,似乎第一条就是要赢钱嘛。但是奇怪的是,他就像这个赌场的景点一样,来找他赌的人越来越多,大都是慕名而来,当然,都输的落花流水钱干净。这就是赌的奇妙之处,是我和你都无法理解的。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扫了我一眼,脸上没有其他的表情,但点了点头,这算是打招呼吧,我也点了点头,然后靠着旁边的一个台子看别人赌牌——实际上我看不懂,我对任何赌具都很陌生,从小家教甚严,父亲和爷爷绝对不允许纪家人沾惹这些毛病。
这里是24小时营业的,赌客络绎不绝,但荷官却吃不消的,老板对他这个摇钱树抓得很紧,往往是在客流稍微稀少的时候才让他稍微休息会,所以我算好了时间,没等多久,他便下班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对这门口做了个出去的手势,我则跟着他,走出了赌场。
“很久没见了,你居然想起来看我。”他对这我笑笑,眼睛眯着,像一头刚睡醒的猫,长长的打了个哈欠。
“通宵了?”我问他。
“是的,准确地说从昨天下午四点开始到现在,差不多20个小时了。”他的语气轻松。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一次工作20小时可能还不算什么,可是这个家伙却对这样的事家常便饭了。
“没打算离开么,你赚的钱也不少了,这样下去,身体吃得消?”我终究忍不住问他。他艰难地转动一下自己的脖子,依旧带着笑容。
“不,我做荷官不是为了钱。至于我的身体,实在不行,我会选择离开的。”说到这里,他略有些伤感,我看见他的左手还拿着一副扑克,不停的洗牌分牌。
“拳不离身,曲不离口么?”我打趣道。
他没说话,脸色有些暗淡,勉强点点头,又迅速将那只攥着扑克的手插进裤子口袋。
“去喝一杯吧,趁我还没睡着。”他拍拍我肩头,我想了想,同意了。
我和他找到一家普通的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街边大排档坐了下来,这是一个海边城市,在内陆花钱都吃不到的新鲜的海产品这里比比皆是,便宜的很,可惜我不是太适应那股子海腥味,勉强吃了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交朋友么?你该知道,我除你之外,没有什么朋友。”他吃下一块带鱼,又喝下一大口冰啤。我自然摇摇脑袋。
“因为你赢过我。”他淡淡地说,但是眼睛忽然似剑一般直视过来,我很少见过那种目光,非常富有侵略与攻击性。
“你是说三年前么,那是我运气好罢了,你也该知道,我压根不会赌博。”我端起酒杯笑了笑,但是我透过玻璃看到他那张模糊而扭曲的脸没有笑。
他放下筷子,飞快的从口袋里掏出刚才的扑克。
“抽一张,比大小。”他急促地说。我执拗不过他,只好随便抽了张,他也抽了张。
他没去看自己的牌,只是马上翻了翻我的。
一张黑桃A,他苦笑了下。
“你知道那些人明知道赌不过我还要来赌么?”他收起扑克,双颊开始慢慢变红,似乎有些醉了,他的酒量并不大。
“因为他们相信运气,因为他们觉得拿一些钱来博博看,看是否运气可以战胜我这个几乎是不输的荷官。当然,也是为了好奇,而实际上运气这个东西太少了,甚至对我来说简直如恶魔般可怕,因为你就是个极好的例子,我永远无法赢过你,因为你的运气太好。”
他的最后一句话我自然受用了,的确,恐怕连你也是这样看我吧。
“而我的运气,自从三年前遇见你开始,已经没有了,所以我必须寻找另外一样东西,一样可以代替运气,让我不会输的东西。”他的瞳孔慢慢变小,盯着我。
我则看着他,准确地说是看着他的手,他的手一旦离开赌具就觉得非常普通,但一旦接触到扑克一类的东西仿佛一下闪光起来,就像是被切割开的璞玉一般闪烁。
“三年前,我渴望做一个荷官,并非为钱,而是一种向往,我渴望与不同的人在一起赌,享受那种翻牌一瞬间定胜负的快感。我努力朝着理想走去,或许在碰到你和那个人之前,我只会是一个平庸的荷官。”他用右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颤抖的嘴唇不知道是因为天气渐渐变凉还是情绪激动。
他的左手始终插在口袋里。
“那个人?”我奇怪地问,三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确只是一名普通的荷官,并没有今天的神奇,他和我赌了一次后成为了好朋友,但我却不知道他以后还遇见了谁。
“是的,一个可怕的人。”他抬头看着天,仿佛陷入了沉思,仿佛想把自己的灵魂埋到浩瀚的天际里一样。
“我只一个见习者,只有在人少的时候稍微替代一下。那是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赌客很少,而且大都懒懒散散,他们没有什么精神,当然,我们也是。
和你分开后我一直想着该如何走自己的路,因为你的生活就是我的向往中的一样,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结果当我分神的时候,那个男人走了进来,几乎比我高了大半个头,几乎是方形的脑袋上短而柔软的头发被雨水打湿而紧紧贴在头皮上,就像一层被随意涂抹的泥巴一样可笑,但是当他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却笑不出来了。
有的人行走起来带着一种气势,无疑这个家伙就是那样的人,我眯起眼睛慢慢打量起来他,穿着高筒黑色皮靴,黑色的西裤,已经长及过膝的灰色大衣,四方的脸,额头高耸,两道剑眉朝这太阳穴分射而出,高隆的鹰钩鼻和厚厚的嘴唇,他的下巴正正方方的,还在一下一下的蠕动。他的大脸上带着一道道的水迹,一滴滴的落在地毯上,瞬间形成一个不规则的黑色圆形水渍。
他吐出口里的槟榔,对这我咧嘴一笑,一排带着绯红色的整齐牙齿像一点点的鲜血晃动着我的眼睛。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双手,做了个开始的动作。
我几乎有些呆滞的发牌,开牌,结果可想而知,我输的很彻底。当然,我很快在老板的喝斥下被替代了。
可是我的继任者如我一样倒霉,转眼间,高个男人面前堆砌起一大笔筹码,我看见领班的额头开始流水。是的,是流水而不是冒汗了,比那男人的额头的水还要多。
那个晚上是老板的噩梦,他几乎赢走了赌场一个月的总收入,而且旁边的几十台不同角度的摄像机都看不到他有任何出千的动作。
最后,他将筹码换成钱,装在一口黑色的皮口袋里,吹着口哨离开了。
我看见老板擦了擦脸,然后找来黑哥耳语了几句。黑哥很黑,黑的不像我们,据说他六岁开始就光屁股在海滩上跑了,这一带没有不怕他的,据说他砍西瓜很厉害。
砍西瓜厉害的人,砍脑袋也应该很厉害。
老板是这样想的,我们也是这样想的,虽然那人身材高大,但黑哥也不矮小,何况他还有兄弟,他的兄弟还有几尺长的西瓜刀。
我开始有点担心大个子了,于是我偷偷走出去跟着黑哥,而黑哥则跟着大个子。
终于,他们照面了,我以为会出现电影里才有的刀光剑影,可是才几个照面,黑哥一行人全部倒在了地上。
砍西瓜的刀到底还是那么容易砍掉人的脑壳,我想下次老板会聪明点选择些别的保安了,不过我不得而知,因为我决定离开那里了。在这里,赌场几乎是正当产业,大大小小的太多了,所以离开那里也不妨碍我成为一个伟大荷官的梦想实现。
---- ling1007
第九十五夜 荷官(下)
实际是这只是第一步而已。因为我决定拜师,拜那个大哥子为师。当我跪倒在他面前,他有些晒笑地望着我,接着摇了摇巨大的头颅。
他拒绝了,当然我不死心,继续跟着他,做他的小弟,没有任何的奢望回报,我吃过很多苦,还受过伤,帮他挨过一刀。他从来不和我说话,也从来不阻止我做哪些事情,但我还是坚持着,终于他看我的眼神也渐渐变了,似乎带着些许温柔。
“我如果有儿子,差不多和你一般大了。”终于,他开口对我说了第一句话。
我大喜过望,知道机会来了。
师傅几乎把所有知道的手法都交给了我,每次和我在一起,他的手都拿着东西,有时候是牌九,有时候是麻将或者扑克筛子。我把那个当作是他的爱好,就像是有人喜欢手里捏个核桃,握个钢球一样。
可是我学的很多,却发现和别人赌起来还是会输。
于是我问他原因,他却只告诉我还欠缺了一些东西,一些后天无法弥补的东西。”我的荷官朋友忽然停了下来,望着我。
“你知道我师傅指的东西是什么了吧。”他笑了笑,忽然从手里又掏出扑克,我再次抽了一张,这次还是我先。是个红桃3,我刚想说我输了,可是他却拿了张红桃2。他似乎很满意这个结果,继续说下去。
“我开始抓狂,因为我知道自己离梦想似乎越来越远了,我一再央求师傅告诉自己别的方法,可是他依旧冷酷地拒绝。我也慢慢淡忘,决定就这样过一辈子算了。
可是我渐渐发现师傅的不寻常之处,他经常隔两三个月出远门一次,然后回来后就带着我四处赌博,可是每次赢来的钱又四处乱花,剩下来一部分全部给了一些生活穷困的人,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一个侠客,劫富济贫,不过后来证明我太天真了。
因为我发现他施舍的那些人家里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发现这件事也是偶然,他有时候烂醉如泥,便让我去应付那些问他要钱的人,可是我去发现那些来讨钱的人的手大都是断的。
我有些疑心,然后按照地址去调查那些人家,却发现他们家里的男性都断了手,而且断手的时间和师傅出去的时间一致。
我开始慢慢调查这事,于是当师傅下次出门的时候,我应诺说好好练功,实际上却跟在他后面。
他相当的小心,不过我更加仔细谨慎,在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后,他走到一处贫民窟中。天色渐暗,他敲了敲一个低矮平方的门,他高大的身材和那房子格格不入。
房门吱呀一声打开,里面没有出来人,却伸出一只手。
一只攥着麻将牌的手。那手很肮脏,即便旁边光线稀薄,但依旧可以看到手臂上布满了针眼和一层层凝固在一起如黑痣般的污垢,手腕上下翻滚着,不过指头倒是挺修长的。
师傅仿佛看着货物一样仔细地看着那只手,接着摸了摸下巴,满意地点点头。接着,他好像从口袋里掏出什么,似乎是一个装满液体的瓶子,然后倒在那只手上。
忽然,他从风衣里掏出一把刀,我只看到寒光一闪,那手便掉了下来,落到师傅手里。
他迅速而动作娴熟的从另外的口袋掏出一个保鲜膜,将断手包起来。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被砍断手的人没有做出任何的动作,也听不到任何喊叫声,伤口在流血,可是并不厉害,接着断手缩了回去,师傅仿佛对这门缝低语了几句,接着往地上放了个墨绿色的的可乐瓶子,便悄然离开了。
我没有走,因为师傅走了不久,门便开了,出来一个瘦的如同骷髅似的、衣不遮体的人从门里走出,拿起瓶子,将里面的液体倒在自己断手的伤口上,接着关门进去了。
我几乎惊骇地说不出话来,然后迅速跑回去,我要在师傅没到之前回到我们的住所。
几天后,我再次见到那个断手的男人,不过这次师傅给了他三十万,他满意的走了,临走的时候鼻翼不停地吸着,我觉得一阵恶心,他却笑了笑。
我开始有意无意的惧怕师傅,甚至开始慢慢疏远,不过尽量做的隐晦些。但时间长了,我也不管了,觉得师傅这样做,自然有他的道理。
终于,在一次跟随着他从赌场大胜而归,我还陶醉在刚才的刺激中时,他忽然破天荒的提议说一起去喝酒。
我很高兴,我从小就没有父亲,一直把师傅当作父亲一样看待,而他那句我儿子活到现在也和你一般大也让我深信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于是我和你今天一样,也是找了个街边排档坐下来痛快喝酒,吹着海风,就着酒,相当痛快。
不知道喝了多久,只晓得旁边的人渐渐稀少,老板也不停的用余光扫我们,努力将收拾碗筷的声音弄得很大,于是我和师傅踉跄地起来,付了钱,互相搀扶着回去了。
师傅并没有醉,我的神智也很清楚,他的头发依旧互相交错着紧紧贴着脑壳,不过这次是出汗导致的,他的一只手始终插在口袋里,喝酒时候也是。
就着酒精的作用,我大着胆子问他,到底他有什么办法让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而我为什么不能。
“其实我和你一样,我也没有什么运气,所以我必须依靠其他东西来弥补。”他的舌头有些大,不过我还是可以听的很清楚。
“你知道么,当你拿到牌,翻开的一刹那,出现的牌究竟是靠什么决定的?是你的手,因为那是你身体第一个碰到牌的器官,所以,我们摸牌的手最重要,其次才是你的技术。至于老千,那只是幼稚的把戏,和魔术一样,我们要学,但是不能用。我们学是为了拆穿他们,什么小搬运法啊,投桃报李啊,夹带之类的,都要了解。”师傅突然说了很多话,让我有些措手不及,之能低头称是。
“可是一个人的手很奇妙,不同人有不同的手,其实即便是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他的手也不一样。所以我一直在想,怎样可以让我的手做到永远比别人都要特别。
于是我到处去寻找,别人都把我当作疯子,所谓手气,红手,不过是戏称,而我却当了真。但是我不甘心,最终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如何让自己赌钱的手随心如意的摸到好牌。”他猛地凝视着我,他居高临下地站在我面前,像一个门神似的,眼神里带着一种窥伺猎物的目光。
“据说有一种说法,当你不断的用别人的手代替自己的手,你的运气会越来越好,这种方法特别适合我和你这样没有那种运气的人。我到处去寻找合适的手,不是那些走运的人的手,而是那些倒霉的,几乎穷困潦倒的人,他们的手更加贪婪,更加比任何人都对钱的攫取更甚,而且这些人的手也更加廉价。于是我四处去买手,看下来,再安在我自己手上。”他弯下腰,呼吸几乎打到我脸山,微笑着问我。
“你知道怎样换么?”他忽然抓住我的手问。
我的酒全醒了,也知道他想做什么。
“师,师傅,你不是说要那些倒霉的人的么?”我口齿不清地说道,不知道是冷,还是吓的。
“不,那些人的手都不如你的。因为你比起他们,更想做一名荷官是吧?你心里的那种想要与人赌,想要赢的心比我都要强烈,你的手,才是最适合的,有了你的手,我也不用再隔几个月就去换一次了。”他终于抑制不住地大笑起来,脸上本来威严肃立的表情不见了,在窗外闪电的照射下,变的如厉鬼。
“您不是一直当我是您儿子么,我也一直当您是我父亲啊。”我挣脱不掉他的大手,哭着喊了起来,因为我看到他已经将另外一只手伸向口袋,透过印痕,我能看出那是一把刀。
“呵呵,赌场无父子,何况你只是我种下的果子,现在到了收成的时候了。你放心,不会太痛苦,很快就好,我只要你两只手而已,你会得到一大笔钱。”他猛的抽出刀,朝我被抓住的左手剁过去。
我不知道从那里迸发出的力量,忽然用右手抓住了刀刃,疼痛像电流一样通便我全身,手指头一跳一跳的疼痛,如果他抽出刀,恐怕我的指头全要断了。
显然他也没想到,于是我们开始打斗起来。虽然我身材比他矮小,但是在酒的作用下和断手的威胁下我更加拼命。拿去我的双手比杀了我更加残忍,两人在房间里搏斗了几分钟,忽然他摔倒了。
他踩到了自己掉落出来的那个瓶子,就是那个他放在先前被砍断手的瘾君子家门的瓶子。
我抢过掉落在地上的刀,然后拾起瓶子。
师傅的眼里露出了恐惧,他坐了起来,伸出手,急速的摇摆着说:“不要,不要!”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瓶子,透过玻璃壁,瓶里的液体散发着诡异的黑色光芒。
我打开瓶塞,朝着他的双手浇过去,我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几乎是凭着下意识的。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师傅痛苦的叫喊起来,我从来没看过平日威风的他会这样狼狈,接着我拿起刀,想都没想,砍下了他的左手。他捂着断手,疯子似的跑出房间。地上只留下他那只巨大而惨白的手。
借着光,我觉得那手有些异样。等我慢慢蹲下来,才发现那断手居然成了一只只有人皮空无一物的手套!
我缓缓地拾起他,接着戴在自己的左手上,仿佛就是为我准备一样,等我想脱下那人皮手套,可已经找不到开口了,那手套和我的手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第二天,我就去了这里最大的赌场。当然,我一场都没输,然后我找到老板,将所有赢的钱都还给他,并要求留下来做一名荷官。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我师傅。据说有人看见过一个断了手高个子在外乡讨饭,最后潦倒而死,但我没有任何感觉,仿佛他只是一名过客,就如同赌场里的那些赌客一样,我永远不会记住他们的相貌,声音,不过我会记住他们摸牌的手。”他终于说完了,接着右手拿起筷子,夹起一大块鱼塞进嘴巴里。
我始终看着他插在裤子口袋的左手。
“你知道么,原来换手的人,他的手总会不由自主的拿着赌局,仿佛那只手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仿佛他是独立于主体之外,另有生命一样。就像我,根本控制不住他,也不想抑制。”他掏出手,那只手依旧在不停的洗着一副扑克。
我长叹可口气,“这真的是你要的生活么?”他愣了下,坚定的点点头。
“你要知道,人有很多种,总会有像你我这样的怪人存在。而且,今天我又输给你了,哈哈,真是有意思,我已经很久没输过了。”他再次朝我敬酒,我也喝了下去。
只是我渐渐觉得有些头晕,然后头变的特别的沉重。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我不知道睡了多久,只是看到桌子上有张纸条。
“知道么,其实我很想换掉你的手。不过,我想了想,这个世界上一定要有个我赢不了的人,才有意思嘛,你说是不是呢?”
我拿着纸条的手开始颤抖,或许只是他的一转念,我下半辈子就连看书都看不了了,当然更不可能写这封信给你了。
我没有再去找我这位荷官朋友,我相信也不会再见到他了,只是不知道他是否会一直这样赌下去,他的左手,是不是还会那样紧紧握着扑克,永不松开。”
---- ling1007
实际是这只是第一步而已。因为我决定拜师,拜那个大哥子为师。当我跪倒在他面前,他有些晒笑地望着我,接着摇了摇巨大的头颅。
他拒绝了,当然我不死心,继续跟着他,做他的小弟,没有任何的奢望回报,我吃过很多苦,还受过伤,帮他挨过一刀。他从来不和我说话,也从来不阻止我做哪些事情,但我还是坚持着,终于他看我的眼神也渐渐变了,似乎带着些许温柔。
“我如果有儿子,差不多和你一般大了。”终于,他开口对我说了第一句话。
我大喜过望,知道机会来了。
师傅几乎把所有知道的手法都交给了我,每次和我在一起,他的手都拿着东西,有时候是牌九,有时候是麻将或者扑克筛子。我把那个当作是他的爱好,就像是有人喜欢手里捏个核桃,握个钢球一样。
可是我学的很多,却发现和别人赌起来还是会输。
于是我问他原因,他却只告诉我还欠缺了一些东西,一些后天无法弥补的东西。”我的荷官朋友忽然停了下来,望着我。
“你知道我师傅指的东西是什么了吧。”他笑了笑,忽然从手里又掏出扑克,我再次抽了一张,这次还是我先。是个红桃3,我刚想说我输了,可是他却拿了张红桃2。他似乎很满意这个结果,继续说下去。
“我开始抓狂,因为我知道自己离梦想似乎越来越远了,我一再央求师傅告诉自己别的方法,可是他依旧冷酷地拒绝。我也慢慢淡忘,决定就这样过一辈子算了。
可是我渐渐发现师傅的不寻常之处,他经常隔两三个月出远门一次,然后回来后就带着我四处赌博,可是每次赢来的钱又四处乱花,剩下来一部分全部给了一些生活穷困的人,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一个侠客,劫富济贫,不过后来证明我太天真了。
因为我发现他施舍的那些人家里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发现这件事也是偶然,他有时候烂醉如泥,便让我去应付那些问他要钱的人,可是我去发现那些来讨钱的人的手大都是断的。
我有些疑心,然后按照地址去调查那些人家,却发现他们家里的男性都断了手,而且断手的时间和师傅出去的时间一致。
我开始慢慢调查这事,于是当师傅下次出门的时候,我应诺说好好练功,实际上却跟在他后面。
他相当的小心,不过我更加仔细谨慎,在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后,他走到一处贫民窟中。天色渐暗,他敲了敲一个低矮平方的门,他高大的身材和那房子格格不入。
房门吱呀一声打开,里面没有出来人,却伸出一只手。
一只攥着麻将牌的手。那手很肮脏,即便旁边光线稀薄,但依旧可以看到手臂上布满了针眼和一层层凝固在一起如黑痣般的污垢,手腕上下翻滚着,不过指头倒是挺修长的。
师傅仿佛看着货物一样仔细地看着那只手,接着摸了摸下巴,满意地点点头。接着,他好像从口袋里掏出什么,似乎是一个装满液体的瓶子,然后倒在那只手上。
忽然,他从风衣里掏出一把刀,我只看到寒光一闪,那手便掉了下来,落到师傅手里。
他迅速而动作娴熟的从另外的口袋掏出一个保鲜膜,将断手包起来。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被砍断手的人没有做出任何的动作,也听不到任何喊叫声,伤口在流血,可是并不厉害,接着断手缩了回去,师傅仿佛对这门缝低语了几句,接着往地上放了个墨绿色的的可乐瓶子,便悄然离开了。
我没有走,因为师傅走了不久,门便开了,出来一个瘦的如同骷髅似的、衣不遮体的人从门里走出,拿起瓶子,将里面的液体倒在自己断手的伤口上,接着关门进去了。
我几乎惊骇地说不出话来,然后迅速跑回去,我要在师傅没到之前回到我们的住所。
几天后,我再次见到那个断手的男人,不过这次师傅给了他三十万,他满意的走了,临走的时候鼻翼不停地吸着,我觉得一阵恶心,他却笑了笑。
我开始有意无意的惧怕师傅,甚至开始慢慢疏远,不过尽量做的隐晦些。但时间长了,我也不管了,觉得师傅这样做,自然有他的道理。
终于,在一次跟随着他从赌场大胜而归,我还陶醉在刚才的刺激中时,他忽然破天荒的提议说一起去喝酒。
我很高兴,我从小就没有父亲,一直把师傅当作父亲一样看待,而他那句我儿子活到现在也和你一般大也让我深信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于是我和你今天一样,也是找了个街边排档坐下来痛快喝酒,吹着海风,就着酒,相当痛快。
不知道喝了多久,只晓得旁边的人渐渐稀少,老板也不停的用余光扫我们,努力将收拾碗筷的声音弄得很大,于是我和师傅踉跄地起来,付了钱,互相搀扶着回去了。
师傅并没有醉,我的神智也很清楚,他的头发依旧互相交错着紧紧贴着脑壳,不过这次是出汗导致的,他的一只手始终插在口袋里,喝酒时候也是。
就着酒精的作用,我大着胆子问他,到底他有什么办法让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而我为什么不能。
“其实我和你一样,我也没有什么运气,所以我必须依靠其他东西来弥补。”他的舌头有些大,不过我还是可以听的很清楚。
“你知道么,当你拿到牌,翻开的一刹那,出现的牌究竟是靠什么决定的?是你的手,因为那是你身体第一个碰到牌的器官,所以,我们摸牌的手最重要,其次才是你的技术。至于老千,那只是幼稚的把戏,和魔术一样,我们要学,但是不能用。我们学是为了拆穿他们,什么小搬运法啊,投桃报李啊,夹带之类的,都要了解。”师傅突然说了很多话,让我有些措手不及,之能低头称是。
“可是一个人的手很奇妙,不同人有不同的手,其实即便是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他的手也不一样。所以我一直在想,怎样可以让我的手做到永远比别人都要特别。
于是我到处去寻找,别人都把我当作疯子,所谓手气,红手,不过是戏称,而我却当了真。但是我不甘心,最终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如何让自己赌钱的手随心如意的摸到好牌。”他猛地凝视着我,他居高临下地站在我面前,像一个门神似的,眼神里带着一种窥伺猎物的目光。
“据说有一种说法,当你不断的用别人的手代替自己的手,你的运气会越来越好,这种方法特别适合我和你这样没有那种运气的人。我到处去寻找合适的手,不是那些走运的人的手,而是那些倒霉的,几乎穷困潦倒的人,他们的手更加贪婪,更加比任何人都对钱的攫取更甚,而且这些人的手也更加廉价。于是我四处去买手,看下来,再安在我自己手上。”他弯下腰,呼吸几乎打到我脸山,微笑着问我。
“你知道怎样换么?”他忽然抓住我的手问。
我的酒全醒了,也知道他想做什么。
“师,师傅,你不是说要那些倒霉的人的么?”我口齿不清地说道,不知道是冷,还是吓的。
“不,那些人的手都不如你的。因为你比起他们,更想做一名荷官是吧?你心里的那种想要与人赌,想要赢的心比我都要强烈,你的手,才是最适合的,有了你的手,我也不用再隔几个月就去换一次了。”他终于抑制不住地大笑起来,脸上本来威严肃立的表情不见了,在窗外闪电的照射下,变的如厉鬼。
“您不是一直当我是您儿子么,我也一直当您是我父亲啊。”我挣脱不掉他的大手,哭着喊了起来,因为我看到他已经将另外一只手伸向口袋,透过印痕,我能看出那是一把刀。
“呵呵,赌场无父子,何况你只是我种下的果子,现在到了收成的时候了。你放心,不会太痛苦,很快就好,我只要你两只手而已,你会得到一大笔钱。”他猛的抽出刀,朝我被抓住的左手剁过去。
我不知道从那里迸发出的力量,忽然用右手抓住了刀刃,疼痛像电流一样通便我全身,手指头一跳一跳的疼痛,如果他抽出刀,恐怕我的指头全要断了。
显然他也没想到,于是我们开始打斗起来。虽然我身材比他矮小,但是在酒的作用下和断手的威胁下我更加拼命。拿去我的双手比杀了我更加残忍,两人在房间里搏斗了几分钟,忽然他摔倒了。
他踩到了自己掉落出来的那个瓶子,就是那个他放在先前被砍断手的瘾君子家门的瓶子。
我抢过掉落在地上的刀,然后拾起瓶子。
师傅的眼里露出了恐惧,他坐了起来,伸出手,急速的摇摆着说:“不要,不要!”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瓶子,透过玻璃壁,瓶里的液体散发着诡异的黑色光芒。
我打开瓶塞,朝着他的双手浇过去,我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几乎是凭着下意识的。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师傅痛苦的叫喊起来,我从来没看过平日威风的他会这样狼狈,接着我拿起刀,想都没想,砍下了他的左手。他捂着断手,疯子似的跑出房间。地上只留下他那只巨大而惨白的手。
借着光,我觉得那手有些异样。等我慢慢蹲下来,才发现那断手居然成了一只只有人皮空无一物的手套!
