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點郁悶。不是自己的原因,而是因為朋友。
雖然最近幾年流行閃婚,可好像這個詞應該是閃電結婚的意思啊。怎麼在我周圍卻多了閃電離婚呢?
一朋友來電,說,過不下去,兩個人連爭吵都不會有,更不要說溝通。結婚纔一年,卻又鬧離婚,我問她,非要離婚嗎?她說,是真的生活不下去,和別人說說笑笑,可是和他卻沒有一句話說,並且他太孝順了,孝順的讓你受不了。他媽說什麼就是什麼,沒有我說話的餘地。是的,或許,一個男人太孝順了,未必是件好事了吧。
她說,真的當初步該那麼想,原以為離父母近點,或許是孝順,其實,他們要的,是我幸福,如果我不幸福,再又怎樣?他們不是更心疼嗎?我終於明白你是對的,你的幸福纔是他們最想看到的。
可是,有怎麼樣呢?明白的有點晚了,拿一場婚姻來明白這個簡單的道理,或許付出的代價太慘重了。我想,或許事情並沒有糟糕到非要一分手來解決的地步吧。畢竟,中國人有句古話,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的。何況,是我同床共枕了三年的密友啊。
可是,我又能怎麼辦呢?她還是那個有點任性的女子。可是在傳統的觀念裡,已經帶給了她太多的痛苦。我知道,如果不幸福,我寧願她選擇離婚來解脫這枷鎖。不要讓自己一輩子生活在不可能來臨的幸福之中。或許是因為我一直以來的獨立,所以,對這些並不會感覺天塌了,也不會覺得難為情,畢竟,如果不幸福,我寧願單身。可是,她呢?能放開那麼多的束縛嗎?人生苦短,錯過一次,可不能一直錯下去啊。人,總要在適當的時候回頭,總要重新作出選擇。
而另外一個朋友,則是從初中一直到高中的同學阿。我一直以為是自己談的,的確也是,但是卻是因為家裡逼得緊,纔草草了事。幸福的生活沒有持續多久,婚姻從三年之癢縮短到了現在的一年考驗期都難以通過。他說,他是為了她的錢財和他結婚的。曾經他關她的父親要過一次10萬,一次3萬,當然,沒有給他。我想這不是一個男人能做出來的事情。
這成了她心裡揮之不去的影子,成立她的心頭病。
可是卻又捨不得。
已經沒有了任何意義的婚姻,還有必要捨不得嗎?或許,她的思想還是老一代的思想,離婚是件很丟人的事情,她丟不起這個人。有這麼嚴重嗎?為什麼知道錯了還要堅持呢?為什麼就不能換個角度思考問題呢?既然沒有可能了,何必再做什麼幻想呢?我想不明白他們。或許我活的太自我了,也或許是事情沒有發生在我的身上,我感覺不到那種矛盾。
此刻,她老公也在為了她的事情尋求幫助。我不了解他是什麼樣的人。他說他很愛她的,要我幫忙勸勸她,也幫幫他。我不知道我該怎麼答復。畢竟,我希望她幸福,但是我又無法確定對方的人品,我該如何去勸呢?
我不知道是不是想他說的那樣愛她。如果是,我想,也足夠了。有一個男人,願意為了你洗衣做飯,時時牽掛。可是,該如何去判斷呢?我一直以為我的判斷力是很好的,我的感覺也是很准的,但是,這次,該怎麼准阿?
我不知道了。迷茫了。
希望一切都會明朗起來吧。不要把婚姻當快餐來吃。畢竟,沒有人希望離婚。牽手的時候就是想一輩子的。也別對自己的婚姻和未來兒戲,無論是出於什麼目的,都要對自己負責任。生命短暫,我們要在有限的生命裡尋找無限的快樂。這就要我們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如果愛,就深愛,別附加任何的砝碼。因為,婚姻承受不了太重的負擔。我們,牽手,使為了彼此生活的更好,而不是讓婚姻成為滿足某種欲望的手段。
婚姻也不是快餐,吃飽了就可以。要記得,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要對自己的家庭負責,不要因為自己影響了兩家人的和氣,也不要毀壞了別人的好心情。