我缓缓地拾起他,接着戴在自己的左手上,仿佛就是为我准备一样,等我想脱下那人皮手套,可已经找不到开口了,那手套和我的手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第二天,我就去了这里最大的赌场。当然,我一场都没输,然后我找到老板,将所有赢的钱都还给他,并要求留下来做一名荷官。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我师傅。据说有人看见过一个断了手高个子在外乡讨饭,最后潦倒而死,但我没有任何感觉,仿佛他只是一名过客,就如同赌场里的那些赌客一样,我永远不会记住他们的相貌,声音,不过我会记住他们摸牌的手。”他终于说完了,接着右手拿起筷子,夹起一大块鱼塞进嘴巴里。
我始终看着他插在裤子口袋的左手。
“你知道么,原来换手的人,他的手总会不由自主的拿着赌局,仿佛那只手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仿佛他是独立于主体之外,另有生命一样。就像我,根本控制不住他,也不想抑制。”他掏出手,那只手依旧在不停的洗着一副扑克。
我长叹可口气,“这真的是你要的生活么?”他愣了下,坚定的点点头。
“你要知道,人有很多种,总会有像你我这样的怪人存在。而且,今天我又输给你了,哈哈,真是有意思,我已经很久没输过了。”他再次朝我敬酒,我也喝了下去。
只是我渐渐觉得有些头晕,然后头变的特别的沉重。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我不知道睡了多久,只是看到桌子上有张纸条。
“知道么,其实我很想换掉你的手。不过,我想了想,这个世界上一定要有个我赢不了的人,才有意思嘛,你说是不是呢?”
我拿着纸条的手开始颤抖,或许只是他的一转念,我下半辈子就连看书都看不了了,当然更不可能写这封信给你了。
我没有再去找我这位荷官朋友,我相信也不会再见到他了,只是不知道他是否会一直这样赌下去,他的左手,是不是还会那样紧紧握着扑克,永不松开。”
---- ling1007
第九十六夜 锁(上)
在我的对面,搬来一个女人。一个在我看来无比奇怪的女人。有两种女人很吸引人,美丽的和神秘的,恰巧,这个女人集合上述两点。
由于做着经常和人接触的工作,我所见过的女性远比普通人多,漂亮的自然不少,可是像她这样的却的确没有。应该怎么形容呢,这个女人似乎永远处于一种没有任何杂质的快乐的状态,还有一种几乎接近病态的美丽,就像葬花的黛玉一般,让人忍不住想要好好了解她。
这个叫西桂的女人几乎是我一觉醒来就出现在我的对面,可是昨天我的对面还是空无一人的闲置旧房,这让我不得不问她一句是何时搬来的。
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家的门口,刚巧我准备收拾停当赶去报社,而她也在门外清扫垃圾,穿着一套黑色的过膝套裙,长发及肩,脚下踩着一双很卡通的大头塑料拖鞋,带着一点婴儿肥的圆脸让人觉得亲切自然,小巧的鼻子和略微上翘的嘴唇都有一种小妹妹似的感觉。
“哦,我是昨天晚上搬来的,没有吵到你吧?”她告诉我的时候一脸非常的抱歉,笑容向两颊两边撅起的脸上堆满了红晕,扇贝似的牙齿仿佛在还未完全浸透阳光的楼道里闪烁发亮,和美女聊天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我自然又多问了几句。
西桂告诉我她的名字,并是一名外企员工,因为为了上班方便,所以租了我对面这套房子,并且只有单身一人在这个城市,当她知道我的身份后非常高兴。
“我经常看你写的专栏,都是很有意思的故事呢。”她又笑了下,这次她的手空了,并且对我伸了出来。
“希望相处愉快,记者先生。”她的脑袋歪向一边,调皮地微笑着,头发也随之如瀑布般流向肩头。我和她握了握手,就马上赶去上班了。
可是,我从未听说附近有什么外企。
管它呢,别人的工作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努力使自己打消去思考关于西桂的事情。
中午我一般是不回去的,因为来去匆忙,有时候中午精神好还可以处理一些事情,可是今天我却冒出了回家的想法。
走到家门口,却发现西桂的门开着,我特意放慢了脚步,并且让楼道踩地很大声音。
果然,门里冒出一个脑袋,她很小心地望着我,她似乎正在更换自己的门锁,满额头的细汗,这里的门锁向来坚固,干吗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我询问她一句,西桂只是搪塞到说原来的门锁坏了。
“你回来了啊?吃饭了么?我准备了一些自制的小菜,要不一起来吧,就当作我向你这地头蛇的进贡如何?”她眯起眼睛,伸出手对着我招了招,仿佛如一直招财猫一般可爱。
我摸了摸刚刚吃饱的肚子,几乎不假思索地说好吧。
吃东西是其次,我只是想看看她的家是什么样子。
西桂告诉我今天自己请假一天来收拾屋子,女孩子么,总喜欢干净细致到极致,几乎对洁净有了一种嗜好,我的师姐有时候会懒到下楼买饭都不愿意去,但却会在难得的周末一个人打扫屋子整整一天。
或许,女人的思维对于我来说很难理解。
西桂的家也很干净,干净让我觉得有点紧张。
除了必须的家具,几乎找不到任何一点多余的东西,好像这家的主人随时会离开一样,而且,我发现几乎只要是可以打开的东西,她都上了锁,上锁的书柜,被锁链绑住脚的桌椅,所有电器的开关都放在一个被锁住的铁盒子里,而墙角里还摆放着数个巨大的木箱子,当然也上了锁。
西桂好像觉察出我的异样,她解释说自己以前住的地方老丢东西,所以渐渐养成了什么都加上锁的习惯,哪怕是厨房的柜子,餐桌电视都用锁固定住,至于其他的更别说了。
“不嫌麻烦么?”我有点无奈地问,看来美女多少有点怪癖这个说法倒是对的。
西桂立即摆手,并且捂着嘴笑起来,笑声清脆悦耳,在房间中回荡开来。
当我也被她的笑声传染到准备咧嘴傻笑的时候,她忽然停了下来,脸上表情转化之快让我难以想象,即便是最一流的演员,恐怕也难以像她这样做的不留痕迹。
西桂盯着我,缓步走过来。
“你知道么,每次开锁接触禁锢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那东西是属于我的,我才会安心下来。”她的手指头细白光彻,我眯起眼睛,仿佛像五根大头针一样对着我的的脸伸过来。
可是我却无法动弹,最后,她的手指头在我额头弹了一下。
“可以开动了,记者先生。”她转过身,走向香气四溢的里间厨房。
我问她为什么不叫我名字,她坏坏地摇着头说我名字太麻烦了,而记者先生是她给我取的。
“这样,我就会觉得只有我一个人这样叫你啊,好像你只属于我一样。”她说道这里,忽然害羞地低下头,我无法看到她被长长漆黑如绸缎似的头发遮盖起来的脸,只好装傻拿起她熬的汤喝了起来。
汤做的一般,我也无心去品味,这年头女孩子做出来的食物只要不吃到胃出血就不错了。
离开的时候,西桂小心地带上铁门,我在身后听到了好几声金属摩擦的上锁声。
“这么没有安全感么?”我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
这样的日子在我和西桂偶尔见面的谈笑声中迅速过去,令我不解的是,她似乎很少出门,更别说其他的社交活动。她经常昼伏夜出,偶尔出去一次,也是带着一大堆的锁回来,仿佛她对锁有这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她曾经告诉我过我,只有看见那些锁和钥匙,她才能感觉到安全和归属感。
而我也开始渐渐觉得似乎有人在跟踪自己。这一类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当然,我也察觉出对方只是一个业余者,很快我略施小计,便在街尾小巷拐角处逮住了他。
当我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那是一种怎样的面容啊,仿佛全身的灵魂被抽空了一般,无神的双眼犹如两口干枯的深井,满脸的落魄和疯长的胡子,面颊黑而深陷,就像上了年纪掉光牙齿的老年人,而我抓在手里的胳膊也若有若无,就像一根细柴似的,毫无肌肉可言。从年龄上来判断,他已经四十多岁了。
“是你,你和西桂在一起吧,告诉我,快告诉我,西桂是不是你在一起啊?”他叫道。还未等我问他,却一下跪倒在地上抓着我的衣服痛苦地哀求道,不过似乎身体过于衰弱,加上情绪激动,居然晕过去了。
我只好把他搀扶到附近的小餐馆,结果证明我是对的,他是饿晕的。
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吃饭了,他表现的如三年饥荒一般,再有厌食症的人看着他也会觉得饿了。于是我也要了碗馄饨,坐在他对面慢慢吃起来。
终于,他似乎满足下来,也稍微平静了。
“我劝你赶紧离开西桂,在你还能离开之前。”他的话听上去像劝告,但是配合他的表情来说却更像是警告更为合适。
“我不喜欢听一半话,看在我为你买单的份上,多少告诉点什么吧。”我望了望堆成小山状的满桌餐具,开始盘算着明天要问同事借多少钱才合适。
忽然,他非常痛苦地捂着自己的左腹,豆大的冷汗直冒,我开始怀疑他是否吃得太快而会出事,他休息了一会说没事了。
“我知道你不见得会相信我的话,你就像以前的我一样完全被她迷住了,我就在你家楼下呆着,一旦她外出,你就叫上我,我会让你知道真相的。”说完,这个男人拍拍拍屁股走了。
回到家,西桂居然打开自家的门等我,我忽然觉得心头一暖,自从离开父母已经很久没尝过被人等待的滋味了。
她的怀里抱着一直可爱的小狗,全身通白。我忍不住伸出手想摸一下。
“你想干嘛?它是我的!”西桂一下变了脸色,将狗猛地扔进客厅里,小狗似乎摔着了,发出尖利的叫声,我皱了皱眉头。
“你这是干什么,我又没有恶意。”说完,我又想起了先前那个男人的话。西桂似乎很痛苦,她没有说话,而是走进去重新抱起那条狗。
过了一会,我似乎听到几声尖利狗叫,但后来又消失了,我甚至怀疑那是因为过度劳累的幻听而已。
我回到自己家里,走到阳台上。果然,那个家伙就蹲在我家楼下,也不知道他跟踪我多久了,居然我住哪里也知道。
门外响起了关门的声音,这么晚了,西桂居然出门?
她似乎只有在夜晚才愿意离开那个家。当我听到楼道里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忍不住走到了阳台上,那个男人带着微笑站在下面,我犹豫了片刻,对着他做了个上来的手势。
---- ling1007
在我的对面,搬来一个女人。一个在我看来无比奇怪的女人。有两种女人很吸引人,美丽的和神秘的,恰巧,这个女人集合上述两点。
由于做着经常和人接触的工作,我所见过的女性远比普通人多,漂亮的自然不少,可是像她这样的却的确没有。应该怎么形容呢,这个女人似乎永远处于一种没有任何杂质的快乐的状态,还有一种几乎接近病态的美丽,就像葬花的黛玉一般,让人忍不住想要好好了解她。
这个叫西桂的女人几乎是我一觉醒来就出现在我的对面,可是昨天我的对面还是空无一人的闲置旧房,这让我不得不问她一句是何时搬来的。
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家的门口,刚巧我准备收拾停当赶去报社,而她也在门外清扫垃圾,穿着一套黑色的过膝套裙,长发及肩,脚下踩着一双很卡通的大头塑料拖鞋,带着一点婴儿肥的圆脸让人觉得亲切自然,小巧的鼻子和略微上翘的嘴唇都有一种小妹妹似的感觉。
“哦,我是昨天晚上搬来的,没有吵到你吧?”她告诉我的时候一脸非常的抱歉,笑容向两颊两边撅起的脸上堆满了红晕,扇贝似的牙齿仿佛在还未完全浸透阳光的楼道里闪烁发亮,和美女聊天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我自然又多问了几句。
西桂告诉我她的名字,并是一名外企员工,因为为了上班方便,所以租了我对面这套房子,并且只有单身一人在这个城市,当她知道我的身份后非常高兴。
“我经常看你写的专栏,都是很有意思的故事呢。”她又笑了下,这次她的手空了,并且对我伸了出来。
“希望相处愉快,记者先生。”她的脑袋歪向一边,调皮地微笑着,头发也随之如瀑布般流向肩头。我和她握了握手,就马上赶去上班了。
可是,我从未听说附近有什么外企。
管它呢,别人的工作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努力使自己打消去思考关于西桂的事情。
中午我一般是不回去的,因为来去匆忙,有时候中午精神好还可以处理一些事情,可是今天我却冒出了回家的想法。
走到家门口,却发现西桂的门开着,我特意放慢了脚步,并且让楼道踩地很大声音。
果然,门里冒出一个脑袋,她很小心地望着我,她似乎正在更换自己的门锁,满额头的细汗,这里的门锁向来坚固,干吗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我询问她一句,西桂只是搪塞到说原来的门锁坏了。
“你回来了啊?吃饭了么?我准备了一些自制的小菜,要不一起来吧,就当作我向你这地头蛇的进贡如何?”她眯起眼睛,伸出手对着我招了招,仿佛如一直招财猫一般可爱。
我摸了摸刚刚吃饱的肚子,几乎不假思索地说好吧。
吃东西是其次,我只是想看看她的家是什么样子。
西桂告诉我今天自己请假一天来收拾屋子,女孩子么,总喜欢干净细致到极致,几乎对洁净有了一种嗜好,我的师姐有时候会懒到下楼买饭都不愿意去,但却会在难得的周末一个人打扫屋子整整一天。
或许,女人的思维对于我来说很难理解。
西桂的家也很干净,干净让我觉得有点紧张。
除了必须的家具,几乎找不到任何一点多余的东西,好像这家的主人随时会离开一样,而且,我发现几乎只要是可以打开的东西,她都上了锁,上锁的书柜,被锁链绑住脚的桌椅,所有电器的开关都放在一个被锁住的铁盒子里,而墙角里还摆放着数个巨大的木箱子,当然也上了锁。
西桂好像觉察出我的异样,她解释说自己以前住的地方老丢东西,所以渐渐养成了什么都加上锁的习惯,哪怕是厨房的柜子,餐桌电视都用锁固定住,至于其他的更别说了。
“不嫌麻烦么?”我有点无奈地问,看来美女多少有点怪癖这个说法倒是对的。
西桂立即摆手,并且捂着嘴笑起来,笑声清脆悦耳,在房间中回荡开来。
当我也被她的笑声传染到准备咧嘴傻笑的时候,她忽然停了下来,脸上表情转化之快让我难以想象,即便是最一流的演员,恐怕也难以像她这样做的不留痕迹。
西桂盯着我,缓步走过来。
“你知道么,每次开锁接触禁锢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那东西是属于我的,我才会安心下来。”她的手指头细白光彻,我眯起眼睛,仿佛像五根大头针一样对着我的的脸伸过来。
可是我却无法动弹,最后,她的手指头在我额头弹了一下。
“可以开动了,记者先生。”她转过身,走向香气四溢的里间厨房。
我问她为什么不叫我名字,她坏坏地摇着头说我名字太麻烦了,而记者先生是她给我取的。
“这样,我就会觉得只有我一个人这样叫你啊,好像你只属于我一样。”她说道这里,忽然害羞地低下头,我无法看到她被长长漆黑如绸缎似的头发遮盖起来的脸,只好装傻拿起她熬的汤喝了起来。
汤做的一般,我也无心去品味,这年头女孩子做出来的食物只要不吃到胃出血就不错了。
离开的时候,西桂小心地带上铁门,我在身后听到了好几声金属摩擦的上锁声。
“这么没有安全感么?”我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一句。
这样的日子在我和西桂偶尔见面的谈笑声中迅速过去,令我不解的是,她似乎很少出门,更别说其他的社交活动。她经常昼伏夜出,偶尔出去一次,也是带着一大堆的锁回来,仿佛她对锁有这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她曾经告诉我过我,只有看见那些锁和钥匙,她才能感觉到安全和归属感。
而我也开始渐渐觉得似乎有人在跟踪自己。这一类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当然,我也察觉出对方只是一个业余者,很快我略施小计,便在街尾小巷拐角处逮住了他。
当我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那是一种怎样的面容啊,仿佛全身的灵魂被抽空了一般,无神的双眼犹如两口干枯的深井,满脸的落魄和疯长的胡子,面颊黑而深陷,就像上了年纪掉光牙齿的老年人,而我抓在手里的胳膊也若有若无,就像一根细柴似的,毫无肌肉可言。从年龄上来判断,他已经四十多岁了。
“是你,你和西桂在一起吧,告诉我,快告诉我,西桂是不是你在一起啊?”他叫道。还未等我问他,却一下跪倒在地上抓着我的衣服痛苦地哀求道,不过似乎身体过于衰弱,加上情绪激动,居然晕过去了。
我只好把他搀扶到附近的小餐馆,结果证明我是对的,他是饿晕的。
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吃饭了,他表现的如三年饥荒一般,再有厌食症的人看着他也会觉得饿了。于是我也要了碗馄饨,坐在他对面慢慢吃起来。
终于,他似乎满足下来,也稍微平静了。
“我劝你赶紧离开西桂,在你还能离开之前。”他的话听上去像劝告,但是配合他的表情来说却更像是警告更为合适。
“我不喜欢听一半话,看在我为你买单的份上,多少告诉点什么吧。”我望了望堆成小山状的满桌餐具,开始盘算着明天要问同事借多少钱才合适。
忽然,他非常痛苦地捂着自己的左腹,豆大的冷汗直冒,我开始怀疑他是否吃得太快而会出事,他休息了一会说没事了。
“我知道你不见得会相信我的话,你就像以前的我一样完全被她迷住了,我就在你家楼下呆着,一旦她外出,你就叫上我,我会让你知道真相的。”说完,这个男人拍拍拍屁股走了。
回到家,西桂居然打开自家的门等我,我忽然觉得心头一暖,自从离开父母已经很久没尝过被人等待的滋味了。
她的怀里抱着一直可爱的小狗,全身通白。我忍不住伸出手想摸一下。
“你想干嘛?它是我的!”西桂一下变了脸色,将狗猛地扔进客厅里,小狗似乎摔着了,发出尖利的叫声,我皱了皱眉头。
“你这是干什么,我又没有恶意。”说完,我又想起了先前那个男人的话。西桂似乎很痛苦,她没有说话,而是走进去重新抱起那条狗。
过了一会,我似乎听到几声尖利狗叫,但后来又消失了,我甚至怀疑那是因为过度劳累的幻听而已。
我回到自己家里,走到阳台上。果然,那个家伙就蹲在我家楼下,也不知道他跟踪我多久了,居然我住哪里也知道。
门外响起了关门的声音,这么晚了,西桂居然出门?
她似乎只有在夜晚才愿意离开那个家。当我听到楼道里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忍不住走到了阳台上,那个男人带着微笑站在下面,我犹豫了片刻,对着他做了个上来的手势。
---- ling1007
第九十六夜 锁(下)
“怎么样?那个贱人出去了是吧?嘿嘿,我就知道她喜欢晚上出门,以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习惯呢,告诉你,她根本就不是正常人!”那人喋喋不休地站在我身边说着,我则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打断了他。
“你不是要让我看真相么?”我问他,男人愣了愣,随即诡异地笑了下,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
“知道么,她无论搬到那里,所有的门锁都要换掉,坚持用自己的,她认为这个世界所有的锁都不如自己的安全。实际上她并不知道我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偷偷配了钥匙。”他居然说自己以前和西桂在一起过,这真让我不可思议,可是几下咔嚓的开锁声后,铁门居然真的开了。
房间里面很黑,我想去摸索着打开灯,结果被他制止了。
“如果开灯,她上来前就知道我们来了,那就不妙了,你小心地带上门,把里面的门闩插好,这样她就进不来了。”我只好答应,心里却奇怪自己究竟在干什么。
一个古怪的邻居和一个同样古怪的路人。
那个男人似乎正在忍受着莫大的痛苦,在半黑暗的客厅里轻声呻吟着,他果然又是用手捂着自己的腹部,而且看样子似乎想在这里寻找什么。
但是西桂的家里任何可以打开的东西都是上了锁的。
不过这个男人居然每个锁都可以打开。
“在哪里?在哪里?她究竟把那个放到什么地方去了?”男人疯狂地翻找着抽屉,书架,柜子,我不知道他在寻找什么,但直觉告诉我,墙角的几个木头箱子很可疑。
我指了指那些箱子,“干吗不找找那些箱子里?”
“哼,你可以打开看看里面是什么,瞧,好像最边上的正好没上锁。”他冷笑着回答我。
我没有还击他,而是自己走了过去。从窗口漏进来的对面楼层的余光躺在木质的箱子上,当我准备打开的时候,箱子里却传来了一阵小声的叫唤。
里面的东西,就是刚才看到的那条小狗。
不过,我几乎已经认不出那条狗了。它雪白的身体几乎被血给浸透了,狗的四肢被细细的铁丝穿过,固定在了箱子的边缘,它的上下嘴唇被贯通了而且也加上了一把铜锁,这是何等的残忍,那条狗睁着漆黑的圆眼带着恐惧和祈求望着我,而我则感到一阵恶心,立即合上了盖子。
“哈哈,找到了!她居然放在了一把锁里,把钥匙放在空心锁里面,也只有我和她会这样做了!”我回头望去,那个男人的手里拿着一把钥匙,一把形状古怪的钥匙。大概十公分左右的半圆柱体,上面还有凹凸不平的齿轮,男人兴奋地脱去自己的上衣,一瞬间,我看到了金属反射的光芒晃过我的眼睛。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总是捂着自己的腹部了。
在他一根根凸起的肋骨上,几乎每一根上都挂着一把锁,那些锁泛着冰冷的黄色光芒。他拿起钥匙,对准孔眼一把把打开了,原来那些锁都是一个钥匙可以打开的。我看到那些与其锁身不符合的小指头粗细的锁条慢慢地从肌肉的挤压中被抽出来,伴随着的是那个男人痛苦地低声喊叫。
几乎每开一把锁,男人的脸上就疼地扭曲一下,然后是释放后的轻松和愉悦。你很难想象痛苦和欢乐这两种最极端的表情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是什么样子,总之当开到最后一把锁的时候他终于累了,大口地喘着粗气,靠着家具一屁股做到地上。
“告诉我,告诉我一切关于西桂的事情!”我的好奇心再也无法制止了。男人冷冷地望着我,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其实他是一点气力也没有了。
“我和她曾经是一对恋人。二十年前,就和你一样,她突然出现在我的对面,那样的可爱美丽而温柔,我深深的迷上了她,没多久,我们便住在了一起,可是我很快发现,她像疯子一样对任何东西都要上锁,每次上锁的时候都念念有词,而且行为越来越古怪。
有一天,我在喝过她煮的汤后就睡着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身上的疼痛所惊醒,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绑的死死的,而她则在我的肋骨上一个个的钻孔,并且把那些锁锁上去,她简直就是个魔鬼!”男人愤怒地大喊道。听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西桂端给我的那碗汤,胃里开始剧烈的翻滚起来。
“你刚才说二十年前?”我难以置信地问他。
“感觉到奇怪么?那个女人永远也不会衰老,她曾经告诉我她活了很久了,我原以为是在开玩笑,结果后来才知道,她不知道用什么办法,甚至可以锁住自己的身体和年龄 ,让其无法老化。我已经四十多了,她一定还是保持以前那样的年轻吧?”男人长长的叹了口气。
“后来呢?”我问他。
“后来?后来我被他关在房子里,像一条狗一般的生活着,最后她似乎厌倦我了,才将我遗弃在那里,她一定没想到我幸运的被救了,可是身上的锁却无法拿下来,他们告诉我如果强行拆除我一定会大出血而死。所以我找了她二十年,就是为了找到钥匙!找到在我身上锁了二十年锁的钥匙!”男人疯子般地大吼起来。
“时间不多,我得要在她回来之前打开我身上所有的锁。”他再次拿起钥匙像身上的锁眼插去,可是门外忽然想起了开门的声音。
“谁!谁在里面!”西桂几乎变形的声线在门外响起,坐在地上的男人急忙穿好衣服踉跄地站起来打开了客厅的灯。
一瞬间满是光亮,我们都无法遁形。
隔着铁门,我看到西桂带着鄙视的眼神望着我。
“西桂,我终于,终于又看到你了,你还是爱我的吧,否则你不会在我身上留下这些锁,又保留着钥匙,你是在等我,是的,等我打开这最后一把锁,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的!”那个男人痴痴地望着西桂,仿佛非常激动,连握着钥匙的手都开始打抖。我觉得奇怪,先前那个诅咒西桂的人不是他么,为什么一旦看见她又变成这个样子。
“记者先生,你知道你在干什么?这个男人曾经从我身边拿走了所有东西,包括我的感情时间财富,所有的所有,他还折磨我,不准我离开他的身边,我不过是对他小惩大戒一下,现在你却把他带到我家里来了,我还以为你和这些男人有什么不同,原来都是一丘之貉啊。”西桂冷冷地嘲弄着我。
我自己也觉得有些羞愧,低下了头,可是当我看到墙角的小木箱的时候,我大声质问她为什么要做如此残忍的事情。
“残忍?我是爱它的啊,只有我爱的东西我才会用锁锁住,不让它从我身边溜走,我已经不想在失去任何我爱的东西了。”西桂趴在铁门上大声地对我呼喊:“快,快把门打开,里面的家伙只要打开身上所有的锁,就会把我和你都杀掉。我之所以这样隐居着就是为了躲避他啊,他像疯子一样想得到我,杀了我,我只好趁他睡着的时候给他加上了锁才逃了出来,快打开门,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只留下他一人在这!”西桂拼命地摇晃着铁门,我有些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想打开门闩。
“别听她的!那个贱人总是这样迷惑男人,然后趁他们不备就用锁锁住,像那条狗一样,玩弄致死!你要是打开门,我和你都会永远呆在这个房间里的!”男人似乎又清醒了,猛地扑过来抱住我,他的身体很虚弱,我只要一把就可以将他推开,但是我却使不出力气。
因为我在怀疑,究竟我该相信谁?可是我最讨厌的就是做选择题了。
终于,我还是走到门口打开了门闩,身体仿佛不受控制似的。
“谢谢你,记者先生!本来,我出去就是为你挑选一把合适的锁呢。”西桂的脸依旧那样可爱生动,她的右手上拿着一把一模一样大小的铜锁。
“不过,看来你暂时是用不着了。”西桂犹如鳗鱼一样从我身旁滑进去,并且巧妙地把我挤出去,带上了门。
身后的男人穿来了一阵惨叫。
“不要,不要啊!”
“我不会,再让你从我身边逃走了,永远不会了。”在带上大门的最后一刻,我听到西桂的嘴里吐出这样一句话。
我傻瓜似地站在黑暗地楼道口,门已经死死地锁紧。
到底,到底西桂和那个人谁说的是对的?或许已经不再重要了。
第二天早上,西桂离开了,就像她突然出现在我的对面一样,她是半夜搬走的。诺大空旷的客厅里只留下那几个木头箱子,包括昨天我看到的装着小狗的那一只。
不过在旁边又多了一只上锁的箱子,要略大一些,箱子的底部慢慢蠕动着尚未干透的血迹,深深的黑色,刺痛着我的眼球。
我没有勇气去打开那个箱子,究竟箱子里装的是西桂还是那个男人?
最先上锁的,肯定是人心吧。
---- ling1007
“怎么样?那个贱人出去了是吧?嘿嘿,我就知道她喜欢晚上出门,以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习惯呢,告诉你,她根本就不是正常人!”那人喋喋不休地站在我身边说着,我则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打断了他。
“你不是要让我看真相么?”我问他,男人愣了愣,随即诡异地笑了下,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
“知道么,她无论搬到那里,所有的门锁都要换掉,坚持用自己的,她认为这个世界所有的锁都不如自己的安全。实际上她并不知道我以前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偷偷配了钥匙。”他居然说自己以前和西桂在一起过,这真让我不可思议,可是几下咔嚓的开锁声后,铁门居然真的开了。
房间里面很黑,我想去摸索着打开灯,结果被他制止了。
“如果开灯,她上来前就知道我们来了,那就不妙了,你小心地带上门,把里面的门闩插好,这样她就进不来了。”我只好答应,心里却奇怪自己究竟在干什么。
一个古怪的邻居和一个同样古怪的路人。
那个男人似乎正在忍受着莫大的痛苦,在半黑暗的客厅里轻声呻吟着,他果然又是用手捂着自己的腹部,而且看样子似乎想在这里寻找什么。
但是西桂的家里任何可以打开的东西都是上了锁的。
不过这个男人居然每个锁都可以打开。
“在哪里?在哪里?她究竟把那个放到什么地方去了?”男人疯狂地翻找着抽屉,书架,柜子,我不知道他在寻找什么,但直觉告诉我,墙角的几个木头箱子很可疑。
我指了指那些箱子,“干吗不找找那些箱子里?”
“哼,你可以打开看看里面是什么,瞧,好像最边上的正好没上锁。”他冷笑着回答我。
我没有还击他,而是自己走了过去。从窗口漏进来的对面楼层的余光躺在木质的箱子上,当我准备打开的时候,箱子里却传来了一阵小声的叫唤。
里面的东西,就是刚才看到的那条小狗。
不过,我几乎已经认不出那条狗了。它雪白的身体几乎被血给浸透了,狗的四肢被细细的铁丝穿过,固定在了箱子的边缘,它的上下嘴唇被贯通了而且也加上了一把铜锁,这是何等的残忍,那条狗睁着漆黑的圆眼带着恐惧和祈求望着我,而我则感到一阵恶心,立即合上了盖子。
“哈哈,找到了!她居然放在了一把锁里,把钥匙放在空心锁里面,也只有我和她会这样做了!”我回头望去,那个男人的手里拿着一把钥匙,一把形状古怪的钥匙。大概十公分左右的半圆柱体,上面还有凹凸不平的齿轮,男人兴奋地脱去自己的上衣,一瞬间,我看到了金属反射的光芒晃过我的眼睛。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总是捂着自己的腹部了。
在他一根根凸起的肋骨上,几乎每一根上都挂着一把锁,那些锁泛着冰冷的黄色光芒。他拿起钥匙,对准孔眼一把把打开了,原来那些锁都是一个钥匙可以打开的。我看到那些与其锁身不符合的小指头粗细的锁条慢慢地从肌肉的挤压中被抽出来,伴随着的是那个男人痛苦地低声喊叫。
几乎每开一把锁,男人的脸上就疼地扭曲一下,然后是释放后的轻松和愉悦。你很难想象痛苦和欢乐这两种最极端的表情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是什么样子,总之当开到最后一把锁的时候他终于累了,大口地喘着粗气,靠着家具一屁股做到地上。
“告诉我,告诉我一切关于西桂的事情!”我的好奇心再也无法制止了。男人冷冷地望着我,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其实他是一点气力也没有了。
“我和她曾经是一对恋人。二十年前,就和你一样,她突然出现在我的对面,那样的可爱美丽而温柔,我深深的迷上了她,没多久,我们便住在了一起,可是我很快发现,她像疯子一样对任何东西都要上锁,每次上锁的时候都念念有词,而且行为越来越古怪。
有一天,我在喝过她煮的汤后就睡着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被身上的疼痛所惊醒,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绑的死死的,而她则在我的肋骨上一个个的钻孔,并且把那些锁锁上去,她简直就是个魔鬼!”男人愤怒地大喊道。听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西桂端给我的那碗汤,胃里开始剧烈的翻滚起来。
“你刚才说二十年前?”我难以置信地问他。
“感觉到奇怪么?那个女人永远也不会衰老,她曾经告诉我她活了很久了,我原以为是在开玩笑,结果后来才知道,她不知道用什么办法,甚至可以锁住自己的身体和年龄 ,让其无法老化。我已经四十多了,她一定还是保持以前那样的年轻吧?”男人长长的叹了口气。
“后来呢?”我问他。
“后来?后来我被他关在房子里,像一条狗一般的生活着,最后她似乎厌倦我了,才将我遗弃在那里,她一定没想到我幸运的被救了,可是身上的锁却无法拿下来,他们告诉我如果强行拆除我一定会大出血而死。所以我找了她二十年,就是为了找到钥匙!找到在我身上锁了二十年锁的钥匙!”男人疯子般地大吼起来。
“时间不多,我得要在她回来之前打开我身上所有的锁。”他再次拿起钥匙像身上的锁眼插去,可是门外忽然想起了开门的声音。
“谁!谁在里面!”西桂几乎变形的声线在门外响起,坐在地上的男人急忙穿好衣服踉跄地站起来打开了客厅的灯。
一瞬间满是光亮,我们都无法遁形。
隔着铁门,我看到西桂带着鄙视的眼神望着我。
“西桂,我终于,终于又看到你了,你还是爱我的吧,否则你不会在我身上留下这些锁,又保留着钥匙,你是在等我,是的,等我打开这最后一把锁,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的!”那个男人痴痴地望着西桂,仿佛非常激动,连握着钥匙的手都开始打抖。我觉得奇怪,先前那个诅咒西桂的人不是他么,为什么一旦看见她又变成这个样子。
“记者先生,你知道你在干什么?这个男人曾经从我身边拿走了所有东西,包括我的感情时间财富,所有的所有,他还折磨我,不准我离开他的身边,我不过是对他小惩大戒一下,现在你却把他带到我家里来了,我还以为你和这些男人有什么不同,原来都是一丘之貉啊。”西桂冷冷地嘲弄着我。
我自己也觉得有些羞愧,低下了头,可是当我看到墙角的小木箱的时候,我大声质问她为什么要做如此残忍的事情。
“残忍?我是爱它的啊,只有我爱的东西我才会用锁锁住,不让它从我身边溜走,我已经不想在失去任何我爱的东西了。”西桂趴在铁门上大声地对我呼喊:“快,快把门打开,里面的家伙只要打开身上所有的锁,就会把我和你都杀掉。我之所以这样隐居着就是为了躲避他啊,他像疯子一样想得到我,杀了我,我只好趁他睡着的时候给他加上了锁才逃了出来,快打开门,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只留下他一人在这!”西桂拼命地摇晃着铁门,我有些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想打开门闩。
“别听她的!那个贱人总是这样迷惑男人,然后趁他们不备就用锁锁住,像那条狗一样,玩弄致死!你要是打开门,我和你都会永远呆在这个房间里的!”男人似乎又清醒了,猛地扑过来抱住我,他的身体很虚弱,我只要一把就可以将他推开,但是我却使不出力气。
因为我在怀疑,究竟我该相信谁?可是我最讨厌的就是做选择题了。
终于,我还是走到门口打开了门闩,身体仿佛不受控制似的。
“谢谢你,记者先生!本来,我出去就是为你挑选一把合适的锁呢。”西桂的脸依旧那样可爱生动,她的右手上拿着一把一模一样大小的铜锁。
“不过,看来你暂时是用不着了。”西桂犹如鳗鱼一样从我身旁滑进去,并且巧妙地把我挤出去,带上了门。
身后的男人穿来了一阵惨叫。
“不要,不要啊!”
“我不会,再让你从我身边逃走了,永远不会了。”在带上大门的最后一刻,我听到西桂的嘴里吐出这样一句话。
我傻瓜似地站在黑暗地楼道口,门已经死死地锁紧。
到底,到底西桂和那个人谁说的是对的?或许已经不再重要了。
第二天早上,西桂离开了,就像她突然出现在我的对面一样,她是半夜搬走的。诺大空旷的客厅里只留下那几个木头箱子,包括昨天我看到的装着小狗的那一只。
不过在旁边又多了一只上锁的箱子,要略大一些,箱子的底部慢慢蠕动着尚未干透的血迹,深深的黑色,刺痛着我的眼球。
我没有勇气去打开那个箱子,究竟箱子里装的是西桂还是那个男人?
最先上锁的,肯定是人心吧。
---- ling1007
第九十七夜 过阴(上)
野老常言:阴牒勾人,往往有生人为之者,谓之过阴。其人言语饮食,了不异人,但就睡则嗒焉若丧,呼之不能觉,盖其过阴时也。榻下双履,必一仰一覆,尽仰其履则觉,尽覆其履则死不复返。故每寝必扃其户。惧为人所弄也。后一月谁当死者,辄先知之,预见阴牒也。
——《耳食录》
一个陌生的男人找到我,他犹如一只惊弓之鸟,略弯着腰,深黑色的西装外套胡乱的披在身上,连口袋翻出来了也没有注意,细长而稀疏的眉毛几乎可以数出来有几根,他的脸仿佛是一个没有经验的面点师傅做出来的半成品的面团,到处凹凸不平,与缝隙似的眼睛和厚实嘴唇相比,那颗巨大的酒糟鼻仿佛随时都会掉下来一样。
“你知道过阴么?”男人的喉咙里发出了类似砂纸摩擦铝锅般沙哑 的声音,我听的耳朵有些难受。
我摇头,随手看了看手表——主编给我的时间并不多,他似乎也察觉到我经常借着接待来访者的事情偷懒怠工,所以对我做了硬性规定了。
他的眼珠转动了一下,咽了下口水:“请不要着急,我敢打赌您一定会对我的故事感兴趣,而我也不需要任何的报酬,只是希望可以找到一个人倾诉一下。因为我怕告诉别人会让人以为我是个神经病,我的身体和精神已经无法承受那种折磨了,再不说出来,我会发疯的。”他的样子看上去很可怜,就像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儿般无助地颤动着肩膀,他用巨大的双手捂着脸,居然差点哭了出来,我虽然很反感男人哭泣,但是由于惊恐而导致的眼泪的确少见。
这个叫吴若东的男人三十五岁,但是看上去却如此苍老,一来是最近精神紧张所致,二来是他的工作是一名小公司的副总,所以公事繁忙,导致人到中年却两鬓雪染,他所烦恼的不是别的,正是他的妻子。
“我只是个普通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本打算在这个城市继续过着普通的生活——如果,如果不是遇见那个女人的话。”吴若东将身体又蜷缩了一些,像一只四处寻找壳的蜗牛。
“这几年忙于事业,所以一直没有机会管自己的终生大事。后来偶然的机会认识到了我现在的妻子,她是从农村来的,靠着自己的能力考上了师范大学,在学校里教心理学,她的相貌气质很好,而且我自己也是一个小县城出来的,深深知道我们这些没有任何背景和后台的人要在这个城市立足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而且在认识半年后就结婚了。在别人看来,她会嫁给我有些不太公平,其实那时候追求她的有很多人,后来我问过她为什么,妻子也只是淡淡地说觉得我是个好人。
婚后的生活很快乐,很快我又忙于工作,她也安心做一名家庭主妇。虽然她一再要求我们生个孩子,但是我公司事情太多,只好延期,而她也有些不悦,却没有多说。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总有一些奇怪的人来找我们家,找她。
先是一个穿着打扮非常落魄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塑胶袋,似乎装着什么条状物的东西。她和我妻子略微交谈后妻子变带她进了自己的房间——这是她婚前提出的唯一的要求,需要一间自己单独的房间做会客室和阅览室,而且那间屋子的确也没什么不同,只有一个书架和一张床。
我并没有注意,自己上班去了。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她没如往常一样在厨房里做菜。我原以为她出去了,可是她的外套和皮包分明挂在客厅的衣架上。
房间里安静极了,我以为她可能学校有些事情来不及回来,正打算躺在沙发上睡一下,可是我忽然听到了她房间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她的房间在进门后穿过一条通道,一直在整个房子的左边角落,紧紧挨着阳台。
由于是小区,所以平时一点噪音也没有,虽然利于休息,但是长时间的寂静也让人多少有些不适。所以房间里哪怕有一点杂音,都可以听得很清楚。我穿着拖鞋,一步步朝着发出声音的房间走去。
阳台上吹过来的风让我的脚有点冷,那种声音像一种咀嚼声,很慢,但很清晰,一下一下很有规律,我能想象一如电视里贵族进食一般。
橘黄色的木门居然没有关上,留着一小条缝隙,我忽然觉得有种偷窥的罪恶感,又不知道她到底在里面做什么。好奇心驱使着我隔着门缝朝里面看去。
由于里面房间不是很大,即便视野狭窄也能看得很清楚,我看到妻子平躺在那张床上,而先前的那个女人则背对着我坐在一边,妻子睡着的样子很奇怪,似乎和平时略有不同,可是当时我也说不出来。
我以为妻子在休息,可是当我正要回头,那个背对着我的中年女人忽然转过头来。
她的嘴巴塞的鼓鼓囊囊的,嘴角残留着点点的蜡烛碎屑,手上还拿着半根红色的蜡烛,上面明显有着啃咬过的痕迹,房间的灯光很昏暗,似乎仅有的那点灯光经过红色的蜡烛将她的脸映衬的如血色一般。
我马上往后挪了一步,几乎不敢相信刚才看到的画面,只好赶紧走进厕所用凉水洗脸。
我一直呆在厕所,直到听到门外响起开门声,还有那中年女人的道谢。
妻子打开厕所门,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我不知道是否该询问她,忽然想到如果她愿意说的话,应该早就该说了啊。
妻子似乎并不知道我看了一切,只是关切地问我是否身体不舒服,并说自己在乡下和赤脚医生习得几年医术,还能对付的了一些头疼脑热。
我拒绝了,从那天起我对她就开始了有了渐渐的隔膜,妻子是个粗心的人,并未有过多的察觉,后来又陆续来了几个人,妻子依旧是带到那个房间里,我也没再去偷看过,只觉得自己实在太不了解她了。
我隐约觉得,她除了大学心理教师外还有另外个职业。
于是我开始旁敲侧击的询问她,并且特意请假来到她的家乡,可是依旧查不出什么,妻子在村子里从小就是惹人喜爱的女孩子,也没有任何怪异的举动。
或许,我只是太多心了,或许我只是被繁重地工作压迫的有些神经质了,妻子也经常以心理专家的口吻说我有些神经紧张。
可是,当我逐渐想忘记那些事情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而那也造成了让我现在过的惶恐不安的生活。
我永远记得去年年末,一个高大的男人来到我家,他的样子相当憔悴,而且带着黑眼圈,他仿佛见到救星似的对着我妻子不停的苦苦央求,而妻子明显也很痛苦,看得出她很想帮助这个男人,但似乎又有难言之隐。
‘您还是快起来吧,我已经尽力过了,这种事情也不是我可以改变的。’妻子努力想要搀扶起居然跪在地上的男人——即便他跪着,居然也和妻子差不多高,我也想过去搀其他,可是那男人实在太重了。
他说什么也不肯起来,甚至威胁说如果不答应他的请求,就要跪死在我家,妻子长叹一口气,只好告诉我说她这个男人是他老乡,自己要回家一趟,短则数天,长不过一星期就可以回来。
让自己的妻子和一个陌生的,还是情绪极为不稳定的人一起远途,恐怕那个男人也不会放心,可是当时我的公司处于非常重要的时刻,而妻子也一再说不许我同行,我只好多叮嘱她几句,边送她去了车站。
但是一星期过去了,妻子没有回来,又过了几天,我手上事情忙完,连忙联系她家人,可是也没有任何消息。
一阵不详的感觉像墨汁浸透白纸般拢上我的心头,我直觉的胸口发闷,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遍寻了她说有的朋友亲人,可是一无所获,包括那个高大男人,也没有任何消息。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她仿佛平白无故就这样消失了,我去公安局报警,可是也没多大作用,每年这种失踪案多了去了,警察也无能为力,而我这么做也只是自欺欺人,安慰下自己而已。”说到这里,吴若东狠狠的抱着自己的头,痛苦的低声说着。
“我要是那天不让她去就好了!”他的懊恼与悔恨全写在脸上,而我在听完后也觉得吴若东的妻子恐怕的确凶多吉少了。
“可是,您找到我就是让我刊登个寻人启事么?我个人很想帮助您,但是说老实话,这也没有太大作用啊。”我爱莫能助地拍了拍吴若东的肩头,不料他仿佛触电一样猛抬起原本低垂的大脑袋,双手握着我的肩膀。
“不是!不是的!请您听我说完,而且我相信我妻子没有死,只有您和您的朋友可以帮助我找到她!”吴若东的样子相当激动,比起先前的颓废,他仿佛落水者抓着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似的,手上力气很大,我肩膀都攥疼了,还好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事态,再次平静下来叙说。
“在那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过着一个人的生活,那些朋友亲戚该劝慰的劝慰几句也逐渐离开了,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淡漠这件事情了。可我不能,家里猛的只剩下我一个人,让我非常不习惯,我只有苦苦等待妻子的归来,公司里见我出事,也放了大假给我,于是我天天过着白天四处拿着她的照片问人,晚上在网上到处发求助贴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我几乎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来,却看到妻子平日里的那件私人房间的门打开了。
而我一直是记得自从她失踪那天起就紧锁着的,我也从来没打开过。那一刻我以为她回来了,欣喜若狂,连忙跑过去。
握着门把开门的一瞬间,我觉得浑身一寒,身体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可是开门后却让我失望,里面空无一人。
准确的说,我看到一面镜子。
那面镜子是妻经常喜欢用的,她很喜欢照镜子,所有家里的镜子几乎都是她的,所以随处都有,方便她拿取,而这面也是经常摆在房间的。我小心的拿起放在圆桌上的镜子对着自己照了照。
不照不知道,原来自己的苍老的吓人,深陷的眼窝,晒的黑而起皱的脸皮,已经满脸的胡渣,简直和街边的乞丐没什么两样了,于是我决定去整理下自己的脸。
可是当我准备拿着这面镜子出去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那面不大的圆镜子里,我的肩膀上吊着几根黑色的东西。
我以为自己看错了,放近了些看,果然,镜子里肩膀上有几根黑色细细的丝状物,可是当我转过头,自己的肩膀上却什么也没有。
当我再看镜子,才发觉那些是头发,而且很长,是女性的头发。
我的妻子,留的就是长发。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几乎拿不住镜子了,我看到肩膀上的头发开始如蛇一般慢慢蠕动,而且越来越多,就仿佛上面有一台产丝机一般,那些头发仿佛有生命似的渐渐垂下来,向我喉咙靠近。
我的手慢慢向上方照去,几乎是下意识的想知道到底那些头发的根源是什么。
镜子慢慢朝上方移动,依旧是头发,黑色如墨汁,期间夹杂着几点红色,最后我照到了一双眼睛。带着些许的水蓝色,可是却毫无生气。一双埋没在头发里的眼睛,虽然只是迅速的一瞥,但我还是看到了,于是我惊恐的扔下镜子,恐惧地摸索着自己的肩膀,好像真的上面有头发一样。
而实际上什么也没有。
等我再拿起镜子,却没有什么异常了。
我和妻子在一起躺在床上的时候,最喜欢把我的头枕在她的大腿上,她则低垂着头,让她的长发扫着我的脸和肩膀。
而我抬头望去,在一片黑色的长发里,我也只能看的到她的那双微微淡蓝色的眼睛。
我吓的一身冷汗,但是很快房间又恢复了宁静,阳光开始倾泻在这个房子里。
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只要是她用过的东西,我几乎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在那个我和她的新房里,她几乎是无所不在和那房子一体似的。无论是做饭,喝水,拿衣服,我总是有意无意的触碰到某些东西,洗澡的时候在落地玻璃里,从模糊的水蒸气依稀可以看到镜子里我的脚边还有一双秀气的女性脚站立在我身旁。我几乎要发疯了。
---- ling1007
野老常言:阴牒勾人,往往有生人为之者,谓之过阴。其人言语饮食,了不异人,但就睡则嗒焉若丧,呼之不能觉,盖其过阴时也。榻下双履,必一仰一覆,尽仰其履则觉,尽覆其履则死不复返。故每寝必扃其户。惧为人所弄也。后一月谁当死者,辄先知之,预见阴牒也。
——《耳食录》
一个陌生的男人找到我,他犹如一只惊弓之鸟,略弯着腰,深黑色的西装外套胡乱的披在身上,连口袋翻出来了也没有注意,细长而稀疏的眉毛几乎可以数出来有几根,他的脸仿佛是一个没有经验的面点师傅做出来的半成品的面团,到处凹凸不平,与缝隙似的眼睛和厚实嘴唇相比,那颗巨大的酒糟鼻仿佛随时都会掉下来一样。
“你知道过阴么?”男人的喉咙里发出了类似砂纸摩擦铝锅般沙哑 的声音,我听的耳朵有些难受。
我摇头,随手看了看手表——主编给我的时间并不多,他似乎也察觉到我经常借着接待来访者的事情偷懒怠工,所以对我做了硬性规定了。
他的眼珠转动了一下,咽了下口水:“请不要着急,我敢打赌您一定会对我的故事感兴趣,而我也不需要任何的报酬,只是希望可以找到一个人倾诉一下。因为我怕告诉别人会让人以为我是个神经病,我的身体和精神已经无法承受那种折磨了,再不说出来,我会发疯的。”他的样子看上去很可怜,就像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儿般无助地颤动着肩膀,他用巨大的双手捂着脸,居然差点哭了出来,我虽然很反感男人哭泣,但是由于惊恐而导致的眼泪的确少见。
这个叫吴若东的男人三十五岁,但是看上去却如此苍老,一来是最近精神紧张所致,二来是他的工作是一名小公司的副总,所以公事繁忙,导致人到中年却两鬓雪染,他所烦恼的不是别的,正是他的妻子。
“我只是个普通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本打算在这个城市继续过着普通的生活——如果,如果不是遇见那个女人的话。”吴若东将身体又蜷缩了一些,像一只四处寻找壳的蜗牛。
“这几年忙于事业,所以一直没有机会管自己的终生大事。后来偶然的机会认识到了我现在的妻子,她是从农村来的,靠着自己的能力考上了师范大学,在学校里教心理学,她的相貌气质很好,而且我自己也是一个小县城出来的,深深知道我们这些没有任何背景和后台的人要在这个城市立足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很快我们就在一起了,而且在认识半年后就结婚了。在别人看来,她会嫁给我有些不太公平,其实那时候追求她的有很多人,后来我问过她为什么,妻子也只是淡淡地说觉得我是个好人。
婚后的生活很快乐,很快我又忙于工作,她也安心做一名家庭主妇。虽然她一再要求我们生个孩子,但是我公司事情太多,只好延期,而她也有些不悦,却没有多说。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总有一些奇怪的人来找我们家,找她。
先是一个穿着打扮非常落魄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塑胶袋,似乎装着什么条状物的东西。她和我妻子略微交谈后妻子变带她进了自己的房间——这是她婚前提出的唯一的要求,需要一间自己单独的房间做会客室和阅览室,而且那间屋子的确也没什么不同,只有一个书架和一张床。
我并没有注意,自己上班去了。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她没如往常一样在厨房里做菜。我原以为她出去了,可是她的外套和皮包分明挂在客厅的衣架上。
房间里安静极了,我以为她可能学校有些事情来不及回来,正打算躺在沙发上睡一下,可是我忽然听到了她房间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她的房间在进门后穿过一条通道,一直在整个房子的左边角落,紧紧挨着阳台。
由于是小区,所以平时一点噪音也没有,虽然利于休息,但是长时间的寂静也让人多少有些不适。所以房间里哪怕有一点杂音,都可以听得很清楚。我穿着拖鞋,一步步朝着发出声音的房间走去。
阳台上吹过来的风让我的脚有点冷,那种声音像一种咀嚼声,很慢,但很清晰,一下一下很有规律,我能想象一如电视里贵族进食一般。
橘黄色的木门居然没有关上,留着一小条缝隙,我忽然觉得有种偷窥的罪恶感,又不知道她到底在里面做什么。好奇心驱使着我隔着门缝朝里面看去。
由于里面房间不是很大,即便视野狭窄也能看得很清楚,我看到妻子平躺在那张床上,而先前的那个女人则背对着我坐在一边,妻子睡着的样子很奇怪,似乎和平时略有不同,可是当时我也说不出来。
我以为妻子在休息,可是当我正要回头,那个背对着我的中年女人忽然转过头来。
她的嘴巴塞的鼓鼓囊囊的,嘴角残留着点点的蜡烛碎屑,手上还拿着半根红色的蜡烛,上面明显有着啃咬过的痕迹,房间的灯光很昏暗,似乎仅有的那点灯光经过红色的蜡烛将她的脸映衬的如血色一般。
我马上往后挪了一步,几乎不敢相信刚才看到的画面,只好赶紧走进厕所用凉水洗脸。
我一直呆在厕所,直到听到门外响起开门声,还有那中年女人的道谢。
妻子打开厕所门,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我不知道是否该询问她,忽然想到如果她愿意说的话,应该早就该说了啊。
妻子似乎并不知道我看了一切,只是关切地问我是否身体不舒服,并说自己在乡下和赤脚医生习得几年医术,还能对付的了一些头疼脑热。
我拒绝了,从那天起我对她就开始了有了渐渐的隔膜,妻子是个粗心的人,并未有过多的察觉,后来又陆续来了几个人,妻子依旧是带到那个房间里,我也没再去偷看过,只觉得自己实在太不了解她了。
我隐约觉得,她除了大学心理教师外还有另外个职业。
于是我开始旁敲侧击的询问她,并且特意请假来到她的家乡,可是依旧查不出什么,妻子在村子里从小就是惹人喜爱的女孩子,也没有任何怪异的举动。
或许,我只是太多心了,或许我只是被繁重地工作压迫的有些神经质了,妻子也经常以心理专家的口吻说我有些神经紧张。
可是,当我逐渐想忘记那些事情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而那也造成了让我现在过的惶恐不安的生活。
我永远记得去年年末,一个高大的男人来到我家,他的样子相当憔悴,而且带着黑眼圈,他仿佛见到救星似的对着我妻子不停的苦苦央求,而妻子明显也很痛苦,看得出她很想帮助这个男人,但似乎又有难言之隐。
‘您还是快起来吧,我已经尽力过了,这种事情也不是我可以改变的。’妻子努力想要搀扶起居然跪在地上的男人——即便他跪着,居然也和妻子差不多高,我也想过去搀其他,可是那男人实在太重了。
他说什么也不肯起来,甚至威胁说如果不答应他的请求,就要跪死在我家,妻子长叹一口气,只好告诉我说她这个男人是他老乡,自己要回家一趟,短则数天,长不过一星期就可以回来。
让自己的妻子和一个陌生的,还是情绪极为不稳定的人一起远途,恐怕那个男人也不会放心,可是当时我的公司处于非常重要的时刻,而妻子也一再说不许我同行,我只好多叮嘱她几句,边送她去了车站。
但是一星期过去了,妻子没有回来,又过了几天,我手上事情忙完,连忙联系她家人,可是也没有任何消息。
一阵不详的感觉像墨汁浸透白纸般拢上我的心头,我直觉的胸口发闷,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遍寻了她说有的朋友亲人,可是一无所获,包括那个高大男人,也没有任何消息。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她仿佛平白无故就这样消失了,我去公安局报警,可是也没多大作用,每年这种失踪案多了去了,警察也无能为力,而我这么做也只是自欺欺人,安慰下自己而已。”说到这里,吴若东狠狠的抱着自己的头,痛苦的低声说着。
“我要是那天不让她去就好了!”他的懊恼与悔恨全写在脸上,而我在听完后也觉得吴若东的妻子恐怕的确凶多吉少了。
“可是,您找到我就是让我刊登个寻人启事么?我个人很想帮助您,但是说老实话,这也没有太大作用啊。”我爱莫能助地拍了拍吴若东的肩头,不料他仿佛触电一样猛抬起原本低垂的大脑袋,双手握着我的肩膀。
“不是!不是的!请您听我说完,而且我相信我妻子没有死,只有您和您的朋友可以帮助我找到她!”吴若东的样子相当激动,比起先前的颓废,他仿佛落水者抓着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似的,手上力气很大,我肩膀都攥疼了,还好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事态,再次平静下来叙说。
“在那接下来的日子里,我过着一个人的生活,那些朋友亲戚该劝慰的劝慰几句也逐渐离开了,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淡漠这件事情了。可我不能,家里猛的只剩下我一个人,让我非常不习惯,我只有苦苦等待妻子的归来,公司里见我出事,也放了大假给我,于是我天天过着白天四处拿着她的照片问人,晚上在网上到处发求助贴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我几乎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来,却看到妻子平日里的那件私人房间的门打开了。
而我一直是记得自从她失踪那天起就紧锁着的,我也从来没打开过。那一刻我以为她回来了,欣喜若狂,连忙跑过去。
握着门把开门的一瞬间,我觉得浑身一寒,身体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可是开门后却让我失望,里面空无一人。
准确的说,我看到一面镜子。
那面镜子是妻经常喜欢用的,她很喜欢照镜子,所有家里的镜子几乎都是她的,所以随处都有,方便她拿取,而这面也是经常摆在房间的。我小心的拿起放在圆桌上的镜子对着自己照了照。
不照不知道,原来自己的苍老的吓人,深陷的眼窝,晒的黑而起皱的脸皮,已经满脸的胡渣,简直和街边的乞丐没什么两样了,于是我决定去整理下自己的脸。
可是当我准备拿着这面镜子出去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那面不大的圆镜子里,我的肩膀上吊着几根黑色的东西。
我以为自己看错了,放近了些看,果然,镜子里肩膀上有几根黑色细细的丝状物,可是当我转过头,自己的肩膀上却什么也没有。
当我再看镜子,才发觉那些是头发,而且很长,是女性的头发。
我的妻子,留的就是长发。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几乎拿不住镜子了,我看到肩膀上的头发开始如蛇一般慢慢蠕动,而且越来越多,就仿佛上面有一台产丝机一般,那些头发仿佛有生命似的渐渐垂下来,向我喉咙靠近。
我的手慢慢向上方照去,几乎是下意识的想知道到底那些头发的根源是什么。
镜子慢慢朝上方移动,依旧是头发,黑色如墨汁,期间夹杂着几点红色,最后我照到了一双眼睛。带着些许的水蓝色,可是却毫无生气。一双埋没在头发里的眼睛,虽然只是迅速的一瞥,但我还是看到了,于是我惊恐的扔下镜子,恐惧地摸索着自己的肩膀,好像真的上面有头发一样。
而实际上什么也没有。
等我再拿起镜子,却没有什么异常了。
我和妻子在一起躺在床上的时候,最喜欢把我的头枕在她的大腿上,她则低垂着头,让她的长发扫着我的脸和肩膀。
而我抬头望去,在一片黑色的长发里,我也只能看的到她的那双微微淡蓝色的眼睛。
我吓的一身冷汗,但是很快房间又恢复了宁静,阳光开始倾泻在这个房子里。
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只要是她用过的东西,我几乎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在那个我和她的新房里,她几乎是无所不在和那房子一体似的。无论是做饭,喝水,拿衣服,我总是有意无意的触碰到某些东西,洗澡的时候在落地玻璃里,从模糊的水蒸气依稀可以看到镜子里我的脚边还有一双秀气的女性脚站立在我身旁。我几乎要发疯了。
---- ling1007
第九十七夜 过阴(下)
正当这个时候,最早来找妻子的那个中年妇女居然又来到了我家。
我几乎大力把她拖进我家里,然后高声质问她我妻子究竟在哪里。她似乎被我吓坏了,惨白着脸过了好半天才举起手里的礼品说是来给妻子道谢的。而我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不过也正好问起那天她和妻子在房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动了动嘴唇,似乎是极不情愿提及那件事,不过当我说妻子已经可以因为这件事遇到不测,她有些愕然,然后慢慢告诉了我。
原来,那天妻子正在过阴。也就是通过自己的能力离开身体,以那种姿态去询问一些事情。据说过阴是相当危险的,过阴者很可能会控制不住而导致死亡。
过阴的仪式里,实施者会躺在床上,和真正的死人没有任何区别,难怪那天我看到妻子的睡相有些不自然。
当我问起那个女人为什么要去啃咬蜡烛,她脸红了一下,说自己是拜托妻子过阴问问自己死去的丈夫可否再嫁,因为决定二婚的那几天她家里经常发生怪事,没有办法她才来找妻子,而妻子也答应帮忙,至于那天发生了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
‘好像是我那死鬼男人很不服气,居然附在我身上把我带来的红蜡烛啃掉半截,到现在我还一嘴巴蜡烛涩味。’女人啊啊嘴巴,吧唧吧唧嘴唇,以表示自己没有撒谎。
‘后来我那死鬼好像说通了,也就跑了。我这不刚结完婚,想送点喜糖给她,可没想到发生这种事情。’她有些失望和感伤,低头不语。
送走那个妇人后,我意识到那天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定有什么事情拜托妻子,可是却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根据妻子说的返回时间,我去查过所有的火车名单,但是也没有妻子的。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恳求您是否有什么办法,知道他们会去什么地方。”吴若东的样子很可怜,我也动了恻隐之心,毕竟失踪这种事情最讨厌,总是选在那里没有结果,生死不明最让人揪心,对于他来说,若非亲眼见到自己妻子的尸体,他是绝对不会死心的。
我好言劝慰他几句,送他出去了,然后自己请假回到家中,遍查所有资料也没有过多关于过阴的事情。
不过这在我预想之中,因为我还可以从一个人那里得到答案。
“过阴么?仪式场所非常重要,如果只是单纯地提出需要死者才能回答的问题只要一个密闭的小房间即可,可是如果是询问那个的话。”黎正坐在沙发上手中端着一杯绿茶。
“哪个?”我好奇地问。
“死期。”他放下茶杯,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另外只手做了个展开平摊的动作。
“如果有人想询问自己的死期,过阴也可以知道答案,只不过只有一个地方可以问死期。”他从我身边走过,一直走到窗户前,低头不语。
我没有问他,因为我知道他如果愿意说一定会回答。
果然,数分钟后,他抬起头微笑着说:“那个地方,就是过阴者的出生地。”
“哦?你干吗这么久才说,卖这么大关子。”我不满地抱怨,他则不以为然。
“因为我刚刚想起来。”黎正抬起头,眯起眼睛笑着。
我于是通知吴若东,询问他关于他妻子的出生地。他犹豫了一下,说要好好想想或者去询问他妻子的家人,我也正好要去向总编请假,至于黎正他说对这事情很感兴趣。结果就说好两天后火车站见面,于是便毫无踪迹了。
吴若东一再告诉我一定要在两天后集合一起去,因为他的公司下个礼拜要重组,他是一定要参加的。
两天后,我请到了长假,和黎正以及吴若东来到他妻子的出生地。
吴若东妻子并非出生在她现在的家乡,她的父母是在这个小县城生下她后住了几年,却不知道何故搬走到现在的乡下,至于原因,吴若东的妻子从来不肯告诉他。
这个县城的人似乎都很冷漠,吴若东着急地拿着照片四处询问,大多数人都是摇头说不知道,终于在问道到一个年轻人的时候知道了答案。
几个月前,吴若东的妻子和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来到过这里,不过很快就去了县城里的一处民房。那间房子据说空置很久了,而我也想到,说不定这就是吴若东妻子出生的地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和自己的父母要离开这里,为什么这件房子居然空置了几十年却无人敢住。
吴若东说以前妻子曾经提及过这个老屋,并且结婚的时候还来这里打扫过,所以我们跟着他一直朝着他妻子曾经居住过的老房走去。
那所房子坐落在偏远离车站的最北边,是个低矮的三居室平房,一条龙的三间房子串在一起,真的是荒废多时了,不过在门口可以很明显的发现有人进出过的痕迹。吴若东有些激动,我让他稍微休息了下,于是三人一起走进去。房子里面相当暗,我和黎正还差点摔倒。
房子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潮气和腐木的味道,可是房子中间摆放着一张破旧的木桌,桌子上居然还有一个燃了一半就熄灭的蜡烛。
“看来你妻子的确来过这里。”黎正拿起剩下来的蜡烛看了看。又指了指地面,果然厚厚的灰尘上有这模糊可辨认的一双女式鞋印,当然,还有一双男士的。
我们继续走到里屋,在里面也有一张木床,而床的下面居然有着一双布满灰尘的女士皮鞋。
“是她的皮鞋,我记得,是我为她过生日买的!”吴若东像疯了一样朝鞋子跑过去,不过被黎正拉住了。
“如果你不想让你妻子死去,最好别碰那双鞋子。”黎正的话很轻,但是却如镇静剂一般让吴若东安静下来。
因为来之前我告诉吴若东,如果想找到他妻子,就必须听这个满头银发怪人的话。
“鞋子的摆放,决定了过阴人的生死状态。过阴时,鞋子必定有一个是翻过来的,如果全部弄正,则过阴人会苏醒过来,如果全部翻过去,他们就会死去了。”黎正一边说,一边望向那双鞋子。
我和吴若东也仔细看过去——那双女士皮鞋有一只是翻转过来的。
“如果当时没人动过的话,或许你妻子还活着。”黎正盯那双皮鞋,沉声说着。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一家要搬出这里啊。”我忍不住问正在寻找线索的黎正,吴若东也望过来,他也带着同样的疑问。
“因为体制。能够过阴的人,生下来是不会哭的,而按照常理不哭的孩子是活不下来的,但是他们非但可以活下来,而且比其他人要聪明的多。他们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何时会死去,过阴者的第一次过阴往往是无意识的,在自己睡梦中发生的,这个就像身体发育到一定时候的自然反应一般,当然,并不是十分确定在某个年纪。
他们对自己的梦记得很清晰,也会逐渐意识到自己在过阴。当然,有些人会保密,有些人会利用这个做些别的事情,你的妻子很可能在帮助别人,或许,她意识到自己何时何地会死,总之,过阴者一定会回到自己的出生地,如果她预感到自己的死期的话。”黎正一字一顿地说,而旁边的吴若东则变了脸色。
他冲上去抓着黎正的衣领。
“你胡说!你刚才还说她会没事的!”他朝着黎正大吼,而后者则不以为然。
“我只是实话实说,如果你不相信就算了。”黎正斜着眼睛看着他。
我立即上去分开了他们,然后示意黎正先别说话再刺激吴若东了。吴若东则虚脱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有些失神般的念叨着他妻子。
“如果找不到那个高个子男人,恐怕也找不到你妻子了。”我四处看了看,的确没有任何线索,吴若东痛苦地站了起来,打算走出去。
“我说,如果你妻子失踪了,恐怕警察第一个怀疑的人会是你吧?”黎正忽然站在原地微笑着看着吴若东。我非常惊讶黎正为何这样说。吴若东也非常不解。
“警察的确询问过我,可那是很早的事情了。”吴若东回答道。
“其实你找到我们,只是惧怕今天是你的死期么?”黎正双手插在裤子口袋。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吴若东呆呆地望着黎正。
黎正没有回答他,反倒是转向我。
“你知道为什么他们一家人要离开这里么,如果你是村民,一个小孩经常口无遮拦的预测比人的死期,而且又惊人的准确,而这个孩子还是个生下来就不会哭的人,你会如何看他们?”黎正问我。
“怪物。”我回答到。
“是的,怪物,十足的怪物,所以那可怜的一家人只好搬走,并且期望可以过新的生活。而那个可怜的女孩子一天天长大,由于离开了出生地,她无法在预测他人的死期,于是也渐渐过上了平常人的生活,偶尔帮人家问问死者的问题。
可是埋藏在她心底里还有一件事,因为她早就知道了自己的死期,于是她着急着嫁人,生子,希望可以过一个女人完整的一生。于是她遇见了一个男人,她原以为自己可以安详地度过自己最后的几年生活,可是她错了。
她大意的认为自己的丈夫根本不了解过阴,但他没想到那个男人早就通过查阅资料问人而详细了解所有的事情,包括预测生死。
于是她的丈夫跪在她面前苦苦央求两人去一趟老家,因为这个男人需要知道一些重要人的死期。是的,对于一个生意人来说,某些人的生死直接决定着他的前途。
于是她妻子终于决定来到她孩童时代满是噩梦的地方,在这个破旧的屋子里进行了过阴。
她的丈夫得到了答案,可是很可悲,人都有个普遍的弱点,那就是好奇心,男人随口问了句,自己何时会死。”黎正忽然停了下来望向吴若东,我也随着他目光望去。
吴若东的脸忽然变得饱满而富有张力,他冷冷的眼神充满了敌意,同时又带着悲凉感。
“答案就是,今天。”黎正慢慢的走到屋子中心。
“你一再要求今天来,将所谓的故事告诉我们,其实是惧怕你死去妻子的报复吧,所以你以为抓到我们这样一根稻草来到这个地方,可以让你度过今天的死期,甚至那个时候,你或许也想过,杀死过阴人,会不会改变你今天会死的命运呢?”黎正继续说道。
“别再说了!”吴若东大吼一句,“我从没想过要杀死她,我只是害怕,我害怕她。”吴若东崩溃着坐在地上。
“根本没有所谓的高个子男人,那个先前告诉我们你妻子消息的人,恐怕是你早就安排好的吧,所以你才抢着去问那个村民。还有那双鞋子,其实也不是你妻子的,上面的灰尘和蜡烛上布满的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时间段的。本来在前一个屋子的空气流动高于里面的屋子,而且皮制品比蜡烛要更吸灰,可那鞋子怎么看也像是人工拿灰铺上去的吧?最关键的,过阴者是不会穿着高跟皮鞋进行仪式,恐怕以前的鞋子不好拿出来你才替换了这样一双吧?
你之所以编造那样的故事,一再要求我们在今天到这里来,只是为了同时作为证人,好证明是那个神秘的高个子男人对你妻子下手么?你或许没想到我比你更了解过阴,所以你只好匆忙来到这里随便布置了一下所谓的现场,买通了当地人不要说出那天其实是你和你妻子来到这个老宅的,你利用这里人讨厌你妻子的心理说服了他们,或许对于那些人来说你妻子越早死去反倒是让他们安心吧,在这里上了年纪知道你妻子可以过阴的人都对她避而不谈就像约定俗成一般,把她当成了这个地方的禁忌。”黎正继续质问着吴若东。
“我以为她在说笑,毕竟预测死期这种事情不过是传说中的罢了,可是她见我不信,很快预见了当地一个村民的死期,果然。那时候我开始恐惧了,和她吵了起来,她哭着说过阴也不见得一定准确的,尤其是一些特别的事情发生的时候,鬼才会相信她!死亡怎么会有终结的时候?对我来说这个女人无疑就是个魔鬼,离开她,离开她或许我能活下去!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也是我提出再回去一次那老宅,重新过阴一次预测死期,她无奈只好同意,而那次,当她开始的时候,我把她的鞋子一起翻转了过去。
我真的没想到,她居然死了,任凭我再怎么呼喊她也不会醒过来了我开始害怕,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算不算是谋杀,或许谁也不会相信翻转翻转鞋子可以杀掉一个人这种荒谬的事情,别说查到我头上,就算我主动自首,也会被警察轰出来或者送到精神病院里,我只好就将她的尸体埋在最里面的屋子地下包括那双鞋子,并且编造了个那个高个子男人的事情,说她失踪了。可是那以后我每天都在家里遭受她的折磨,于是我想到了她预测我的死期,我抱着试试的心理找到你们,期望你们帮我度过这一天。”吴若东无力地说着。
“你以为我有能力帮你逃避死么?你错了,我也不行,你妻子的预测很准确,不信你可以回头看看。”黎正忽然伸出手指着最里面漆黑的屋子。
后面的房门不知道为什么关上了,只留下窗口的缝隙漏进来一些白而寒冷的阳光。像剑一样,插在里屋看上去明显松软翻过的土地上。
吴若东的眼球几乎鼓了出来,死死地盯着那里。那堆土向上蠕动了几下,忽然破开了。
一只几乎腐烂的手从从里面伸了出来,然后是一双瘦弱的肩头,是那个可怜的女人,她的长发将自己的头颅紧紧的包了起来,她以蛇一般的蠕动姿态游向瘫倒在一边的丈夫。
吴若东已经无力站起来了,他只是下意识的用手挡着自己眼睛。
当我想去救他的时候,那女人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缠上了吴若东,后者只是低声哼了几句,就没有任何动作了。
吴若东的脑袋枕在那女人的大腿上,女人慢慢低垂着头,漆黑沾着泥土湿漉漉的长发慢慢垂向吴若东的脸。
我听到了一阵阵类似骨头被啃咬的声音。还有吴若东开始剧烈抽搐的身体,他就像一直中了毒的田鼠,根本无力逃走或是反抗。
然后他们两个一直保持着那种姿势,直到他们的头被那头发紧紧包裹起来。
黎正叹了口气,忽然又惊讶的望着那女尸,然后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
离开的时候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是否又发现了什么。
“其实,我也不是十分了解过阴。原来,如果过阴人的身体里孕育了新的生命的话,是可以逃避掉那恐怖的死期的,或者说吴若东妻子所说的特别原因,就是指这个吧,刚才我看到她的的手紧紧地胡着肚子,就如同本能一般,忽然想到的。”
“生的终结是死亡,死亡的终结是重生么?可是为什么她不早点告诉吴若东呢?”我不解地问。
“因为过早告诉他,那男人一定会要求打掉孩子的,她妻子其实是想借着孩子的降生改变他们夫妇二人的命运,结果,到最后还是无法逃避
---- ling1007
正当这个时候,最早来找妻子的那个中年妇女居然又来到了我家。
我几乎大力把她拖进我家里,然后高声质问她我妻子究竟在哪里。她似乎被我吓坏了,惨白着脸过了好半天才举起手里的礼品说是来给妻子道谢的。而我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不过也正好问起那天她和妻子在房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动了动嘴唇,似乎是极不情愿提及那件事,不过当我说妻子已经可以因为这件事遇到不测,她有些愕然,然后慢慢告诉了我。
原来,那天妻子正在过阴。也就是通过自己的能力离开身体,以那种姿态去询问一些事情。据说过阴是相当危险的,过阴者很可能会控制不住而导致死亡。
过阴的仪式里,实施者会躺在床上,和真正的死人没有任何区别,难怪那天我看到妻子的睡相有些不自然。
当我问起那个女人为什么要去啃咬蜡烛,她脸红了一下,说自己是拜托妻子过阴问问自己死去的丈夫可否再嫁,因为决定二婚的那几天她家里经常发生怪事,没有办法她才来找妻子,而妻子也答应帮忙,至于那天发生了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
‘好像是我那死鬼男人很不服气,居然附在我身上把我带来的红蜡烛啃掉半截,到现在我还一嘴巴蜡烛涩味。’女人啊啊嘴巴,吧唧吧唧嘴唇,以表示自己没有撒谎。
‘后来我那死鬼好像说通了,也就跑了。我这不刚结完婚,想送点喜糖给她,可没想到发生这种事情。’她有些失望和感伤,低头不语。
送走那个妇人后,我意识到那天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定有什么事情拜托妻子,可是却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根据妻子说的返回时间,我去查过所有的火车名单,但是也没有妻子的。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恳求您是否有什么办法,知道他们会去什么地方。”吴若东的样子很可怜,我也动了恻隐之心,毕竟失踪这种事情最讨厌,总是选在那里没有结果,生死不明最让人揪心,对于他来说,若非亲眼见到自己妻子的尸体,他是绝对不会死心的。
我好言劝慰他几句,送他出去了,然后自己请假回到家中,遍查所有资料也没有过多关于过阴的事情。
不过这在我预想之中,因为我还可以从一个人那里得到答案。
“过阴么?仪式场所非常重要,如果只是单纯地提出需要死者才能回答的问题只要一个密闭的小房间即可,可是如果是询问那个的话。”黎正坐在沙发上手中端着一杯绿茶。
“哪个?”我好奇地问。
“死期。”他放下茶杯,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另外只手做了个展开平摊的动作。
“如果有人想询问自己的死期,过阴也可以知道答案,只不过只有一个地方可以问死期。”他从我身边走过,一直走到窗户前,低头不语。
我没有问他,因为我知道他如果愿意说一定会回答。
果然,数分钟后,他抬起头微笑着说:“那个地方,就是过阴者的出生地。”
“哦?你干吗这么久才说,卖这么大关子。”我不满地抱怨,他则不以为然。
“因为我刚刚想起来。”黎正抬起头,眯起眼睛笑着。
我于是通知吴若东,询问他关于他妻子的出生地。他犹豫了一下,说要好好想想或者去询问他妻子的家人,我也正好要去向总编请假,至于黎正他说对这事情很感兴趣。结果就说好两天后火车站见面,于是便毫无踪迹了。
吴若东一再告诉我一定要在两天后集合一起去,因为他的公司下个礼拜要重组,他是一定要参加的。
两天后,我请到了长假,和黎正以及吴若东来到他妻子的出生地。
吴若东妻子并非出生在她现在的家乡,她的父母是在这个小县城生下她后住了几年,却不知道何故搬走到现在的乡下,至于原因,吴若东的妻子从来不肯告诉他。
这个县城的人似乎都很冷漠,吴若东着急地拿着照片四处询问,大多数人都是摇头说不知道,终于在问道到一个年轻人的时候知道了答案。
几个月前,吴若东的妻子和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来到过这里,不过很快就去了县城里的一处民房。那间房子据说空置很久了,而我也想到,说不定这就是吴若东妻子出生的地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和自己的父母要离开这里,为什么这件房子居然空置了几十年却无人敢住。
吴若东说以前妻子曾经提及过这个老屋,并且结婚的时候还来这里打扫过,所以我们跟着他一直朝着他妻子曾经居住过的老房走去。
那所房子坐落在偏远离车站的最北边,是个低矮的三居室平房,一条龙的三间房子串在一起,真的是荒废多时了,不过在门口可以很明显的发现有人进出过的痕迹。吴若东有些激动,我让他稍微休息了下,于是三人一起走进去。房子里面相当暗,我和黎正还差点摔倒。
房子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潮气和腐木的味道,可是房子中间摆放着一张破旧的木桌,桌子上居然还有一个燃了一半就熄灭的蜡烛。
“看来你妻子的确来过这里。”黎正拿起剩下来的蜡烛看了看。又指了指地面,果然厚厚的灰尘上有这模糊可辨认的一双女式鞋印,当然,还有一双男士的。
我们继续走到里屋,在里面也有一张木床,而床的下面居然有着一双布满灰尘的女士皮鞋。
“是她的皮鞋,我记得,是我为她过生日买的!”吴若东像疯了一样朝鞋子跑过去,不过被黎正拉住了。
“如果你不想让你妻子死去,最好别碰那双鞋子。”黎正的话很轻,但是却如镇静剂一般让吴若东安静下来。
因为来之前我告诉吴若东,如果想找到他妻子,就必须听这个满头银发怪人的话。
“鞋子的摆放,决定了过阴人的生死状态。过阴时,鞋子必定有一个是翻过来的,如果全部弄正,则过阴人会苏醒过来,如果全部翻过去,他们就会死去了。”黎正一边说,一边望向那双鞋子。
我和吴若东也仔细看过去——那双女士皮鞋有一只是翻转过来的。
“如果当时没人动过的话,或许你妻子还活着。”黎正盯那双皮鞋,沉声说着。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一家要搬出这里啊。”我忍不住问正在寻找线索的黎正,吴若东也望过来,他也带着同样的疑问。
“因为体制。能够过阴的人,生下来是不会哭的,而按照常理不哭的孩子是活不下来的,但是他们非但可以活下来,而且比其他人要聪明的多。他们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何时会死去,过阴者的第一次过阴往往是无意识的,在自己睡梦中发生的,这个就像身体发育到一定时候的自然反应一般,当然,并不是十分确定在某个年纪。
他们对自己的梦记得很清晰,也会逐渐意识到自己在过阴。当然,有些人会保密,有些人会利用这个做些别的事情,你的妻子很可能在帮助别人,或许,她意识到自己何时何地会死,总之,过阴者一定会回到自己的出生地,如果她预感到自己的死期的话。”黎正一字一顿地说,而旁边的吴若东则变了脸色。
他冲上去抓着黎正的衣领。
“你胡说!你刚才还说她会没事的!”他朝着黎正大吼,而后者则不以为然。
“我只是实话实说,如果你不相信就算了。”黎正斜着眼睛看着他。
我立即上去分开了他们,然后示意黎正先别说话再刺激吴若东了。吴若东则虚脱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有些失神般的念叨着他妻子。
“如果找不到那个高个子男人,恐怕也找不到你妻子了。”我四处看了看,的确没有任何线索,吴若东痛苦地站了起来,打算走出去。
“我说,如果你妻子失踪了,恐怕警察第一个怀疑的人会是你吧?”黎正忽然站在原地微笑着看着吴若东。我非常惊讶黎正为何这样说。吴若东也非常不解。
“警察的确询问过我,可那是很早的事情了。”吴若东回答道。
“其实你找到我们,只是惧怕今天是你的死期么?”黎正双手插在裤子口袋。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吴若东呆呆地望着黎正。
黎正没有回答他,反倒是转向我。
“你知道为什么他们一家人要离开这里么,如果你是村民,一个小孩经常口无遮拦的预测比人的死期,而且又惊人的准确,而这个孩子还是个生下来就不会哭的人,你会如何看他们?”黎正问我。
“怪物。”我回答到。
“是的,怪物,十足的怪物,所以那可怜的一家人只好搬走,并且期望可以过新的生活。而那个可怜的女孩子一天天长大,由于离开了出生地,她无法在预测他人的死期,于是也渐渐过上了平常人的生活,偶尔帮人家问问死者的问题。
可是埋藏在她心底里还有一件事,因为她早就知道了自己的死期,于是她着急着嫁人,生子,希望可以过一个女人完整的一生。于是她遇见了一个男人,她原以为自己可以安详地度过自己最后的几年生活,可是她错了。
她大意的认为自己的丈夫根本不了解过阴,但他没想到那个男人早就通过查阅资料问人而详细了解所有的事情,包括预测生死。
于是她的丈夫跪在她面前苦苦央求两人去一趟老家,因为这个男人需要知道一些重要人的死期。是的,对于一个生意人来说,某些人的生死直接决定着他的前途。
于是她妻子终于决定来到她孩童时代满是噩梦的地方,在这个破旧的屋子里进行了过阴。
她的丈夫得到了答案,可是很可悲,人都有个普遍的弱点,那就是好奇心,男人随口问了句,自己何时会死。”黎正忽然停了下来望向吴若东,我也随着他目光望去。
吴若东的脸忽然变得饱满而富有张力,他冷冷的眼神充满了敌意,同时又带着悲凉感。
“答案就是,今天。”黎正慢慢的走到屋子中心。
“你一再要求今天来,将所谓的故事告诉我们,其实是惧怕你死去妻子的报复吧,所以你以为抓到我们这样一根稻草来到这个地方,可以让你度过今天的死期,甚至那个时候,你或许也想过,杀死过阴人,会不会改变你今天会死的命运呢?”黎正继续说道。
“别再说了!”吴若东大吼一句,“我从没想过要杀死她,我只是害怕,我害怕她。”吴若东崩溃着坐在地上。
“根本没有所谓的高个子男人,那个先前告诉我们你妻子消息的人,恐怕是你早就安排好的吧,所以你才抢着去问那个村民。还有那双鞋子,其实也不是你妻子的,上面的灰尘和蜡烛上布满的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时间段的。本来在前一个屋子的空气流动高于里面的屋子,而且皮制品比蜡烛要更吸灰,可那鞋子怎么看也像是人工拿灰铺上去的吧?最关键的,过阴者是不会穿着高跟皮鞋进行仪式,恐怕以前的鞋子不好拿出来你才替换了这样一双吧?
你之所以编造那样的故事,一再要求我们在今天到这里来,只是为了同时作为证人,好证明是那个神秘的高个子男人对你妻子下手么?你或许没想到我比你更了解过阴,所以你只好匆忙来到这里随便布置了一下所谓的现场,买通了当地人不要说出那天其实是你和你妻子来到这个老宅的,你利用这里人讨厌你妻子的心理说服了他们,或许对于那些人来说你妻子越早死去反倒是让他们安心吧,在这里上了年纪知道你妻子可以过阴的人都对她避而不谈就像约定俗成一般,把她当成了这个地方的禁忌。”黎正继续质问着吴若东。
“我以为她在说笑,毕竟预测死期这种事情不过是传说中的罢了,可是她见我不信,很快预见了当地一个村民的死期,果然。那时候我开始恐惧了,和她吵了起来,她哭着说过阴也不见得一定准确的,尤其是一些特别的事情发生的时候,鬼才会相信她!死亡怎么会有终结的时候?对我来说这个女人无疑就是个魔鬼,离开她,离开她或许我能活下去!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也是我提出再回去一次那老宅,重新过阴一次预测死期,她无奈只好同意,而那次,当她开始的时候,我把她的鞋子一起翻转了过去。
我真的没想到,她居然死了,任凭我再怎么呼喊她也不会醒过来了我开始害怕,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算不算是谋杀,或许谁也不会相信翻转翻转鞋子可以杀掉一个人这种荒谬的事情,别说查到我头上,就算我主动自首,也会被警察轰出来或者送到精神病院里,我只好就将她的尸体埋在最里面的屋子地下包括那双鞋子,并且编造了个那个高个子男人的事情,说她失踪了。可是那以后我每天都在家里遭受她的折磨,于是我想到了她预测我的死期,我抱着试试的心理找到你们,期望你们帮我度过这一天。”吴若东无力地说着。
“你以为我有能力帮你逃避死么?你错了,我也不行,你妻子的预测很准确,不信你可以回头看看。”黎正忽然伸出手指着最里面漆黑的屋子。
后面的房门不知道为什么关上了,只留下窗口的缝隙漏进来一些白而寒冷的阳光。像剑一样,插在里屋看上去明显松软翻过的土地上。
吴若东的眼球几乎鼓了出来,死死地盯着那里。那堆土向上蠕动了几下,忽然破开了。
一只几乎腐烂的手从从里面伸了出来,然后是一双瘦弱的肩头,是那个可怜的女人,她的长发将自己的头颅紧紧的包了起来,她以蛇一般的蠕动姿态游向瘫倒在一边的丈夫。
吴若东已经无力站起来了,他只是下意识的用手挡着自己眼睛。
当我想去救他的时候,那女人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缠上了吴若东,后者只是低声哼了几句,就没有任何动作了。
吴若东的脑袋枕在那女人的大腿上,女人慢慢低垂着头,漆黑沾着泥土湿漉漉的长发慢慢垂向吴若东的脸。
我听到了一阵阵类似骨头被啃咬的声音。还有吴若东开始剧烈抽搐的身体,他就像一直中了毒的田鼠,根本无力逃走或是反抗。
然后他们两个一直保持着那种姿势,直到他们的头被那头发紧紧包裹起来。
黎正叹了口气,忽然又惊讶的望着那女尸,然后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
离开的时候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他,是否又发现了什么。
“其实,我也不是十分了解过阴。原来,如果过阴人的身体里孕育了新的生命的话,是可以逃避掉那恐怖的死期的,或者说吴若东妻子所说的特别原因,就是指这个吧,刚才我看到她的的手紧紧地胡着肚子,就如同本能一般,忽然想到的。”
“生的终结是死亡,死亡的终结是重生么?可是为什么她不早点告诉吴若东呢?”我不解地问。
“因为过早告诉他,那男人一定会要求打掉孩子的,她妻子其实是想借着孩子的降生改变他们夫妇二人的命运,结果,到最后还是无法逃避
---- ling1007
第九十八夜 饿(上)
与其说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倒不如说更像是一段当事人本身就已经对那段记忆加入了或多或少的臆断成分,因为当我看着父亲讲述这段事情的时候,他的眼睛失去了焦点,仿佛进入了半睡眠状态,从嘴里轻吐出来的的字句虽然低沉而清晰可辨,却又像是梦中呓语。
“我十八岁来到了一个农场,那是一个三面环山的地方,景色秀美。我却根本无暇顾及,我是来上山下乡改造的,这个农场的人员整个编制是按照军队来算的,一个班12人,分为正副班长,连长大都是真正军人担任,
大家白天劳作,插秧收谷抢棉,干的不亦乐乎、累的一塌糊涂,接受着下乡改造的过程。我们连上百号人,都住在同一个大宿舍里,床紧挨着床,大家虽然辛苦,却也过的相当愉快,都是年纪相仿。
只是有一点让人很难受。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各个都是能吃的主,加上收割时节农活繁重,虽然菜肴罕见荤腥,常年两瓜一椒——冬瓜南瓜辣椒,但大家还是吃的津津有味,一顿饭吃个半斤八两那是常有的事情。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经常在晚上发出咕噜咕噜如同敲击破鼓般的叫声,然后就会听到哎的一声长叹和喉咙管使劲咽下唾沫的声音。
每当逢年过节,食堂出现红烧肉这样一年难得一见的食物时候,大家伙便疯了似的抢起来。各个生产兵团都听过有为了食堂打菜发生口角导致斗殴甚至伤亡的案例,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到了那份上那里还顾得了什么,填饱肚子才是脑袋里唯一想的事情。
每天早上六点,全连人就要在食堂集合,大家迎着刚初升还带微冷的阳光在连队指导员的带领下背诵毛选。而我们的正对面,则晒着一行行已经腌制的冒着金晃晃的肉油的鸡鸭鱼肉,于是大家伙总是念一句毛则东语录,咽下一口唾沫。指导员是一位上过战场的职业军人,他的右眼皮上还有块食指大小的伤疤,据说那个伤险些让他成了独眼龙。他用高亢粗狂的声音训斥着我们。
“这些都是战备肉!你们想都别想,知道什么是战备肉么?就是为了应付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残余势力对我们的阴谋反攻而准备的,大家要老老实实的学习毛主席语录,不仅要在身体上武装自己,更要在精神上坚定信念!”说完,他就领着我们去晨练,然后再是喝粥劳作。
当然,这些十七八岁的小年轻绝对不会老实巴交的按照连队指导员的话去做。虽然我们不是部队直属,但是绝对是按照部队军人来要求的,所有偷鸡摸狗的事情抓到绝对是严惩不贷。可是这也丝毫拦不住那些家伙的口腹之欲。他们几乎用尽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获取可以吃的东西。
和我关系最要好的,是一个叫阿牛的大个子,他的样子很老气,而实际上也的确比我们成熟的多,如同一个大哥哥一样照顾着我们,尤其是我,他说我身子骨单薄,要好好锻炼,并且拖着我一起打篮球,也是从那时候起我才喜欢上打篮球的。
阿牛似乎总是能在我们饥肠辘辘的时候变出几块饼干或者两三个红薯,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每每问起,他也是笑而不答。他长的人高马大,一张肉脸像砂纸达磨过一般,厚实的嘴唇总是带着腌制许久的腊肉般的颜色,可他笑起来却如同孩子般天真,两个眼睛都被周围的肌肉挤压的看不见了。那时候阿牛在我心目里形象高大的很,那时候能搞到食物的人就是牛,所以大家都管他叫阿牛。
记得有次我好奇地问指导员关于阿牛的家世,他只是大概地说到阿牛的父亲以前是一个专门喜欢在乡间游走的医生,而且据说医术相当高超,还在国外留过学。
“所以,他的儿子骨子里血液里多少浸透了些资本主义思想,更要进行改造啊。”指导员严肃地对我说道,而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当然,有像阿牛这样一有东西就拿出来给大家分享的,也有像小李这样有东西就躲躲藏藏起来吃独食的。
小李是上海人,据说家里是资本家的后代。他来的第一天细皮嫩肉,跟个女娃似的,说话轻声轻气,指导员皱着眉头说你的确需要来这里好好改造改造。于是半年过去了,小李也变得和我们一样抬头骂娘,低头搓脚,身上晒的黑漆漆的,到处是未脱干净的死皮,只是有一点他始终没有变化,他打从心底里看不起我们,虽然不敢明说——他怕挨揍。第一天他嘲笑阿牛是个呆子,和田里的牛没什么两样,马上被揍趴下。然后阿牛很认真的,仿佛是在以老师授课的口吻说,不要嘲笑牛,牛在农村人心里是很重的。以后阿牛和小李就结了梁子,两人不是非要说话绝对不打照面。
而我,小李觉得这一帮人中只有我这个初中毕业的人尚可以交谈一下,每当与他在一起,他总是满怀着甜蜜回忆想起自己以前的日子,每次都是你知道那啥啥么?看你也不知道,我来告诉你吧。有好几次我真想说我不知道,也不稀罕知道,但每次话到嘴边看着他那么激动仿佛陶醉般的神情又开不了嘴,只好任由他一个人喋喋不休说上一个钟头。
你可能觉得我说的有些普通是吧,那个年代的似乎都是如此。但是我必须把阿牛和小李交代清楚,因为他们两个几乎决定了那件事的结局。
事情的开端是因为指导员发现有人倒饭,其实这不算是什么新鲜事情,女学员里有很多是经常倒饭的。我们是兵团编制,但是农场里也有小卖部,也有老乡喜欢卖一些副产品。这些女娃大都家庭富裕,虽然被强制送到这里下乡劳作但家里人时不时塞很多吃食和零花钱,她们当然看不上食堂里的粗茶淡饭。
这次似乎做的离谱了点,因为我知道小李也倒饭了,好像是下午的时候他接到一笔家里的邮寄款,吃了只烧鸡,当然,他只拉了我一人去,然后小心翼翼的从鸡脊背上撕下一块巴掌大小的鸡肉,后来似乎觉得有点过,他又拿了只翅膀给我。我只是笑了笑,既然有白食吃,何必计较那么多呢,于是一路上小李一边啃着烧鸡一边和我讲述他在上海的饮食,他说要在上海绝对要请我吃醉鸡,那玩意比这个破烧鸡好吃多了。
回头说指导员,他勃然大怒,把这件事上报给营部,于是营部决定所有连按照顺序吃忆苦饭。
什么叫忆苦饭?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指导员将连队所有人集合在食堂,先是一顿臭骂,说我们脑袋里的资产阶级的好逸恶劳养尊处优的小尾巴还没完全割掉,根本无法溶入到广大农民兄弟阶层里去。然后指着满满一桶泔水,说这就是忆苦饭的主料,然后说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所有人只准吃由倒掉的剩饭和老包菜梗熬的忆苦饭,而且所有小卖部不准卖东西给我们营的人,抓到私藏食物,也会给予重罚。
命令一出,大家都傻了眼。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个个饿的叫苦不迭,那忆苦饭闻起来很香,但吃到嘴巴里咬都咬不动,而且看上去浓稠其实稀少的厉害,这伙人吃的脸色蜡黄,开始还有人绝食抗议,可是没几天就挺不住乖乖的去吃,后来抓到过几个藏起来吃外面村子买来的干粮的,结果也被指导员突击检查,全给没收了。
那几天我和阿牛都饿的说话都懒得开口了,全部用手势代替,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多说一个字,而小李却很奇怪。
忆苦饭他吃的很少,却依旧精神抖擞,非但没有瘦下去,人还胖了下,不过他解释说是浮肿,可我看不像,虽然大家都浮肿,脚胖的鞋子都穿不进,可是小李的腿还是好好的啊。
阿牛不愿意多过问小李的事情,每当我提起他也只是从鼻孔里里哼哼说经常看见他半夜跑出去,然后身上带着肉香又窜回宿舍,我于是猜想这小子指不定溜到那里偷吃了。
一天夜里,我饿的胃直往嘴巴里泛酸水,大家都在床上翻来覆去,最后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饿晕了,我居然迷迷糊糊起来,忽然间肩膀被一双大手摇晃起来,我靠着窗外稀冷的月光,居然看到是阿牛。
他的样子带着一点紧张,然后对着我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紧接着示意我跟着他。我一直觉得,跟着阿牛自然是不会错的。
阿牛带着我小心地走出了宿舍,居然跑到了食堂,我们两个翻过围墙都翻了半天,实在是饿的手上没了气力,我和他溜进了食堂后厨房,里面黑的伸手不见五指,阿牛的那像牛一样圆而大的鼻头在空气中使劲嗅了嗅,然后拉着我朝角落的一个灶台跑去。
当我跑过去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原来居然是一堆烤熟的红薯,一个个拳头大小,孤零零的堆在灶台角落上。
“吃吧,不过要快点,随时会有人来检查的。”阿牛一边说,一边迅速的拿起来往自己嘴巴里塞。
那一顿红薯吃的我这辈子难以忘记——我差点被噎死。正吃着一半,忽然门外传来有人跑过去的脚步声,我和阿牛同时停止咀嚼,然后抓起几个红薯就跑,可能是害怕,也可能吃了些食物,我跑的有力多了,不过在吞咽下去的时候居然噎住了。
我顾不得许多,勉强翻过去就摔倒在地上,那一刻真的感觉自己难受得要死,整个身体的血都往脑门上冲一般,呼吸越来越困难,阿牛赶紧帮拍着后背,还好,那团红薯终于下去了。
我气喘吁吁地回头望去,想看看那个王八蛋差点吓死我,却看见了个熟悉的背影。虽然天黑,可是那天晚上的月光却非常白,所以那人绝对是小李。
“跟着他。”阿牛忽然招了招手,想想也是,反正出来了,干脆跟着看看到底这小子去干了什么,于是我也好奇地跟了上去。
我和阿牛在小李后面始终保持着几十米的距离,再远点就看不清他往那边走了,而这个家伙也相当小心,走走停停,不知道走了多久,只晓得山路越来越崎岖,我开始怀疑他到底要去干什么。
---- ling1007
与其说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倒不如说更像是一段当事人本身就已经对那段记忆加入了或多或少的臆断成分,因为当我看着父亲讲述这段事情的时候,他的眼睛失去了焦点,仿佛进入了半睡眠状态,从嘴里轻吐出来的的字句虽然低沉而清晰可辨,却又像是梦中呓语。
“我十八岁来到了一个农场,那是一个三面环山的地方,景色秀美。我却根本无暇顾及,我是来上山下乡改造的,这个农场的人员整个编制是按照军队来算的,一个班12人,分为正副班长,连长大都是真正军人担任,
大家白天劳作,插秧收谷抢棉,干的不亦乐乎、累的一塌糊涂,接受着下乡改造的过程。我们连上百号人,都住在同一个大宿舍里,床紧挨着床,大家虽然辛苦,却也过的相当愉快,都是年纪相仿。
只是有一点让人很难受。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各个都是能吃的主,加上收割时节农活繁重,虽然菜肴罕见荤腥,常年两瓜一椒——冬瓜南瓜辣椒,但大家还是吃的津津有味,一顿饭吃个半斤八两那是常有的事情。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经常在晚上发出咕噜咕噜如同敲击破鼓般的叫声,然后就会听到哎的一声长叹和喉咙管使劲咽下唾沫的声音。
每当逢年过节,食堂出现红烧肉这样一年难得一见的食物时候,大家伙便疯了似的抢起来。各个生产兵团都听过有为了食堂打菜发生口角导致斗殴甚至伤亡的案例,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到了那份上那里还顾得了什么,填饱肚子才是脑袋里唯一想的事情。
每天早上六点,全连人就要在食堂集合,大家迎着刚初升还带微冷的阳光在连队指导员的带领下背诵毛选。而我们的正对面,则晒着一行行已经腌制的冒着金晃晃的肉油的鸡鸭鱼肉,于是大家伙总是念一句毛则东语录,咽下一口唾沫。指导员是一位上过战场的职业军人,他的右眼皮上还有块食指大小的伤疤,据说那个伤险些让他成了独眼龙。他用高亢粗狂的声音训斥着我们。
“这些都是战备肉!你们想都别想,知道什么是战备肉么?就是为了应付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残余势力对我们的阴谋反攻而准备的,大家要老老实实的学习毛主席语录,不仅要在身体上武装自己,更要在精神上坚定信念!”说完,他就领着我们去晨练,然后再是喝粥劳作。
当然,这些十七八岁的小年轻绝对不会老实巴交的按照连队指导员的话去做。虽然我们不是部队直属,但是绝对是按照部队军人来要求的,所有偷鸡摸狗的事情抓到绝对是严惩不贷。可是这也丝毫拦不住那些家伙的口腹之欲。他们几乎用尽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获取可以吃的东西。
和我关系最要好的,是一个叫阿牛的大个子,他的样子很老气,而实际上也的确比我们成熟的多,如同一个大哥哥一样照顾着我们,尤其是我,他说我身子骨单薄,要好好锻炼,并且拖着我一起打篮球,也是从那时候起我才喜欢上打篮球的。
阿牛似乎总是能在我们饥肠辘辘的时候变出几块饼干或者两三个红薯,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每每问起,他也是笑而不答。他长的人高马大,一张肉脸像砂纸达磨过一般,厚实的嘴唇总是带着腌制许久的腊肉般的颜色,可他笑起来却如同孩子般天真,两个眼睛都被周围的肌肉挤压的看不见了。那时候阿牛在我心目里形象高大的很,那时候能搞到食物的人就是牛,所以大家都管他叫阿牛。
记得有次我好奇地问指导员关于阿牛的家世,他只是大概地说到阿牛的父亲以前是一个专门喜欢在乡间游走的医生,而且据说医术相当高超,还在国外留过学。
“所以,他的儿子骨子里血液里多少浸透了些资本主义思想,更要进行改造啊。”指导员严肃地对我说道,而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当然,有像阿牛这样一有东西就拿出来给大家分享的,也有像小李这样有东西就躲躲藏藏起来吃独食的。
小李是上海人,据说家里是资本家的后代。他来的第一天细皮嫩肉,跟个女娃似的,说话轻声轻气,指导员皱着眉头说你的确需要来这里好好改造改造。于是半年过去了,小李也变得和我们一样抬头骂娘,低头搓脚,身上晒的黑漆漆的,到处是未脱干净的死皮,只是有一点他始终没有变化,他打从心底里看不起我们,虽然不敢明说——他怕挨揍。第一天他嘲笑阿牛是个呆子,和田里的牛没什么两样,马上被揍趴下。然后阿牛很认真的,仿佛是在以老师授课的口吻说,不要嘲笑牛,牛在农村人心里是很重的。以后阿牛和小李就结了梁子,两人不是非要说话绝对不打照面。
而我,小李觉得这一帮人中只有我这个初中毕业的人尚可以交谈一下,每当与他在一起,他总是满怀着甜蜜回忆想起自己以前的日子,每次都是你知道那啥啥么?看你也不知道,我来告诉你吧。有好几次我真想说我不知道,也不稀罕知道,但每次话到嘴边看着他那么激动仿佛陶醉般的神情又开不了嘴,只好任由他一个人喋喋不休说上一个钟头。
你可能觉得我说的有些普通是吧,那个年代的似乎都是如此。但是我必须把阿牛和小李交代清楚,因为他们两个几乎决定了那件事的结局。
事情的开端是因为指导员发现有人倒饭,其实这不算是什么新鲜事情,女学员里有很多是经常倒饭的。我们是兵团编制,但是农场里也有小卖部,也有老乡喜欢卖一些副产品。这些女娃大都家庭富裕,虽然被强制送到这里下乡劳作但家里人时不时塞很多吃食和零花钱,她们当然看不上食堂里的粗茶淡饭。
这次似乎做的离谱了点,因为我知道小李也倒饭了,好像是下午的时候他接到一笔家里的邮寄款,吃了只烧鸡,当然,他只拉了我一人去,然后小心翼翼的从鸡脊背上撕下一块巴掌大小的鸡肉,后来似乎觉得有点过,他又拿了只翅膀给我。我只是笑了笑,既然有白食吃,何必计较那么多呢,于是一路上小李一边啃着烧鸡一边和我讲述他在上海的饮食,他说要在上海绝对要请我吃醉鸡,那玩意比这个破烧鸡好吃多了。
回头说指导员,他勃然大怒,把这件事上报给营部,于是营部决定所有连按照顺序吃忆苦饭。
什么叫忆苦饭?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指导员将连队所有人集合在食堂,先是一顿臭骂,说我们脑袋里的资产阶级的好逸恶劳养尊处优的小尾巴还没完全割掉,根本无法溶入到广大农民兄弟阶层里去。然后指着满满一桶泔水,说这就是忆苦饭的主料,然后说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所有人只准吃由倒掉的剩饭和老包菜梗熬的忆苦饭,而且所有小卖部不准卖东西给我们营的人,抓到私藏食物,也会给予重罚。
命令一出,大家都傻了眼。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个个饿的叫苦不迭,那忆苦饭闻起来很香,但吃到嘴巴里咬都咬不动,而且看上去浓稠其实稀少的厉害,这伙人吃的脸色蜡黄,开始还有人绝食抗议,可是没几天就挺不住乖乖的去吃,后来抓到过几个藏起来吃外面村子买来的干粮的,结果也被指导员突击检查,全给没收了。
那几天我和阿牛都饿的说话都懒得开口了,全部用手势代替,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多说一个字,而小李却很奇怪。
忆苦饭他吃的很少,却依旧精神抖擞,非但没有瘦下去,人还胖了下,不过他解释说是浮肿,可我看不像,虽然大家都浮肿,脚胖的鞋子都穿不进,可是小李的腿还是好好的啊。
阿牛不愿意多过问小李的事情,每当我提起他也只是从鼻孔里里哼哼说经常看见他半夜跑出去,然后身上带着肉香又窜回宿舍,我于是猜想这小子指不定溜到那里偷吃了。
一天夜里,我饿的胃直往嘴巴里泛酸水,大家都在床上翻来覆去,最后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饿晕了,我居然迷迷糊糊起来,忽然间肩膀被一双大手摇晃起来,我靠着窗外稀冷的月光,居然看到是阿牛。
他的样子带着一点紧张,然后对着我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紧接着示意我跟着他。我一直觉得,跟着阿牛自然是不会错的。
阿牛带着我小心地走出了宿舍,居然跑到了食堂,我们两个翻过围墙都翻了半天,实在是饿的手上没了气力,我和他溜进了食堂后厨房,里面黑的伸手不见五指,阿牛的那像牛一样圆而大的鼻头在空气中使劲嗅了嗅,然后拉着我朝角落的一个灶台跑去。
当我跑过去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原来居然是一堆烤熟的红薯,一个个拳头大小,孤零零的堆在灶台角落上。
“吃吧,不过要快点,随时会有人来检查的。”阿牛一边说,一边迅速的拿起来往自己嘴巴里塞。
那一顿红薯吃的我这辈子难以忘记——我差点被噎死。正吃着一半,忽然门外传来有人跑过去的脚步声,我和阿牛同时停止咀嚼,然后抓起几个红薯就跑,可能是害怕,也可能吃了些食物,我跑的有力多了,不过在吞咽下去的时候居然噎住了。
我顾不得许多,勉强翻过去就摔倒在地上,那一刻真的感觉自己难受得要死,整个身体的血都往脑门上冲一般,呼吸越来越困难,阿牛赶紧帮拍着后背,还好,那团红薯终于下去了。
我气喘吁吁地回头望去,想看看那个王八蛋差点吓死我,却看见了个熟悉的背影。虽然天黑,可是那天晚上的月光却非常白,所以那人绝对是小李。
“跟着他。”阿牛忽然招了招手,想想也是,反正出来了,干脆跟着看看到底这小子去干了什么,于是我也好奇地跟了上去。
我和阿牛在小李后面始终保持着几十米的距离,再远点就看不清他往那边走了,而这个家伙也相当小心,走走停停,不知道走了多久,只晓得山路越来越崎岖,我开始怀疑他到底要去干什么。
---- ling1007
第九十八夜 饿(下)
终于,我们在农场北面的一个半山腰停住了。小李朝着一件宽敞的草棚屋走去,屋子外面还有好大一个鸡舍,不过估计鸡都赶进去了吧,鸡舍里面一只鸡也没有。
想想可笑,这一带的老乡很多人都讨厌我们,前些日子我和阿牛还有其他几个人还偷过老乡的鸡,虽然留了几块钱,但其实跟明抢没什么区别,这些事情屡见不鲜,有些人骂几句也就算了,更有些好心的大娘看我们可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没看到。而我们也不会经常去干这下三滥的事情,偶尔实在肚子里刮不出一点油水了才会打打牙祭,不过这下弄得很多人对鸡提心吊胆,一道入夜就赶进自家屋子了。
我和阿牛小心的猫着腰走过去。趴在门缝里往里看,那门是竹子编制而成,夏天里凉快透气,所有缝隙也多。透过不亮的屋子里的灯光,我居然看到小李那小子端着一个大大的蓝色瓷碗咕咚咕咚喝着汤。
是鸡汤,那香味顺着门缝飘出来,我口水几乎都快流出来了,先前还觉得红薯是最好的美味,而现在几乎连它味道都记不得了。
“翠,你为啥从来不吃点啊。”小李放下碗,柔声说道,我看不到屋子里的另外一个人,因为小李是坐着的,而那个人似乎是站在一旁。
“你吃啊,我看着你吃我就高兴了。你是有知识的人,整天要费脑子,连队的忆苦饭会吃傻你的,我心疼。”那个叫翠的人居然还是个年轻女孩子,声音脆的像刚摘的苹果,甜的如同入秋的沙橘,我忽然嘴巴里开始泛出酸水,也不知道是来自胃,还是来自心里。
“那你也要吃点啊。弄得我太不好意思了。”小李居然还会主动邀请人家吃,我还是第一次听到。
“不了,还没到时候,女娃家家的不适合吃这时候的鸡肉,我们这一带都这样,所以养鸡都是卖蛋用。”那个翠又说话了,语气里充满了关怀。
“翠,我答应你,只要我回到上海,一定会回来带你走,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离开这个该死的农场去过一辈子的好日子。”小李忽然也动情道。
“嗯,我信你。”接着,两人便沉默不语了。
阿牛忽然拉了拉我衣袖,走了个走的手势。于是我和他又返回了宿舍。
刚躺下没多久,小李也偷偷摸摸进来了,然后和衣躺下,他的呼吸很急促,我斜眼看了看他,这家伙,连嘴巴油水都没抹干净,在月光下闪闪发光,两片嘴唇如同碎裂的玻璃条一样。
忆苦饭还剩下最后一天,吃完了指导员决定恢复正常伙食,并且允诺有肉包子。大家正在欢欣雀跃,而我发现阿牛的表情却有些不正常。
我问起他怎么回事,阿牛却破天荒的说道自己在为小李担心。
“不是吧?你小子可能也在嫉妒人家又找到个老婆又找到个免费饭票吧?”我半开玩笑地说道。阿牛也不恼,依旧抬起头冷冷地看着我。我发觉有些不对,他很少用这种表情对人。
“你不晓得,我其实就是当地人,后来我爹在我刚懂事的时候带着我离开了这里,他在世的时候总告诉我不要回来。不过他死了没多久,我又巧合般的分回这里,自己都觉得好笑,我对这里太熟悉了,一草一木一点改变也没有,这一带人虽然还算善良,但也有些居心叵测的,任何时候都不要太放松,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阿牛缓缓说到,我这才难怪他对这一带的东西都了如指掌。
“你知道么,昨天的那个山,其实一直都是没有人居住的,而且我也压根没听过这里的女娃不能吃鸡的规定。”
“那也可能那个叫翠的身体不好不能吃吧。”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为小李说话,可能直觉觉得那个女孩子不是坏人。
“你们这些城里人,对这个世界了解的还是太少,有些东西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要不这样,连队晚上才正常开火做饭,下午我再和你去一趟那个后山腰看看。”阿牛的话没有任何我反驳的地方,当然只好同意。
小李也越来越古怪。他不再喜欢抓着我聊天了,失去了这个烦人的家伙的骚扰我反而有些不适应,主动去打招呼,他也是爱理不理,干活的时候也无精打采,被班长喝斥了好几句。没事做就一个人蹲在那里发呆。
当我走过去想找他谈谈,他忽然抬起头来,吓了我一跳。他的脸部肌肉泛着潮红,还一下一下的痉挛般的跳动着,嘴巴半张,流着老长的哈喇子,别提多恶心了。
“饿啊,我饿啊,吃,吃。”说着他神智仿佛都不清楚了,“翠,翠,我要吃鸡,我要喝汤。”他一下站起来,一晃一晃地朝着昨晚的后山走去。
我赶紧去找阿牛,阿牛皱了皱眉头,什么也没说,就冲出门跟着小李而去。
五月的下午热的厉害,还没走几步,我和阿牛身上都冒着热气,加上饮食不好,我的眼睛开始冒金星了。
“多撑一会,快到了。”阿牛拍了拍我肩膀,我也点点头继续跟着小李,今天我们几乎是直接在他身后,他仿佛对我们毫无察觉,只是如同行尸走肉般往山上走去,而且走得很快。
快到屋子的时候,我和阿牛躲藏在旁边的一人多高的杂草堆里,死死的盯着前面的情况。鸡舍里养着几只鸡,个个膘肥体壮,我很奇怪,因为之前在老乡家偷来的鸡从来没有养的如此之肥的。那些鸡也不怕生人,只是一个个仿佛也和小李一样目光呆滞,没有精神。
“翠!开门啊,我饿了,我要吃啊。”小李对着竹门大声吼道,接着用拳头狠狠砸过去。
门开了,走出一个人来,但是当我们看到她的时候,几乎惊骇地说不出话来。
她那里是一个年轻姑娘,根本就是一个几乎皱纹爬满脸的老太婆,老太婆的眼睛像锋利的刀从额头上划开的缝隙,笑嘻嘻地看着小李,她一笑更让我难受,那些皱纹仿佛活了一般,如同一条条蚯蚓在她苍老的脸庞上慢慢爬动开来。
“小李,你来了啊,我这就让你吃,吃个饱,然后我也要吃了,因为我也饿啊,饿了好多年了。”老太婆开口了,那声音居然还是昨晚听到的年轻女孩的声音,要不是实在没吃什么东西,我几乎都快吐个不行了,我使劲咽下从喉咙里冒出的酸水,望向阿牛。
阿牛表情很冷漠他直视着那个老太婆,并按着我告诉我暂时别动,看看到底怎么了。
我看到小李像那个什么,该怎么说呢,对了,就像一头饥肠辘辘的野兽,即便前面是摆放着食物的陷阱,他也毫不犹豫地往前走。老太婆笑嘻嘻地转过头,走了进去。我似乎看见了那老人的后颈上有快菱形的胎记。
“啊!”阿牛忽然惊讶地喊了一句,接着连忙拉起我冲进了房间里。
我看到一幕非常骇人的景象,那个茅草棚里到处挂着已经腌制起来的人的肢体和碎肉,它们就像食堂门口挂着的战备肉一样,整齐的摆放成一排,都用铁丝穿过,肉已经被太阳晒的紧缩起来,干瘪的不成样子,而地下还有一个脸盆,里面是一些谷料,面上撒了些碎肉。
原来门外的那些鸡,居然是用人肉喂养的。
老太婆一点也不慌张,她笑嘻嘻地看着我,又看了看阿牛,忽然,她开始疑惑了。
“像,好像,太像了!”她连说了三个像,然后发疯般的冲到旁边的床上,拿开枕头,里面居然有一张老照片。
照片是黑白的,只是在两侧有两个灰白色的拇指手印,或许是被人长时间拿着太久的缘故。
我瞟了一眼照片,居然是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孩子在中间,大概四五岁左右,父亲穿着一身中山装,留着大背头,带着眼睛,文质彬彬,而母亲有两条油亮亮的大辫子,相貌秀气。
只是,那个父亲居然和阿牛颇为想象。
阿牛的嘴唇开始慢慢颤抖起来。
“爸说你死了!“他忽然大吼一声。老太婆手里的照片掉落在地上。
“是的,我是死了,自从他带着你离开我就死了,他嫌弃我,畏惧我,因为他知道我这样的女人只要生下孩子就会老的飞快,像一块用掉的旧抹布。我曾经告诉过他,可他不相信,还说他可以治好我,狗屁!我娘,我阿婆都是这样,而唯一可以治好的办法就是吃掉一个年轻男人!一个被我用门外的鸡肉喂养的男人!”我开始适应眼前这个疯老太婆用二十多岁年青女孩的声音讲话了,可是刚刚出现的事实又让我措手不及,她居然是阿牛的母亲!
“放了他吧,我虽然不喜欢他,但我不想看到你做这种事情,爹临死前叫我永远别回来,可能就是怕我看到你,其实他很痛苦,一直都没有在娶任何人。”阿牛的眼睛有些湿,慢慢地朝他母亲走去。
“不要过来,你也看到了,我马上快成功了,我的声音也恢复了,只差一步,吃掉他,我就可以恢复以前的样子了!”看来这个女人真的疯了,我想冲过去制服她,可是又有些不知道是否该这样做。
阿牛没有做声,沉默片刻。
“那你吃掉我吧,我是你生的,你吃掉我也是理所当然。”阿牛的话让我和那女人都惊骇了。
终于,阿牛的娘低下头,从床底下掏出一个瓶子,然后倒进坐在椅子上半痴呆的小李的嘴巴里,小李忽然脸色大变,开始剧烈的呕吐起来,污秽的呕吐物非常难闻,犹如腐肉一般。
“娘,我会一直留在这里,好好照顾您的。”阿牛声音哽咽起来。那个老人也慢慢走过去。她对着阿牛的脖子咬了一口,扯下一大块皮肉下来。阿牛身体疼的猛然一缩。连忙捂着伤口。
“你走吧,你已经不欠我什么了。我也不需要你照顾,再说,我也活不了多久了。”说完,她居然将口中带着血的肉吞了下去,接着将我们三个赶出了房子。
阿牛什么也没有说,我怕他流血过多,只好一边搀扶着虚弱的小李一边和阿牛往回走。
直到那小屋在视野里消失,我也没看到阿牛回过头,而那个老人也没走出来过。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相见了吧,我感叹道。
回去后,小李躺了整整两天才缓过来。问起他,却说什么也不记得,只依稀晓得有次上山想摸点野果充饥,却遇见一位漂亮的姑娘招待他吃了顿鸡肉。
小李吧唧吧唧着嘴巴,感叹道:“多美的姑娘啊,多好吃的鸡肉鸡汤啊。”说完,他又吧唧吧唧嘴巴。我忍着没告诉他真相,我怕这辈子看见鸡都会吐起来。
而阿牛,以后变得更不爱说话了,他过了好久才断断续续讲起他母亲,
母亲后颈的胎记他从小就记得,因为经常被抱在怀里嬉戏。关于母亲的事情或者说本身就是不连贯的从他父亲口里得知的,他的母亲一族都有着奇怪的病,男的不会有,只会在女人身上发生,生完孩子后会急速衰老,而他的父亲本来也是带着想研究这种古怪病症才来到这里和母亲结婚,或者说开始就动机不纯吧。
母亲却深爱着这个男人,与之结婚生子。据说有种秘法可以维持颜容,但却相当残酷,每次说道这个秘法的时候,阿牛的父亲就闭口不谈,而且下意识的摸了摸腹部,阿牛这次想起,每次和父亲洗澡的时候,就会在模糊的蒸汽间看到父亲腹部一串仿佛被动物撕咬过的牙印。
几年后,上山下乡结束,我和阿牛小李各奔东西,再无联络。从别人口中知道小李回到上海,得到了一份清闲优厚的工作,而阿牛却不知所踪,有人说他后来高考考上了医学院,想和他父亲一样做一名医生。”父亲说完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仿佛睡着了一般。
我这才少许理解,为什么他如此重视粮食,厌恶浪费。或许饥饿的确会令人疯狂,但也会让人永生难忘,只是我对那个女人感到好奇,如果她真的吃掉了小李,是否会恢复到以前的样子?一想到这里,我感觉后经发亮,仿佛一回头就真的能看到一口森白尖锐的牙齿似的。
---- ling1007
终于,我们在农场北面的一个半山腰停住了。小李朝着一件宽敞的草棚屋走去,屋子外面还有好大一个鸡舍,不过估计鸡都赶进去了吧,鸡舍里面一只鸡也没有。
想想可笑,这一带的老乡很多人都讨厌我们,前些日子我和阿牛还有其他几个人还偷过老乡的鸡,虽然留了几块钱,但其实跟明抢没什么区别,这些事情屡见不鲜,有些人骂几句也就算了,更有些好心的大娘看我们可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当没看到。而我们也不会经常去干这下三滥的事情,偶尔实在肚子里刮不出一点油水了才会打打牙祭,不过这下弄得很多人对鸡提心吊胆,一道入夜就赶进自家屋子了。
我和阿牛小心的猫着腰走过去。趴在门缝里往里看,那门是竹子编制而成,夏天里凉快透气,所有缝隙也多。透过不亮的屋子里的灯光,我居然看到小李那小子端着一个大大的蓝色瓷碗咕咚咕咚喝着汤。
是鸡汤,那香味顺着门缝飘出来,我口水几乎都快流出来了,先前还觉得红薯是最好的美味,而现在几乎连它味道都记不得了。
“翠,你为啥从来不吃点啊。”小李放下碗,柔声说道,我看不到屋子里的另外一个人,因为小李是坐着的,而那个人似乎是站在一旁。
“你吃啊,我看着你吃我就高兴了。你是有知识的人,整天要费脑子,连队的忆苦饭会吃傻你的,我心疼。”那个叫翠的人居然还是个年轻女孩子,声音脆的像刚摘的苹果,甜的如同入秋的沙橘,我忽然嘴巴里开始泛出酸水,也不知道是来自胃,还是来自心里。
“那你也要吃点啊。弄得我太不好意思了。”小李居然还会主动邀请人家吃,我还是第一次听到。
“不了,还没到时候,女娃家家的不适合吃这时候的鸡肉,我们这一带都这样,所以养鸡都是卖蛋用。”那个翠又说话了,语气里充满了关怀。
“翠,我答应你,只要我回到上海,一定会回来带你走,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离开这个该死的农场去过一辈子的好日子。”小李忽然也动情道。
“嗯,我信你。”接着,两人便沉默不语了。
阿牛忽然拉了拉我衣袖,走了个走的手势。于是我和他又返回了宿舍。
刚躺下没多久,小李也偷偷摸摸进来了,然后和衣躺下,他的呼吸很急促,我斜眼看了看他,这家伙,连嘴巴油水都没抹干净,在月光下闪闪发光,两片嘴唇如同碎裂的玻璃条一样。
忆苦饭还剩下最后一天,吃完了指导员决定恢复正常伙食,并且允诺有肉包子。大家正在欢欣雀跃,而我发现阿牛的表情却有些不正常。
我问起他怎么回事,阿牛却破天荒的说道自己在为小李担心。
“不是吧?你小子可能也在嫉妒人家又找到个老婆又找到个免费饭票吧?”我半开玩笑地说道。阿牛也不恼,依旧抬起头冷冷地看着我。我发觉有些不对,他很少用这种表情对人。
“你不晓得,我其实就是当地人,后来我爹在我刚懂事的时候带着我离开了这里,他在世的时候总告诉我不要回来。不过他死了没多久,我又巧合般的分回这里,自己都觉得好笑,我对这里太熟悉了,一草一木一点改变也没有,这一带人虽然还算善良,但也有些居心叵测的,任何时候都不要太放松,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阿牛缓缓说到,我这才难怪他对这一带的东西都了如指掌。
“你知道么,昨天的那个山,其实一直都是没有人居住的,而且我也压根没听过这里的女娃不能吃鸡的规定。”
“那也可能那个叫翠的身体不好不能吃吧。”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为小李说话,可能直觉觉得那个女孩子不是坏人。
“你们这些城里人,对这个世界了解的还是太少,有些东西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要不这样,连队晚上才正常开火做饭,下午我再和你去一趟那个后山腰看看。”阿牛的话没有任何我反驳的地方,当然只好同意。
小李也越来越古怪。他不再喜欢抓着我聊天了,失去了这个烦人的家伙的骚扰我反而有些不适应,主动去打招呼,他也是爱理不理,干活的时候也无精打采,被班长喝斥了好几句。没事做就一个人蹲在那里发呆。
当我走过去想找他谈谈,他忽然抬起头来,吓了我一跳。他的脸部肌肉泛着潮红,还一下一下的痉挛般的跳动着,嘴巴半张,流着老长的哈喇子,别提多恶心了。
“饿啊,我饿啊,吃,吃。”说着他神智仿佛都不清楚了,“翠,翠,我要吃鸡,我要喝汤。”他一下站起来,一晃一晃地朝着昨晚的后山走去。
我赶紧去找阿牛,阿牛皱了皱眉头,什么也没说,就冲出门跟着小李而去。
五月的下午热的厉害,还没走几步,我和阿牛身上都冒着热气,加上饮食不好,我的眼睛开始冒金星了。
“多撑一会,快到了。”阿牛拍了拍我肩膀,我也点点头继续跟着小李,今天我们几乎是直接在他身后,他仿佛对我们毫无察觉,只是如同行尸走肉般往山上走去,而且走得很快。
快到屋子的时候,我和阿牛躲藏在旁边的一人多高的杂草堆里,死死的盯着前面的情况。鸡舍里养着几只鸡,个个膘肥体壮,我很奇怪,因为之前在老乡家偷来的鸡从来没有养的如此之肥的。那些鸡也不怕生人,只是一个个仿佛也和小李一样目光呆滞,没有精神。
“翠!开门啊,我饿了,我要吃啊。”小李对着竹门大声吼道,接着用拳头狠狠砸过去。
门开了,走出一个人来,但是当我们看到她的时候,几乎惊骇地说不出话来。
她那里是一个年轻姑娘,根本就是一个几乎皱纹爬满脸的老太婆,老太婆的眼睛像锋利的刀从额头上划开的缝隙,笑嘻嘻地看着小李,她一笑更让我难受,那些皱纹仿佛活了一般,如同一条条蚯蚓在她苍老的脸庞上慢慢爬动开来。
“小李,你来了啊,我这就让你吃,吃个饱,然后我也要吃了,因为我也饿啊,饿了好多年了。”老太婆开口了,那声音居然还是昨晚听到的年轻女孩的声音,要不是实在没吃什么东西,我几乎都快吐个不行了,我使劲咽下从喉咙里冒出的酸水,望向阿牛。
阿牛表情很冷漠他直视着那个老太婆,并按着我告诉我暂时别动,看看到底怎么了。
我看到小李像那个什么,该怎么说呢,对了,就像一头饥肠辘辘的野兽,即便前面是摆放着食物的陷阱,他也毫不犹豫地往前走。老太婆笑嘻嘻地转过头,走了进去。我似乎看见了那老人的后颈上有快菱形的胎记。
“啊!”阿牛忽然惊讶地喊了一句,接着连忙拉起我冲进了房间里。
我看到一幕非常骇人的景象,那个茅草棚里到处挂着已经腌制起来的人的肢体和碎肉,它们就像食堂门口挂着的战备肉一样,整齐的摆放成一排,都用铁丝穿过,肉已经被太阳晒的紧缩起来,干瘪的不成样子,而地下还有一个脸盆,里面是一些谷料,面上撒了些碎肉。
原来门外的那些鸡,居然是用人肉喂养的。
老太婆一点也不慌张,她笑嘻嘻地看着我,又看了看阿牛,忽然,她开始疑惑了。
“像,好像,太像了!”她连说了三个像,然后发疯般的冲到旁边的床上,拿开枕头,里面居然有一张老照片。
照片是黑白的,只是在两侧有两个灰白色的拇指手印,或许是被人长时间拿着太久的缘故。
我瞟了一眼照片,居然是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孩子在中间,大概四五岁左右,父亲穿着一身中山装,留着大背头,带着眼睛,文质彬彬,而母亲有两条油亮亮的大辫子,相貌秀气。
只是,那个父亲居然和阿牛颇为想象。
阿牛的嘴唇开始慢慢颤抖起来。
“爸说你死了!“他忽然大吼一声。老太婆手里的照片掉落在地上。
“是的,我是死了,自从他带着你离开我就死了,他嫌弃我,畏惧我,因为他知道我这样的女人只要生下孩子就会老的飞快,像一块用掉的旧抹布。我曾经告诉过他,可他不相信,还说他可以治好我,狗屁!我娘,我阿婆都是这样,而唯一可以治好的办法就是吃掉一个年轻男人!一个被我用门外的鸡肉喂养的男人!”我开始适应眼前这个疯老太婆用二十多岁年青女孩的声音讲话了,可是刚刚出现的事实又让我措手不及,她居然是阿牛的母亲!
“放了他吧,我虽然不喜欢他,但我不想看到你做这种事情,爹临死前叫我永远别回来,可能就是怕我看到你,其实他很痛苦,一直都没有在娶任何人。”阿牛的眼睛有些湿,慢慢地朝他母亲走去。
“不要过来,你也看到了,我马上快成功了,我的声音也恢复了,只差一步,吃掉他,我就可以恢复以前的样子了!”看来这个女人真的疯了,我想冲过去制服她,可是又有些不知道是否该这样做。
阿牛没有做声,沉默片刻。
“那你吃掉我吧,我是你生的,你吃掉我也是理所当然。”阿牛的话让我和那女人都惊骇了。
终于,阿牛的娘低下头,从床底下掏出一个瓶子,然后倒进坐在椅子上半痴呆的小李的嘴巴里,小李忽然脸色大变,开始剧烈的呕吐起来,污秽的呕吐物非常难闻,犹如腐肉一般。
“娘,我会一直留在这里,好好照顾您的。”阿牛声音哽咽起来。那个老人也慢慢走过去。她对着阿牛的脖子咬了一口,扯下一大块皮肉下来。阿牛身体疼的猛然一缩。连忙捂着伤口。
“你走吧,你已经不欠我什么了。我也不需要你照顾,再说,我也活不了多久了。”说完,她居然将口中带着血的肉吞了下去,接着将我们三个赶出了房子。
阿牛什么也没有说,我怕他流血过多,只好一边搀扶着虚弱的小李一边和阿牛往回走。
直到那小屋在视野里消失,我也没看到阿牛回过头,而那个老人也没走出来过。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相见了吧,我感叹道。
回去后,小李躺了整整两天才缓过来。问起他,却说什么也不记得,只依稀晓得有次上山想摸点野果充饥,却遇见一位漂亮的姑娘招待他吃了顿鸡肉。
小李吧唧吧唧着嘴巴,感叹道:“多美的姑娘啊,多好吃的鸡肉鸡汤啊。”说完,他又吧唧吧唧嘴巴。我忍着没告诉他真相,我怕这辈子看见鸡都会吐起来。
而阿牛,以后变得更不爱说话了,他过了好久才断断续续讲起他母亲,
母亲后颈的胎记他从小就记得,因为经常被抱在怀里嬉戏。关于母亲的事情或者说本身就是不连贯的从他父亲口里得知的,他的母亲一族都有着奇怪的病,男的不会有,只会在女人身上发生,生完孩子后会急速衰老,而他的父亲本来也是带着想研究这种古怪病症才来到这里和母亲结婚,或者说开始就动机不纯吧。
母亲却深爱着这个男人,与之结婚生子。据说有种秘法可以维持颜容,但却相当残酷,每次说道这个秘法的时候,阿牛的父亲就闭口不谈,而且下意识的摸了摸腹部,阿牛这次想起,每次和父亲洗澡的时候,就会在模糊的蒸汽间看到父亲腹部一串仿佛被动物撕咬过的牙印。
几年后,上山下乡结束,我和阿牛小李各奔东西,再无联络。从别人口中知道小李回到上海,得到了一份清闲优厚的工作,而阿牛却不知所踪,有人说他后来高考考上了医学院,想和他父亲一样做一名医生。”父亲说完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仿佛睡着了一般。
我这才少许理解,为什么他如此重视粮食,厌恶浪费。或许饥饿的确会令人疯狂,但也会让人永生难忘,只是我对那个女人感到好奇,如果她真的吃掉了小李,是否会恢复到以前的样子?一想到这里,我感觉后经发亮,仿佛一回头就真的能看到一口森白尖锐的牙齿似的。
---- ling1007
::: 在 你在伴随 的贴子提到 :::
灰色你到哪里去了 好久没更新了 没的看了 帮你先更几个 你速度接力
谢谢你更新,辛苦了,其实你更新的还是正宗的作者写的,有的故事对不上号是因为,一部分故事是读者等不及了,自己写的。
---- 灰色的爱情
灰色你到哪里去了 好久没更新了 没的看了 帮你先更几个 你速度接力
谢谢你更新,辛苦了,其实你更新的还是正宗的作者写的,有的故事对不上号是因为,一部分故事是读者等不及了,自己写的。
---- 灰色的爱情
第九十九夜 死当
今天我的心情稍显愉快,因为纪颜告诉我他很快就会回来了。他告诉我他找到了那
个制作人皮面具怪人的线索,虽然只是无意中的发现,但却和几个月的苦苦寻找不无关
系。
(下面是纪颜的信。)
我按照一路上得知的线索去寻找那个自称工蜂的男人,甚至这也是我为什么去拜访
那个荷官朋友的原因之一,因为赌场里三教九流皆有,打听消息非常方便。
虽然那个朋友不愿意再见我,但他还是告知我,在离这个沿海城市几百公里外的西
南方,出现过奇怪的故事。
据说一个满脸缠着绷带的男人在当地周边的当铺连续当了一个黑色匣子,而这之后
,当铺老板纷纷遭遇不测,这些案子至今无法告破。我忽然意识到恐怕这次的旅程有些
危险,所以只好将李多安置在一个可靠的朋友住处,独自前往那个男人最后出现的地方
。
我对当铺并不算十分了解,只是晓得这个拥有将近一千年历史的行当至今仍在顽强
地生存着,即便是在一些大的城市,你偶尔也会看到一个不大的店面隐隐地出现在各个
高楼大厦的霓虹闪烁间,从上面直直垂下的黑色帆布店帘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
每每路过,里面几乎总是聊聊数人,即使炎夏之日,也总让人有种阴冷感,可是它对一
部分人来说却是不可或缺的。当铺所出当价一般不超过原价的一半。赎当时须付利息,
期满不赎,由当铺变卖,听上去似乎是相当划算的买卖,实则不然,如果遇到社会萧条
或是战乱动荡,大家都来死当,那当铺就得关门大吉了。
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当铺,在宋朝称之长生库,到明朝确定称为当铺。当铺最繁华的
时代是清乾隆年间,光北京就有二百多个,小到破旧古书字画,大到房产地契,贱至锅
碗瓢盆,贵及珠宝古玩,几乎没有不能当的,而类似高利贷的高额利润也让很多商家发
了大财,只是后来漫长的战乱加上解放后取缔当铺,让这个古老的行业几乎消亡了。不
过最近十几年,它又悄然复苏,大有兴旺之势。
一个地方当铺如果多得奇怪,那想必这个地方赌业很发达。现在的当铺有时候也充
当拍卖行的角色,一些无法偿还的死债就用东西抵押,有些当铺收了满满一仓库货物却
无法卖出,所以也并没有以前的风光,顶多只是惨淡经营,所以当铺老板一旦发现有些
不肖子孙或者是迷眼的外行人,稀里糊涂拿着家传之宝来当铺救急,自然喜上眉梢。
而这几个倒霉的当铺老板自然是着了道了。
我来到了第一家当铺,距离发生惨案已经两个月了,当铺已经萧条得相当厉害,一
个穿着背心短裤的人手里握着个塑料茶壶在门外神情默然地喝茶避暑——这一带过了五
月就热得逼人。
他大概三十岁上下,一脸颓废之色,轻摇纸扇闭目休息着。眼皮略微带着青色,嘴
唇微微发白,似乎是久病未愈之人。我向前一步说明来意,他颇为友好地请我进去。
当铺不大,却相当阴凉,我不明白他干吗不进去,而待在酷热的屋子外面。
跨过门槛大概十步不到,一人高的金属栅栏将客人和当铺伙计阻隔开来——以前的
当铺都是木栅栏,所以有人传言当铺是专做典押犯人物品买卖的,其实话不尽然,这么
做只不过是出于自保,同的士司机驾驶座和后座之间的栅栏一个道理。
门柜的左边有个里间,不过用白布分隔开来了,想必那就是伙计来往柜台和里面处
理公约储藏货物的地方。
我想沾点人气,这鸟屋子,待久了让人憋屈。他告诉我可以叫他刘掌柜,似乎他很
喜欢这个称呼。
“我不喜欢人家叫什么经理啊,什么西一欧之类的,掌柜的就叫掌柜的,我们这一
行,传了几来年了,称谓变不得。”刘掌柜一边侃侃而谈,一边走进内堂,套了件外套
,一来表示尊敬,二来屋子里面的确很阴凉。
说了几句客套话,我表明了来意。刚开始他有些不耐烦,说是警察已经问了多次,
每次除了让自己又难过一次外,毫无进展。当我告诉他自己是朋友介绍来的时候,他有
些惊讶,并说我一定可以查清楚他兄长——也就是前任掌柜的死因。
“我和我哥都是做生意的。也是我父亲的遗训,两人分别接手了上一代人的当铺和
米铺。不过兄长的当铺经营得不好,这玩意儿本来就是靠天吃饭,运气不好再能干也不
行,平时他也不说什么,只是兄弟一起喝酒的时候他总是带着醉意说自己太委屈——因
为我的米铺生意很好,那是当然了,什么时候人都要吃饭啊,怎能做得不好?我想父亲
也是因为考虑到他比我能干,所以才让他做家里比较重视的当铺生意,结果适得其反。
早知道我宁愿他放弃这里,两兄弟一起开米铺了,唉。”刘掌柜悲戚之色溢于言表,只
是唯有长叹一声。我问及他哥哥出事前后有无发生什么异动,他想了想说有的。
刘掌柜示意我稍等,然后转到当铺里面,不消一会儿便出来了,只是手里多了一张
纸。
刘掌柜把纸递给我,我瞧了一眼,是一张契约文书。准确地说是一张当票,当东西
的人必须手持这张当票来赎当,而且缴纳利息费用。长十几厘米,纸张厚实,在前头还
有花纹和这个当铺的牌号、地址,而正下方还有一个红色的大印和当铺老板的签名,正
中间写着一行草字。
“破烂黑色锦盒一个,长五寸三分,宽三寸六分,高两寸。执帖人某某今因急用,
将己物当现金七百二十元整。每月三分行息,期限十八个月为满,过期任铺变卖,如有
鼠咬虫蛀,物主自甘,此帖为照。”
“的确有些奇怪,一个普通的盒子你哥哥居然给了那人七百多元。这个地方经济并
不像那些大城市,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七八百元而已。”我将当票还给刘掌柜,
他接过去也点了点头。
“我那时候不常来当铺,只是发现哥哥拿了这盒子便欣喜若狂,说是拿到好宝贝了
,接着居然将铺面给我经手,然后独自一人回家,大门不出。那几天正好典当赎当的人
多,我一时忙不开手脚,就忘记了此事。后来我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得了场大病,差点
丢了性命,他来看过我一次,但还是像丢了魂魄一般眼神游离。我那时候自顾不暇,也
没有太重视,结果不料一个月后,居然传出他暴毙的噩耗,而且他居然……”刘掌柜一
时语塞,声音有些哽咽,看来触及伤心之处,我只好等他稍显平复,才继续问他。
他喝了口茶水,忽地压低声音说道:“这件事除了警察和我们几个亲人外,谁也不
知道,我哥死状极惨,整个脸皮都没有了,鲜血淋漓,警察在出事的房间找了好久也没
发现那张脸,所以列为疑案。”
我听完有些吃惊,忙问他那个来典当盒子的男人是否还出现过,刘掌柜摇摇头,说
是再也没看到过了。
“不过不久后那盒子也不翼而飞了。”刘掌柜又回答道。
我向他匆匆告辞。临走前他一再央求如果有了线索一定要告诉他,我许诺下来。于
是他又恢复到先前的萎靡之色,继续坐在屋子外面喝茶乘凉。
接下来我去了其他几家出事的当铺,无一例外,虽然有的人不肯告诉我全部事实,
但大都和刘掌柜哥哥的遭遇一样,奇怪的黑色锦盒和不久后暴毙的掌柜,而且也是没了
脸皮。
我顿时失去了方向,只是奇怪这个典当人究竟想要做什么,而且我该去哪里寻找他
。当我毫无头绪的时候,忽然接到了当地一个刑警队朋友的电话,之前我一再拜托他说
如果有一切异动一定要通知我,果然,他告诉我最近他管辖的地区里出现了奇怪的案子
,而且正好报案人就是一家当铺老板,我立即打起精神赶往他那里去。
这个男人四十来岁,头顶早凸,光亮可鉴,脸面狭长如梭,眼细鼻窄,长着一字胡
,与头发不同,胡须密得很,可能是营养流错了方向。他穿戴整齐,却掩饰不住内心的
紧张,犹如惊弓之鸟,过个几秒便如鸟儿一样抬起头快速地张望几下,接着又垂了下去
。我的朋友半开玩笑地叫了他声老秃。“老秃,这是我朋友,你把知道的再和他谈谈,
记着不许隐瞒一个字!”被唤作老秃的男人抬起头,带着几分不满看了看我朋友,又朝
我望来。
我走过去递给他一枝烟,朋友看了看表,说时间不多,下午还有人来做笔录,便把
我们两人带到隔壁的小房间。果然,他似乎安静了许多,但还是对我很谨慎,我递给他
的烟也推说不会,不过他泛黄的食指让我好笑,全当作不知。
我问起当天的事情,他有些害怕,但还是断断续续说了出来。
“那天只有我和伙计在,已经是夜里十点了,我想关门,结果一个身材中等、带着
大毡帽和墨镜的男人走了进来,也不多说话,只是将手里的黑色锦盒扔在柜子上,低沉
着说要当东西。他的声音很难听,就像是喉咙里齿轮摩擦着砂纸一般。
“我看了看盒子,有些好笑,便开玩笑地问他要当多少。他忽然抬起头望了望我,
我发现原来他脸上缠满了绷带,样子有些骇人。你知道我们这行,来当东西的三教九流
都有,害人之心虽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于是我小心地退到内台,怕有不测,随时
准备喊人。
“四千八吧。”他冷冷地说。伙计忽然哂笑起来,拿起盒子一边把玩一边嘲笑那人
说:“这等破烂也要小五千,你好似去抢算了,”这个伙计跟了我三年,虽然谈不上眼
力惊人,但一些东西古玩还是认得的,所以我也就懒得看了,打算把盒子扔回去撵走他
。
“哦?居然嫌贵了?烦劳您再仔细看看,已经便宜得很了。”他的意思似乎是一定
要当了这盒子。
“忽然伙计仿佛着魔一般望着盒子,飞快去开出当票,我想去阻止他,可是却被他
一把推开。那怪人拿了当票一言不发走出当铺,临走前回头看了一眼,说:“这世上竟
还有嫌这东西贵的。”便走了出去。
“我大骂伙计无能,可是他却如同痴呆一般抱着盒子,傻笑着对我说这是个宝贝,
接着还说如果我不愿意,可以从他工资里扣除盒子的钱。然后第二天我发现他和那盒子
都不见了。
“一连好几天,那伙计都不见踪影,我只好亲自去他家,结果家里没人。他向来一
个人单住在镇上一间出租屋里,后来我听都是开当铺的朋友说,凡是拿到那黑色盒子的
,都死得很惨。于是我吓坏了,只好来这里报案,不过警察同志说这算不得什么案子,
顶多再过几天列为那伙计失踪,而且他是外地来打工的,不告而辞的事情多了去了,他
们也管不过来。加上这几天盗窃案频发,让民警忙个不停。”
我安慰了老板几句,觉得有些蹊跷,于是向他讨来那伙计的住处。然后告诉朋友这
几天帮忙看着这个当铺老板,便要往那出租屋去。临出去的时候,我看到几个人哭丧着
脸来派出所报案,房间一阵骚乱,似乎又是失窃了,朋友烦躁地挠了挠头骂了声国骂,
接着抱怨说最近为何有如此多的盗窃案。我向他告辞后,便直接往出租屋去了。
说是出租屋,其实只是间破旧老平房,三个房间并列着,其他两间暂时无人居住,
于是房东拿来存放货物,第三间便是那小伙计的住处。我摸了摸门把手,积了层薄灰—
—这一带风大,两三天不动的东西便会积上一层灰土。
我告诉房东自己是那家伙的朋友,来取点东西,房东有些不信任地望了望我,说他
还欠着几个月房租未交,我只好拿出钱包,胖胖的女房东那眯缝眼一下子睁开了,接过
钱马上从自己的裤腰带上解下一大串钥匙,然后打开了门。
屋子很狭小,而且弥散着霉变的气味。让我失望的是,除了一张单人木床和一个摆
放脸盆洗漱物品的架子外空无一物,房间一眼便可望穿,什么也没有,光线几乎无法照
进来,所以阴暗如同黑夜。我到床上翻找了一下,没有可值得研究的东西。
似乎毫无发现。于是我打算离开,但是地方过于狭窄,我转身的时候碰翻了茶杯。
茶杯忽然以一个奇怪的下落路线掉在地上。感觉是在空中撞到什么东西而掉下来的,因
为本来应该掉落在我脚下,现在却弹飞到墙角去了。
我捡起茶杯,蹲了下来,慢慢地靠近床下,下面黑黢黢的,什么也没有,可是我清
晰地听见了一句话。
“脱不下来了。”
仿佛是喃喃自语一般,声音小而虚弱,让我有些疑惑,可是接下来的事情让我知道
刚才不是我的幻听。
沿着木床角落的上方忽然开始慢慢滴落下来几滴红色黏稠的液体,我闻了闻,是血
,而且很新鲜,我顺着那地方摸过去,感觉似乎是碰到了什么,柔软却冰凉,很像人的
皮肤。
我抬起头,想从床下直起腰,却发现正前方多了一只眼睛。
没错,只有一只,那眼神独独地挂在空间里,如同画着的一般,但是充满了痛苦和
不甘心。
“救我。”我再次听到了那声音,于是我低声呼喊着“你在哪里”,可是没有回音
。
我又看了看那眼睛,似乎正在向下滴血,接着我听到痛苦的嘶叫声和好像什么东西
在撕扯的声音。
原来,那人一直在我面前,只是我看不到他。
他的手拿着自己的脸皮慢慢扯了下来,血肉一丝丝地连接在一起,仿佛用着莫大的
勇气和忍受着无法想象的痛苦,当那张薄薄的人皮面具离开他的时候,整个人的身体都
能看到了,血肉模糊的脸偏向一处,整个人瘫倒在地上,在他上衣的口袋里,还露出一
个装着棱角分明物体的布袋。
我忽然明白了些什么。可是为时已晚,这个男人已经断气了。
两个人一千四百四十,贵么?原来这些钱不是当盒子的钱,而是他们的命值多少,
那个人不是在当盒子,而是在当那些当铺老板的寿命么?
可是我没看到那个所谓的黑色盒子,我只好打电话告诉做警察的朋友,并询问那个
当铺老板的下落,他则告诉我说由于分局人手不够,那个老板被放走了。
我按照从朋友那里弄来的当铺地址,连忙赶了过去。当铺在小镇的另外一头,平时
也是惨淡经营,只是有些人一时手头太紧才会去当些值钱的货物,所以离着镇中心很远
,我几乎走了半个小时才赶到。
万幸,当铺没有关门,我掀起厚重的印有大大当字的黑色布帘走了进去,店内很空
旷,正中央房顶上吊着一个灯泡,没有看到别的,只有坐在地上手拿着黑色锦盒的老板
。
他的样子又变化了,仿佛饥饿的人看见了食物,两眼放光,嘴半张着,上下嘴唇哆
嗦着,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兴奋,瘦而干枯的脸颊居然起了淡淡的红晕,只是在暗淡昏黄
的光线下,颜色一跳一跳的让人看着很不舒服,那脸皮仿佛随时会脱离他的脸颊,活了
一般似的。
我连忙走过去想问锦盒哪里来的,他忽然站了起来。
“真是个好东西啊,阿力(伙计的名字)难怪会看上,这家伙刚来的时候就有小偷
小摸的毛病,后来被我责罚几次后看上去是改了,可是一旦拿到这个盒子,他心底里按
住多年的瘾又上来了,他打开了盒子,肆无忌惮地偷东西,真是舒坦!老子也要打开这
个盒子,我要实现我的愿望!”老板的话有些怪异,语调也很奇特,很粗鲁,先前见面
时,他虽然看上去略带刻薄,却还算彬彬有礼,这会儿却变成这个样子。
难道那个所谓的盒子可以实现别人的愿望?作为一个喜欢偷窃的人,让别人看不见
是他,自然是最想实现的,可是这个当铺老板的愿望又是什么呢?
我看到瘦弱的老板打开了盒子,用颤抖的手打开了盒盖。
他拿出一张薄得透明的淡黄色像羊皮似的东西,我刚想阻止他戴上去,却已经晚了
。
“我要,我要头发,我要头发!”老板喃喃自语道。
开玩笑,他居然只是为了这么离谱的愿望么?我简直难以置信。
“你知道没头发的痛苦么?有钱有什么用?有钱我头发也长不出来,这里的人天天
笑话我!连小孩子也是,而我只能赔着笑脸应对。甚至那个阿力,一个外乡伙计,也背
着人说我是身体有病才秃顶而丑陋,我无法容忍,无法容忍啊!”老板抚摸着自己的光
头怒喊道。
我借着灯光,看到他的光头居然生出一片青色,接着如刺猬一样慢慢伸出一根根尖
刺,真的长出头发了?
“哈哈!长出来了,长出来了!”老板疯狂地拿出一面镜子左顾右盼,那情景让我
哭笑不得,可是头发还在不停地生长着,那头发黑得有些不同寻常,缓缓地蠕动开来,
像是有自己的生命一般,接着开始慢慢缠绕住他的脖子脑袋,最后老板一边高喊着“多
么浓密的头发啊,继续长啊长啊”,一边被自己的头发像结茧一样紧紧地包裹起来,直
到一点声音也没有了。然后,我听到一声清脆的骨骼扭断的声音,老板的身体像布置一
样瘫软在地上,搐动了几下便没有反应了。
我喊了他几声,却没有回答,刚想走过去,却感觉到身后有人。
是他们口中描述的当锦盒的人,他果然满脸缠着绷带,只露出一对眼睛。
不过他没有看我,只是望了望地上动也不动的老板。
“我是来赎当的。哦?看来成了死当了。”他带着玩笑的口吻走过去,扒开那堆头
发,我看到老板的脸已经不见了,而绷带男人的手里则多了张皮制面具,他小心地放入
黑色的锦盒,接着带着笑意看着我。
“你也有愿望么?有的话我可以把盒子给你,不过记得不要成了死当哦。”他把盒
子递过来,可是我没有接受。
“你一定在想是为什么吧?喜欢偷东西的伙计,不满自己秃顶的掌柜,还有最开始
那个嫉妒自己弟弟店面比自己好、希望他可以早点得病死掉的人,他们都把自己的命也
当掉了!实现愿望,是需要代价的。知道什么叫上当么?就是上当铺当东西,所谓的当
,就意味着强买和欺骗了,这些人都是心甘情愿与我做交易的。”他身材不高,但说出
这些话的时候,仿佛在谈论蝼蚁一般高傲。
我这才想起刘掌柜说到自己大病一场差点身故的事情,没想到居然是他哥哥的诅咒
,可惜他哥哥没等到接手米铺就自己先归天了。
“即便如此,你也无权利决定他人的生死。”我认为自己的话很正确,不料他却哈
哈大笑。
“我没有去决定,是他们自己决定的,打开盒子,贴上这面具,都是自己决定的,
他们心中的恶有多大,面具的效果就有多大,当然,得到的副作用自然也就大了,我只
是负责回收罢了。”他停顿了一下,接着盯着我看,“我认识你,你和你父亲一样总是
喜欢多管闲事,而这种人总是打着善与正义的牌子,其实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
心罢了。我承认你和躺在地上的人不一样,但也还高尚不到可以批评我的地步,而且,
当这块人皮快完成的时候,我会去打你的。”缠着绷带的男人将那块人皮小心地放回盒
子。你可以试差阻拦我,不过我劝你最好别这么做,我知道那个小女孩在什么地方,或
许你以为你的朋友是可靠的,不过我却不这么想。她对你很重要,是吧?如果不想她出
什么意外的话,我劝你还是不要再追我了,时候到了,我会自己出现在你面前的。“他
说的自然是李多的下落,我不由自主心紧了一下。
说完,他走出了当铺门口,渐渐消失了。我也只好叫来朋友处理善后,然后连忙赶
回安置李多的朋友家中,万幸,一切无恙。可是我对自己没能阻止那人感到内疚。我无
法知道那个男人究竟想干什么,或者他也有需要完成的愿望。
看完纪颜的信,我走到窗口揉了揉眼睛,在街对面也看到了一家不大的当铺,忽然
又想起了一部很有名气的电视剧,在当铺,任何东西都可以明码标价地当掉,唯独贪婪
却毫不值钱,但却是永远无法赎当的。
---- 灰色的爱情
今天我的心情稍显愉快,因为纪颜告诉我他很快就会回来了。他告诉我他找到了那
个制作人皮面具怪人的线索,虽然只是无意中的发现,但却和几个月的苦苦寻找不无关
系。
(下面是纪颜的信。)
我按照一路上得知的线索去寻找那个自称工蜂的男人,甚至这也是我为什么去拜访
那个荷官朋友的原因之一,因为赌场里三教九流皆有,打听消息非常方便。
虽然那个朋友不愿意再见我,但他还是告知我,在离这个沿海城市几百公里外的西
南方,出现过奇怪的故事。
据说一个满脸缠着绷带的男人在当地周边的当铺连续当了一个黑色匣子,而这之后
,当铺老板纷纷遭遇不测,这些案子至今无法告破。我忽然意识到恐怕这次的旅程有些
危险,所以只好将李多安置在一个可靠的朋友住处,独自前往那个男人最后出现的地方
。
我对当铺并不算十分了解,只是晓得这个拥有将近一千年历史的行当至今仍在顽强
地生存着,即便是在一些大的城市,你偶尔也会看到一个不大的店面隐隐地出现在各个
高楼大厦的霓虹闪烁间,从上面直直垂下的黑色帆布店帘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
每每路过,里面几乎总是聊聊数人,即使炎夏之日,也总让人有种阴冷感,可是它对一
部分人来说却是不可或缺的。当铺所出当价一般不超过原价的一半。赎当时须付利息,
期满不赎,由当铺变卖,听上去似乎是相当划算的买卖,实则不然,如果遇到社会萧条
或是战乱动荡,大家都来死当,那当铺就得关门大吉了。
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当铺,在宋朝称之长生库,到明朝确定称为当铺。当铺最繁华的
时代是清乾隆年间,光北京就有二百多个,小到破旧古书字画,大到房产地契,贱至锅
碗瓢盆,贵及珠宝古玩,几乎没有不能当的,而类似高利贷的高额利润也让很多商家发
了大财,只是后来漫长的战乱加上解放后取缔当铺,让这个古老的行业几乎消亡了。不
过最近十几年,它又悄然复苏,大有兴旺之势。
一个地方当铺如果多得奇怪,那想必这个地方赌业很发达。现在的当铺有时候也充
当拍卖行的角色,一些无法偿还的死债就用东西抵押,有些当铺收了满满一仓库货物却
无法卖出,所以也并没有以前的风光,顶多只是惨淡经营,所以当铺老板一旦发现有些
不肖子孙或者是迷眼的外行人,稀里糊涂拿着家传之宝来当铺救急,自然喜上眉梢。
而这几个倒霉的当铺老板自然是着了道了。
我来到了第一家当铺,距离发生惨案已经两个月了,当铺已经萧条得相当厉害,一
个穿着背心短裤的人手里握着个塑料茶壶在门外神情默然地喝茶避暑——这一带过了五
月就热得逼人。
他大概三十岁上下,一脸颓废之色,轻摇纸扇闭目休息着。眼皮略微带着青色,嘴
唇微微发白,似乎是久病未愈之人。我向前一步说明来意,他颇为友好地请我进去。
当铺不大,却相当阴凉,我不明白他干吗不进去,而待在酷热的屋子外面。
跨过门槛大概十步不到,一人高的金属栅栏将客人和当铺伙计阻隔开来——以前的
当铺都是木栅栏,所以有人传言当铺是专做典押犯人物品买卖的,其实话不尽然,这么
做只不过是出于自保,同的士司机驾驶座和后座之间的栅栏一个道理。
门柜的左边有个里间,不过用白布分隔开来了,想必那就是伙计来往柜台和里面处
理公约储藏货物的地方。
我想沾点人气,这鸟屋子,待久了让人憋屈。他告诉我可以叫他刘掌柜,似乎他很
喜欢这个称呼。
“我不喜欢人家叫什么经理啊,什么西一欧之类的,掌柜的就叫掌柜的,我们这一
行,传了几来年了,称谓变不得。”刘掌柜一边侃侃而谈,一边走进内堂,套了件外套
,一来表示尊敬,二来屋子里面的确很阴凉。
说了几句客套话,我表明了来意。刚开始他有些不耐烦,说是警察已经问了多次,
每次除了让自己又难过一次外,毫无进展。当我告诉他自己是朋友介绍来的时候,他有
些惊讶,并说我一定可以查清楚他兄长——也就是前任掌柜的死因。
“我和我哥都是做生意的。也是我父亲的遗训,两人分别接手了上一代人的当铺和
米铺。不过兄长的当铺经营得不好,这玩意儿本来就是靠天吃饭,运气不好再能干也不
行,平时他也不说什么,只是兄弟一起喝酒的时候他总是带着醉意说自己太委屈——因
为我的米铺生意很好,那是当然了,什么时候人都要吃饭啊,怎能做得不好?我想父亲
也是因为考虑到他比我能干,所以才让他做家里比较重视的当铺生意,结果适得其反。
早知道我宁愿他放弃这里,两兄弟一起开米铺了,唉。”刘掌柜悲戚之色溢于言表,只
是唯有长叹一声。我问及他哥哥出事前后有无发生什么异动,他想了想说有的。
刘掌柜示意我稍等,然后转到当铺里面,不消一会儿便出来了,只是手里多了一张
纸。
刘掌柜把纸递给我,我瞧了一眼,是一张契约文书。准确地说是一张当票,当东西
的人必须手持这张当票来赎当,而且缴纳利息费用。长十几厘米,纸张厚实,在前头还
有花纹和这个当铺的牌号、地址,而正下方还有一个红色的大印和当铺老板的签名,正
中间写着一行草字。
“破烂黑色锦盒一个,长五寸三分,宽三寸六分,高两寸。执帖人某某今因急用,
将己物当现金七百二十元整。每月三分行息,期限十八个月为满,过期任铺变卖,如有
鼠咬虫蛀,物主自甘,此帖为照。”
“的确有些奇怪,一个普通的盒子你哥哥居然给了那人七百多元。这个地方经济并
不像那些大城市,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七八百元而已。”我将当票还给刘掌柜,
他接过去也点了点头。
“我那时候不常来当铺,只是发现哥哥拿了这盒子便欣喜若狂,说是拿到好宝贝了
,接着居然将铺面给我经手,然后独自一人回家,大门不出。那几天正好典当赎当的人
多,我一时忙不开手脚,就忘记了此事。后来我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得了场大病,差点
丢了性命,他来看过我一次,但还是像丢了魂魄一般眼神游离。我那时候自顾不暇,也
没有太重视,结果不料一个月后,居然传出他暴毙的噩耗,而且他居然……”刘掌柜一
时语塞,声音有些哽咽,看来触及伤心之处,我只好等他稍显平复,才继续问他。
他喝了口茶水,忽地压低声音说道:“这件事除了警察和我们几个亲人外,谁也不
知道,我哥死状极惨,整个脸皮都没有了,鲜血淋漓,警察在出事的房间找了好久也没
发现那张脸,所以列为疑案。”
我听完有些吃惊,忙问他那个来典当盒子的男人是否还出现过,刘掌柜摇摇头,说
是再也没看到过了。
“不过不久后那盒子也不翼而飞了。”刘掌柜又回答道。
我向他匆匆告辞。临走前他一再央求如果有了线索一定要告诉他,我许诺下来。于
是他又恢复到先前的萎靡之色,继续坐在屋子外面喝茶乘凉。
接下来我去了其他几家出事的当铺,无一例外,虽然有的人不肯告诉我全部事实,
但大都和刘掌柜哥哥的遭遇一样,奇怪的黑色锦盒和不久后暴毙的掌柜,而且也是没了
脸皮。
我顿时失去了方向,只是奇怪这个典当人究竟想要做什么,而且我该去哪里寻找他
。当我毫无头绪的时候,忽然接到了当地一个刑警队朋友的电话,之前我一再拜托他说
如果有一切异动一定要通知我,果然,他告诉我最近他管辖的地区里出现了奇怪的案子
,而且正好报案人就是一家当铺老板,我立即打起精神赶往他那里去。
这个男人四十来岁,头顶早凸,光亮可鉴,脸面狭长如梭,眼细鼻窄,长着一字胡
,与头发不同,胡须密得很,可能是营养流错了方向。他穿戴整齐,却掩饰不住内心的
紧张,犹如惊弓之鸟,过个几秒便如鸟儿一样抬起头快速地张望几下,接着又垂了下去
。我的朋友半开玩笑地叫了他声老秃。“老秃,这是我朋友,你把知道的再和他谈谈,
记着不许隐瞒一个字!”被唤作老秃的男人抬起头,带着几分不满看了看我朋友,又朝
我望来。
我走过去递给他一枝烟,朋友看了看表,说时间不多,下午还有人来做笔录,便把
我们两人带到隔壁的小房间。果然,他似乎安静了许多,但还是对我很谨慎,我递给他
的烟也推说不会,不过他泛黄的食指让我好笑,全当作不知。
我问起当天的事情,他有些害怕,但还是断断续续说了出来。
“那天只有我和伙计在,已经是夜里十点了,我想关门,结果一个身材中等、带着
大毡帽和墨镜的男人走了进来,也不多说话,只是将手里的黑色锦盒扔在柜子上,低沉
着说要当东西。他的声音很难听,就像是喉咙里齿轮摩擦着砂纸一般。
“我看了看盒子,有些好笑,便开玩笑地问他要当多少。他忽然抬起头望了望我,
我发现原来他脸上缠满了绷带,样子有些骇人。你知道我们这行,来当东西的三教九流
都有,害人之心虽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于是我小心地退到内台,怕有不测,随时
准备喊人。
“四千八吧。”他冷冷地说。伙计忽然哂笑起来,拿起盒子一边把玩一边嘲笑那人
说:“这等破烂也要小五千,你好似去抢算了,”这个伙计跟了我三年,虽然谈不上眼
力惊人,但一些东西古玩还是认得的,所以我也就懒得看了,打算把盒子扔回去撵走他
。
“哦?居然嫌贵了?烦劳您再仔细看看,已经便宜得很了。”他的意思似乎是一定
要当了这盒子。
“忽然伙计仿佛着魔一般望着盒子,飞快去开出当票,我想去阻止他,可是却被他
一把推开。那怪人拿了当票一言不发走出当铺,临走前回头看了一眼,说:“这世上竟
还有嫌这东西贵的。”便走了出去。
“我大骂伙计无能,可是他却如同痴呆一般抱着盒子,傻笑着对我说这是个宝贝,
接着还说如果我不愿意,可以从他工资里扣除盒子的钱。然后第二天我发现他和那盒子
都不见了。
“一连好几天,那伙计都不见踪影,我只好亲自去他家,结果家里没人。他向来一
个人单住在镇上一间出租屋里,后来我听都是开当铺的朋友说,凡是拿到那黑色盒子的
,都死得很惨。于是我吓坏了,只好来这里报案,不过警察同志说这算不得什么案子,
顶多再过几天列为那伙计失踪,而且他是外地来打工的,不告而辞的事情多了去了,他
们也管不过来。加上这几天盗窃案频发,让民警忙个不停。”
我安慰了老板几句,觉得有些蹊跷,于是向他讨来那伙计的住处。然后告诉朋友这
几天帮忙看着这个当铺老板,便要往那出租屋去。临出去的时候,我看到几个人哭丧着
脸来派出所报案,房间一阵骚乱,似乎又是失窃了,朋友烦躁地挠了挠头骂了声国骂,
接着抱怨说最近为何有如此多的盗窃案。我向他告辞后,便直接往出租屋去了。
说是出租屋,其实只是间破旧老平房,三个房间并列着,其他两间暂时无人居住,
于是房东拿来存放货物,第三间便是那小伙计的住处。我摸了摸门把手,积了层薄灰—
—这一带风大,两三天不动的东西便会积上一层灰土。
我告诉房东自己是那家伙的朋友,来取点东西,房东有些不信任地望了望我,说他
还欠着几个月房租未交,我只好拿出钱包,胖胖的女房东那眯缝眼一下子睁开了,接过
钱马上从自己的裤腰带上解下一大串钥匙,然后打开了门。
屋子很狭小,而且弥散着霉变的气味。让我失望的是,除了一张单人木床和一个摆
放脸盆洗漱物品的架子外空无一物,房间一眼便可望穿,什么也没有,光线几乎无法照
进来,所以阴暗如同黑夜。我到床上翻找了一下,没有可值得研究的东西。
似乎毫无发现。于是我打算离开,但是地方过于狭窄,我转身的时候碰翻了茶杯。
茶杯忽然以一个奇怪的下落路线掉在地上。感觉是在空中撞到什么东西而掉下来的,因
为本来应该掉落在我脚下,现在却弹飞到墙角去了。
我捡起茶杯,蹲了下来,慢慢地靠近床下,下面黑黢黢的,什么也没有,可是我清
晰地听见了一句话。
“脱不下来了。”
仿佛是喃喃自语一般,声音小而虚弱,让我有些疑惑,可是接下来的事情让我知道
刚才不是我的幻听。
沿着木床角落的上方忽然开始慢慢滴落下来几滴红色黏稠的液体,我闻了闻,是血
,而且很新鲜,我顺着那地方摸过去,感觉似乎是碰到了什么,柔软却冰凉,很像人的
皮肤。
我抬起头,想从床下直起腰,却发现正前方多了一只眼睛。
没错,只有一只,那眼神独独地挂在空间里,如同画着的一般,但是充满了痛苦和
不甘心。
“救我。”我再次听到了那声音,于是我低声呼喊着“你在哪里”,可是没有回音
。
我又看了看那眼睛,似乎正在向下滴血,接着我听到痛苦的嘶叫声和好像什么东西
在撕扯的声音。
原来,那人一直在我面前,只是我看不到他。
他的手拿着自己的脸皮慢慢扯了下来,血肉一丝丝地连接在一起,仿佛用着莫大的
勇气和忍受着无法想象的痛苦,当那张薄薄的人皮面具离开他的时候,整个人的身体都
能看到了,血肉模糊的脸偏向一处,整个人瘫倒在地上,在他上衣的口袋里,还露出一
个装着棱角分明物体的布袋。
我忽然明白了些什么。可是为时已晚,这个男人已经断气了。
两个人一千四百四十,贵么?原来这些钱不是当盒子的钱,而是他们的命值多少,
那个人不是在当盒子,而是在当那些当铺老板的寿命么?
可是我没看到那个所谓的黑色盒子,我只好打电话告诉做警察的朋友,并询问那个
当铺老板的下落,他则告诉我说由于分局人手不够,那个老板被放走了。
我按照从朋友那里弄来的当铺地址,连忙赶了过去。当铺在小镇的另外一头,平时
也是惨淡经营,只是有些人一时手头太紧才会去当些值钱的货物,所以离着镇中心很远
,我几乎走了半个小时才赶到。
万幸,当铺没有关门,我掀起厚重的印有大大当字的黑色布帘走了进去,店内很空
旷,正中央房顶上吊着一个灯泡,没有看到别的,只有坐在地上手拿着黑色锦盒的老板
。
他的样子又变化了,仿佛饥饿的人看见了食物,两眼放光,嘴半张着,上下嘴唇哆
嗦着,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兴奋,瘦而干枯的脸颊居然起了淡淡的红晕,只是在暗淡昏黄
的光线下,颜色一跳一跳的让人看着很不舒服,那脸皮仿佛随时会脱离他的脸颊,活了
一般似的。
我连忙走过去想问锦盒哪里来的,他忽然站了起来。
“真是个好东西啊,阿力(伙计的名字)难怪会看上,这家伙刚来的时候就有小偷
小摸的毛病,后来被我责罚几次后看上去是改了,可是一旦拿到这个盒子,他心底里按
住多年的瘾又上来了,他打开了盒子,肆无忌惮地偷东西,真是舒坦!老子也要打开这
个盒子,我要实现我的愿望!”老板的话有些怪异,语调也很奇特,很粗鲁,先前见面
时,他虽然看上去略带刻薄,却还算彬彬有礼,这会儿却变成这个样子。
难道那个所谓的盒子可以实现别人的愿望?作为一个喜欢偷窃的人,让别人看不见
是他,自然是最想实现的,可是这个当铺老板的愿望又是什么呢?
我看到瘦弱的老板打开了盒子,用颤抖的手打开了盒盖。
他拿出一张薄得透明的淡黄色像羊皮似的东西,我刚想阻止他戴上去,却已经晚了
。
“我要,我要头发,我要头发!”老板喃喃自语道。
开玩笑,他居然只是为了这么离谱的愿望么?我简直难以置信。
“你知道没头发的痛苦么?有钱有什么用?有钱我头发也长不出来,这里的人天天
笑话我!连小孩子也是,而我只能赔着笑脸应对。甚至那个阿力,一个外乡伙计,也背
着人说我是身体有病才秃顶而丑陋,我无法容忍,无法容忍啊!”老板抚摸着自己的光
头怒喊道。
我借着灯光,看到他的光头居然生出一片青色,接着如刺猬一样慢慢伸出一根根尖
刺,真的长出头发了?
“哈哈!长出来了,长出来了!”老板疯狂地拿出一面镜子左顾右盼,那情景让我
哭笑不得,可是头发还在不停地生长着,那头发黑得有些不同寻常,缓缓地蠕动开来,
像是有自己的生命一般,接着开始慢慢缠绕住他的脖子脑袋,最后老板一边高喊着“多
么浓密的头发啊,继续长啊长啊”,一边被自己的头发像结茧一样紧紧地包裹起来,直
到一点声音也没有了。然后,我听到一声清脆的骨骼扭断的声音,老板的身体像布置一
样瘫软在地上,搐动了几下便没有反应了。
我喊了他几声,却没有回答,刚想走过去,却感觉到身后有人。
是他们口中描述的当锦盒的人,他果然满脸缠着绷带,只露出一对眼睛。
不过他没有看我,只是望了望地上动也不动的老板。
“我是来赎当的。哦?看来成了死当了。”他带着玩笑的口吻走过去,扒开那堆头
发,我看到老板的脸已经不见了,而绷带男人的手里则多了张皮制面具,他小心地放入
黑色的锦盒,接着带着笑意看着我。
“你也有愿望么?有的话我可以把盒子给你,不过记得不要成了死当哦。”他把盒
子递过来,可是我没有接受。
“你一定在想是为什么吧?喜欢偷东西的伙计,不满自己秃顶的掌柜,还有最开始
那个嫉妒自己弟弟店面比自己好、希望他可以早点得病死掉的人,他们都把自己的命也
当掉了!实现愿望,是需要代价的。知道什么叫上当么?就是上当铺当东西,所谓的当
,就意味着强买和欺骗了,这些人都是心甘情愿与我做交易的。”他身材不高,但说出
这些话的时候,仿佛在谈论蝼蚁一般高傲。
我这才想起刘掌柜说到自己大病一场差点身故的事情,没想到居然是他哥哥的诅咒
,可惜他哥哥没等到接手米铺就自己先归天了。
“即便如此,你也无权利决定他人的生死。”我认为自己的话很正确,不料他却哈
哈大笑。
“我没有去决定,是他们自己决定的,打开盒子,贴上这面具,都是自己决定的,
他们心中的恶有多大,面具的效果就有多大,当然,得到的副作用自然也就大了,我只
是负责回收罢了。”他停顿了一下,接着盯着我看,“我认识你,你和你父亲一样总是
喜欢多管闲事,而这种人总是打着善与正义的牌子,其实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
心罢了。我承认你和躺在地上的人不一样,但也还高尚不到可以批评我的地步,而且,
当这块人皮快完成的时候,我会去打你的。”缠着绷带的男人将那块人皮小心地放回盒
子。你可以试差阻拦我,不过我劝你最好别这么做,我知道那个小女孩在什么地方,或
许你以为你的朋友是可靠的,不过我却不这么想。她对你很重要,是吧?如果不想她出
什么意外的话,我劝你还是不要再追我了,时候到了,我会自己出现在你面前的。“他
说的自然是李多的下落,我不由自主心紧了一下。
说完,他走出了当铺门口,渐渐消失了。我也只好叫来朋友处理善后,然后连忙赶
回安置李多的朋友家中,万幸,一切无恙。可是我对自己没能阻止那人感到内疚。我无
法知道那个男人究竟想干什么,或者他也有需要完成的愿望。
看完纪颜的信,我走到窗口揉了揉眼睛,在街对面也看到了一家不大的当铺,忽然
又想起了一部很有名气的电视剧,在当铺,任何东西都可以明码标价地当掉,唯独贪婪
却毫不值钱,但却是永远无法赎当的。
---- 灰色的爱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